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项目副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

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四、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

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五、技安科长及安全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生产工人的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九、重点工种的消防管理办法

(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

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员职责:

(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

(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

(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

(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二)木工的防火要求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操作问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

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三)电工的防火要求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 Q;

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定距离;

10.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四)机械操作人员的防火要求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4.每辆汽车都应设置灭火器材;

5.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熄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着火。

十、重点物品、部位消防管理办法

(一)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二)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

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问、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 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 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 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m;

6.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三)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 cm以上距离;

5.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十一、生活用火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地点的用火,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门负责同意安装,有关部门共同检查认可,制定出管理办法发给《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木工棚、材料库、清洗车间、喷漆车间、油漆配料间内不准生火或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m内,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

3.生活区、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应设专人管理火炉、灶,炉灰要倒在指定地点,并检查是否熄灭;

4.施工现场、生活区的茶炉房必须采用耐用材料建筑,位置应在新建工程、车间、厨房和下风向处,距离不小于25m,烟筒加设防火帽,远离高压线;

5.刨花、柴草、木片等为燃料的炊事灶,在烧火时要有人看管,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

6.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当将炉门闭妥或将炉火熄灭,消除隐患。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 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停用和损坏。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移交,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共同设立维护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下列资料应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专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三号线TJSG-14标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项目当前工作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施工人员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点。为确保人身安全、确保与工程施工相关联的周边设施安全、保证工程结构、重要物资不受损失,特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局中应统筹考虑消防通道、安全撤离通道; 2.在施工区、办公生活区、食堂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电焊区、变压器、配电房等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沙、消防铁锹、水泵、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等应急物资。 4.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项目部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5、加强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对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管理。 6、对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如材堆放及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重点监控。 6.1木料堆放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

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6.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安质部申请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6.3 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绝缘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6.4 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加强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8、做好宣传工作,不定期召开防火专题会议。 9、按操作程序使用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 10、对于防火工具及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修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1、对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规定

目录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二、指导思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四、安全管理措施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规定 六、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备: 七、培训和演练: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四)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有关规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结合本工程生产的特性,我施工项目部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项目部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项目部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项目部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和监理部成员组成。 1、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崔宝恩(公司主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胡章桂 (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成员:卫保民李国昌赵西梦任鹏飞贺杰涂自平翟智虎 吴天晶 社会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使消防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实施灭火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2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管理规定 3.1在生产区的每一个工(库)房都应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区楼与楼之间应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宽度不应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大于4米。 3.2消防水源 3.2.1消防水应有可靠的水源,生产区管网应为环状,当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在采取不间断供水措施情况下可设计为枝状管网。 3.2.2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但不应小

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按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计算,消火栓配置应保证每股水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 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4雨淋管网用水量应按同时作用最大一组雨淋管网水量计算,延续时间按2h计算。 3.2.5消防水储在厂区蓄水池时应设置加压泵,加压泵应保证水压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应小于10米;若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口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 3.2.6若设置加压泵,则加压泵的动力性能应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加压泵的供电回路,在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生产、生活用电切断后,能保证加压泵的用电系统有时显标志。 3.3室外消火栓 3.3.1危险性工房周围150米半径之内应有消火栓。 3.3.2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毫米或直径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毫米和65毫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45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规定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各市、州、县公安局: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已经省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施行。 附件: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湖南省公安厅 二ΟΟ三年三月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境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管理以及承担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安装和配置在建筑物、构筑物中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的设施。它包括: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自动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三)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四)防火门类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和消防电梯; (五)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六)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七)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及防雷防静电设施; (八)电气防火防爆设施; (九)灭火器; (十)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 第四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建筑消防设施。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人员和专业维修保养、技术检测人员以及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专业维护管理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经省公安消防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核发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第七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和施工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建、构筑物中设计安装和配置的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技术检测 第九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和开业前检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消防检查标准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国家、地区、企业现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或规定。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安全专职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三、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 是预防火灾, 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 确保其完好有效, 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 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 手动报警按钮外观, 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 消防水箱外观,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 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 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 报警阀组外观,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 自然排烟窗外观, 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 应急灯工作状态,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 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 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 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位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2、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3、项目部各级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防火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本项目防火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 2)安排年度防火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供必须的防火安全费用。 3)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实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定期防火安全专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消防器材,设备、水源设施标志完好和消防通畅。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 6)开展防火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火灾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参加或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 2 )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请领导添置各种器材。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执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安监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线代替熔线,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朱坤玉 副组长:王必良、邓忠 成员:肖海鸿、胡小文、陈庆华、曾培升、卢志中、罗湘兰、周峰、李海军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期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违反则进行严厉处罚。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溶解沥青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 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期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处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工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10、吸烟后烟蒂必须及时熄灭,不的随意乱扔。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湘中国际物流园B区项目部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

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专业资料. . 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设工程施丄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笫三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并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安全疏散、临时消防设施、作业防火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总体规划?确保施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第四条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在建丄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并使用阻燃的安全网。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丄程施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明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项U安全员担任,?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笫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以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施丄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施丄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五,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管理办法, ,七,施丄现场临时配电及用电管理办法,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九,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第三章施工现场平面布局 第七条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少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笫八条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堆场和易燃、 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笫九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并应设置在 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第十条宿舍、锅炉房和食物制作间不应设置于在建工程内。可

最新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最新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防御火灾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事故广播系统等。 第三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成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应当达到本规定附录的要求。 第五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它联动控制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该建筑消防设施产品的生产单位、具备相应安装资格的施工单位或者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的专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在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保养设备等方面具备条件的,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可承担本单位相应的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第六条专业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向省公安消防机构申领消防技术服务许可证件,按照核准的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维修保养服务: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二)具有与承担维修保养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检测维修设备; (四)有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定期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每12个月对设施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报告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档案,档案数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建筑消防设施调试报告、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52940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措 施 项目名称:毕节市沔鱼河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合同编号:BJSQXGQ/HD-1 施工单位: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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