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1年县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1年县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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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内容

持续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特别是其中的重病、重残对象进行全面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聚焦全县未脱贫户、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持续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4660元,将农村低保兜底户补差标准全部提高到B类及以上。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和村级民政协理员(儿童主任)作用,完善实绩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机制。建设低收入人群数据库,搭建覆盖全县的困难群体救助预警平台,实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全覆盖,精准实施社会救助。

对生活能够自理不愿入院的特困对象,与村委会或其亲属签订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照料责任和探访巡视制度;对丧失自理能力、生活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特困人员,积极动员入院集中供养;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持续开展医养结合照料护理,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可持续、能提高。

将城市特困供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810元,照料护理和丧葬标准分别按照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全区平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提高。

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聚焦农村低保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三年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打击和整治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严肃查处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杜绝“漏保”“错保”隐患,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救助管理

设立老年托养中心,对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照料老年人开展托养服务。

加快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和适老化改造,争取资金立项建设敬老院,新建4个农村老饭桌,养老床位数达到1500张,超过每千名老人不低于35张床位标准,补齐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安全养老、健康养老、文化养老、幸福养老”理念,认真落实服务指标,举办服务人员能力培训和特困老人技能培训,抓实安全管理。落实明灶亮厨服务管理措施,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监控系统建设,全面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持续推行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医院对机构供养失能失智对象进行照料护理服务。

做实儿童之家运行管理,联合教育部门充分发挥乡村教师作用,开设4点半课堂,丰富困境、留守儿童课余学习生活。以城镇社区、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多的村为重点,压实村级儿童主任责任,以儿童关爱保护成员单位包联和开发公益创投项目为抓手,切实解决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问题。

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础数据信息库,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体系。

做好脱贫攻坚中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平稳有效运行,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惠民政策。

全面建立街头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不断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安全检查常态化。

严格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推进老年人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普及工作,提高老年人福利政策覆盖面。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调度指挥平台,将农村老饭桌、互助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纳入统一调度管理,申请安排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协会等机构作用,开展助餐、助洁以及个性化为老服务。

建立留守老人巡访服务制度,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巡访服务,全面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建立巡访服务台账,协调解决留守老人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实现“数字民政”和“互联网+医疗健康”两个系统互联互通,实行养老医疗服务资源共享,通过“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调用各医院、卫生院等医疗资源满足社区老年人就医服务需求。

积极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对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启动旅居养老。

以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企业化运营、物流化运作和村(社区)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为依托,建立网上虚拟养老院,切实解决老年人助餐助医问题。

加强民政协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周考勤、月小结,季度报告、年终考核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完善民政统一管理、乡镇日常管理、村两委协助管理、村民代表监督管理“四重管理”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协理员履职尽责。

推进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落实县乡联动督查机制,运用村民代表会议远程监察系统,推动基本议定、决策事项全面落实,打造2个样板乡镇,24个样板村,逐步提高规范落实比例。

持续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行文明殡葬、文明祭扫,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殡葬违规违法行为,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全面落实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重大节庆活动。

大力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年内实现注册志愿者5万人以上,注册志愿者达到户籍人口的13%以上标准,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设置殡葬服务室,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规范公墓管理,净化殡葬市场环境,推进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

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常态化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推动城市社区全面去行政化,还原社区便民服务本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民主协商实践,逐步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

谋划指导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培训等准备工作,扎实开展示范培训。

全面建成运营5个城市社区,完成政府街社区办公场所购买搬迁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婚丧礼俗改革,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和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组织引领作用,倡导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减轻群众负担。

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全员婚姻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推进婚姻信息全面上网。

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扎实做好边界联检和后续换桩工作,妥善处理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高质量完成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

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管理,落实相关优惠措施。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班,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认真落实相关奖补政策。

开展城乡社区微公益活动,围绕为老助残服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垃圾分类处理等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题开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试点。

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中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

培育发展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年内全县登记社会组织数达到200个以上,达到每万人不低于7个社会组织标准,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履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职能,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律诚信和社会公信力。

全面推行“互联网+民政”服务模式,实施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县证乡制”,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推进便民化服务。

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改革,筹划数字民政五期项目,升级改造数字民政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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