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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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内的越轨行为的类别
1.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2、学生违反《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3、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的行为。

二、惩戒的原则和限制
1、行使惩戒权的原则:
(1)遵循教育性原则。

(2)以人为本的原则。

(3)惩戒应合理并公正。

2、惩戒的形式
1、言语责备并没收。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
2、警告。

由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警告处理,并通知家长。

3、严重警告。

由校委会对学生提出严重警告,并由学校出面通知家长到校。

4、记过并对相关制度和法规进行学习。

记入学生档案。

5、对学生的在校表现,定期向家长报告。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寿光市上口镇南邵小学
2012.9。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维护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XX省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于学生违纪,要区分学生违纪的情节程度,对于一般违纪学生,要本着批评教育为主、惩罚处分为辅的原则;对于严重违纪学生,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关处分。

不管一般还是严重违纪,都要重视学校、家庭和社会惩戒教育的过程,通过重视惩戒教育的过程,达到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

第三条学生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学校要通知家长,并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处分程序给予适当处分。

情节较重的可给予以下五级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反纪律行为和处分规定第四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期限已过而不返校、又未提前申诉续假事由者,按旷课处理。

学期累计旷课:1.旷课1节,点名批评。

2.旷课2—8节,给予警告处分。

3.旷课9—16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旷课17—24节,给予记过处分。

5.旷课25—32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旷课33节课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学生擅自离校一周以上,学校无法与之联系者,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除由教学处依据学校考试纪律有关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分;2.考试作弊两次以上或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3.窃取试题或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给予下列处分:1.进出校门时,不佩戴胸卡、不穿校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2.学生在校园内骑摩托车、开汽车,初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校园内骑车、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最新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精选

最新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精选

最新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精选为了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培养学生们的良好品行,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制定了违规惩戒制度。

以下是最新的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一、纪律教育1.1迟到:学生如果迟到,请家长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帮助孩子反思迟到的原因。

如果孩子屡教不改,将进行适当的课外劳动或限制课间活动。

1.2旷课:学生旷课需家长到校解释原因,并协助学校采取必要的纪律教育措施,如额外学习或列入学情观察名单。

1.3作业未完成:学生若时常不完成作业,将提醒其家长注意,并予以适当的课外辅导,确保作业及时完成。

1.4打架斗殴:对于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行为,学校将安排专人调查并维护受害学生的权益,同时对斗殴者进行必要的纪律教育,包括谴责、限制活动、进行心理辅导等。

二、学业管理2.1抄袭作业:学生抄袭作业将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罚。

第一次发现,教师会对其进行严肃教育,帮助其认识到抄袭的严重性,要求完善作业;如果多次抄袭,将面临学科成绩降低、书面检讨等处罚。

2.2违规考试:学生违规考试,如作弊、传纸条等行为,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学校将加强考试监督和防范措施,提高考试纪律。

三、校园秩序3.1损坏物品:学生如有意或无意损坏学校或他人财物,将要求其在导员陪同下与被损坏一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劳动赔偿。

3.2非法携带物品:学生禁止携带任何非法物品,如刀具、打火机等。

一旦违规,学校将立即采取必要的纪律教育措施,并要求家长到校解决问题。

3.3互相骚扰:学生之间的互相骚扰行为,包括言语和身体上的骚扰,将经过调查后给予相应的纪律教育。

对于严重的骚扰行为,学校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其他规定4.1违规穿着:学生在校内应穿学校规定的校服,不得穿着不雅或与学校形象不符的服装。

4.2违规佩戴饰品:学生不得佩戴与学校规定不符的饰品,如项链、手镯等。

发现违规佩戴者,学校将予以关怀和必要纪律教育。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学校的公共利益,学校制定了温馨校规制度,以处理违纪、违规学生的行为。

这些制度经过学生和家长讨论通过后实施,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惩戒原则包括艺术性、科学性、依法性、教育性和伦理性原则。

惩戒对象是在校内外违规、违纪或违法的学生。

惩戒方式分为五种,根据轻重程度依次为口头警告并写出100个工整的汉字、警告并写出200个工整的汉字、严重警告并写出200个工整的汉字并为大家做一件好事、记过并写出300个工整的汉字参加学校劳动3天、记大过并写出300个工整的汉字参加学校劳动一周。

第一条惩戒内容包括上课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旷课满四节、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果皮、乱涂和刻划桌椅、墙壁、逃避值日、破坏卫生、损坏绿化、过失造成公物损坏、隐瞒不报他人违规行为、公然辱骂、诽谤他人、不服从教师及值勤学生管理、殴打他人未造成严重影响、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秩序、校内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口和教室门口不谦让、故意拥挤等行为。

第二条惩戒内容包括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干扰教师正常秩序或旷课满六节、破坏绿地及影响污染公共卫生及校园环境情节严重、故意损坏公物、扰乱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辱骂教师、不服从教师及值勤学生管理、当面顶撞、影响恶劣、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偷窃公私财物情节轻微、有赌博或其他学校所禁止的活动情节比较严重、敲诈他人钱财未遂情节轻微等行为。

这些惩戒措施的实施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学校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教育学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第三条:以下行为违纪违规,将被处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需写一份300字的汉字检讨,参加一周的学校活动:1.旷课满20节记过,满30节记大过。

2.故意破坏公物,造成严重损失的(除赔偿外)。

3.考试作弊,经教育不改的或初次作弊情节、后果严重的。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中学时期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一个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修身养性,受益终身。

为严明校规校纪,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特制定《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一、惩戒的种类:1.通报批评2.警告或严重警告3.记过或记大过4.留校察看5.劝其回家接受再教育二、惩戒教育实施部门:1.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由政教处、安全科、教导处、宿管处、总务处和各级部等部门实施,第一手材料交政教处存档,各部门自留存根。

2.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由政教处代表学校实施。

3.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提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惩戒教育实施程序:1.学校通报批评、警告处分:(1)各部门查处的违纪现象,第一时间向所在级部班级发出《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通知单》,各班主任调查核实后签字并上交发通知部门。

(2)全校通报批评并在曝光栏内曝光。

(3)违纪两次以上(含两次),通报到级部班级。

2.级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由级部发出通知,在级部内进行通报。

3.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各部门查处的严重违纪现象,第一时间向所在级部、班级发出《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级通知单》,由级部、班级进行调查,核实后签字上交发通知单位。

(2)各级部班级通知家长到校,并填写《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统计表》,签字后政教处审核并存档。

4.各级部各班级查处的重大违规违纪现象,调查清楚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裁定惩戒种类,并填写《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统计表》,相关人员签好字后存档。

5.严重违纪由校长办公会裁定惩戒类别,政教处存档。

6.所有惩戒种类,都要填写《XXXX中学学生违规违纪记录表》。

四、惩戒措施:第一项: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出书面检查,或请家长协助学校进行教育。

1语言不文明,不使用礼貌用语,经常讲粗话,举止粗鲁、言行不雅的。

7.精神萎靡不振,站无站相,坐无坐相,走无走相的。

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适用于学校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

第三条惩戒应当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学生改正错误、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为目的。

第四条学校设立专门的惩戒管理部门,负责惩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惩戒种类第五条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指出其错误,要求其改正。

(二)记过:对学生进行书面记录,记录其错误行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

(三)留校察看:对学生进行留校察看,限制其参加部分学校活动,以观察其表现。

(四)休学:对学生进行休学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学校活动。

(五)开除:对学生进行开除学籍处理,取消其在校学习资格。

第六条惩戒的具体种类和期限由学校根据学生的错误性质、情节及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惩戒程序第七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学校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进行惩戒。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惩戒,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二)通报批评: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指出其错误。

(三)惩戒决定:学校根据违纪学生的错误性质、情节及影响等因素,做出惩戒决定。

(四)告知学生:学校将惩戒决定告知学生,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五)执行惩戒:学校对学生实施惩戒决定。

(六)跟踪管理:学校对受到惩戒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其表现。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九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惩戒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条学生提出申诉,应当向学校设立的申诉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第十二条学生对学校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需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惩戒制度进行处理。

具体的惩戒措施可以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学生的年龄考虑。

常见的惩戒方式包括:
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较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学生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规矩
和行为规范。

2.书面批评: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书面批评,拟写书面
通知或批评信,表明学生的错误行为,并要求其改正。

3.辅导教育:对于一些需要引导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进行个别或集体辅导,帮助学
生认识错误并改正自己的行为。

4.处罚学习: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要求学生进行相应的学习惩罚,如写日记、反思、做报告等,让学生通过学习来反思自己的错误。

5.限制活动: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限制学生参加某些活动的措施,
如限制参加课外活动、体育活动等。

6.家长约谈: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约请学生的家长前来学校,与
教育工作者共同帮助学生认识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惩戒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适度和教育为主导的原则,将惩戒与
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改正错误,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教育。

同时,学校也应该与家
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行为习惯。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罚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罚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罚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喝酒(含果酒、啤酒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2、严禁学生吸烟,违者予以通报批评。

3、严禁学生在校期间打麻将等形式赌博活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屡教不改者,勒令其退学。

4、禁止学生在校内打扑克、下棋、等非学习活动,违反者,通报批评。

5、学生在校期间,要服从教师的管理,如违犯,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分。

6、学生日常中应处理好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发生打架斗殴等现象,将按照《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处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勒令其退学。

7、学生要注意文明礼貌,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日常生活注意自身修养、培养自我约束能力,不允许有不文明行为、不允许有闹事、起哄、偷盗行为出现,违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损坏公物要赔偿,无意损坏公物按原件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要加倍赔偿。

9、学生考试如违反考试纪律,根据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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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初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的权力;为保障教师教育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权力和权利;为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尤其是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和侵权的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的伤害;为有利于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条例:
一.总则
(一)对学校管理权的若干限定
1.学校有权对学生实行有效的管理,惩戒是学校一项重要的管理权。

2.学校应充分衡量学生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有有力证据证明须以牺牲学生权利为代价来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学校方能对学生作出惩戒以及其他牺牲学生权利的决定。

3.学校行使包括惩戒在内的管理权时,应是善意,并且这种善意应能被其管理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证明。

4.学校应谨慎而理性地行使惩戒性管理权,防止这种管理行为过度而对学生造成无法弥补实际的损害。

5.学校应视具体对象而区别对待,如年龄,性别,家庭背景,危害性等等均应仔细考量,因此,对个案的积累和对前例的参照是必须的。

(二)对教师惩戒权的若干限定
1.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对不合规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

惩戒是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的方法之一,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
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

2.“惩戒权”是教师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教师的一种权利。

作为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行为。

这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也是教育活动中教师必要的权力之一,是随着教师这一专业身份的获得而取得的。

3.教师惩戒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因此,其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约束,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惩戒后果必须有一定的救济手段加以补救。

教师受学校委托行使对学生的管理权,其一部分管理权限由学校所授,越权行为将受到学校限制。

(三)对惩戒行为主体的限定
应对惩戒权力的享有者和惩戒行为的具体执行者做出限定,一般而言,学生违反规范情节细微,其惩戒主体是主管教师;较严重的违反规范,惩戒权在学校;超越校园规范的行为,应由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个人和组织不应成为惩戒主体,不拥有惩戒权。

二.惩戒对象
(一)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

惩戒的对象只能是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而不能是学生个人或其身体、心灵。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合规范行为的产生,是为教育学生,因此,“对事不对人”是一条基本原则。

(二)学生越轨行为是指学生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学校中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班规校规等,这些规范传达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和规范
性的要求。

(三)确定惩戒对象的前提是,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规范,而且造成了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教育影响,不惩戒就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就不能保证学生个体的教育利益及健康发展。

在判定学生越轨行为时,应参照如下要件:
1、该行为已经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该行为已经导致一定的破坏性。

3、该行为属于学生本人自身过错与过失。

4、越轨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而越轨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发生与发展。

惩戒对象的构成必须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惩戒权才有行使的必要。

三、惩戒的原则和限制
1、行使惩戒权的原则:
(1)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其出发点不是为了惩罚而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惩戒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检验惩戒效果应看其越轨行为的改正。

(2)尊重学生人格。

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儿童尊严,确保学生“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3)惩戒应合理并公正。

主要包括:
——在惩戒行为发生前,应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会受惩处;
——在确定具体惩戒方式时,不应过于严厉,应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平时表现等因素,并与其越轨行为相对应;
——在行使惩戒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制度,合理地进行惩戒,而不是为了报复学生或将惩戒作为教师的情绪宣泄,不因个别学生的越轨行为而迁怒于学生群体,不采用集体惩罚而使无辜学生受罚。

四、惩戒的形式
(一)学生违反下列纪律之一者,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直接进行惩戒教育:
1、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对人体有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或者色情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3、个人的低价值行为
(1)上课不专心。

(2)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3)迟到或旷课、逃学。

(4)考试作弊。

(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

(6)吸烟、喝酒。

(7)无辜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学生的越轨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
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如下:
1、言语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隔离措施。

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

如让学生坐到教室的一个固定角落或窗口听课。

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且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3、剥夺某种特权。

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4、没收。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留校。

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二)凡有下列表现的学生,由学校政教处给予“警告”处分。

(1)不遵守学校纪律、经常早退、迟到,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故意破坏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多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有抽烟、酗酒、赌博行为的。

(2)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上课经常不听讲,作业无故不完成,经多次教育不改,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各类考试中有明显作弊行为者。

(三)有下列表现的学生,由学校政教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级部通报批评。

(1)顶撞老师,不接受教育,甚至辱骂老师者。

(2)故意损坏公物,踩踏、攀折花草树木,在黑板和建筑物及地面上
乱涂乱画,涂改学校、年级、班级板报内容和通知等。

(3)乱抛果壳、废纸、塑料袋等,严重影响公共卫生,不参加日常卫生清扫,拒绝参加大扫除或公益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不走学校大门而翻墙进出学校的;把易燃易爆等禁带危险品带入学校或在学校燃放烟花、爆竹的。

(5)有纹身、敞胸、戴耳环、涂口红、穿拖鞋、背心进教室;经常说脏话侮辱同学;穿奇装异服、留怪发等不良行为,且教育不改者。

(6)多次进入录像室、网吧游戏机室、台球室及营业性歌舞厅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场所,经教育不改者。

(四)凡有下列表现的学生,由学校政教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全校通报批评(通知家长)。

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

敲诈或变相勒索别人钱物者。

(2)参加流氓盗窃团伙,或在校内外参加打架斗殴事件等。

(3)结交校外不良人员,到校寻衅滋事的;在集体场合污辱他人人格而产生不良影响的。

(4)偷阅、收藏、传播淫秽书刊、画片等;偷看、偷听黄色录像、磁带者。

(5)与校内外青少年谈恋爱,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6)寻衅报复、散布流言、传播闲话、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7)多次无故旷课或离校出走夜不归宿的。

(8)未经组织外出游泳或参加其它缺乏安全保证的校外活动的。

(五)对其他有关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纪校规的行为比
照以上以上承接方法给予处罚。

五、处分的撤销。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如确实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定期写思想、表现汇报,且有明显进步,一年后可撤销处分。

具体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申报待批,警告、严重警告由政教处研究撤销处分;记过以上的处分由学校行政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撤销处分。

六、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

越轨行为严重时的惩戒方式,以造成学生日后进入社会的实质性障碍。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化龙初中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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