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租赁费收取考核管理办法
分公司租赁收费管理制度

分公司租赁收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租赁收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通过规范化的管理,降低租赁风险,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公司的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租赁业务。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租赁交易应保证公开、公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做法。
2. 诚信原则:租赁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确保信息的透明和真实。
3. 合法原则:所有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4. 效益原则:租赁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合理定价,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
四、收费标准1. 租赁费用应根据市场行情、资产状况、租赁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2. 费用标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向租赁方公示。
3. 对于长期租赁或大宗租赁,可适当给予优惠。
五、收费流程1. 租赁申请:租户需向分公司提交租赁申请,明确租赁物品、期限、费用等信息。
2. 审核评估:分公司相关部门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核,评估租赁物品的市场价值和租赁条件。
3. 合同签订: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4. 费用收取:按照合同约定,分公司按时收取租金,并出具正规发票。
六、违约责任1. 如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分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 如分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品或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监督管理1.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租赁收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租赁活动进行审计。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租赁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公司举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分公司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租赁费管理办法 (2)

xxx有限公司
租赁费管理办法
矿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租赁费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有序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
成员:企管科、制修车间、通风科、办公室、财务科及涉及租赁相关区、科(室)正职
职责:
①总会计师:负责租赁费全面管理工作;
②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分管部门租赁费管理工作;
③各区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租赁费管理工作;
④企管科、财务科:负责租赁费结算审核工作;
二、管理办法
1、租赁费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环保设备、工程车辆、办公设备、建筑物、仪器仪表、各类网络等租赁。
2、租赁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矿领导、企管科、财务科、总会计师、矿长审批后交采购办公室;
3、涉及租赁单位:①须提前申请,不得影响矿井生产;③对租赁费及时上报财务结算;
4、租赁费结算:企管科、财务科根据合同、验收单审核租赁费。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
附:1、租赁项目申请表
附件1
租赁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公司设备租赁费收取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租赁费收取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设备(含单体,以下同)利用率和周转率,合理有效配置设备资源,运用租赁费收取、考核经济杠杆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运作模式设备租赁实行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实行两个层级管理考核,即:公司对设备管理中心总体考核;设备管理中心对各生产矿(含托管)具体考核,且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成本)考核体系。
二、设备租赁范围(一)设备租赁管理范围:公司生产(含托管)和基建矿井综采综掘、普采、运输、供电、通风、钻探等井下移动式设备(包括配套辅机、大型部件)和地面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凿井绞车等三十类设备(明细见附表一);(二)收取租赁费设备范围:综采综掘、普采及配套设备,采区内部的运输、供电、通风等二十三类设备(明细见附表二);(三)不收取租赁费设备范围:井下设备:侧卸式装煤机、蟹爪式装煤机、井下主运皮带机、φ1.2m 以上运输绞车、架空乘人装置、钻机、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地面设备:地面瓦斯抽放泵、矸石山绞车、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凿井绞车;(四)不收取租赁费设备,其使用、维修、资产管理同收取租赁费设备管理。
三、租金计算及收取(一)租金计算:设备租赁费=(折旧+大修理费)×系数单体租赁费=30(元/月.根)×系数悬浮单体租赁费=50(元/月.根)×系数月折旧费=设备原值×(1-3%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2)月大修费:综采设备月大修费=原值×7%/12普采设备月大修费=原值×3%/12系数:新设备(第一个大修周期范围内,单体投入使用 2 年内)按 1.5 计算;其它按 1.0 计算;(二)租赁费收取计费时间:从租用单位提运设备的次月起计收。
退租的设备由租用单位运至保管存放地,经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停收租赁费。
其中:综采综掘成套设备中最后一台设备到矿开始收取租赁费;最后一台设备升井后,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交设备管理中心办理停租手续;(三)租赁费结算程序:按照正式凭证传递程序进行内部转帐:每月 4 号前(节假日顺延),设备管理中心按照规定计算应收各矿租赁费,填制租赁费结算单一式五联,其中设备管理中心留存两联,转公司计划财务部一联,通过公司计划财务部转矿两联(财务留存一联,交租赁设备、单体主管科室一联)。
机械租赁费用管理制度最新

机械租赁费用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机械租赁业务,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械租赁业务的费用管理。
三、费用计算及结算1、费用计算原则(1)租赁费用按照机械种类、规格、使用时间和租期长短等因素计算。
(2)确定租赁费用时需充分考虑机械的使用寿命、折旧程度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3)费用计算应当合理、公正、透明,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2、费用结算方式(1)租赁费用以月为单位结算,如租期不满一个月,按日计算。
(2)租金结算方式可以选择预付或者后付,但需在合同中明确。
(3)费用结算应确保精确无误,避免因计算差错而引起纠纷。
如出现差错应及时调整。
四、费用收取1、费用收取时间(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或后付方式及时收取租赁费用。
(2)如无明确约定,租金应在租赁期开始时收取,并在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算。
2、费用收取渠道(1)租赁费用收取渠道包括在公司业务网点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方式。
(2)为方便客户缴纳费用,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渠道,并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五、费用调整1、费用调整原则(1)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机械折旧情况、租赁需求等因素,对租金进行调整。
(2)在对租赁费用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通知客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的时间、幅度和调整原因。
2、费用调整程序(1)费用调整应当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调整合理合法。
(2)调整通知应当书面发出,通知客户费用的调整情况及生效时间。
六、费用欠缴处理1、费用欠缴情况(1)客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缴纳租金,如逾期未缴纳,属于费用欠缴。
(2)如客户出现欠缴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督促其尽快补缴。
2、欠缴处理措施(1)公司应当建立欠缴管理制度,对欠缴客户进行催缴,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2)对于长期欠缴的客户,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追究其欠缴责任。
七、费用合规1、税收合规(1)公司承诺依法纳税,并按照税法规定对租赁业务收入进行税收缴纳。
租赁费控制措施

租赁费用控制措施及考核办法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强化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进一步控制总量投入,压缩设备租赁费用,细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措施1、技术部:负责提供采掘头面等主要生产场所所需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等设计、安装资料;确定合理的备用设备、备件;并协同机电科做好计划外租赁设备的回收和考核工作。
2、设备租赁费用由矿对机电科实行年度总额承包。
使用单位按技术科安排的生产作业计划内设备(备用辅机按3:1,主机3台以下每条线配一台辅机)免收其租金,计划外备用设备及超过设计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按日计算租金收取租金。
使用单位超计划使用的设备、备件及闲置待回的设备发生的租赁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并冲减机电科承包费用。
3、机电部:负责对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检查、管理和考核。
4、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回收管理工作。
5、各单位应加强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在租设备不得出现人为损坏或零部件丢失,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闲置待回收设备及时回收入库,验收后办理停租手续。
6、工程结束后,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技术部下达的现场会纪要或安排,及时组织回收上交,需转交其他单位留用的按纪要或安排由机电部负责办理交、接、留用、转租手续。
7、各单位领用的设备3天内不使用,回收设备3天不上交的,超过时间之外的全部租金(1万元以下单台设备按2倍收取租金)由领用单位承担。
8、工程结束后,设备租用单位未按技术部下达的现场会纪要或安排及时回收上交设备的,超出规定时间3天之外的,按设备租金的2倍收取使用单位租金。
不按要求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或安排不当,转、留设备责任不明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二、考核办法1、设备租赁费用由机电部门承包使用,按月结算考核,按节、超额的10%对等奖罚;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人员挂钩考核。
使用单位计划外增租设备收取的租金冲减机电部门承包费用,并按发生租金的50%处罚使用单位。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设备租赁行为,保障公司设备正常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设备成本,制定本《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任何设备租赁行为,旨在确保设备的出借、归还、使用以及维护达到规范和高效。
二、管理标准1. 设备租赁需求确认与申请流程1.1. 公司员工如有设备租赁需求,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设备租赁申请;1.2. 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情况审核设备租赁申请,并填写设备租赁申请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预计租赁时间等信息;1.3. 部门负责人将设备租赁申请表提交给公司采购部门;1.4. 采购部门根据设备租赁申请表中的信息,寻找合适的租赁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签订合同;1.5. 采购部门将合同及相关设备租赁信息归档,并将设备租赁计划通知部门负责人。
2. 设备租赁管理责任2.1. 始终以保护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2.2. 负责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要求,并及时更新合同到期日等信息;2.3. 负责设备的安全保管,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2.4. 协助部门负责人对设备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设备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使用;2.5. 建立设备维护制度,每季度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结果和维护情况;2.6. 定期与供应商沟通,了解设备租赁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设备租赁策略。
3.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3.1. 部门负责人应对设备进行安全培训,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3.2. 设备租赁期间,部门负责人要确保设备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不得进行改装、拆卸或用于其他非相关用途;3.3. 部门负责人要确保设备在使用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维修事宜;3.4. 使用设备时,要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4. 设备使用归还流程4.1. 设备租赁到期前,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与采购部门沟通,确定是否需要延长设备租赁期,以及延长的时间和费用;4.2. 设备租赁到期前,部门负责人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和丢失;4.3. 部门负责人应将设备及相关配件按照租赁合同要求归还给供应商,并填写设备归还报告;4.4. 采购部门收到设备归还报告后,进行验收,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丢失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设备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x

设备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的设备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为公司建安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收取租赁费的设备1、钢管每米每天0.015元2、扣件每套每天0.01元3、钢模板(旧)每m2每天0.20元钢模板(新)每m2每天0.30 元4、钢支柱每根每天0.15元5、密目网(成色较新无孔洞)每片每天0.15元密目网(旧)每片每天0.10元6、安全网每片每天0.15元7、垫木每米每天0.05元8、钢底座每个每天0.02元9、塔吊(QTZ315C)每台每天200.00元塔吊(QTZ30C)每台每天180.00元塔吊(QTG200液压,30m臂)每台每天120.00元塔吊(QTG200A,30m臂)每台每天100.00元塔吊(QT20,25m臂)每台每天70.00元10、双笼提升机(200型)每台每天120.00元11、混凝土输送泵(HBT40)每m311.00元每配JS500混凝土搅拌机1台每立方混凝土加收1元12、混凝土搅拌机(JS500型)每台每天70.00元混凝土搅拌机(350型)每台每天30.00元13、砂浆搅拌机(200型)每台每天10.00元14、卷扬机(1吨)每台每天5.00元15、打夯机每台每天20.00元16、钢筋切断机(不包括刀片)每台每天20.00元17、钢筋弯曲机每台每天20.00元18、潜水泵(泥浆泵)每台每天20.00元19、模板卡子每个每天0.005元20、钢围挡板每片每天0.30元21、铁锲、异形模、圆模、槽钢使用一次扣原值的30%十周转材料损坏处理规定:为保证周转材料良好使用,提高周转利用率与完好率,结合公司实际,对材料损坏作如下规定:一、扣件1、产生裂纹、掉爪或损坏整个扣件的一半,入库时两个折收一个(对接扣件除外)。
2、每缺5~10套螺丝折扣一个扣件。
3、拧紧扭力应恰当,严禁敲打,发现工地一次不正确使用并造成损坏的罚款100~200元。
4、丢失按原值的二倍扣款或按现行市场价现金收款(现行市场价低于原价时按原价收款)。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设备租赁业务行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资源和合理利用各种社会设备资源,提高公司设备利用率,根据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方式一、公司内部设备租赁是指各项目利用公司所属各单位闲置设备资源的方式。
二、公司外部设备租赁是指公司内部设备资源不能满足项目施工任务的情况下,利用社会闲置设备资源的方式。
三、公司设备资源的对外租赁是指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各种闲置设备资源,将公司闲置设备向社会出租的方式。
第三条设备租赁分类设备租赁是设备使用单位(承租方)向设备所有单位(出租方)租赁设备,并支付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
设备租赁主要有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转租租赁和回租租赁等四种租赁类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设备租赁业务主要是经营租赁,它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由承租方配置人员并负责设备操作、运行、保养和维修,这种方式称为干租方式。
二、由承租方配置人员只负责设备操作、运行,由出租方派人负责保养、维修,这种方式称为半干租方式。
三、由出租方配置人员并负责设备操作、运行、保养和维修,这种方式称为湿租方式。
四、由出租方配置人员只负责设备操作、运行,由承租方负责进行保养、维修, 这种方式称为半湿租方式。
第四条设备租赁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设备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要遵循效率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备租赁费用。
把规范设备租赁行为,降低设备租赁费用作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效益的重要工作任务。
三、设备租赁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要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操作有序、监管有力的设备租赁工作管理制度。
四、设备租赁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国外各项目的设备租赁活动要符合、遵守当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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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租赁费收取考核管理办法
为提高设备(含单体,以下同)利用率和周转率,合理有效配置设备资源,运用租赁费收取、考核经济杠杆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运作模式
设备租赁实行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实行两个层级管理考核,即:公司对设备管理中心总体考核;设备管理中心对各生产矿(含托管)具体考核,且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成本)考核体系。
二、设备租赁范围
(一)设备租赁管理范围:公司生产(含托管)和基建矿井综采综掘、普采、运输、供电、通风、钻探等井下移动式设备(包括配套辅机、大型部件)和地面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凿井绞车等三十类设备(明细见附表一);
(二)收取租赁费设备范围:综采综掘、普采及配套设备,采区内部的运输、供电、通风等二十三类设备(明细见附表二);
(三)不收取租赁费设备范围:井下设备:侧卸式装煤机、蟹爪式装煤机、井下主运皮带机、φ1.2m以上运输绞车、架空乘人装置、钻机、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地面设备:地面瓦斯抽放泵、矸石山绞车、推土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凿井绞车;
(四)不收取租赁费设备,其使用、维修、资产管理同收取租赁费设备管理。
三、租金计算及收取
(一)租金计算:
设备租赁费=(折旧+大修理费)×系数
单体租赁费=30(元/月.根)×系数
悬浮单体租赁费=50(元/月.根)×系数
月折旧费=设备原值×(1-3%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2)
月大修费:综采设备月大修费=原值×7%/12
普采设备月大修费=原值×3%/12 系数:新设备(第一个大修周期范围内,单体投入使用2年内)按1.5计算;其它按1.0计算;
(二)租赁费收取计费时间:从租用单位提运设备的次月起计收。
退租的设备由租用单位运至保管存放地,经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停收租赁费。
其中:综采综掘成套设备中最后一台设备到矿开始收取租赁费;最后一台设备升井后,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交设备管理中心办理停租手续;
(三)租赁费结算程序:按照正式凭证传递程序进行内部转帐:每月4号前(节假日顺延),设备管理中心按照规定计算应收各矿租赁费,填制租赁费结算单一式五联,其中设备管理中心留存两联,转公司计划财务部一联,通过公司计划财务部转矿两联(财务留存一联,交租赁设备、单体主管科室一联)。
设备管理中心、计划财务部、各矿要建立辅
助台帐,对租赁费的结算情况作辅助登记。
四、设备租赁费指标制定
(一)租赁费
1.租赁费计划制定: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提供收取租赁费用的设备年度使用计划表,设备管理中心据此测定租赁费年度计划指标,报公司审批;
2.下达后的租赁费计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因特殊原因造成设备井下延时占用或积压,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报公司审批;
(二)设备使用率:设备不低于70%、单体不低于80%。
五、考核
(一)公司对设备管理中心考核:设备管理中心提供考核指标基础数据,由生产技术部、机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经营管理部对设备管理中心进行考核。
1.租赁费完成奖惩按节超额10%对等执行,季度考核、半年兑现;
2.每调剂设备1000万元,奖励2万元;
(二)对矿租赁费考核:
1.设备管理中心向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提供生产矿月度租赁费用,对生产矿分月进行成本考核,并作为公司季度经济运行检查考核项目。
租赁费完成奖惩按节超额20%对等执行,半年兑现;
2.对综采设备在井下使用不到四个月的,按四个月收取;对无特殊原因超过回采日期(生产技术部审定生产接替日期为准)的租赁费,加倍收取;
(三)鼓励综采设备井下直接倒装。
凡井下倒装的矿井,按上一工作面已出煤量给予每吨0.3元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同时对公司相关部室给予每吨0.1元奖励。
六、其它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二)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恒源煤电股份公司租赁设备一览表
附件二、恒源煤电股份公司租赁设备租赁费收取一览表
恒源煤电股份公司租赁设备一览表
恒源煤电股份公司租赁设备租赁费收取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