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知识产权确权与侵权诉讼程序之间的冲突问题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在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通过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共同运作来实现的。
由于二者之间缺乏必要的职能范围上的衔接,因此责任机构的双重性并未在此基础上形成协同合作的处理机制。
这样一来,当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面对同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时,就会各自依照本机构的保护标准进行审定,从而导致两个机构的处理结果不一致的情形出现。
这一冲突不但对国家机构的权威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削弱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因此,为了给知识产权提供良好的保护环境,必须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标准进行规范,解决机构间的冲突。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冲突的表现(一)直接冲突一旦发生了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很有可能从直接受害人波及到整个公共秩序,从而对社会利益构成威胁。
对于直接受害人来说,一般会选择依靠司法解决或行政处理两种维权途径;但对于公共秩序的扰乱,行政机构可直接进行干涉而无需经过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只需依照自身权利职责即可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样一来,司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对案件得出的结论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分歧,但又在法律效力上难分高低,由此便产生了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直接冲突。
1.私权保护中的直接冲突这种类型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专利法》和《商标法》中涉及到的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当中,具体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当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案件当事人以《专利法》或《商标法》为法律依据,首先向行政机构提出介入处理申请,而行政机构对侵权行为的发生不予认可。
这时案件当事人并未继续发起行政诉讼,而是转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
法院会针对侵权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并很可能在审查后作出侵权行为成立的审判结果,这样就与行政机构的审定结果出现矛盾,引起直接冲突。
第二种:《专利法》和《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一旦侵权行为的构成通过了行政机构认定,可先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还可就赔偿金额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关注的焦点。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的流通,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而紧迫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问题描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包括盗版、侵犯专利权、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多个方面。
这些问题对于知识产权拥有者来说,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创新动力和技术进步。
同时,知识产权侵权也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造成负面影响。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法律保护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
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制度,提高审判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有效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2.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教育讲座,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只有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3. 增强技术手段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测和防护。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平台,用于实现对侵权行为的监控和预警。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阻止侵权行为,为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4. 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跨国侵权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能力。
建立更加紧密的国际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5.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密和保护,严格控制对核心技术的访问和使用。
通过内部管理,有效防止企业内部的侵权行为。
三、小结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技术手段、建立合作机制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才能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专利侵权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争议日益成为企业及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
其中,专利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依据,分析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中的专利侵权案例,并探讨相关解决办法。
一、涉案方背景介绍被侵权方:XX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疗设备研发与生产的企业。
该公司拥有多项核心专利,但近期发现其核心专利被他人盗用。
侵权方:YY公司,是一家新兴的医疗器械企业。
该公司涉嫌侵犯了XX公司的专利权,并在市场上推出了类似产品。
二、侵权行为分析根据对案件调查与证据的整理,我们对侵权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1. 专利权的确权问题侵权方YY公司在推出类似产品前,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也未与被侵权方XX公司进行授权交易。
因此,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2. 专利侵权行为的实质性分析被侵权方XX公司在其核心专利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而侵权方YY公司的产品明显模仿了被侵权方的发明。
侵权方YY公司的产品与被侵权方XX公司的产品在外观,功能,工艺等方面高度相似,构成了实质性的专利侵权行为。
三、专利侵权解决办法探讨针对上述案例中的专利侵权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解决办法:1. 诉讼解决办法被侵权方XX公司可以选择提起专利侵权的诉讼,将侵权方YY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被侵权方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专利权的有效性,并证明侵权方YY公司的侵权行为,最终争取到法院的支持与判决。
2. 和解解决办法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侵权方YY公司可以主动承认侵权行为,并向被侵权方XX公司进行赔偿。
而被侵权方XX公司也可以在协商中提出合理的解决条件,以保护自身权益。
3. 调解解决办法被侵权方可以选择寻求第三方机构的调解。
专业的知识产权调解机构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制定有利于双方的补偿方式。
四、案例总结本文以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中的专利侵权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了涉案方的背景以及侵权行为的实质性分析。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法律保护对象之一,它涉及到创新、创造和商业利益。
然而,正因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经常出现。
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随之而来的诉讼和纠纷解决过程可能具有挑战性。
为了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以帮助您采取合适的行动:1. 准备充分的证据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准备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
你需要收集和整理与你的知识产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公开资料、专利、版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
此外,如有可能,争议材料和被指控侵权行为的证据也需要收集。
这些证据可作为你主张权益的依据。
2.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一旦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是明智之举。
请咨询专门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律师将帮助你评估你的权益,确定最佳的法律路径,并协助你制定适当的案件解决策略。
3. 发起和谈判解决在考虑法律诉讼之前,可以试图通过和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通过与侵权方进行谈判、调解或经过第三方知识产权组织的调解尝试,有时可以达成互惠的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诉讼成本和时间。
4. 注意诉讼时效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视国家和具体情况而定。
因此,及时了解并遵守诉讼时效规定至关重要。
如果错过了诉讼时效,你可能会失去追索权或其他补救机会。
5. 寻求国际合作和保护如果你拥有的知识产权涉及多个国家,或者侵权行为可能发生在国际范围内,那么寻求国际合作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你可以通过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寻求跨国保护和解决方案。
6. 寻求专业调查公司的帮助有时,为了更好地收集证据和证明侵权行为,你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协助调查。
这将确保你收集到的证据充分、准确,并能够在法庭上得到认可。
7. 了解适用的法律和保护措施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和保护措施可能有所不同。
了解适用的法律框架和保护措施,将帮助你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并采取有效的行动。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从科技创新到文化创作,从品牌塑造到商业机密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竞争的核心资产。
然而,随着跨国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加深,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冲突也逐渐显现,给相关主体带来了诸多挑战和困扰。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首先体现在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种类的界定存在差异。
以专利为例,有些国家对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给予专利保护,而另一些国家可能认为这些技术不具备创新性或不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
比如,在生物技术领域,某些国家可能对基因编辑技术授予专利,而其他国家可能基于伦理或公共政策的考虑而拒绝给予专利保护。
同样,对于著作权,不同国家对于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保护期限以及权利的内容和范围也可能各不相同。
这就导致了同一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甚至在某些国家根本不被视为有效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和条件在各国法律中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在专利领域,有些国家采用先申请原则,即谁先提出专利申请,谁就有可能获得专利;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先发明原则,即谁先完成发明创造,谁就拥有专利权利。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在跨国专利申请中出现复杂的法律问题。
例如,一个在美国完成发明但在欧洲被他人先申请专利的情况,就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在商标方面,各国对于商标的注册程序、显著性要求以及可注册的商标类型也有不同的规定。
有的国家要求商标必须实际使用才能获得注册,而有的国家则允许基于意图使用的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也是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的保护期限可能相差很大。
例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在一些国家可能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而在另一些国家可能是 70 年甚至更长。
专利的保护期限也因国家而异,有的是 20 年,有的则更短或更长。
这种差异不仅影响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也给跨国贸易和技术转移带来了不确定性。
法律冲突还体现在知识产权的侵权判定标准上。
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策略

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策略1. 引言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冲突时有发生。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冲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须关注的问题。
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专业、详细的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策略。
2. 知识产权冲突类型在制定应对策略之前,了解知识产权冲突的类型具有重要意义。
常见的知识产权冲突包括:- 专利侵权- 商标侵权- 著作权侵权- 商业秘密泄露- 反不正当竞争3. 知识产权冲突应对流程面对知识产权冲突,企业应遵循以下流程进行应对:3.1 确认侵权事实首先,企业需要确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这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证据,如侵权产品、宣传资料等;- 分析证据,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判断的准确性。
3.2 评估侵权风险评估侵权风险有助于企业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
考虑以下因素:- 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 侵权方的主观恶意;- 侵权行为对企业的影响;- 侵权方的经济实力。
3.3 制定应对策略根据侵权风险评估,制定应对策略。
常见策略包括:- 和解:与侵权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行政投诉: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请求查处侵权行为;- 法律诉讼:提起诉讼,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申请禁令: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制止侵权行为;- 维权宣传:通过媒体等渠道,揭露侵权行为,提高公众意识。
3.4 执行应对策略在制定应对策略后,企业需严格执行,确保侵权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同时,密切关注侵权方的动态,调整应对策略。
3.5 总结经验教训应对知识产权冲突后,企业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预防未来侵权行为的发生。
4. 注意事项在应对知识产权冲突过程中,企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确保应对措施的合法性;- 尊重专业,咨询专业律师;-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避免泄露;- 密切关注侵权方的动态,适时调整应对策略。
5. 结论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策略是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以及解决

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以及解决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冲突日益增多,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知识产权是现代产业的核心资产之一,如何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难题。
因此,了解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以及解决方法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1. 资源争夺企业或个人在获得一定的技术、知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后,往往会想方设法防范竞争对手,并寻找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技术或知识产权。
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往往会使用特定的技术或工具来获取竞争对手的技术或知识产权信息,在此过程中就容易发生知识产权冲突。
2. 技术追求现代科技不断进步,技术领域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企业或个人往往会通过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展开技术合作来增加自己的技术实力,从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市场竞争带来的技术争夺往往会导致知识产权冲突,尤其是在软件、信息技术等高发领域。
3. 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知识产权冲突的最主要成因之一。
在市场角逐过程中,各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及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会采取各种手段,包括自主研发、技术转让、知识共享、合作开发等,这可能会涉及到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种知识产权,造成知识产权冲突。
二、知识产权冲突的解决1.协商谈判在发生知识产权冲突时,最常见的方式就是通过协商谈判解决。
通过协商,各方可以寻求最优解,达成共识,维护自身利益。
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可以探讨彼此需求及利益,逐步协调彼此立场,最终达成一致。
2. 仲裁在知识产权冲突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选择仲裁。
仲裁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将纠纷提交给专业仲裁机构处理。
仲裁机构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争议进行公正、独立的裁决,协助各方达成和解,维护各方利益。
3. 诉讼知识产权冲突最终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时,可以选择对矛盾进行诉讼解决。
通过诉讼,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但是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费用较高,且时间较长,需要慎重考虑。
总之,企业应该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尽量避免知识产权冲突的产生。
知识产权经济纠纷专利商标版权等的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经济纠纷专利商标版权等的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经济纠纷——专利、商标、版权等的争议解决争议解决一向是知识产权经济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无论是专利、商标还是版权,都可能引发各种争议。
本文将从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方面探讨知识产权经济纠纷的争议解决方法。
一、专利争议解决在专利领域,争议解决主要包括专利侵权争议和专利无效争议。
对于专利侵权争议,原告通常会提起侵权诉讼。
侵权诉讼程序相对繁琐,需要提交证据、听证等。
如果被告不服判决结果,可以提起上诉,将争议纳入更高一级的法院进行审理。
除了诉讼方式外,还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时间和成本。
专利无效争议解决主要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当有人对某一专利的有效性产生质疑时,可以向专利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专利局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做出是否宣告无效的决定。
如果一方不满结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仲裁、调解等方式也可以用于解决专利无效争议。
二、商标争议解决商标争议是商标领域常见的纠纷之一,主要包括商标侵权争议和商标申请驳回争议。
商标侵权争议可以通过商标侵权诉讼解决。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商标权,并证明被告存在商标权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如仲裁、调解等。
商标申请驳回争议解决主要通过商标异议、商标评审等程序。
当商标局认为某一商标不符合立案条件时,会对商标进行驳回。
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对驳回决定进行申诉。
商标异议程序一般在商标局进行,最终结果可以通过上诉到法院来解决。
三、版权争议解决版权争议主要包括侵权争议和权属争议。
侵权争议解决主要通过版权侵权诉讼。
原告需要证明自己享有版权,并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在版权侵权诉讼中,可以提交证据、现场勘验等,确保维权的有效性。
权属争议解决主要通过证据证明。
当涉及到版权权属问题时,争议双方可以提供各自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原创作品的所有权。
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版权归属。
除了诉讼外,还可以选择其他非诉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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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优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7 条的规定,司法变更权仅限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有错误的案件,适用范围过窄。
与撤销判决、履行判决等不同,变更判决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直接介入,可以说是司法机关替行政机关作出了新的“行政行为”,能够更为直接、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权。
扩大行政诉
讼司法变更权有利于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对行政权的全面监督,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63]。
因此,
法学界要求扩大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呼声不断增强,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程序复杂冗长、诉讼定性不科学、循环诉讼难以避免、关联诉讼久拖不决等问题,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尤其是专利权人对此苦不堪言[64]的情况下,适当扩大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已越来越必要。
同时,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纠纷中,确立司法变更权还具有快速解决纠纷、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
完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制度已成为国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知识
产权保护焦点,是高新企业在知识产权修法过程中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也是政府在知识产权修法中的热点问题。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和“改革专利和商标确权、授权程序,研究专利无效审理和商标评审机构向准司法机构转变的问题”。
在我国大力兴建知识产权法院的背景下,围绕着是否通过导入侵权诉
讼中的无效抗辩实现对于“双轨制构造”弊端的克服又成了热议的问题[65]。
知识产权法院作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纠纷的专门法院和司
法改革的试点法院,理应在这一问题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为立法提供可行性意见。
笔者认为,这种完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赋予司法变更权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专利( 商标) 复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两委”) 的错误决定,法院无权直接变更,只能判决撤销或一并要求重作,导致纠纷循环往复,无限拖延。
根据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2003 年的数据,在该院终审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41 件案件中,就有11 件在专利复审委针对同一当事人及同一专利
权重新作出决定后再次进入诉讼程序[66]。
另外,在现行法律下,
即使法院作出了专利权无效的判断,行政机关的专利授权行政决定也不自动撤销,专利权人仍可以依其专利权向其他主体提起侵权诉讼[67]。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过渡冗长,
既不经济又缺乏效率。
理论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裁决本质上属于对知识产权这一民事权利的效力判断,法院审理的核心也是民事权益争议,因此根据司法终局原则,知识产权法院应当对其具有最终的决定权[68]。
正是基于这一基本法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专利无
效纠纷作为民事案件来对待,专利行政复审机关不作为诉讼被告[69]。
因此,赋予法院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司法变更权和最终决定权是具备法理依据的,且这种变更对“两委”具有普遍约束力,而非仅针对“个案适用”。
这种变更权的实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参照国外的做法直接改变
案件的性质,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视为民事诉讼处理,实现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对抗,“两委”不再是被告,只是在必要时以第三人的
身份参与到案件审理中; 另一种是在不改变案件性质的前提下,赋予法院司法变更权。
即在认同案件属于行政案件性质的前提下,赋予法院司法变更权,确认法院可以对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是否有效在裁判中给出明确判断,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和循环诉讼。
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案更为可行。
虽然在这种方案下,“两委”依旧以被告的身份参与诉讼,但这是由解决“两委”不做被告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的行政案件定性本身存在的巨大矛盾和逻辑缺陷决定的,因为在行政程序中总不能将身为民事主体的一方当事人列为被告。
同时,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的行政案件性质在我国推行了很多年,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即使要往民事案件定性上改,也要一步步来,改革的步伐不宜迈得太快。
方案二正是实现这种过渡的一个必要阶段。
2.改变审级
在现行的授权确权程序中,解决是否应当获得授权问题的专利( 商标) 授权涉及专利( 商标) 局、专利( 商标) 复审委和两级法院四道程序; 解决获得的权利是否有效问题的专利( 商标) 确权涉及专利( 商标) 复审委和两级法院三道程序。
在这些程序中,专利( 商标) 复审委发挥的是准司法性质,涉及的事实上是三个审级,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略显不协调[70]。
另外,因为走的是行政诉讼程序,“两委”恒定作为被告,导致真正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后续诉讼程序中的地
位失衡,真正的权利人可能仅仅因为两委的不作为而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2005 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调研课题报告》认为应当明确“两委”的准司法机构性质,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确权纠纷,当事人不服“两委”裁决的,直接向最高法院指定的法院( 如知识产权高级法院) 提起上诉或者更进一步直接撤销“两委”,当事人不服专利( 商标) 局决定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实现彻底的二审
解决知识产权确权与侵权诉讼程序之间的冲突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知识产权确权依法由行政机关负责,而所有侵权纠纷(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则一律由人民法院管辖,且侵权案件中常常出现当事人对权利效力存在争议的状况,最终导致了知识产权确权程序与侵权诉讼程序相冲突的情形。
目前,由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授予,请求确认此两项权利无效也只能向专利复审委和商评委提出。
若对他们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法院只能对专利复审委和商评委的复审决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的判决,但是无权对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否有效这一根本问题进行处理。
这就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以下情形,法院撤销了专利复审委或商评委的复审决定,让其重新作出决定,而专利复审委和商评委依旧是只能作出维持有效或宣告无效的决定。
若当事
人对该决定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就进入一个循环之中了,也就是“循环诉讼”的问题。
65还有就是在侵权诉讼中,可能出现被控侵权人提出知识产权无效请求,由于我国法律未授权法院对知识产权的效力直接进行认定,就导致有时被控侵权人故意运用此方法拖延案件审理,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导致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低下,当事人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护。
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的做法,赋予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商标权效力的权力。
台湾地区的智慧财产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主张或者抗辩智慧财产权有应当撤销、废止的原因时,法官无需裁定中止诉讼程序,以等待行政程序就相关智慧财产权是否需要撤销或者废止做出判断,而可以直接就权利的有效性做出判断。
66这样的制度设计,就可以解决循环诉讼的问题,避免当事人利用无效确权程序拖延案件审理,提高审理效力。
尤其如果适用笔者上文中建议的综合审理制度时,由知识产权陪审团对技术问题做出辨析后,民事、行政法官就可以对自己所负责的相关问题直接做出处理。
而且由于在同一审判庭上听取技术陪审团的判断意见,法官之间就不会得出相冲突的判断结论,就可以避免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院法官认定专利权无效,判定不侵权,但之后又经行政诉讼程序确认专利权有效的情形出现,即避免了不同类型审判庭之间做出相突的判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