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量计算1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附录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t/m3;Q地损——地质及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t/m3;K i——第i个;q i——第i个;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所圈定的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各单元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二)开采保护层后,准备煤量或准备煤量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在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三)准备煤量可以按煤巷掘进方向分段计算,各分段长度不得小于300米。
煤矿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业界借鉴)

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一)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二)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在一个采区内,必须掘进的准备巷道尚未掘成之前,该采区的储量不应算作准备煤量。
(三)回采煤量在准备煤量范围内,按设计完成了采区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巷道掘进工程后所构成的煤储量,即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煤量。
计算公式为:Q回=LhMDK式中:Q回——回采煤量,t;L——工作面走向可采长度,m;h——工作面倾斜开采长度,m;M——设计采高或采厚,m;K——工作面回采率。
上述各煤量的计算公式,仅适用于较稳定煤层。
若煤层不稳定,厚度变化较大时,应依具体情况划分块段分别计算煤储量后求和。
三量开采期(一)三量可采期的规定为了使资源准备在时间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对大、中型矿井原则规定的三量合理开采期为:开拓煤量可采期3-5a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1a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以上。
煤矿“三量”管理

矿井“三量”管理一、“三量”的意义“三量”是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的简称。
这是为了保证开采水平(阶段)、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以便及时掌握采掘关系动态的指标。
二、矿井生产前的三个阶段1、基本巷道的开拓阶段2、采区主要巷道的准备阶段3、形成回采工作面的回采巷道切割阶段三、“三量”的具体定义1、开拓煤量从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大巷、主要石门、采区石门等是开拓巷道,完成这些开拓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开拓煤量。
2、准备煤量如采区上山、采区机电硐室、采区溜煤眼、采区车场等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巷道为准备巷道,完成这些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准备煤量。
3、回采煤量在采区范围内为一个回采工作面服务的运输、通风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工程,完成这些工程获得的可采煤量,称为回采煤量。
一般来说,“三量”越大,对正常接续回采工作越有保障。
从经济而言,“三量”过多意味着开掘巷道工程就越多,这将增加巷道的维护费,造成投资过早和浪费资金的后果。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出最经济而又能保证正常接续所必须的“三量”可采期。
四、“三量”的计算生产矿井“三量”可采期按一下公式计算: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不包括计划掘进煤量)五、“三量”的规定我国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3~5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4~6月以上。
六、改善接续紧张应努力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和掘进速度,加强地质工作,减少无效进尺,改进开拓方式和巷道布置,改革采煤方法,降低掘进率,保证矿井持续地实现稳产高产。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矿井“三量”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构成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煤层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D——实体煤容重,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回采率。
二、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
准备煤量按下式计算:Q 准=∑(L i l i M i D i K ini=1+q i)+Q回式中Q准——准备煤量,t;L i——第i个区段的采煤工作面有效推进长度,m;l i——第i个区段的平均采煤工作面长度,m;M i——第i个区段的煤层平均厚度,m;D i——第i个区段的实体煤容重,m;K i——第i个区段的工作面回采率;q i——第i个区段的巷道掘进出煤量,t;n——区段个数;Q回——回采煤量,t。
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准备煤量所圈定范围内回采巷道及切眼的煤巷条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所有评价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煤矿三量平衡计算2015文件

煤矿三量平衡计算2015文件
一、煤矿三量平衡计算
1、准备工作:
(1)收集历史数据,楼层面积、采空区面积、井筒面积和厚度等;(2)建立煤质断面图,包含岩性、热值、灰分等各种数据;
(3)确定抽放计划(抽放量、抽放方向等);
(4)对煤质性质、应力场及重力进行分析,以决定开采结构及措施;(5)确定采空区边界及煤矿总轮廓,确定采掘范围;
2、计算步骤:
(1)计算地质三量原始量,包括上下限面面积、含煤面积及煤矿采空体积;
(2)计算块度,即煤层厚度、岩性、热值等指标;
(3)计算可采量,包括煤体积、空体体积等;
(4)计算重力下裂隙变形,定义采掘厚度范围;
(5)计算可开采量,分析抽放情况;
(6)计算各矿型可采量,即采出地质量。
3、煤矿三量平衡计算结果:
(1)地质量决定:通过三量平衡计算可确定每个楼层的可采量,具体来看,这些可采量包括煤体积、空体体积,这些可采量最终将决定煤矿的总可采量。
(2)煤质性决定:煤质性也会影响煤矿的可采量。
例如,如果某矿的热值低,它的可采量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而如果热值较高,它的采
煤量就会增加。
(3)裂隙性决定:裂隙性可以决定采掘厚度范围,因此重力下裂隙变
形的计算也是煤矿三量平衡计算的一个关键环节。
4、煤矿三量平衡计算的意义
(1)便于煤矿采矿开发规划:煤矿三量平衡计算有助于更好地确定煤
矿可采量,从而更好地实现煤矿采矿开发规划设计;
(2)安全和有效地实现采煤抽放:采矿抽放由三量平衡计算结果决定,它能够精准地反映抽放量,以保证采煤安全和有效;
(3)可以预测煤矿采空体の变化:通过煤矿三量平衡计算,可以精准
地预测采空体的变化,从而充分利用资源,减少采矿投入。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围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围,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围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围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

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编制:李治南编制日期:2018年1月31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计算规定一、基本内容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 -Q呆滞)K式中 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煤矿“三量的划分计算

"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一)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二)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在一个采区内,必须掘进的准备巷道尚未掘成之前,该采区的储量不应算作准备煤量。
(三)回采煤量在准备煤量范围内,按设计完成了采区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巷道掘进工程后所构成的煤储量,即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煤量。
计算公式为:Q回=LhMDK式中:Q回——回采煤量,t;L——工作面走向可采长度,m;h——工作面倾斜开采长度,m;M——设计采高或采厚,m;K——工作面回采率。
上述各煤量的计算公式,仅适用于较稳定煤层。
若煤层不稳定,厚度变化较大时,应依具体情况划分块段分别计算煤储量后求和。
三、三量开采期(一)三量可采期的规定为了使资源准备在时间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对大、中型矿井原则规定的三量合理开采期为:开拓煤量可采期3-5a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1a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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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量”计算
一)三量的可采期限规定如下:
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三至五年以上;
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般为一年以上;
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
1、生产矿井:
期末开拓煤量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
当年计划年产量
期末准备煤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
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期末回采煤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
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
(三)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
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或称中央石门)或采区石门、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集中下山或采区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道等的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量。
沿倾斜由已掘凿的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的水平起,向上直到总回风道、煤层风化带下部边界或采空区下部边界上;沿走向到煤层两翼最后—个上山(或下山、石门)采
区边界,这个范围内的煤量减去地质损失、设计损失和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如下:开拓煤量=(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采区平均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 ×采区回采率
说明:
(1)用上山开采单一煤层时,两翼运输大巷和必要的总回风道必须作通到采区上山口的位置,运输大巷并应超过采区上山的采区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以便车场调车与大巷继续掘进互不干扰。
此时,开拓煤量计算公式中的煤层两翼走向长度应计算至此上山的采区边界;若运输大巷或总回风道末做通到采区上山口位置,走向长度只能计至前一上山采区的边界。
(2)用下、上山同时开采单一煤层时,下山部分的开拓煤量也应计算在内。
如系用“采区下山”开采时,采区下山应掘至采区车场,并完成采区车场的掘凿工程。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至下山采区的边界。
如采用“集中下山”采时,必须完成集中下山的车场和底运输大巷的掘凿工程,而且本水平运输大巷及集中下山底运输大巷都应作到采区上山口位置,底运输大巷要超过采区上山的车场岔道外一百米以上。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计至此上山采区的边界。
(3)用主要石门及分层运输大巷开采煤层群时,每层煤的开拓煤量的计算均和单一煤层相同。
(4)用集中运输大巷及采区石门开采煤层群时,集中运输大巷应在超前运输石门五十米以上,而且石门要做通到煤层,此时计算公式中
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计至石门采区边界。
(5)开采“水平”煤层或接近水平煤层时,集中运输大巷必须作到盘区运输巷道口外五十米的位置(盘区运输巷道相当于上、下山)。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计至盘区的边界;公式中的采区平均斜长为垂直于运输大巷方向的盘区宽度。
(6)用岩石运输大巷及盘区溜煤眼开拓“水平煤层”或接近水平的煤层时,岩石运输大巷应超前盘区溜煤眼五十米以上。
此时计算公式中的煤层走向长度应计至该盘区边界:公式中的采区平均斜长为盘区宽度。
(7)计算公式中的“地质损失”系指因为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利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由于含水大、煤质坏、厚度薄、断层多等原因不能开采的煤量。
公式中的“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系指永久煤柱和在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始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被压煤量。
(8)上述开拓煤量计算公式仅适用于一般比较稳定的煤层;若煤层不稳定,变化较大,不能直接用上述公式计算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成块段,按公式的内容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