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历史
教育学选择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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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一、单选题1.标志教育学成为一门学科是 D 的出版。
A.培根的《论科学的价值与发展》 B.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C.洛克的《教育漫话》 D.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2.“人类教育心理学化”,这一观点是 A 首先提出的。
A.裴斯泰洛齐 B.卢梭 C.杜威 D.赫尔巴特3.提出完整的绅士教育理论体系的是 CA.培根 B.格斯纳 C.洛克 D.克伯屈4.“把一些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指的是 BA.卢梭的《爱弥儿》 B.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C.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 D.裴斯泰洛齐的《林哈德与笃德》5.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教育专著是 CA.《大学》 B.《论语》 C.《学记》 D.《礼记》二、判断题(正确的用“√”,错误的用“×”)1.《论语》是孔子所写的有关哲学、政治、伦理和教育的著作。
(×)2.赫尔巴特在论述教育的途径、方法和手段时是以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3.德国教育学家梅伊曼和拉伊主教育研究要“科学化”。
(√)第一章现代教育的本质一、单选题1.西方近代关于教育起源问题的第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A 。
A.教育的生物起源论 B.教育的心理起源论C.教育的劳动起源论 D.教育的生活起源论2.“君子忧道不忧贫”,故孔子把请学稼、学圃的樊迟视为“小人”。
这反映了 C 。
A.古代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B.古代教育具有鲜明的等级性C.古代教育脱离生产劳动 D.古代教育形式简单3.教育本质的“双重属性说”认为,教育本来具有 .A 双重性质。
A.上层建筑和生产力 B.上层建筑和为阶级斗争服务C.为阶级斗争服务和为发展经济服务 D.为发展经济服务和为传递文化和促进人的发展服务4.教育起源于 A 。
A.人类早期的心理摹仿; B.人类的生产劳动;C.生物界老动物对幼小动物的照料 D.本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5.在 A 教育阶段,教育与生产劳动是完全分离的。
A.古代 B.近代 C.现代 D.当代6.在有史以来的教育中,除 D 以外,都具有阶级性的特征。
教育学各章练习题

《教育学》第一章一、单选题1. 教育的直接和首要目标是(影响人的身心发展)2. 狭义的教育是指(学校教育)3. 宏观的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4. 被称为“教育学之父”的是(夸美纽斯)5. 人类社会第一部以教育为专门研究对象的著作(《大教学论》)6.《大教学论》的作者是(夸美纽斯)7. 1806年发表的《普通教育学》作者是(赫尔巴特)8. 构建以教师、教材、教室为中心的教学原则的是(赫尔巴特)9. 提出儿童中心、经验中心和活动中心的是(杜威)10.教育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类对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11.教育作为人类社会中具有永恒意义的范畴的根本原因(同上题)12.教育产生的最根本条件是(人类劳动的进行)13.标志着教育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和一般的社会交往活动相分离,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形态,具有了独特的社会功能的是(学校出现)14.在中国,根据文献在夏朝的学校,称为(“庠序”)15.学校产生的历史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奴隶制国家的形成)16.学校产生的客观条件是(体脑分工和专职教师的出现)17.学校产生的重要标志是(文字的产生和应用)18.教育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的教育实践)19.《理想国》的作者是(柏拉图)20.《教育过程》的作者是(布鲁纳)21.倡导发现学习观点的是(布鲁纳)22.学校教育产生于(奴隶社会)23.在我国“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24.在教育史上,被誉为第一部具有学科形态的教育学是(《普通教育学》)25.被誉为“旧教育”和“新教育”的分水岭的是(实用主义教育)26.“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提出者是(杜威)27.将心理学引入教育的第一人是(赫尔巴特)28.“教育即生长”这一论断的提出者是(杜威)二、多选题1. 到目前为止,关于教育起源问题,较有影响的说法有()A. 生物起源论B. 心理起源论C. 劳动起源论2.教育产生的必要条件是()B. 人类劳动的进行C. 语言的形成3.在周朝,为我国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学校已普遍建立,学校分为A. 国学 C. 乡学4.在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周朝,国学可分为()A.大学 E.小学5. 在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周朝,乡学可以分为()A. 塾B. 庠C. 序D.校6. 古埃及的学校分为()A. 宫廷学校B. 职官学校C. 寺庙学校D. 文士学校7.首创“实验教育学”的是德国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是( )A. 梅伊曼 D. 拉伊8. 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把教育目标分为()A. 认知目标B. 情感目标C. 动作目标9.赫尔巴特提出的教学四阶段是()A.明了 C. 联想 D. 系统 E. 方法三、改错题1.作为单独学科的教育学是以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教育规律为宗旨的社会科学。
实验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卷

将乐县实验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测试题教师姓名得分一、选择题1、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是《》,它已于(A)年()月()日开始实施。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B.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2000年12月31日2、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B)和()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地区间、民族间的交流,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A.普通话简化汉字B.普通话规范汉字C.国语规范汉字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规范用语用字重点领域包括(B)、()、()、()、工商企业、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等有关部门和行业。
A.党政机关、部队、学校、新闻媒体B.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C.学校、部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4、1982年修订的《C 》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普通话的定义是:以(A )为标准音,以()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A.北京语音北方话B.北京话北方话C.北方语音北京话6、规范汉字适用于(B ),它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
经过整理简化的字由国务院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以字表等形式正式公布。
A.汉语B.现代汉语C.古代汉语7、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C )。
A.学校B.国家机关C.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D.广播影视8、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公民的(A )。
A.权利B.义务9、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光靠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来管理是不行的,有关部门必须(A )。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变迁逻辑-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变迁逻辑—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梁家翠谢少华[摘要]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变迁历程发现,经济 社会的发展促使其由数量需求走向质量需求。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变迁受到关键节点的推进,并表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创新需突破单次标准参照性考试的考核框架,实现从单次终结性考核的考试制度向多次阶段性考核的考试制度变迁,从而形成系统的教师资 格考试制度体系,突出过程性考核逻辑和专业化价值取向。
[关键词]教师资格考试;历史制度主义;教师专业化;过程性考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对中小学教师质 量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 了保障。
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教师 质量的提高。
现阶段,我国对教师的要求正在从 “会教学”向“教好学”转变。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 视角考察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对于提 高我国中小学师资水平,实现教育改革发展中 “提高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具有推动作用。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历史演进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 称《教师法》)首次提出教师资格考试这一概念。
以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要(2010—2020年)》为分界点,可将我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演进历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学科补偿的教师资格“省考”阶段(1993—2010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 “两基”的战略目标,加大了对中小学教师的需求 量。
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指出,非师范院校毕业的公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补修教 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 《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教师资格的非 师范生如何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做出要 求。
这一时期,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实质上是以省 为单位,对符合学历要求的非师范生实施的教育 学考试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教师职业的历史演变

教师职业的历史演变专业或称专门职业,是指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层次的知识和专门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所从事的专门职业。
教师成为一门专业(专门职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教师职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非专门化阶段,专门化阶段和专业化阶段。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的落后,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没有专门的教师群体的。
从奴隶社会虽然出现了教师职业,但教师凭经验和模仿就能胜任教师之职,所以,不论是古代东方的官学、僧学还是西方的教会学校,这些教育实体的出现,并没有使教师成为专门职业。
教师进入专门化阶段的标志是师范教育的出现。
1.世界范围看,师范教育于17世纪末最早出现在法国。
1681年,拉萨尔在法国兰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培训学校,成为人类师范教育的摇篮。
2.我国的高等师范教育始于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该校内设师范院为其他各院培养师资,这是我国最早的近代师范教育机构。
3.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成为国家统一承办的、独立设置的、专门培养中学师资的机构,标志着“定向型”高等师范教育体制在我国的开始,也被认为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体制的最初形式。
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对教育的要求日益增高,进而对教师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教师如何专业化发展就从上世纪后半叶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成为探讨研究的主题。
1.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是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的说明,提出“应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
2.1989-1992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相继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教师及教师专业化改革的报告:如《教师培训》《学校质量》《今日之教师》《学校质量》等。
3.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以“加强在变化着的世界中的教师的作用之教育”为主题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提出“在提高教师地位的整体政策中,专业化是最有前途的中长期策略。
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化成长

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化成长[作者:肖美云来源:caxx 点击数:2960 更新时间:2003-12-15 文章录入:huangyiq ]大家知道,民族的希望在于教育,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师。
教师是新课程改革的实践者,课改的成败关键在于教师。
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吉诺特博士关于教师的作用和力量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他说:“在经历了若干年的教师工作之后,我得到一个令人惶恐的结论,教学的成功和失败,‘我’是决定的因素。
我个人采用的方法和每天的情绪,是造成学习气氛和情境的主因。
身为教师,我具有极大的力量,能够让孩子活得愉快或悲惨,我可以是制造痛苦的工具,也可能是启发的媒介。
我能让学生丢脸,也能使他们开心;能伤人也能救人。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场危机之恶化或化解,学生是否受到感化,全部决定于我。
”这说明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学生的人格发展起着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作用。
这也充分说明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水平决定着教育的发展水平,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专业化从国家制度和人们的期盼中信步走来。
对于教师专业化,我认为应解决三个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汇报中涉及的材料出自参加培训的记录和平时阅读的材料。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进入课堂的,新知识是在学生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建构主义特别强调经验和已有的知识。
通过通识培训,我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师也在思考,面对新课程,我们怎么办?在此,就让我们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共同探讨教师专业化的问题,如有错误,欢迎指正一、教师专业化的内涵:教师专业化包含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
教师是作为专门职业,具有鲜明的专业性:l、国家对教师任职规定的学历标准;2、教师要有必要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国家对教师有职业道德要求;4、国家对教师教育有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5、国家有对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6、教师专业要不断持续发展(教师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满足自身不同层次的要求),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12.31•【文号】教人[1996]89号•【施行日期】1996.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6〕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现将“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请你们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区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商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九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的实施意见,请尽快报我委备案。
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九五”计划期间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建设一支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现就“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时期是我国教育事业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好时期之一。
《教育法》、《教师法》的颁布实施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有力地推动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根本大计,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党和国家倡导的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九五”期间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师专业化与教师的发展

教师专业化与教师的发展摘要:以“教师发展”取代“教师专业化”的提法,是基于对专业化运动历史的考察和我国教育的客观现实分析。
专业化运动的实质应该是教师发展,唯有教师发展了,教师的专业身份才名副其实,教师职业才会赢得尊重,其社会地位才会得以提高。
不能不顾自身的历史现实,盲目地效仿西方;也不能在教师整体素质还亟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外在的方式强行加快专业化进程。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教师发展;比较一、教师专业化的源起教师专业化最早由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Carr-Saunders,A.M.)于1933年提出[1]。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明确地宣称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
1980年世界教育年鉴的主题就是“教师专业发展”。
199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以官方文件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职业”。
可见,从教师专业化的提出到国际社会的重视,都基于一个目标,那就是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
在这样一个大趋势下,各国各阶层又有各自不同的现实考虑和具体追求。
以美国为例。
20世纪80年代,美国教师教育的改革经历了两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是以1983年的《国家处在危险之中》为起点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追求教育的“卓越”。
第二次浪潮是以1986年的《准备好了的国家:21世纪的教师》为起点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追求教师的“专业化”。
在两次浪潮中,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识到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在教师。
1986年,卡耐基公司和霍姆斯小组相继发表了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报告《准备好了的国家:21世纪的教师》和《明日的教师》。
两份报告同时指出,公共教育质量只有当学校教育发展为一门成熟的“专业”时才能得到改善。
并同时希望,通过教师的专业教育强化教师的职务梯度,提高教师的专业报酬。
其逻辑可以简化为:国家强盛需要教育振兴——教育振兴的关键在教师——而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又在专业化。
1954年全美教师教育认可委员会(NCATE)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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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历程看教师资格证强制执行的起始日期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教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教师法》,199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工作的阶段划分1.过渡阶段(1996—1997年)《教师资格条例》颁布后不久,原国家教委又出台了《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办法》,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对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人员,凡具有教师职务,考核合格,可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实际上对《教师法》实施之前已在学校中任教的人员采取了“老人老办法”的政策。
1997年底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结束时,全国属于规定范围的在职人员共计有1 026万余人获得了教师资格。
2.试点探索阶段(1998—2000年)教育部人事司1998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自1998年4月至1998年底,教育部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云南、四川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城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0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这是我国教师专业化和教师资格认定最重要的标志和措施。
《实施办法》共六章29条,对“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资格证书管理”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至此,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规范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3.全面实施阶段(2001年至今)2001年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教师资格认定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2001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教师资格的性质、认定范围、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资格条件的特许条款、早期退(离)休教师资格认定问题、教师资格的丧失与撤销、证书管理、收费问题等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和细化。
8月中旬,教育部印发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对教师资格证书的内容、管理、编码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到2002年底,29个省(区、市)已基本结束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也在逐步展开。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1 963.63万人取得教师资格。
/news/3300.htm(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1.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因此,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从事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自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只有具备教师资格(在形式上是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聘任(或任命)担任教师工作。
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和撤销。
由于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不是全部条件,所以并不是具有教师资格的人都一定从事教师工作、就业于教师工作岗位;还要受教师编制、教师队伍的年龄、职务结构、学科分布、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2.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和作用?依法实施都资格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使政府的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够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从教师队伍的“门口”就把住质量关。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条件,形成我们今天教师队伍成分复杂,有的学历不合格、有的素质太低,特别是中小学有分办教师、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以工代教教师等,给管理、提高素质、提高待遇等增加了难度。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后,这些问题将加快解决步伐。
(2)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据1994年统计,全国约有8%的高等学校教师40%的高中教师、36%的初中教师和13%的小学教师没有达到《教师法》规定的起点学历标准。
高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只有24%左右。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促进教育队伍中未达到资格标准的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利于实现教育队伍的“分流”。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后,在规定时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以及已取得教师资格又丧失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将调整做其他工作,以达到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3)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教育系统以外人员从教开辟一条渠道。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特别是资格考试,使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的人,除了通过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学校毕业补充到教师队伍以外,还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这条途径取得教师资格进入教师队伍。
随着教育事业特别是九年义教育的发展、人才市场建立带来的人员流动的增加和教师队伍新老交替高峰的到来,今后教师需求将会增加,尤其在一些农村、边远落后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缺编较多,而补充渠道不畅。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结合人事制度的改革,从社会上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
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后,有利于学校择优聘任教师。
随着《教师法》、《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教师地位的提高、待遇的逐步改善,社会上愿意从教而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在增加。
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为社会人员从教开辟了渠道。
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一个重要因素。
(4)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资格作为一种由国家认定的资格,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世界上的多数国家只对少数几种素质要求高,社会影响重大的职业,如教师、医生、律师等实行国家资格制度。
现在我们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这本身就表示教师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制定与教师地位相当的待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改善教师待遇。
(5)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提高教师待遇。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教师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其劳动是创造性的劳动。
其职业性质决定了并不是有知识的人就能当教师。
只有通过专门训练和严格选拨的人才能担任教师工作。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体现了教师职业的特点和它的严格性,为教师的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只有人员素质的高要求才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高水平,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质量才能获得社会的承认,回予高报酬、高待遇。
3.教师资格的含义是什么?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它包括了三种含义:一是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规格很高,意义重大;二是法律规定的,依法实施,表明其严格性;第二层含义是职业许可,即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是持证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证书上要注明是什么样的教师资格、认定及颁定证书的机关、时间、全国统一的编号等,规格很高,而且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终身有效。
因此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以保证质量、统一规格。
4.教师资格如何分类?由于国家实行的是涉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制度,而各级各类学校有其不同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明确的资格分类,从而规定不同的条件。
《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7种。
5.要取得教师资格须具备哪些条件?教师资格条件是《教师资格条例(下称《条例》)中最重要的内容。
取得教师资格的共同条件,《教师法》第十条已有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这是各种教师资格都要求的共同条件,除了共同条件外,不同的教师资格要求有不同的学历,这在《教师法》第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在认定教师资格时,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根据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事业发展对教师的要求,《条例》对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还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化的规定:(1)在第六条中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这主要是要求五官端正、有一定的高度、无明显的生理缺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
具体的标准与师范院校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方面的要求一致。
(2)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教学方面承担着指导学生实际操作的任务,因而应当具备与实习指导相适应的实际操作能力,故在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教师法》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而且在教师的学历条件中也规定与相应师范院校同等的非师范学校毕业也符合规定的学历标准。
但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在《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或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这是教师职业特点决定的。
这种要求在其他国家尤其明显,例如日本要职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修满84个学分,期中教育学科的学分占了32个,占学分总数的38%。
美国明尼苏达州、威斯康星州规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即使有博士学位,申请教师资格也必须补学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基本理论方面的课程。
法国甚至规定,不管取得什么学位,如要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学习一定时间的师范类课程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可见教育学科方面的内容对教师的重要。
6.具备什么学历,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园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及其以上学历”是指其它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历,如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学院毕业等学历。
7.具备什么学历,才能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及其以上学历”是指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历。
8.具备什么学历,才能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根据《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志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