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硬件设备投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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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详细技术参数

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详细技术参数

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详细技术参数1.电脑和服务器-处理器:主频大于2.5GHz的多核处理器,用于提供高性能的计算能力。

-内存:8GB以上的内存,以支持多任务的同时运行和高效的数据处理。

-存储:至少500GB的硬盘空间,用于存储各类文件和数据。

-显卡:独立显卡,以提供良好的图形处理能力。

-操作系统:采用最新的操作系统,具备稳定性和安全性。

-服务器: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的规模和需求,选择适当型号的服务器,以提供稳定的数据存储和共享服务。

2.打印机和扫描仪-打印速度:黑色打印速度大于30页/分钟,彩色打印速度大于20页/分钟。

- 分辨率:打印分辨率一般应大于600 dpi,扫描分辨率一般应大于1200 dpi,以保证打印和扫描的质量。

-网络连接:配备网络打印功能,以方便多人共享打印机。

-可选功能:双面打印、自动文档进给等功能可以提高办公效率。

3.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一体机是一种集打印、复印、扫描和传真于一身的设备,适合行政服务中心对办公设备要求相对较低的场合。

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打印速度和分辨率:与打印机和扫描仪相同的参数要求,以保证打印和扫描的质量和速度。

-文档进给能力:大于30页的自动文档进给能力,以提高办公效率。

-支持传真功能:集成传真功能,方便快捷的传输文件和文档。

4.视听设备-投影仪:使用亮度大于3000流明的投影仪,以确保在明亮环境下清晰投影。

-屏幕:配备合适尺寸的大屏幕,以提供良好的视觉效果。

-音响系统:提供清晰、高质量的音响效果,以满足各类会议和培训需求。

5.办公家具-办公桌和椅子:根据员工身高和办公需求选择合适的桌子和椅子,以确保工作舒适度。

-会议桌和椅子:提供适合会议和讨论的桌子和椅子,以满足不同场合的需求。

-书架和文件柜:提供足够的存储空间,保持文件的整齐有序。

以上是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这些参数可以根据具体机构的需求进行调整和选择,以满足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和服务要求。

南通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

南通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

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文件通国税发…2008‟137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国税局,市区各单位:•南通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经反复征求意见和市局纳税服务项目组讨论修改,已经定稿,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本•规范‣整合了2004年以来总局、省局关于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标准,细化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标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学习•规范‣,宣传•规范‣,掌握•规范‣,落实•规范‣。

要运用多种形式,— 1 —— 2 —掀起学习宣传高潮。

市局将于明年组织一次全市办税服务厅人员参加的•规范‣知识竞赛,各单位要积极组队参赛。

二、要抓好规范落实试点。

•规范‣涵盖了环境建设、信息支撑、服务标准以及税务人员的言行举止、岗责流程建设的要求,侧重于服务规范的“软件” 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办税服务厅进行试点,形成指导性的经验,在本单位推广。

要着力在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上下功夫,努力培养干部良好的行为规范。

市局明年选择落实•规范‣成效明显的单位召开推进会议。

三、要制订规范落实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制订本单位贯彻落实•规范‣的方案,明确每年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与年度工作计划一并上报市局。

市局每年根据重点工作需要,确定并下发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具体情况、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市局人事教育处(党办)联系。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7日印发 排版:陆益民 校对:机关党委 周丁荣南通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试行)本规范由总则、建设规范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链接等部分组成,涵盖了标识形象、行为举止、岗责流程、信息支撑、纳税服务和服务监督等六个方面的统一要求,适用于我市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及工作人员。

2024办税服务厅两化建设方案

2024办税服务厅两化建设方案

2024办税服务厅两化建设方案【方案一: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办税服务厅建设方案】1.前言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办税服务厅的两化建设已经成为推进税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本方案将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来实现办税服务厅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提升税务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2.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办税服务厅,实现税务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和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 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提供更准确的税务数据支持。

3.关键内容(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通信网络和服务器设施,保证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2)数字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个集成化的数字化办税服务平台,包括纳税人自助办税终端、在线办税系统、办税大厅信息发布系统等,实现办税业务的在线化、自动化。

纳税人可以通过终端设备自助办理税务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税服务。

(3)智能化办税服务系统建设: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建设一个智能化的办税服务系统,能够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办税服务。

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的税务咨询和规划服务。

(4)电子文档管理建设:建立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实现纳税人办税资料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

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提供的电子文档管理系统随时查看和下载办税相关文档。

(5)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建立安全保障系统,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和数据加密等技术措施,保护办税数据的安全。

4.实施步骤(1)需求分析:根据税务工作的需求和纳税人的需求,明确办税服务厅的建设目标和功能要求。

(2)方案设计:制定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网络架构设计、系统功能设计和数据管理规划等。

(3)系统开发与集成:根据方案设计进行系统开发和集成,包括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选购和配置等。

(4)测试与验收:对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完备性。

办税服务厅管理规定

办税服务厅管理规定

办税服务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办税服务厅是指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办理涉税业务等服务的场所。

二、办税服务厅的设置办税服务厅的设立应符合下列原则:1.税务机关应充分考虑陆续向非税收入依赖较大的财政管理部门中央金库缴库。

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下放税收职责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安排办税服务厅的分布。

2.办税服务厅应满足纳税人便捷办税的要求,选址应依据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市场供求和客户服务等因素,使居民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纳税人均能便捷到达;3.办税服务厅应具备一定的面积和硬件设施,以便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获取、网上预约、投诉咨询、身体残障服务等。

4.办税服务厅应公开办公时间、电话号码、地址、职责、服务内容、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和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等信息。

三、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内容办税服务厅应为纳税人提供以下服务:1.印制和免费发放相关税务印章;2.解答纳税人在申报、缴纳税款等方面的疑惑;3.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业务咨询与指导服务;4.为纳税人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信息服务;5.帮助企业、个人开具和核销发票、代扣代缴税费等;6.为需要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业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办理服务。

四、办税服务厅的管理1.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2.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确保办税服务厅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规定;3.办税服务厅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4.办税服务单位应当建立纠错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与纳税人保持良好的沟通。

五、附则本规定所称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人等各类纳税人及经办纳税业务的代理人。

如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有关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结束语以上是办税服务厅管理规定,我们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服务纳税人,直接推动社会建设。

办公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办公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XX集团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资产配置,保障日常工作需要,降低办公成本,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设施设备是指办公所需的家具、电器、通信工具以及其他为固定人员或部门配备的物资。

第三条本标准是集团公司办公设施设备配置类别、项目、数量的上限标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各部门、各办公室办公设施设备的配置适用本标准,各城市公司、各项目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副总监(含)以上职位可配备专用办公室,副总监以下职位可配备工位。

第六条副总监以下职位可配备办公设备:工位1套(含抽屉1个、侧柜1个)工位椅1把台式计算机1台电话1部第七条总监、副总职位办公室可配备办公设备:2米办公桌1套(含班椅1把、班前椅2把)书柜1组衣帽架1个台式计算机1台电话机1部第八条副总裁、总裁职位办公室可配备办公设备:2.6米办公桌1套(含班椅1把、班前椅2把)书柜1组会议桌1套(含会议椅)茶台一套(含茶水柜1张)衣帽架1个沙发1套(含茶几)单开门冰箱1台便携式计算机1台微型打印机1台电话机1部第九条其他未列明的设备不予单独配备,统一由行政部门设置共用设备。

第十条办公用品类物资可根据办公具体需要由行政部门进行配备。

第十一条环境美化由集团合作单位提供租赁服务,具体配备标准如下:公共办公区域的花卉绿植由行政部门统一配备;副总监、总监专用办公室配备落地绿植1盆、花卉盆栽1盆;副总裁、总裁专用办公室配备落地绿植4盆、花卉盆栽4盆。

第十二条超标配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报集团总裁审批后,依审批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办公设备设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依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第二十条本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尚未制定标准的,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配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具体配置标准,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备案。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2023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2023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2023一、前言本标准旨在为公司在2023年配置办公设备时提供指导,以确保设备的质量、性能和成本效益。

本标准涵盖了各种办公设备的配置要求、采购流程、使用规范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二、设备配置原则1.满足业务需求: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求,合理配置各类办公设备,确保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2.考虑性能与成本: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以及使用成本,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

3.环保节能: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4.适当冗余:配置设备时留有一定的冗余,以应对未来可能的业务增长和设备更新。

三、设备种类与配置标准1.电脑设备(1)笔记本电脑:根据部门需求和工作需要,配置不同配置的笔记本电脑。

建议配置较高性能的处理器、大容量内存和固态硬盘。

(2)台式电脑:根据部门需求和工作需要,配置性能适中的台式电脑。

建议配置独立显卡和足够存储空间。

(3)移动工作站:为需要处理高负荷计算和图形任务的部门配置移动工作站,以满足专业需求。

2.打印机设备(1)彩色激光打印机:为需要打印高质量文档和多页文档的部门配置彩色激光打印机。

(2)黑白激光打印机:为需要大量打印黑白文档的部门配置性价比高的黑白激光打印机。

(3)喷墨打印机:为需要打印照片和少量彩色文档的部门配置喷墨打印机。

3.其他设备(1)扫描仪:为需要扫描文档和文件的部门配置扫描仪。

(2)投影仪:根据会议需求,为会议室配置投影仪。

(3)碎纸机:为办公区域配置碎纸机,以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

四、采购流程1.需求分析:各部门提出办公设备采购需求,填写《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

2.审批:采购部门审核申请表,根据配置标准确定采购方案,报请上级审批。

3.采购: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设备采购,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验收:设备到货后,由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性能达标。

5.安装调试:设备验收通过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硬件配置指导标准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硬件配置指导标准
1.标识牌和两种电子显示设备三选一;
2.由区统一品牌型号
安卓智能电视机
设置于窗口上部,显示受理单位、办理事项、工号、办理状态、叫号信息等
21寸以上安卓智能电视机+APP(安卓平台)。CPU:主频高于1.5GHz以上,内存(RAM)1GB以上,存储空间(ROM)8GB以上,系统版本Android 4.4.0及以上版本,屏幕尺寸21寸以上,802.11n无线网络连接
4
排队叫
号系统
排队叫号机
提供界面显示、手机号输入、打印号码的功能,需同时支持市民卡和二代身份证取号
取号机配置:Win7旗舰版,IE7.0以上,CPU双核2.4G以上,19寸以上红外触摸屏,同时配置华旭金卡HX-FDX3身份证读卡器、南京智汇市民卡读卡器和EPSON532热敏纸打印机
由区统一品牌型号
5
高拍仪、打印机
扫描上传文件和打印办件文书
高拍仪:尺寸A4,分辨率500万定焦,带LED补光,可定制SDK开发包与应用软件
高拍仪由各区统一品牌型号
3
评价设备
按键式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器、配套软件
服务质量评价
USB口连接,可定制SDK开发包与应用软件;五档评价:1—非常满意、2—满意、3—基本满意、4—不满意、5—非常不满意
附件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硬件配置指导标准
序号
分系统
设备配置
功能说明
性能指标
备注
1
计算机网络系统
每个工位配置4个信息点
用于配置政务外网、业务专网、电话、互联网
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100M政务外网出口
2
终端设备
每个工位配置一台电脑
运行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智慧社区”系统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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