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社会学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分析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犯罪是社会问题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它给人们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甚至威胁到人们的安全。
因此,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学研究的重点之一。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对人类社会的结构和演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以功能学为基础的社会学理论,他的研究对于犯罪社会学思想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是基于功能论的一个重要代表,他认为社会是一个具有相互作用和互相依赖的系统,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有机的。
他反对了社会学中早期流行的结构功能论和个人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不是由个人组成的,而是由一系列相互依赖的部分共同构成的整体。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不是一种独立出现的现象,而是与整个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
在迪尔凯姆的看来,犯罪行为反映了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在迪尔凯姆看来,犯罪行为其实是社会功能丧失的一个表现。
社会中的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这些功能一旦失效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的结构和秩序,但是它也反映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犯罪行为是社会问题的一个表现,也是社会变革的一个推动力量。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对于犯罪社会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背后的社会结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在对待犯罪问题时,社会学家经常会采用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这是受到迪尔凯姆的影响所导致的。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才能有效地减少犯罪行为。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的一个核心就是要寻找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以便更好地理解犯罪社会学的本质和犯罪行为背后的社会问题。
除了功能主义,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还包括结构主义的观点,他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结构层级构成的,这些层级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犯罪社会学考试

单选:1犯罪人类学的代表人物及核心思想(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人的生理特征与犯罪的相关性2犯罪社会学的起源及核心思想(菲利的犯罪社会学)个人犯罪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的相关性3家庭与犯罪的基本类型:(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侵害,家庭成员对外犯罪,家庭环境引发的犯罪)4畸形家庭的类型:(婚姻关系不完整,例子:单亲家庭亲子关系不完整,例子:孤儿家庭,隔代家庭非正常家庭,例子:再婚家庭,罪犯家庭,重婚家庭)5社区青少年的形成:无家可归者,无学可上着,无业可干着6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
它是文化中最牢固的精神要素,是人们在历史传统中积淀下来的判断事物的标准。
多选:(1)标签理论的特征:(2)去标签化的几种措施:非犯罪化,转向处理,非监禁处罚(3)学校引发犯罪的四种可能:作为犯罪的主体,作为犯罪的侵害对象,作为犯罪的发案场所,作为单位从事犯罪活动(4)学校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中所起的作用: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最重要的环境(1学校对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影响2亚文化:学校普遍存在不健康的小群体)教育越成功,犯罪率越低犯罪率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率高,一定是教育出了问题(5)社会分层与犯罪:1 分层造成一种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使得不同的结构之间形成一种张力2不同阶层都有可能犯罪3不同阶层的犯罪类型有所不同(6)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1主体特性比较明显:(青壮年为高危群体,血源性、地域性结伙作案)2犯罪类型比较集中:犯罪类型集中于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7)亚文化群的主要特征:1群体共同拥有与主文化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2群体对于亚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8)冲突论的犯罪控制:1普及强势利益群体的制度文化2 融合各种异质文化3消灭阶级(马克思)(9)犯罪社会学的基本假设:1没有天生的犯罪人,任何犯罪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2犯罪主要来源与社会现实环境之中,历史与外部因素必须通过现实因素发挥作用3犯罪是可以改造的判断并改错:名词解释题:(1)犯罪社会学:指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社会现象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的分支学科。
社会学:犯罪社会学考试题

社会学:犯罪社会学考试题1、名词解释遏制方法正确答案:是指借助于阻止力量对已经发生且正在进行之中但尚未完成的犯罪予以阻止的方法。
2、单选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A、犯罪现象发生的宏观原因B、犯罪现象(江南博哥)发生的微观原因C、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关系D、犯罪现象的特征与原因正确答案:C3、问答题从社会控制的角度看社会保障有哪些作用?正确答案:①缓和社会矛盾;②减少生存型犯罪;③减少改革中特有的犯罪现象。
4、问答题简述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层次。
正确答案:1.犯罪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2.具体犯罪产生的原因3.犯罪条件4.犯罪的相关因素5、名词解释被害条件正确答案:是指有利于犯罪发生的特定时空环境。
6、问答题简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犯罪状况。
正确答案:6-65年.1在政治上比较稳定,经济上虽有起落,但总体上还是较为协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这一时期是新中国社会治安最好的时期,犯罪率很低,群众安全感很高,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但也曾由于各种灾害的影响出现过犯罪高峰。
7、问答题简述越轨行为的主要类型。
正确答案:违俗行为、违德行为、违纪行为、违警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8、问答题简述研究犯罪人的意义。
正确答案:1.深刻理解和揭示犯罪现象构成的核心2.有利于拓展犯罪研究的范围和深化、丰富犯罪学的内容3.有利于制定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对策4.有利于指导被害预防的实践。
9、名词解释轻信型被害人正确答案:是指由于生理缺陷或受生活经验、知识水平所限,容易相信他人而遭致或可能遭致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10、单选中国历史上主张死刑的是()A、孔子B、朱熹C、墨家和法家D、儒家和道家正确答案:C11、名词解释犯罪原因正确答案:广义的犯罪原因包括犯罪的直接原因、犯罪条件及与犯罪相关的因素。
狭义的犯罪原因只指直接引起犯罪产生的现象。
12、名词解释被害数量正确答案:是指在一定时空内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的总数。
第二讲犯罪社会学由来与发展

第二讲犯罪社会学由来与发展犯罪社会学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
在这个时期,欧洲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如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这些变革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犯罪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这个背景下,犯罪社会学应运而生。
当时的犯罪社会学主要集中在犯罪的社会原因方面的研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和意大利学者费拉里(Enrico Ferri)。
杜尔凯姆通过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研究,认为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组织和社会控制的失灵所导致的结果。
他提出了“犯罪是社会正常现象”的观点,认为其中一种程度的犯罪是社会所必须的,它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作用。
费拉里则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提出了犯罪与犯罪者个性、遗传、环境等因素相关的观点。
20世纪上半叶,犯罪社会学在美国得到了深入发展。
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M·金斯伯格(Robert K. Merton)提出了功能主义视角的结构机会论,强调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和机会缺乏是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分配和机会缺乏会导致人们通过非法手段来追求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洛克·弗吉尼亚·奥登塔尔(Roscoe C. H. Odenath)则从统计学的角度对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空间模式和非法市场等概念。
20世纪50年代以后,犯罪社会学进入了一种批判犯罪观的转型阶段。
美国学者埃德温·萨篕(Edwin H. Sutherland)提出了不葛雅准则,认为犯罪是学习出来的行为,犯罪是一种社会交往中学得的行为模式。
他还提出了犯罪是社会不同群体价值观的对立结果,强调了社会化和社会影响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英国学者J· H·沙里尔(J.H.Schlegel)则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提出了犯罪与社会结构、社会控制以及个体特征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犯罪社会学》复习提纲

犯罪社会学(复习提纲)第一章绪论一、选择题或填空1、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就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2、犯罪社会学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犯罪现象及基本特征、犯罪现象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人类社会对犯罪现象的作用与影响、社会变迁。
3、犯罪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要坚持以下几点:唯物的观点、辩证的观点、系统的观点4、犯罪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分为四个阶段:选题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分析、总结阶段5、犯罪研究的一般资料:关于犯罪人的社会特征资料、生活环境资料、受教育资料、研究所必须的社会宏观资料。
6、犯罪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方法:调查法、观察法、文献法。
7、调查法的方式很多:普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典型调查、其中问卷调查和个案调查最为普遍8、犯罪社会学研究资料的统计分析有:单变量的描述分析、多变量的描述分析、犯罪动态分析二、名词1、犯罪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就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2、相关分析:对客观事物间具有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
三、问答1、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任务 P5答:犯罪社会学研究人类社会的犯罪现象,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抑制和减少社会犯罪。
(1)研究犯罪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就是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研究任务。
(2)研究和发现犯罪现象与相关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是犯罪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3)研究预防、控制和消除犯罪现象的社会机制与途径。
2、犯罪社会学与临近学科的关系。
P10答:与犯罪社会学联系较为密切的学科主要有刑法学和犯罪人类学、犯罪心理学。
此外、它与越轨社会学、家庭社会学、教育社会学、青年社会学、劳动社会学、闲暇社会学、劳改学等学科也有很密切的关系。
a、犯罪社会学与刑法学:刑法学与犯罪社会学都把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但是,犯罪社会学与刑法学还有基本的区别:刑法学作为一门规范性法律科学,在研究犯罪时是以刑法作为法律前提的,它研究的是犯罪,主要研究犯罪事实。
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亦称“刑事社会学”。
用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犯罪现象及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主要研究:现实犯罪状况、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的地域分布;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社会制度和犯罪现象的关系;犯罪集团类型及其内部关系;犯罪集团的文化;犯罪的社会控制、社会预测和预防;违法行为和其他反社会行为及其防止对策等。
由犯罪统计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利时统计学家凯特勒和法国的盖利开拓,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费利首先提出,20世纪20年代开始成为独立的学科。
犯罪:触犯刑法、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违反刑法,法律后果是应受刑罚处罚。
在不同性质的社会中,犯罪概念具有不同的内容。
在我国,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率:用数字来计算某一地区或人口集团犯罪的记录与人口总数的比例。
以十万人为单位,记录其中的犯罪人数,为粗犯罪率;以达到犯罪年龄的十万人为单位,记录其中的犯罪人数,为细犯罪率;记录其中某个年龄段的犯罪人数,为特殊犯罪率。
计算犯罪率的方法很多,尚无统一的模式。
犯罪地区:亦称“越轨行为区”。
一个城市中犯罪或越轨行为的比例高于该城市中同面积和人口相仿的其他地区的地区。
通常位于该城市与相邻城市之间的过渡或边缘地带,往往是工业建筑物和铁路集中、居住条件恶劣、卫生状况较差的地区。
一般说来,该区域居民的文化素质较低。
犯罪类型: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特征和犯罪主体的属性加以区分的不同的犯罪种类。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可分为成年犯罪与青少年犯罪,男性犯罪与女性犯罪等。
《犯罪社会学》练习题答案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犯罪社会学》练习题库答案一、填空题1、辩证的观点;系统的观点2、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分析、总结阶段(顺序不能改变)3、调查法;观察法4、格老秀斯;洛克;斯宾诺莎;霍布士;孟德斯鸠;卢梭;潘恩(任填三项)5、芝加哥学派6、严景耀7、犯罪事实;犯罪情况8、犯罪状态;犯罪规律9、功利取向型犯罪;价值取向型犯罪;情感冲动型犯罪;传统习俗型犯罪10、暴力犯罪;环境犯罪;高科技犯罪;公害犯罪11、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的社会原因12、矛盾冲突论;综合动因论13、唯一性;有限性14、推动作用;暗示作用15、过分溺爱;简单粗暴16、制度层;意识层17、累积性;融合性18、新文化和旧文化的冲突;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冲突19、时代性;民族性;群体性20、松散式结构;集团式组织结构21、盗码并机;电信欺骗犯罪22、通讯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反政府的计算机犯罪;商业领域的计算机犯罪;计算机虚拟犯罪23、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结果多元化24、主体系统;规范系统;手段系统25、物质资源;关系资源26、名誉惩罚;人身惩罚27、罪刑对等原则;刑罚效力原则28、及时性;彻底性29、社会规范30、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态度二、名词解释1、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就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2、刑法学: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根本,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注重研究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
刑罚学的任务是提出准确的惩治犯罪的原则。
3、越轨行为:所谓越轨行为,顾名思义,就是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所以又叫做违规行为、偏离行为、异常行为等等。
4、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
犯罪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
犯罪学是犯罪学科中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原因、模式、发展趋势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涉及广泛,以下是几个主要的方向和内容:
1.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特征、个性和心理过程,探讨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以及人们为什么会选择犯罪。
这个研究方向重点研究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
2. 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关注犯罪行为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研究者通过考察社会结构、社会不平等、社会变迁等因素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以便深入了解社会背景对犯罪的影响。
3. 犯罪预防和控制:这个研究方向主要关注如何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
犯罪学家通过研究犯罪率的变化、刑罚政策的效果以及犯罪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出控制犯罪的策略和建议。
4. 犯罪统计学:犯罪统计学是犯罪学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统计和分析犯罪数据来了解犯罪行为的模式和趋势。
犯罪统计学的研究内容包括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地点等,旨在提供基于数据的决策和政策建议。
5. 犯罪学理论:犯罪学理论是犯罪学的基础,试图解释犯罪行为和犯罪者的动
机。
犯罪学家通过建立和发展各种犯罪学理论,如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和经济学等,以揭示犯罪行为的原因和模式。
总体而言,犯罪学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是多样化的,从心理学、社会学到统计学和理论研究,旨在全面了解犯罪行为,提出有效的犯罪预防和控制策略,为社会安全和公共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犯罪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因为种种原因,犯罪数量不断上升,犯罪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在面对如此庞大的社会问题时,如何理解和解决犯罪问题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
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是一位开创性的社会学家,他的社会学思想独具特色,在社会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从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的角度出发,探讨犯罪问题及其解决的途径。
一、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简介迪尔凯姆作为法国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他主要的贡献在于对社会生活和社会现象的规律性认识和分析,强调了社会学对于研究社会现象的重要性,电话机唯物主义视角下,他提出了社会是“超个体”的观点,研究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的原则。
在其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等中,迪尔凯姆对犯罪问题有着独到的阐述和贡献。
他认为,犯罪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出现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社会必须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解决犯罪问题。
二、社会分工和犯罪的关系从迪尔凯姆的社会分工理论出发,社会分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社会分工并不是绝对合理的,会出现社会分工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社会分工对个体的影响以及个体因分工失衡引起的种种问题都有很深刻的分析。
因此,社会分工理论对犯罪问题的分析有重要意义。
对于社会分工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迪尔凯姆提出了犯罪的社会学定义:犯罪是一种行为,它违背了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受到社会束缚力量的制约。
在执行社会分工的过程中,社会会常常出现某些个体不适应社会分工引起的失衡,从而导致犯罪的出现。
因为社会分工不同的领域和职位都有其特殊的规范,个体只有符合了这些规范才能够顺利地融入这个社会局面。
否则的话,这些个体往往被边缘化,被排斥,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的社会规制迪尔凯姆在自己的社会学思想中,将社会规制看作是一种正规的和合法的针对犯罪的社会方法。
对于犯罪问题的解决,需要利用规则、法律和制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手段。
《犯罪社会学》课程教学大纲
《犯罪社会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犯罪社会学课程类别:任意选修课程适用专业:社会学考核方式:考查总学时、学分: 32 学时 2 学分其中实验学时: 0 学时一、课程教学目的1.使学生了解犯罪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2.使学生具有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各类犯罪案件的基本能力;3.使学生初步掌握犯罪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二、课程教学要求1.反映犯罪社会学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2.注意学科理论结构的科学性、内容的新颖性以及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3.系统介绍我国改革以来犯罪发展的基本趋势,总结打击犯罪和治理犯罪问题的经验教训;4.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教学。
三、先修课程刑法学、犯罪学、法律社会学、社会学概论四、课程教学重、难点课程重点为掌握犯罪社会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对现实的犯罪问题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并提供相应参考方案。
了解犯罪社会学在分析犯罪的成因及解决犯罪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课程难点为如何让学生将社会学的知识运用到对犯罪问题的分析中去,实现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突破。
五、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六、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2学时)1.教学内容(1)什么是犯罪社会学(2)犯罪社会学的研究方法(3)研究犯罪社会学的意义2.重、难点提示(1)重点:研究犯罪社会学的意义(2)难点:犯罪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犯罪社会学的由来与发展 (3学时)1.教学内容(1)犯罪社会学的思想源流(2)犯罪社会学的产生与形成(3)现代西方犯罪社会学理论(4)犯罪社会学在中国2.重、难点提示(1)重点:犯罪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国犯罪社会学的历史发展。
(2)难点:现代西方犯罪社会学的理论派别及其形成过程;社会结构理论、社会过程理论和其他犯罪社会学理论。
第三章犯罪与犯罪问题 (3学时)1.教学内容(1)犯罪本质(2)犯罪类型(3)犯罪问题2.重、难点提示(1)重点:犯罪的社会起源;基本特征;犯罪的类型。
(2)难点:犯罪的社会本质;犯罪问题及其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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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在犯罪社会学中青少年犯罪
姓名:吴俊之班级:社会工作1341 学号:1320804109
正文
论文关键词:犯罪社会学青少年
概要: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及反复性强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
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
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
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
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
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
定义。
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
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
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
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
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
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笔者对此予以赞同。
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犯罪是一个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有人类学家曾尖锐地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一个文明趋向于更高,或许还是更有价值的目标时,社会性越轨(犯罪)的可能就越大。
”“任何一个国家既然以现代化为自己的社会目标,不管其社会个性如何,恐怕均不能幸免现代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
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
除了前述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
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成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猎奇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
我们应针对这一犯罪现象,探讨、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
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
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
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
”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
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
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
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
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三,犯罪社会学浅析青少年犯罪
案例:少年为帮哥们出气用铁棍打伤3人
未满18岁的中学生刘强(化名)为帮哥们儿出气,伙同他人用铁棍殴打3名陌生人,造成对方一人重伤、两人轻微伤。
东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011年10月底的一天夜里,刘强与张某、骆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外聚会,后骆某得知自己的女友在麦当劳餐厅内被陌生男子搭讪。
次日凌晨零时许,骆某纠集张某、刘强等人持铁棍、木棍殴打受害人大明(化名)等3人。
大明经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等,鉴定为重伤;另两人为轻微伤。
刘强等人被警方抓获。
警方调查得知,大明及两名朋友之所以搭讪陌生人,是因为打赌,事发当晚他们打赌:如果谁能让陌生人给自己买吃的就算赢,输的人请赢的人吃饭。
大明搭讪一个下楼女孩,离开餐厅时被一群人用铁棍殴打。
东城法院认为,刘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通过犯罪社会学分析:人类的攻击行为是一种习得的社会行为。
所以上述案例中的刘强,可以说他的哥们儿义气是来自于日常生活中,攻
击学习分为两种,第一是观察学习,第二是亲历学习。
所以刘强要么是看到过身边的人故意伤人,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要么就是自己一直都是用这种方式成长。
(1)如果刘强是通过观察学习,那么假设榜样行为表现,刘强身边的朋友经常通过斗殴及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得到了刘强的关注及思考,然而他的朋友通过哥们儿义气解决问题后,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及其他处罚,刘强心里对这种行为产生了好感,于是经过自己的辨析,有样学样,经过模仿学习到了暴力行为。
然而我们在此案中可以看到这次攻击的启动体制,解决陌生男子搭讪朋友女朋友事件是诱发这次攻击的原因,在这次攻击行动中,刘强朋友骆某是这次攻击行动的厌恶鼓动者,请刘强出头,一起行动去进行暴力殴打事件。
然而在这次行动中,最后的结果是受害人大明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这种行为造成的有利后果就是受害人受到伤害,刘强也获得哥们义气的体现,骆某等其他朋友的赞许。
(2)亲历学习,从自身原因分析:可能是刘强自己觉得通过暴力可以更直接发泄自己的情绪,快速达到目的,缺少对后果的考虑以及承担后果的责任。
从家庭原因分析:可能刘强的父母,平时对刘强疏于管教,从小与同学打架相处不以为是,打架斗殴也认为是青少年的正常行为,也有可能父母对孩子关注不够,导致孩子通过这种手段来吸引注意力。
学校原因分析:学校对学生平时这种行为处置不够严厉,在学生心里不过是一个小错而已,导致问题加大严重的可能性。
社会原因分析:在社会中这种现象太多,很多素质不高和法制不够严厉的
城市,随处可见这种行为,对这种行为的无知,导致了问题的严重。
各种不良心理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既有属于家庭的,又有关于学校的,也有社会环境的,还有个体主观原因的。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出现是眼下全体社会公民其相关部门的要务之一,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以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杨春平:《浅谈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袁敏殊:《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惩治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中国法制报》2003年7月23日
《青少年犯罪案例》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