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房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房产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产项目及相关业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 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2. 土地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3. 交易合同、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文件;4. 财务凭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财务文件;5. 项目宣传资料、客户服务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业务文件;6. 其他与房产业务相关的文件档案。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指导各部门进行文件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负责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鉴定;- 负责档案的销毁工作。
四、文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档案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2. 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文件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目录。
3. 归档:整理好的文件档案应及时归档,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五、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包括:- 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实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六、文件档案的销毁1. 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实际利用情况,对档案进行鉴定。
2. 销毁:鉴定为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地产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企业保密管理规定》、《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案管理职能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客户档案管理按《客户(业主)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公司地产档案管理工作遵循内容准确完整,分类科学统一;立卷归档及时,查阅使用方便;制度措施健全,管理手续严密;设施配套完整,存放保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
(二)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检杳、指导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
(四)承担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移交公司的各类档案的保管,切实做好档案库室的保密、安全防患管理。
(五)及时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档案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六)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公司的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基础数字汇编和专题文件汇编等编研材料。
(七)组织对t当案定期进行统计、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职能机构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归档管理、编目、电脑著录工作;(二)负责公司档案室日常各项管理事务,包括各类档案的接收、排列、标识、保管、保密、借阅、统计、销毁、移交以及档案库房的七防(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和防有害微生物)等工作;(三)负责检直、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的档案业务;(四)协助公司本部档案室拟写公司的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基础数据汇编和专题文件汇编等编研材料;(五)按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档案管理工作任务。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版次: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安全性,有效地为公司的决策、发展及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管理第二条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1、综合类: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房产档案:主要包括涉及公司产权产籍的房屋的图纸、合同、证件等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公司的每一项目工程开发建设及后期物业管理中形成的图纸、函件、联络单、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材料。
4、经营档案:主要包括物资采购、房屋销售及其他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5、财务档案和人事档案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单独归档。
6、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三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1、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5、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6、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公司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稿纸,归档的合同必须附有合同会签表及会签过程当中产生的修改版。
7、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8、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9、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0、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项目及个人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各类档案资料。
4. 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5.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公司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文件。
2. 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合同、协议、设计文件、施工图、验收报告等。
3. 财务、人事、行政等部门的各类文件。
4. 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严格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方便查询和管理。
3. 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档案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3. 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
4. 档案管理部门将归档的档案资料入库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档案损坏。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本制度制订。
二、档案管理的目的1. 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2. 让公司档案信息可追溯;3. 便于公司管理和决策;4. 便于满足政府监管和审计需求;5. 便于公司传承。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真实性原则: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的内容;3. 保密性原则:公司档案涉及到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保密;4. 便捷性原则:便于查询、检索和利用;5. 严格准确性原则:规范管理、记录准确性;6.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存和利用安全。
四、档案的分类公司档案根据内容、性质、用途等不同特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1. 行政档案:包括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管理规章制度等;2. 经营档案:包括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会计、审计等;3. 合同档案: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4. 项目档案:公司开发的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5. 人事档案:公司员工的招聘、考核、培训等。
五、档案管理的流程和制度档案管理应该建立规范的流程和制度,保证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1. 档案采集:所有公司档案应按照规范流程进行采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真实。
2. 档案整理:公司的档案应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进行归档、分类和标识。
3. 档案存储:公司档案的存储应符合安全、防火、防盗的要求,禁止私自存档。
4. 档案调取:公司档案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调取,对外提供应有授权。
5. 档案销毁:公司对于过期或者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度1.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2. 每个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和维护;3. 每个员工对于所在部门的档案应有相应的保管和使用责任;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档案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房地产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档案工作用办公室总负责,各部门协助管理。
二、文件档案的处理
(一)各类公文材料收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签收、拆封、筛选、登记、拟办、呈阅、付阅、分办、催办、收集、立卷等工作。
(二)各类文件档案得整理、利用、统计、保护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及价值的发挥。
(三)政府部门下发的盖红章的文件正本必须交办公室存档。
(四)各部门每月月底前将重要的、有价值的文件、合同等编号、分类登记造册,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各部门的各类专业档案,如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各部门应在立档后,将总目录及卷内目录交办公室一份,以便查阅、利用。
(六)各类文件档案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机要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避免泄露、丢失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部门上报的行文,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执行,具体详见《关于行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四、各类公文办理程序
(一)一般下级报上级部门的请示类文件,应在三天之
内回复,紧急文件应当天回复。
(二)上级对下级的指示类文件,应按指示精神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文件、合同、财务资料、人力资源资料、技术资料、行政资料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我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 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4.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整理;5. 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1.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3.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
第六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2. 档案整理应包括对档案的编号、分类、编目、装订等工作;3. 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耐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2. 档案保管应采取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3. 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2. 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3. 档案利用应登记在册,记录利用者的姓名、时间、目的等信息。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 档案鉴定应依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3. 鉴定后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或销毁。
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各类房地产资料档案。
第三条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完整准确;(三)安全保管,便于利用;(四)依法保护,确保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房地产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档案意识;(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和更新。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房地产资料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二)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等权属证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房屋销售、租赁等相关文件;(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内容性质、项目类别等进行分类;(二)档案材料应填写规范,标签清晰;(三)档案材料应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四)档案材料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同步管理。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防霉;(二)档案柜架应按档案类别、编号摆放整齐;(三)档案材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等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摘抄档案;(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档案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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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
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
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
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
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
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
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
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
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 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 题赠性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 技术性资料。
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 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
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
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
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
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
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
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
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
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
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
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
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
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
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 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表2
表3
表4
表5
同志:
您所调阅的下列档案还期已逾,为方便他人使用和管理,请依档案调阅规则于月日前送还。
档案室
年月日
注:本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于案卷退还后由档案室退还调卷人,第二联留存档案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