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及拆零药品销售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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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零药品的管理制度

拆零药品的管理制度

拆零药品的管理制度
是指对于需要拆分销售的大包装药品进行统一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
1. 权限管理:只有取得相应资质和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药店或药房才能从事拆零药品的销售。

相关人员需要进行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2. 登记记录:对于每次拆零药品的销售,需要进行登记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买者信息等。

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追溯性。

3. 仓库管理:拆零药品需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确保库存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仓库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安全要求,并设立专门的负责人。

4. 质量管理:对于拆零药品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5. 监督检查:相关的监管部门对拆零药品的销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确保拆零药品的销售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拆零药品的销售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因此,在实施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并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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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合理经营、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管理规定。

二、范围: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三、责任:企业在岗人员。

四、内容
1、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销售非处方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麻黄碱的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2、核实购销方资质并建立档案。

3、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证明的单位金额一致。

4、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

5、发现异常情况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五、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
1、企业必须在处方柜内设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2、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3、销售非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的: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至少保存5年。

4、发现异常情况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5、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药品市场需求不断增加,药品销售方式也在不断创新。

其中,药品拆零销售作为一种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销售方式逐渐受到关注和认可。

药品拆零销售是指药品零售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药品按需拆分销售的经营模式。

二、操作规程1. 药品拆零销售的适用范围药品拆零销售适用于各类特殊人群的个性化用药需求,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

2. 药品拆零销售的管理机构药品拆零销售必须由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且必须经过药品零售许可证管理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拆零销售的规范操作(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药品拆零销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销售的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2)标示清晰明确:拆零销售的药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明确的商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企业等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3)技术操作规范:药品拆零操作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药品的安全性。

(4)记录完善:药品拆零销售企业必须做好进销存档案记录,保证销售记录真实、完整和可查询。

4. 药品拆零销售的风险防范(1)确保用药安全:拆零销售的药品必须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预防药品被掺假、掺杂、变质等情况。

(2)预防交叉感染:在药品拆零操作过程中,必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3)规范用药指导:药品拆零销售企业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规范的用药指导,保证用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三、结语药品拆零销售作为一种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销售方式,对于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只有如此,药品拆零销售才能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促进公众健康。

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拆零药品的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药品销售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机构和个人,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批发经营者等。

三、拆零药品管理1. 拆零药品的定义:拆零药品是指原包装药品分割成小剂量销售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口服药片、胶囊、颗粒、注射剂等。

2. 拆零药品销售条件:a. 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b. 售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c. 药品销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零售管理的相关规定。

3. 拆零药品销售程序:a. 售药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处方,确认患者身份,确保用药准确;b. 拆零过程必须在卫生条件良好的环境下进行,使用清洁的分装器具;c. 拆零药品应当在原包装上标注明确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d. 出售拆零药品时,应当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说明,包括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记录和报告1. 对于拆零药品的销售,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销售过程的合规和追溯:a. 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及个人信息;b. 记录药品的销售量和价格;c. 记录拆零药品的拆分过程和操作人员。

2. 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拆零药品销售情况,确保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对拆零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拆零药品销售管理规定的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必要时还可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附则本制度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本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并公布,以保持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就是关于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有所帮助,确保拆零药品的销售合法合规,防范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企业内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有效遏制国家专管药品的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 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局令第 26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购销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6]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购进、销售、仓储和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术语和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等。

)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

5.2、采购该类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即从可以将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企业购进。

5.3、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应当按照药品GSP的要求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加盖单位原印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5.4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购销合同等。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药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

为了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篇文章将介绍这些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特殊管理的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对患者使用、监测和管理需要配合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士的药品,由于其副作用或滥用潜在性等原因,需要进行特殊管理。

常见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和生物制品等。

为了保障患者使用这些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在中国,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对特殊管理药品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质量、流通、使用等环节。

在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先到医院就诊,医生会开具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然后患者持该处方到指定的药店购买,同时需要出示医生签字的《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备案表》。

药店会在向患者提供药品之前,核查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配送的药品符合规定。

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因其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必须由国家政府进行监管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因素,如果管理不当会对患者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与特殊管理药品相似,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在生产、质量、流通和使用等环节都需要接受国家政府的严密监管。

在中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也由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制定相关标准和监管制度,确保这些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规定。

患者在使用这些药品时,也需要获得医生的专业建议和指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购买和使用。

药店在销售这些药品时需要对患者进行身份核查,确保购买者符合规定。

结语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

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医生和药店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服务。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一、引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具有一定风险、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药品、麻醉类药品、毒性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管理要求需要与普通药品有所区别,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确保其安全有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管理责任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监督检查等。

2.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3.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溯源可追溯。

4.医疗机构使用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并制定相应的临床使用准则。

三、生产管理1.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生产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生产过程中应遵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4.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确保进货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四、流通管理1.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药品流通管理制度。

3.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特殊管理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应加强冷链运输和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五、使用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严格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配给。

2.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应按照临床使用准则和规范,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的问题和风险。

4.医疗机构应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和监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法规。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药品监管工作的核心。

一、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国家对药品的特殊管理要求我指定的主题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这说明国家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管理要求,而是专门为药品制定的、具有特殊性的管理制度。

这是因为药品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管理和监管。

1.2 药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国家的专门管理要求,不仅要求药品的生产过程严格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的流通环节也要符合GSP(Good Supply Practice)要求,而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1.3 药品管理制度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只有通过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面管理,才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对于防止假药、劣药的流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具体实施和监管。

这些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

2.2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专门负责药品管理的机构,拥有对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权力。

他们要依法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进行处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3 药品监管的执法和检查药品监管部门会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
药品的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第28号令)
适用范围: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请调到销售的所有环节。

内容:
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氨酚羟考酮片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

麻黄碱类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请调管理:只能从公司总部请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药品效期管理的各项规定。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

4.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开架销售并建立存放的专柜,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属于处方药时同时按处方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4.2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由营业员会同质量管理人员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等情况,并即时登记有顾客身份证号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记录
4.3单笔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7.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要有专人负责,发现丢失及时报告质管人员。

8.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合格品要退回总部配送中心,统一管理。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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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更是需要严格控制和监管。

本文将介绍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包括其定义、管理要求以及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1. 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和管理要求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这类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具有严重的药品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或潜在的质量问题,对患者的健康安全带来较大威胁。

因此,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操作、销售和使用都需要特殊管理措施。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厂商的资质要求: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性等。

- 药品的注册和备案:特殊管理药品需要经过严格的注册或备案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临床使用的特殊规定:特殊管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需要遵循特定的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确保用药安全和疗效。

- 监测和报告的要求: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医疗机构需要进行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2.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概念和管理制度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对某些特定药品进行特殊的管理和监管。

这类药品可能是新药、稀缺药品、进口药品等,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循特定的管理要求。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和质量管理:国家对这类药品的生产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包括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流通和供应管理:这类药品在流通和供应过程中有着严格的管控,包括配送链条的管理、销售的许可和备案等环节。

- 使用的特殊规定:国家对这类药品的使用有特殊的规定和指导,包括适应症、用药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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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及拆零药品销售人
员专门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
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药品类易制毒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

2、零售药店主要经营的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成份中只有“麻黄”两字的,不列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口服溶液)、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4、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5、不得开架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设置专柜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对异常购进情况要及时上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6、做好安全保管工作,严防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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