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体系,通过对学生所修课程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以学分为单位进行积累和认定。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取学分。

学分的获取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需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分的认定学分的认定应符合学校制定的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需通过相应的考试、实验、论文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分积累。

3. 学分的积累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将积累到个人学分账户中。

学分积累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并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和管理。

4. 学分的转换学分制度下,学分可以在不同课程之间进行转换。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符合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应明确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学习目标等内容,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等。

2. 学分认定标准的制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的获取和认定要求。

学分认定标准应包括课程考核方式、实践活动认定标准、科研项目认定标准等内容。

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

3. 学分积累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积累和管理的系统。

学生的学分积累应实时记录和更新,学生可以通过个人学分账户查询和管理自己的学分情况。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学分积累进行审核和统计,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分转换和调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学分转换和调整机制,确保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调整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四、学分制的评价与改进学校应建立学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机制。

宁师院[2013]58号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师院[2013]58号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师院[2013]58号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师院〔2013〕58号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系、各部门:为了做好我校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的管理工作,现将《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师范学院2013年6月17日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有效地帮助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施“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

做好“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的实施工作,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有利于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基本内容是立足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资源,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有计划的完善智能结构,实现全面成长成才。

第四条本办法是学校本、专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办法实施后,学生毕业时的专业学分成绩单和非专业素质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计分标准第五条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各个单项的折算标准如下所列。

在计算过程中,内容相同的项目只记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

系(部)组织的相关活动项目的学分按校级项目的50%计算。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适应高等教育改形势,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观念,推进学年学分制向完全学分制转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为核心的弹性教学制度,它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教师专长的发挥,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合理、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二条我校实行的是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基础的学分制教学方案。

在构建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参照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证基础为前提并注重科学和人文素质、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修业年限第三条实行规定学制与弹性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做法,四年制本科教育允许在3-8年内完成全部学业。

三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培养方案应突出“人本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科交叉,增强课程的开放性,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保证学生的专业基础,建立起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素质与能力培养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课程结构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包括通识通修平台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通识通修平台课程是对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课程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就业创业课程、分类分层次通修课程以及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和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3个学分均纳入实践教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数学实行分类分层次教学,满足不同专业以及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素质与能力拓展选修课程是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学生必须修满10学分。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三个面向” 的教育思想,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结合教高[2004]1 号文件精神,确定以学生为主体、个性化原则为核心、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多元质量观,构建以素质教育为平台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教学资源及现有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修业年限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入学起点不同,我校高职教育的修业年限有二年制、三年制、五年制,二年制与三年制为高中(职高、中专等)起点入学;五年制为初中起点入学,普遍实行三年学制。

在部分专业内实行弹性学制,即允许达到要求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提前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提前一年毕业(仅限三年制);允许有特殊情况或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未修满学分的学生,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不限学制),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无论提前或延后毕业,学制均以规定年限计。

三、学年学期为加强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环节,适应学分制选课的需要,有利于教学运行管理,实行全年一长一短两学期制。

每学年的教学日历基本安排如下:春季长学期21 周,暑假5周秋季短学期20 周,寒假4周其中,长学期主要用于加强实践教学与辅修专业比例,短学期则适当加强选修课程及部分少学时课程的教学。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一种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学分制的关键,也是学生选课的依据。

制定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是: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特点,从职业分析入手,根据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确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突出应用、强化实践、产学结合、整体优化的原则,办出高职教育特色。

教学上要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

XX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为培养实用性、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 即GPA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以取得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签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医学教育的特点,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由教学管理部汇同各专业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才结构分析的情况拟定初稿,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主管校长签批,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以下称简称任选课)三类。

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各专业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65%-75%限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15%- 25%任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5%-10%(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主干专业课、专业实训课等。

(二)限选课限选课是指学生在专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选修的有关深化、拓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三)任选课任选课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个人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课程。

任选课设置要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潜能。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运行机制
选课机制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 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和教
师,实现个性化学习。
学分转换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学分转换机制,允 许学生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 间进行学分转换,提高学习效率

学分绩点评价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学分绩点评价机制 ,根据学生学分的完成情况和绩 点高低进行评价,为学生提供学
习反馈和指导。
学分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 2
教学质量标准
制定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 确保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教学过程监控
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教师备课、授课 、作业批改等方面,确保教学质量得到保障。
3
教学评价与反馈
建立教学评价与反馈机制,通过学生评价、同行 评价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积极向社会宣传学校学分制的实 施情况和成果,争取社会各界的 支持和认可。
THANKS
感谢观看
03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的原则与步骤
步骤
2. 确定学分认定和转换规则:制 定学分认定和转换规则,包括课 程学分、实践学分、证书学分等 的认定和转换。
原则:以学生为中心,体现高职 教育特点,保证学分质量,兼顾 市场需求,发挥专业优势,服务 学生发展。
1. 确定课程结构和学分比例:根 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制定课 程结构和学分比例,包括必修课 、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
学分制特点
学分制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个性化,以选课为核心,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和 授课教师,以成绩和学分为评价标准,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
学分制的历史与发展
学分制起源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进度和学习负担的教育管理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明学分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规定和要求的文件,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规定:1.1 学分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1.2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一般以学时为单位,根据不同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分要求进行权重分配。

1.3 学分获取标准:学生需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要求才能获取相应的学分,如及格线、出勤率等。

二、学分使用规定:2.1 学分累积和转移:学生所获取的学分可以累积并在不同学期、不同学年之间转移,方便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和灵活学习。

2.2 学分认定和确认:学校需要对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进行认定和确认,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有效记录和体现。

2.3 学分使用限制:学生在使用学分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设置和学业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不能随意挥霍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3.1 学分管理机构: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3.2 学分管理流程:学分的获取、使用和管理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和透明。

3.3 学分管理责任: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有学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需共同维护学分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学分评价规定:4.1 学分评价标准: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分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4.2 学分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验报告、作业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3 学分评价结果: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学业成绩和学位授予,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学分制度调整规定:5.1 学分制度变更:学校需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对学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5.2 学分制度公告:学校需要及时向师生公布学分制度的调整内容和原因,确保师生对学分制度的了解和接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是一种多层次,多规格,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实行学分制,将改变传统教学管理模式,有利于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有利于能力培养,激励学生自主学习。

实行学分制是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能,能进一步推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诸方面的改革,有利于专业优化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有利于激励教师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合理调配运用教育资源。

我校推行学分制,必须从我校实际出发,做到积极推进,统一规划,多方协调,注重实效,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一、学分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含理论及实践全部环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

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而开设的课程。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全部修读。

2、选修课。

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加深专业基础、扩大知识面而开设的课程。

学生应当从指定的若干门课程中选修规定数量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指根据学生个人发展的需求,为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全面素质而开设的课程。

此类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志趣和基础按规定自主的进行选读。

3、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应按照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科学、均衡地设置。

(二)学分计算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基本计算单位,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也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基本依据。

1、学分的计算标准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理论教学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课程学分=课程总学时/18。

(2)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军训、公益劳动、体育课、上机实习课等每30 学时记为 1 学分。

(3)集中进行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一般为每周1 学分。

(4)为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参加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专门设置奖励学分,奖励学分经认定可计算为选修学分。

具体办法见《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

(5)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数均应为0.5的整数倍,并按0.2.舍,0.3入为0.5,0.7退为0.5,0.8进为1进行取舍。

2、应修基本学分应修基本学分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要求。

应修基本学分由必修学分、限定选修学分和任意选修学分构成,分别在学生修读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考核合格后取得。

学生取得的必修学分、限定选修学分应分别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要求,且取得的总学分应当达到应修基本学分要求。

三年制专业应修基本学分一般为140 学分。

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所取得学分应占总学分的90—95%。

3、学分绩点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学生单纯追求学分数量而忽视学习质量的现象,采用学分绩点对学生的学习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学分绩点是评定学生奖学金和各种荣誉,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学分绩点与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1)考核成绩米取百分制时,成绩绩点-课程成绩:10— 5 (注:绩点单位为0.1绩点小于 1 时作0 对待)。

( 2 ) 考核成绩米取五级制时,成绩绩点如下:考核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绩点:43210(3)通过补考后所获得的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成绩绩点均记为1;通过重修课程所获得的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的方法计算绩点。

(4)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X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刀课程学分绩点宁刀课程学分(三)选课制选课制是实施学分制的核心。

学生可以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兴趣进行选课。

1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公布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进行选课,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每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一般不宜低于20学分或超过36学分2、学校应在每学期第14周内公布下学期各年级必修课、选修课开设及其相应学分等情况,学生在网上选课后,学校教务部门在第17周内下发下学期学生课程表。

(四)成绩考核1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方可取得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

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取得学分与绩点。

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情况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

2、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开卷和闭卷)、口试、实际操作、论文等不同形式进行。

考核成绩应适当参考作业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

考试成绩一般采取百分制计分,考核成绩一般采取五级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按以下规定处理:(1)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

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者,必须跟班重修该课程。

(2)任意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选择重新修读或改选其他课程。

(3)实践环节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新学习。

(五)毕业1我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三年制专科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修业时间,但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2、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基本学分,并达到学校毕业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3、拟提前毕业的学生,需提前(三年制专科学生在第三学期末)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由所在系审核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定出前毕业的修读计划。

获准提前毕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临时毕业证明书,其正式毕业证书将随同一年级学生同时发放。

4、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要求者,做结业处理。

(六)其他相关的学籍管理1班级。

学生取得入学资格以后按系、年级、专业编班,形成行政班。

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临时教学班。

2、免修与免听。

学校允许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后免修、免听有关课程。

(1)免修。

对通过自学已基本掌握下学期将要开设的某门专业课程内容,且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4.0以上(含4.0)的学生,可在学期结束前三周内提出免修申请(须提交该课程的自学笔记、练习等),经所在系同意后参加本系安排的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准予免修。

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免修考试。

学生每个学期申请免修的课程数不得超过二门。

提前取得高等学校应用英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大学英语(二),A级考试成绩即记为学期成绩。

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的学生即可取得大学英语(三)和大学英语(四)的学分。

(2)免听。

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 5以上(含3. 5)的学生可在开学第一周内书面提出免听某门课程的申请,经所在系批准后可不跟班听课,但应按时完成作业、并参加期中测验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方可取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

学生每个学期申请免听的课程数不得超过二门。

(3)公共必修课、军训、实验、见习、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学生不得免听或免修。

4、学籍异动。

(1)实行学分制后,取消升、留(降)级制度。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专业的行政班继续学习。

因某种原因被批准休学的学生,复学后编入低年级相应专业的行政班。

(2)、学生一学期通过考核取得的学分不足该学期所修学分的13,或累计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经重修后仍不及格,做退学处理。

(3)、因课程考核不合格受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退学手续后可以提出试读申请。

经批准后,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行政班试读;在无后继班的情况下,可允许跟班试读。

试读期为一年。

试读期内,每学期取得学分达到所修学分的2/3以上(含2/3),经重修后没有不及格的课程,且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可恢复学籍,否则予以退学。

退学后不得再提出试读申请。

5、辅修第二专业?二、学分制方案实施的先驱条件(一)制定与学分制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指导学生朝着某专业目标学习发展的具体规划。

就学分制而言,能否避免学生任意选修可能导致的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不系统和不完整的弊端,是学分制教学计划成败的重要表现。

因此,制定好学分制教学计划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应是保证学生能得到全面发展和专业方向,又能在学生学习上有较大的弹性和灵活性。

2、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包括实践环节的课程),应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四类。

3、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是保证学生专业方向的主体,其学分应占到应修基本学分的75%左右。

其中公共必修课及其学分由学校统一规划,约占应修基本学分的20% 左右。

4、专业限定选修课是考虑到保证专业的系统性,防止知识结构的割裂,在限定范围内选修若干课程。

可设立若干限定选修课组(与课程模块相关),这些课程的范围包括扩大学科知识面、加深学科主干课内容、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与本学科有关的边缘学科等方面的课程。

开设这些课程的目的是扩大和加强学生的纵向和横向知识结构,其学分应占应修基本学分的15%—20%左右。

5、任意选修课是必修课的拓广和延伸,反映学生知识多样,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其学分应占应修基本学分的5%—10%左右。

6、通过四类课程的优化组合,使教学计划确保其专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7、制定教学计划要注意每门选修课的先行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关系,前后关系不能颠倒,同时还要按照拓宽专业知识面,巩固和加强基础,强化能力培养的原则,力求使选修课与必修课一起构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例如:公共必修课程需安排在前三个学期选修课开设的数量:本年级本学期学生计划选2门限定选修课,则至少要开设3门限选课供选择,学生计划选3门则至少开设4门供选择。

每门限选课选课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人数X计划限选课门数宁开设限选课门数+5。

该专业学生数多,开设的限选课门数就要增加,以保证修读某门课的学生不会过多,同时,该选课人数限制条件基本上可以保证避免出现某门限选课过多人选,某门限选课又人数不足不能开班的现象。

各系在开发限选课时课程数目应该根据这个最低标准来确定。

每学期的限选课应该有不同的专业方向的课程。

(二)课程建设拥有充足的、学科覆盖齐全、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紧密联系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学科前沿发展水平的课程资源是实施学分制的基本条件。

目前我校各专业课程数量明显不足,课程结构也不够合理。

因此,大力加强课程资源开发,迅速增加课程数量、完善课程资源构成结构是当前实施学分制的中心任务之一。

受到目前师资条件的制约,我校的课程建设应该遵循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师资,积极推进,分步落实的原则,争取在三年内使我校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满足全校学生跨(系)选课的要求。

三年内课程建设的目标如下:1.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1)全校课程总量增加到1200门以上;(2)公选课数量增加到120门以上;(3)专业限选课数量增加到300门以上;(4)专题讲座(校内教师)年开设数量达到250场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