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组织法律制度相关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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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一系列用于管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

它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首先,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是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行政法律制度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强制力,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管理,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同时,行政法律制度对公民和法人行为也具有约束力,规范和限制了其行为的范围和方式。

其次,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行政行为的原则和程序、行政法律责任等。

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结构、职权划分等,旨在确保行政机关的有效运行和权责明确。

行政行为的原则和程序包括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正当性等,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责任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行政法律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需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参与。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律制度的执行者,负责制定行政法规、处理行政案件等。

而司法机关则负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制度实施中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的公正和行政活动的合法性。

最后,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完善。

例如,针对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需要制定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以保障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法律制度是国家用于管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

它在行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行政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行为要点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行为要点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行为要点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或职权,在行政管理范围内,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具体的行政对象采取的具体行动。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家行政活动的核心。

一、行政行为的基本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具体的行政对象采取的具体行动。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行政行为是法律规范的具体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必须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律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2.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行政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具有明确的强制性质,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来实施行政行为。

3. 行政行为具有特殊的时效性。

行政行为一般具有时效性,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对象采取的行政行为应当具有明确的时限和期限。

4. 行政行为具有相对稳定性。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即便后续法律发生变化,也不能随意撤销或修改。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按照行政行为的性质和功能,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 一次性行政行为:指在一定的时间内,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对象采取的一次性行为。

比如颁发许可证书、发放奖励等。

2. 常态性行政行为:指在一定的时间内,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与行政对象的合同约定,定期进行的行政行为。

比如发放补贴、税收征收等。

3. 管理性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对特定行政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管的行政行为。

比如登记管理、核准管理等。

4. 处理性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纠纷或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行政行为。

比如仲裁、调解等。

三、行政行为的要点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行政行为,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行政行为。

2. 公正性: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能偏袒某一方利益,应当坚持公正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知识清单

《国家行政机关》知识清单

国家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含义、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性质(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组成: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为什么行政机关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

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行政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国务院的地位?
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行政机关应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③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①基本定义:行政基本法就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还有保障公民等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

简单来说,就像给行政机关的活动划了个框,告诉它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也给我们老百姓在面对行政机关的时候提供一个保护自己的依据。

②重要程度:在整个法学学科里,行政基本法超级重要。

它就像是行政领域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个地基,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就会乱套,公民权益也没法保障。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行政机关要拆迁居民房屋,这就必须依据行政基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然就会引发矛盾。

③前置知识:了解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很有必要,因为行政基本法的很多原则是从宪法延伸出来的。

还得大概知道国家机关体系的基本构成,这样才能明白行政机关在国家体系里的位置和作用。

④应用价值:在现实生活里用途可大了。

比如你开个小店,万一遇到工商部门来检查,他们检查的权限范围、检查的程序等就要依据行政基本法。

如果他们超出了法定权限或者违反程序,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法来维权。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法学体系里,行政基本法位于行政法领域的基础位置,和宪法、其他行政法律法规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有关联,宪法是根本大法,行政基本法是对宪法中行政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和行政诉讼法也有关,行政基本法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大家义务等,行政诉讼法则是在权益被侵犯时怎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因为里面涉及好多复杂的行政权力分类,还有限制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益的平衡。

- 关键点:理解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范围是关键。

就像行政机关罚款的权力,来源必须是法律赋予的,而且范围必须明确,不能想罚多少罚多少。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法学专业的考试里相当重要,是行政法部分的基础内容。

- 考查方式:可能会出概念题,让解释行政基本法某个概念;也可能出案例题,给个行政机关执法的案例,让分析其是否符合行政基本法规定。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与制度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对违法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规范和保障行政机关履职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责任的制度等角度展开论述。

一、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1. 法律性原则法律性原则是行政责任的基础,即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事。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客观、公正、无私地进行判断和决策,不能偏袒特定的个人或者利益集团。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

3. 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责任的核心内容,即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追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

4.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公众提供信息、接受监督,以保障行政决策的公正合理。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公开相关行政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5.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注重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公民和法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二、行政责任的制度1. 行政问责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是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问责机制,对违法失职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行政处分制度行政处分制度是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惩处的制度安排。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处分措施,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体系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体系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体系法律基础知识汇总之行政法律体系行政法律体系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法律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各级行政机关负责制定、执行和处理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行政法律体系的几个主要要点。

一、行政法律体系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律体系是指由各级行政机关组成的,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垂直性原则: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发生、行使和结束等方面的规则,保证行政机关有序、规范地开展工作。

2. 公共性原则:行政法律体系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 强制性原则:行政法律体系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仅具备裁决性,而且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实现法律的要求。

4. 监管性原则:行政法律体系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遵守法律规定,不滥用权力或者实施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行政法律体系包括法律和法规、法律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规范。

其中,法律和法规是最为重要的法律规范,它们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法律效力,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1. 法律和法规: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可以直接约束行政机关的命令。

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对地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2.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由最高法律机构制定的,用于解释适用法律的具体问题。

它可以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适用的参考依据。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对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约束力。

行政法规通常细化了法律中的一些规定,便于行政机关的具体操作。

4.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各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制定的对本部门内部事务进行规范的法规。

它们对行政机关有具体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三、行政法律体系的功能和作用行政法律体系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责任法等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行使。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歧视、滥用职权或违法办事。

3. 保护原则:行政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4. 效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合理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二、行政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说明。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机关的组织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其他特定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范围和行政管理职能。

2. 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性质分为命令性行政行为和许可性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对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和变更所具备的约束力。

3. 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遵循的程序规定。

行政程序主要包括行政决定的形成程序、行政行为的公告和告知程序、行政行为的申诉和复议以及行政行为的诉讼程序等。

4. 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主体依法采取的惩罚措施;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执行职务导致他人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补偿责任。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和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决定和实施。

2. 公开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一、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配置、行使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内容,可以说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名)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责)三、行政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派出机关一一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派出机构一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派出所一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2)税务所-2000元以下罚款1.内设机构一一获得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1)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公安出入境管理局(2)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3.国有公用企业(水、电、气)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对行政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分类是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分类的标准主要是1.是否针对特定人适用;2.是否可以反复适用。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OOA.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B.某市教育局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D.某市政法委下发通知第四节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法》第22、23、24条: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需公告,不得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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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组织法律制度相关基础知识
编辑丨子愚
一、行政组织法的概述
行政组织法主要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设置权、编制权、行政权限、国家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规则。

我国的行政组织法有三项基本原则: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三是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实行精简的原则。

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

(一)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的法律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是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国务院的决策制度,是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二)国务院行政机构
1.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依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

2.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实行部长、主任、审计长、行长负责制。

3.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主管某项专门业务的行政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直属机构包括: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的牌子。

4.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行政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如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等,原则上属于内部机构,没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

三、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一)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由该行政区人民代表机关产生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我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乡(镇、民族乡)四级。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另一方面,它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管辖的地域范围内,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依法对自己行为所
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行政职权主要是:制定地方规章权或发布决定、命令权;本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权;领导和监督本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工作权。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县级以上普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有:科学、体育、计划生育、财政、公安、民政、司法、监察、文化、卫生、工作、农业、林业、交通、外贸、教育、等委员会、厅、局(科)。

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有关程序设立其他必要的行政机构。

(三)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关有三类:
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公署。

设立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

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设立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主要条件是“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

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

四、具有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被授权组织的概念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包括: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组织。

2.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1)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2)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职能时,不享有行政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被授权组织的范围通常与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范围相同。

当法律、法规授权这些组织行使行政职权时,它们即为被授权组织;当法律、法规未授权,而是行政机关委托它们行使一定行政职权时,它们即为被委托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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