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比兴的发展
《诗经》“赋比兴”研究综述

《诗经》“赋比兴”研究综述一、《周礼·春官》中的“赋比兴”“六诗”之称最早见于《周礼》。
《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而“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 以役大师。
”这里的“赋比兴”,从文本分析,是和“风雅颂”相并列的一种“诗”,也就是说是一种诗歌的题材。
二、《毛诗·大序》后的“赋比兴”《毛诗·大序》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这里我们似乎不能从此看出诗歌体裁的意思,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
……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
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从此之后,历朝历代关于“赋比兴”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概言之,有以下三种解释的视角:政治视角、情感视角、技巧视角。
现在我们从汉至清这一历史时期关于“赋比兴”的论述,加以梳理。
1.政治角度第一种角度试图从儒家的政治观点出发,将“赋比兴”看成是表达政治观点、态度的一种方式。
郑玄在注释《周礼》之六诗时说:风,言圣贤治道之遗化也。
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
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
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这里郑玄将“赋比兴”和政治、教化、美刺结合起来,完全是从政治角度进行分析。
唐代孔颖达发展了郑玄的见解,并且进一步解释说:“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
“比”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谓刺诗之比也。
“兴”云“见今之美,取善事以劝之”,谓美诗之兴也。
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赋”者,直陈其事,无所避讳,故得失俱言。
“比”者,比托于物,不敢正言,似有所畏惧,故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
浅谈《诗经》中“赋”“比”“兴”艺术手法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记录了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500多年间的礼乐文明的文学作品。
它不仅是礼乐文明的产物,而且还反映了远古时期人们的思想生活与情感生活。
马克思曾讲过:“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
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
”如果《诗经》只是苍白无力地不借助任何艺术表现手法反映人们的思想生活与感情生活,那么它肯定是枯燥无味的。
而《诗经》之所以能被称为“经”,一方面固然跟它所反映的儒家的“礼乐教化”分不开,另一方面也与它用以反映思想内容的艺术表现手法有密切关系。
从艺术的角度研究《诗经》,它所用的“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是最值得注意的。
《周礼·春官·大师》中曾提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这是最早提到“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的篇章。
紧接着,汉代的《毛诗序》又说:“《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无论是《周礼》所说的“六诗”,还是《毛诗序》中的“六义”,他们所提到的“风、雅、颂”是从诗歌的文体角度进行分类,“赋”“比”“兴”则是指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而“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在《诗经》以前就有所运用。
例如,我国上古时期的歌谣《弹歌》:“断竹,续竹。
飞土,逐宍。
”就用了“赋”的艺术表现手法。
“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虽然不是最早起源于《诗经》,但《诗经》却炉火纯青地运用了“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来表达先秦时期先民的思想感情,为后世的诗歌创作奠定了基础。
更让人值得注意的是,在《诗经》的艺术世界中,“赋”“比”“兴”这三者的应用是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并不是截然分开、彼此之间毫无关系的。
正是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才造就了《诗经》在艺术成就方面取得无与伦比的辉煌成绩。
一、赋汉代郑玄曾注:“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认为“赋”这种艺术手法就是平铺直叙当时的政治教化好与不好,他更多强调的是政治思想方面的内容。
诗经的赋比兴手法

诗经的赋比兴手法赋、比、兴是《诗经》中运用的三种主要表现手法,也是中国古代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归纳出来的诗歌表现手法,它们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下是对赋、比、兴手法的详细解释及举例:赋定义:赋就是铺陈直叙,是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在篇幅较长的诗作中,铺陈与排比往往结合在一起用。
它可以淋漓尽致地细腻铺写,也可一气贯注、加强语势,还能渲染某种环境、气氛和情绪。
举例:《豳风・七月》集中运用了赋的手法,按照季节物候变化的顺序,铺叙了农家一年四季的生活,如“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
无衣无褐,何以卒岁。
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
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详细描述了每个月的气候、人们的劳作以及生活状态。
《木兰诗》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
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通过铺陈排比,细致地展现了木兰出征前的准备工作以及行军途中的情景。
比定义:比就是类比、比喻,以彼物比此物,诗人借助一个事物作类比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或观点。
用来作比的喻体事物比被比的本体事物更加生动具体、鲜明浅近,便于人们联想和想象,能使诗歌的语言更加生动传神。
举例:《卫风・硕人》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连续用“柔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蝤蛴”喻美人之领,“瓠犀”喻美人之齿,“螓首蛾眉”喻美人之容貌,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庄姜的美丽。
《诗经・小雅・鹤鸣》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用别的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雕琢玉器,比喻借助外力来提高自己或帮助自己改正缺点。
兴定义:兴又多称为“起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
从特征上讲,有直接起兴、兴中含比两种情况;从使用上讲,有篇头起兴和兴起兴结两种形式。
兴一般用于诗歌的开头,所借之物与下文所咏内容有一定联系,可激发读者的联想,增强意蕴,产生形象鲜明、诗意盎然的艺术效果。
简论赋、比、兴的发展源流及其影响

《 论< 周易> 中 的赋 、 比、 兴》 ( 发表 于《 河 北 科 技 师 范 学
院学报 ( 社 会科 学 版 ) ) 2 0 1 3年第 3期 ) 嘲 ( ) 和《 < 周
邻 杀牛 , 不如 西邻 之檎祭 , 实受 其 福 。 ” 杀牛 是盛 大 的 祭祀 , 《 王注 》 日: “ 牛, 祭之 盛 者也 。” [ 4 1 ( 1 ' 6 3 0 ) 榆 祭 则是
国微 薄 的榆祭 , 更能够 切 实地承 受上 天 降与 的福泽 。 这一 则爻 辞 以客观 直叙 的手法 , 进行 对 比描 述 , 指 出
祭 祀 的紧要之 处在 于心诚 . 叙述 直 白 , 道 理 晓 畅 。 以
性, 现录其 大要 , 对《 周 易》 是赋、 比、 兴 的萌芽期 这一
他 物来 言此物 , 目的 是 间 接 地 表 达 此 物 , 起 到含 蓄委
赋、 比、 兴 是 中 国传统 诗学 领域 中历久 弥新 的一
个话 题 , 其源 流存 在诸 多看法 , 大 多数认 为赋 、 比、 兴
源于《 诗 经》 , 因而 论 述 赋 、 比、 兴必从《 诗经》 开始。
其 实 不然 , 笔者 认 为 , 赋、 比、 兴 的表 现手 法 源 于《 周 易》 卦爻 辞 , 其创 制 的 思维 基 础 是 取象 思 维【 l ( P 9  ̄ ㈦,
易> 中的赋 、 比、 兴 及 其思维 基础 》 ( 发 表于《 延 边大 学 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 2 0 1 3年 第 5期 ) [ 1 1 ( P 9 7 ∞ ) 这 两篇
文章 中进 行 了细致 的论述 。为保 证本 文论 述 的完整
微薄 的祭祀 。 东 边邻 国杀 牛的盛 大祭祀 , 不 如 西边邻
《诗经》之赋比兴分析

其它如《周南.关睢》,由睢鸠鸟的叫声
而引发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情意,
在形象与情意的关系上是“由物及心”的,
因此属“兴”的作品。
再如《桃夭》,则样是由繁盛美丽的桃花 想到了刚刚出嫁的女孩子,也是“由物及 心”,也是“兴”的作品。
桃之夭夭,灼灼zhuó其华。之子于归,宜 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
哪是舍不得檀树呵,我是害怕邻人的毁谗。仲子你实在让我
牵挂,但邻人的毁谗,也让我害怕。
这首诗是一个女子对她所爱之男子
的叮咛告诫之辞,并没有假借外物的形 象,而是直接所内心的感情表达出来,即
是“赋”的写法:不借外物,直抒胸
臆。
一、在感发层次上:赋是即物即心(物=心)
的,它所写出的形象本身就是作者心中的情
比喻和象征,把它作为诗的开头,然后引出要歌咏
的本事。
中国的诗歌是以抒写情志为主的,而情志感动 的来源有两个:自然界的感发和人事界的感发。 诗人如何表达这些感发呢?古人认为有三种方法: 第一是”赋“的直接叙写,即物即心。第二是”
比“的方法,借物为喻,心在物先。第三是”兴
“的方法,因物起兴,物在心先。
镳biāo 。翟dí 茀fúí 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鳣zhān鲔wěi发发。葭jiā菼tǎn揭揭,庶姜
孽孽,庶士有朅jié。
翻译原文
贵人身材修长,穿绣花衣裙披外罩。齐王的 女儿,卫王的妻子。齐太子的胞妹,邢王的 小姨子,谭王是她的妹夫。
手指像柔软的初生草芽,皮肤像凝结的油脂。 脖子像又白又长的小天牛,牙齿像洁白齐整
不得满足的痛苦。
赋比兴的发展

中国古代“赋比兴”的发展“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向来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赋比兴汉代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
郑众说:“比者, 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
”(《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
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
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毛诗正义》:“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
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 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为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勉强傅会。
《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往往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 ,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
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允许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
” (《毛诗正义》无非,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赋比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
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
” (《艺文类聚》卷五十六) 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 、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为了相当一部份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故意义的思想内容。
赋比兴的解释及发展

赋比兴的解释及发展袁行霈《中国文学史》:赋就是铺陈直叙。
比就是比方,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
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
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赋运用得十分广泛普遍,能够很好地叙述事物,抒写感情。
如《七月》叙述农夫在一年十二个月中的生活,就是用赋法。
赋是一种基本的表现手法,赋中用比,或者起兴后再用赋,在《诗经》中是很常见的。
赋可以叙事描写,也可以议论抒情,比兴都是为表达本事和抒发情感服务的,在赋、比、兴三者中,赋是基础。
《诗经》的表现手法,前人概括为赋、比、兴。
朱熹在《诗集传》中解释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这种解释比较通行。
赋就是陈述铺叙的意思,一般多见于《颂》和《大雅》;但象《七月》、《氓》、《溱洧》等优秀民歌作品,也使用了赋的手法。
比就是譬喻,对人或物加以形象的比喻,使其特征更加鲜明突出。
如《鄘风·相鼠》、《魏风·硕鼠》用令人憎恶的老鼠来比喻统治者的不讲礼仪、贪婪可恶;《卫风·氓》中用桑树由繁茂到凋落比喻女主人公的容貌由盛变衰。
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发端,以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
兴和诗歌内容有一定的联系。
如《周南·桃夭》是一首嫁女诗,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兴,使人从桃花盛开联想到新嫁娘的美貌。
又如《邶风·燕燕》是一首送别诗,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起兴,使人从燕子飞时的差池不齐联想到送别时的依恋之情。
比兴手法的运用,能加强诗歌的生动性和鲜明性,增加诗的韵味和形象感染力。
比兴手法对后世诗歌的创作有很大影响。
1郑玄:“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
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周礼》“大师”注)郑众:“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
刘勰的“赋比兴”论及其承前启后意义

刘勰的“赋比兴”论及其承前启后意义“赋比兴”是中国诗学史上的重要话题。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辟《诠赋》《比兴》两篇加以专论。
然而现有的“赋比兴”研究似乎对刘勰关于“赋比兴”阐释的承前启后意义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而一般的龙学研究对刘勰“赋比兴”论的评价也缺少充分的历时感。
因此,准确认识刘勰阐释的“赋比兴”概念的意旨及其在中国古代“赋比兴”理论历史上的承前启后地位,就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赋比兴”是《周礼·大师》中作为“六诗”、《毛诗序》中作为“《诗》有六义”提出来的。
首先对“赋比兴”同时作出解释的是郑玄,其后是刘熙、挚虞,但释义多出,莫衷一是。
刘勰在继承前人阐释成果的基础上,辨彰然否,去伪存真,将“赋”解释为直接的“体物写志”方法,将“比”解释为包含美刺的“比喻”,将“兴”解释为借物发端的“起情”方法,并对“比”的本体与喻体的类别及“比兴”的异同作出了深入分析。
刘勰此论奠定了后世“赋比兴”涵义的基本走向。
宋人李仲蒙将“赋”定义为“叙物以言情”,朱熹将“比”解释为“以彼物比此物”,将“兴”解释为“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成为古代文论关于“赋比兴”的最权威、最合理的解释。
一、刘勰之前的“赋比兴”论《周礼·大师》最早提出来“赋”、“比”、“兴”概念:“太师……教六诗,日风,日赋,日比,日兴,日雅,日颂。
”汉初的《毛诗序》在论及《诗》的“六义”时又提到它们:“《诗》有六义焉:一日风,二日赋,三日比,四日兴,五日雅,六日颂。
”至于究竟什么是“赋”、“比”、“兴”,《周礼》《毛诗序》却没有给予解释。
汉初毛苌注《诗》,标举“兴”法116处,所以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篇》说:“毛公述传,独标兴体。
”“兴”是什么呢?语焉未详。
稍后的王逸在《离骚经序》中指出:“《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
”这里,“兴”指引用同类事物加以譬喻,与比喻的“比”似乎没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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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比兴”的发展“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赋比兴汉代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
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
”(《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
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
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毛诗正义》:“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
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
《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
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
”(《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赋比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
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
”(《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
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
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
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
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赋比兴南北朝时期刘勰论述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
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
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
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
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
他还指出“诗人比兴,触物圆览”。
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
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
赋比兴南北朝时期钟嵘论述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
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应该有诗味或“滋味”(《诗品序》),从而把艺术的特殊的感人作用与艺术的思维表现特点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对传统的突破。
正是由于这一点,后来一些株守传统观念的人对钟嵘的这一贡献不仅不予承认,而且颇加非议,如说他“解比兴,又与诂训殊乖”(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钟嵘还正确地指出“赋、比、兴”“三义”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不能割裂开来对待和运用。
他说:“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
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
”因此,他要求兼采三者之长:“闳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
”(《诗品序》即认为真正的好诗,既不能单用“比兴”以致“意深”、晦涩,又不能单用“赋”法以致“意浅”、芜累,只有兼采三者之长,酌情运用,才能感动人,“使味之者无极”。
钟嵘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
写诗要把事情写清楚,为读者所了解,就少不了要用“赋”的手法。
同时,诗歌要抒发情思,驰骋想象,感染读者,耐人寻味,就又少不了要用“比兴”的手法。
钟嵘的“闳斯三义,酌而用之”以及“文已尽而意有余”的观点,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对后代诗论有很大的影响。
赋比兴唐宋时期的论述唐代评论家对“比兴”的论述,又有新的发展,即不仅仅把它看作表现手法,而是赋予了美刺讽谕的内容要求。
这跟郑玄的说法,是有继承关系的。
不过,郑玄是用政教美刺去牵强附会地解释“比兴”的本义和《诗经》的篇章;唐人则是运用“比兴”的概念来表述自己的创作主张,强调诗歌应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就不存在牵强附会的问题。
刘勰、钟嵘谈论“比兴”,有时也是涉及内容的,如刘勰所说的“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钟嵘所说的“兴托不奇”、“托谕清远”(《诗品》卷中)等。
唐代评论家更进一步把“比兴”称之为“兴寄”,如陈子昂批评齐梁诗风“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修竹篇序》,元稹批评唐初“沈、宋之不存寄兴”(《叙诗寄乐天书》),而认为自己的诗“稍存兴寄”(《进诗状》)等,所说“兴寄”,也就是“比兴”。
陈子昂又说:“夫诗可以比兴也,不言曷著?”(《喜(嘉)马参军相遇醉歌序》)殷□也批评齐梁诗风说:“理则不足,言常有余,都无比兴,但贵轻艳。
”(《河岳英灵集》序)所说“比兴”,也就是“兴寄”。
可见,唐人论“比兴”,大都是从美刺讽谕着眼的。
柳宗元就明确地指出:“导扬讽谕,本乎比兴者也。
”(《杨评事文集后序》)白居易甚至还把“美刺兴比”作为一个词组来使用,如说:“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谓之讽谕诗。
”(《与元九书》)他们标举“兴寄”或“比兴”,强调诗歌要有社会内容,要发挥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唐诗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赋比兴宋代宋代学者对“赋、比、兴”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欧阳修在《诗本义》中、郑樵在《诗辨妄》中,都对汉儒解诗的穿凿附会之风提出了批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仲蒙和朱熹,他们对“赋、比、兴”的解释,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李仲蒙认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
”(胡寅《斐然集·与李叔易书》引)他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
所谓“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把作者的情感和客观的物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
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为数不多的古代叙事诗中,也存在着这类范例。
例如长达1745字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除了发端两句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起“兴”外,通篇全用“赋”体,而叙述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正如沈德潜所说:“淋淋漓漓,反反覆覆,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其后象北朝的《木兰诗》、杜甫的《石壕吏》,白居易的《卖炭翁》等,也都具用“赋”法而表现出类似的特点。
所谓“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仅是一个运用比喻进行修辞的问题,还必须在比喻中寄托作者深挚的感情。
这样的“比”法,自然就会具有艺术的感染力,而不会象汉赋那样成为各种比喻性的辞藻的堆砌排比。
所谓“触物”,即接触外物而引起作者主观感情的冲动,也就是梅尧臣所说的“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虫”(《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又把情感浸透、寄托于所描写的物象中。
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阐述,较之他以前的许多解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他的这些论点,后来曾被南宋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明代王世贞的《艺苑卮言》、杨慎的《升庵诗话》等辗转引载,后人的见解也大都是对他的观点的引申和发挥,很少新的突破。
朱熹对“赋、比、兴”的解释是:“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诗集传》)这和黄彻所说的“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发”(见《诗人玉屑》),基本是相同的。
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赋、比、兴”作为表现手法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不如李仲蒙的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
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发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缘故。
朱熹虽然也批评过汉儒解说《诗经》中某些迂腐论点,但是,他自己论诗也不乏微言大义的迂腐见解,如他在《诗集传》中注《关雎》一诗说:“兴也。
”“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
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
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
后凡言兴者,其文意皆放(□)此云”。
像这样来分析《关雎》的“兴”义,显然是受了《诗序》、《毛传》、《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
而且他也没有象钟嵘那样注意到“三义”在创作中不可或缺的互相作用,往往把一首诗简单地归之为“赋也”、“比也”或“兴也”,甚至对《楚辞》也这样加以分解,结果不能不生穿硬凿,招致后人的讥议。
如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就说:“风诗三百,……后人强事臆测,系以比、兴、赋之名,而诗义转晦。
子朱子于《楚辞》,亦分章而系以比、兴、赋,尤属无谓。
”应当指出,这种离开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而去探求形象以外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微言大义的做法,在宋及宋以后仍是比较普遍的。
黄庭坚就曾对宋代穿凿附会解说杜诗的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者,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
”(《大雅堂纪》)在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
不仅说诗,还有说词。
如清代常州派的词论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周济论词的某些观点也曾因此遭到王国维的批驳。
清代的统治者甚至接过这种穿凿比附、深文周纳的方法,不止一次地大兴文字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