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体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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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简介

中新天津生态城是中新两国政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节约资源能源、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合作项目。生态城将致力于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蓬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为中国其他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实现上述目标,生态城认真借鉴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选址区域的实际,围绕生态环境健康、社会和谐进步、经济蓬勃高效和区域协调融合四个方面,确定了22项控制性指标和4项引导性指标。指标体系的制定为生态城的规划建设提供了依据。

指标选取原则

1.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原则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和正确性,又要避免指标的重叠和简单罗列;同时,应具有操作性,既要有一定的现实统计基础,又要在实践中可以测量得到或通过科学方法聚合生成。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衡量指标要以量化为主,但对于一些在目前难以量化且意义重大的指标,进行定性描述。

3.特色与共性相结合原则尽可能采用国内外普遍使用的综合指标,以利于其在不同区域复制和推广;同时,也要突出自身特点,形成区域特色。

4.可达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既要考虑设定的指标在近期能够实现,又要考虑杜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使指标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中新天津生态城指标体系

指标解读

控制性指标

区内环境空气质量

指标规定,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好于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不小于310天/年(相当于全年的85%);SO2和NOx好于等于一级标准的天数不小于155天/年(相当于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50%)。本指标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

中新天津生态城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科学合理绿化,净化空气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本指标的实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受区域大环境影响较大,要达到指标要求,需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共同控制大气环境污染,实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

指标规定,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现行标准IV类水体水质要求。水生态环境的修复与建设,是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选址所在地属于水质性缺水地区,改善辖区内地表水环境,并通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海水淡化与湿地修复等措施.构建水生态与水循环体系,不仅是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的最大特色与成果之一,也将对我国北方水质性缺水城市起到重要的

示范作用。

水喉水达标率

指标规定.水喉水选标率达到1OO%。水喉水标幸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现行标准的水质达标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

水质检验方法。

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指标规定,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环境噪声达标区指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中适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对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进行强化管理.综

合治理,达到规定要求的城市区域。

单位GDP碳排放强度

指标规定,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为150吨-C/百万美元.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单位GDP经济活动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折算成碳的数值。该指标反映了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碳排放强度,揭示经济增长对高能耗产业的依存程度.与国内常规同等规模城市相比.中新天津生态城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环保建材的使用等,均有利于本指标

的实现。

自然湿地净损失

指标规定,自然湿地净损失为O。自然湿地净损失是指本区内的蓟运河故道、河口湿地及其缓冲区范围的自然湿地都应受到保护,转换成其它用途的湿地数量必须通过开发或恢复的方式加以补偿,从而保持甚至增加湿地资源基数。《国家林业“十一五”规划》提出全国50%的自然湿地及70%的重要湿地要得到有效保护,美国湿地保护政策中规定了自然湿地零净损

失原则。

人工环境协调

绿色建筑比例指标规定,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绿色建筑比例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特色指标.是指区内绿色建筑占建筑物总数的比例(临时建筑除外)。绿色建筑指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和利用再生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舒适、高效的空间,并

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建筑。

本地植物指数指标规定,本地植物指数不小于0.7。本地植物指数指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该指标的设定旨在提倡乡土植物的应用和推广,在满足园林绿化综合功能的基础上,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入和选用适宜的外来树种,合理搭配,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植物群落。

人均公共绿地指标规定,2013年起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2平方米/人。人均公共绿地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公共绿地是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

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

日人均生活耗水量指标规定,2013年起日人均生活耗水量不大于120升/人·日。日人均生活耗水量是指每人每日生活用水中新鲜水的平均使用量。该指标反映了市民的生活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既体现以人为本,又避免浪费或过度消费。

日人均垃圾产生量指标规定,2013年起日人均垃圾产生量不大于0.8千克/人·日。日人均垃圾产生量是指每人每天生活垃圾的平均产生量.包括厨余垃圾、纸、木块、布、金属、器具、杂品以及庭院整修物等。该指标的设定旨在实现中新天津生态城垃圾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固体废物产生.对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与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相呼应。

绿色出行所占比例指标规定,2013年前绿色出行所占比例不小于30%,2020年不小于90%。绿色出行是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包括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其所占的比例即为每日采用乘坐公交车、地铁,骑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的人次占总出行人次的比例。

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规定,2013年前垃圾回收利用率不小于60%。垃圾回收利用率指回收利用垃圾量(含资源化处理垃圾量)占垃圾总量的百分比。该指标的设定旨在提高中新天津生态城垃圾资源化水平。随着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日益严重,垃圾资源化成为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而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是垃圾资源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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