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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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在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通过一系列非法手段将公司的财产或利益转移到自己名下或利用其掌控的资源获取巨大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控股股东通过利用自身对公司控制权的优势,以低价购得公司的资产或利益。

在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或资产出售时,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控制权影响决策,将有利于其个人利益的资产低价出售给自己或其关联方,从而获取非正当利益。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夸大公司的业绩或隐藏负面信息,影响股价并获利。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确保自己获取巨额利润的把风险和损失转嫁给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控股股东还可以通过滥发股票、私有化公司、违规资本运作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滥发股票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高于市价的方式向自己或其关联方出售大量公司股票,企图通过套现的方式获取大量资金。

私有化公司则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较低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甚至将公司从股市退市,以实现对公司财产和资源的私有化控制。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掏空行为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掏空行为会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给其他股东造成严重损失。

掏空行为还会破坏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地位。

为了防范和打击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维权意识,增强投资者的防范能力。

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审查和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打击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一、引言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企业并购是为了提高公司效率、取得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但在新兴市场中,由于证券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等问题,并购尤其是关联并购失去了存在的原本意义,很多时候成为了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在中国,虽然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缩小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关注点的差距,但是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信息不对称、规范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种掏空行为仍屡禁不止。

本文从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特征两方面对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为以后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二、研究设计(一)研究假设从公司治理指标与公司财务特征两个方面来看,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控制权比例与股权制衡度。

当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例在一定范围内时,控股股东会置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通过并购转移公司资产谋取控制权私利;如果控制权比例超过某一范围,控股股东若通过并购一味地攫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会导致公司价值大幅受损,最终会使控股股东进行掏空性并购得到的控制权私有收益低于因掏空产生的控制权共享收益的损失,此时终极控股股东可能会转变利益输送方向,利用并购想方设法提高上市公司股价。

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1.1:在较低的持股比例上,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越高,越有可能发生掏空性并购h1.2: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与其发动掏空性并购的动机呈倒u型关系z指数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是股权制衡度衡量指标之一。

z指数越小,表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从相对量上描述了其他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

因此提出如下假设:h2:z指数越大,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的动机越强(2)两权分离度。

控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使控股股东具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动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掏空行为是指控股股东或公司管理层为了个人利益而剥夺公司资源,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包括挪用资金、恶意高价收购资产、股权转让及利益输送等手段。

掏空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损害了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信誉。

掏空行为的出现是与控股股东的权力和利益相关。

控股股东通常拥有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和资金使用,其行为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些控股股东为谋求私利,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导致公司受损。

通过不当手段挪用公司资金或恶意高价向公司转让资产等行为,都是掏空行为的一种典型表现。

掏空行为的出现还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有关。

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控股股东开展掏空行为提供了便利。

对公司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和审计,控股股东就可以更容易地进行挪用资金或违规高价转让资产,而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些公司还缺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制,使得控股股东的行为更加难以约束。

掏空行为的出现与监管不到位和处罚不力有关。

一些控股股东明知故犯地开展掏空行为,但因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到位或处罚不力而逍遥法外。

这就造成了掏空行为的持续扩大,给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带来了损害。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严格规范相关行为,对于掏空行为要依法严惩,让那些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掏空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要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和监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掏空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指的是,控股股东利用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控制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资产转移至自己或相关方手中,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继续经营的一种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股市稳定。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虚高交易、利用资金拆借、不当融资、虚增资产、恶意投资等等。

这些行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却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导致公司的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违法和违规操作。

控股股东可能会利用自身的地位,通过内幕交易、虚假陈述、不当披露等手段获取非法利润。

他们还可能会侵吞公司的利润和资产,转移公司的财产,以牟取私利。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损害了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和监督,预防和打击掏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当前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要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和监督。

监管部门应当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股东行为监管制度,明确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

严格规定控股股东不能买卖自己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禁止其进行内幕交易等。

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控股股东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监测和检查,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要加大对掏空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旦发现控股股东存在掏空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恢复受损利益等。

对于严重违法的控股股东,可以考虑采取暂停上市、暂停交易等强制措施,以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的。

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也是预防和打击掏空行为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控和约束,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掏空行为的发生。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金 融 与 财 会
新 疆 衣 星 经 ;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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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 掏 " 为 空 行 的 究 影 响 因素研 综述
陶 茜
( 石河 子大 学经 贸学 院 新疆 石 河子 82 0 ) 30 3

[ 要 ]目前大股 东的“ 摘 掏空” 行为已经成为 了一个沉重、 感的话题 , 敏 到底是什 么因素 影 响 了大股 东的掏 空行 为 , 大 家最 关心 的 问题 。 因此 运 用财 务金 融理 论 来研 究“ 空” 为 是 掏 行 的影响 因素, 发掘“ 空” 为背后的深层 内涵能为 中小投 资者、 掏 行 企业管理者 、 政府监 管部 门等
以 向公 司委 派管 理 人 员 , 可 以采 用关 联 交 易 的 还
方 式掏 空公 司 。

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 G yl n ak(02[的研 究 表 明 , oa adPr 2 0 )] 当董事
长和总经理 两职合一 时容易导致董 事会丧失独 立性 。 D yae a.2 0 )]发 现 当那 些 遵 循 了 ah t 1 0 2E ( 6
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为提供有用的参考。
[ 关键词 ] 掏空 股权结构 投资者保护
我 国众多上市公 司大股 东及 其关联方 占款 “ 掏空 ” 为 是一 个 沉 重 、 行 敏感 的话题 。在 一 系列
的政策 出 台之后 , 股 东 的 “ 空 ” 为还 是 屡见 大 掏 行
策, 提高对上市公 司监管水平 , 加强股东保 护的 法制 建设 , 有效 的保护 中小 投资者 的利益 。
( 董事会的独立性与掏空 一) 董事 会 的独 立 性取 决 于 两个 方 面 , 立 董事 独 的 比例和首席执行官( 或总经理 ) 与董事会 主席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滥用公司内部资源和权力,将公司的财产转移至个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从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

掏空行为通常表现为非法转移资产、虚增负债、非法套现以及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获取私利。

控股股东的权力地位决定了其对公司资源的控制程度。

控股股东通常具有多数股权额或其他特殊股权,可以通过投票权决定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在此基础上,控股股东可以违规操作公司资源。

将公司的资产转移给关联方,以获取关联交易的好处,或将公司的资金用于购买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高风险投资,从而获得高额回报。

控股股东还可以通过虚增公司的负债,降低公司的净资产,使公司营运困难,最终以较低的价格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

监管不力也是掏空行为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对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也相对滞后。

控股股东利用监管的漏洞,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个人,从而逃避法律制裁。

一些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薄弱,缺乏调查和处罚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能力,使得这种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

经济利益的诱惑也是导致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原因之一。

控股股东通常承担着更大的风险,同时也享有更高的回报。

在面临经济困境或者利益诱惑的情况下,一些控股股东会采取掏空行为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一些控股股东可能为了解决个人财务问题或满足奢侈生活需求而采取掏空行为。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掏空行为导致公司资源流失,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掏空行为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增加了公司的风险,降低了其他股东的投资回报率。

掏空行为破坏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导致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失去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降低了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信誉。

为有效防范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首先需要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提高公司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力度。

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文献综述

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文献综述

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文献综述【摘要】在我国,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

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上市公司中两大主要代理问题之一,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是新环境下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关系到投资者的保护、公司治理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与“掏空”相关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梳理了国内外“掏空”的研究文献,对其研究的重点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控股股东;掏空;文献综述一、引言目前,股权不是分散是相当集中,因此控股股东的行为方式及其后果正成为公司治理与财务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公司的两大主要代理问题存在于管理者和股东之间以及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而laporta等(1999)认为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在世界上大多数企业中更为普遍。

本文掏空是指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掏空理论是针对集中的所有权模式提出的。

所有权的集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股权分散情况下的公司代理成本,但却增加了大股东谋取私人利益的能力。

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能够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还能采取关联交易等方式(deni,mcconnel,2003)。

二、国外关于掏空的研究(一)掏空的原因“掏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股权的集中度和法律的保护程度。

股权过于集中导致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大股东出于私利,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财产和利润。

johnon、laportro、hleifer(2000)指出,股权的过度集中很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发生。

claeen,fan和lan(2002)指出大股东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私利的原因主要是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不一致。

holderne(2003)的研究表明在控制权私有收益的驱使下,大股东会进行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对其进行“掏空”。

法律的实施也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对投资者的保护越强,越能遏制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若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很弱,“掏空”行为便更加猖狂。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掏空行为是指控股股东在大股东地位下利用其控制权进行非法操作,以获取高额利益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掏空行为通常包括资产转移、资金非法占用、关联交易、虚假财务报告等手段。

掏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资产转移。

控股股东通过将公司的有价值资产转移至自己或其他关联方的名下来实现对公司财产的侵占。

这些资产转移通常以低价或无偿的方式进行,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控股股东可以将公司的股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转移至自己的名下,进而获得非法利益。

资金非法占用是掏空行为的另一种常见手段。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构业务、收取高额费用或提高销售价格等方式,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至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关联公司账户,并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用途。

资金非法占用不仅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还会导致公司的经营资金不足,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还可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掏空。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构交易、操纵交易价格、滥用公司资源等方式,使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高价交易,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关联交易由于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容易导致资金流失和资源浪费,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控股股东还可能通过虚假财务报告等手段进行掏空。

他们可以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负面信息、虚增资产或收入、低估负债或成本等,使公司股价上涨、融资成本降低,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虚假财务报告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对于掏空行为,需要建立起健全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来加以防范和打击。

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对掏空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严厉惩处,提高违法成本和风险,增强其威慑力。

还应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小股东的参与度和发言权,使其能够更好地监督和制约控股股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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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

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上市公司中两大主要代理问题之一,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是新环境下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关系到投资者的保护、公司治理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与“掏空”相关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梳理了国内外“掏空”的研究文献,对其研究的重点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控股股东;掏空;文献综述
一、引言
目前,股权不是分散是相当集中, 因此控股股东的行为方式及其后果正成为公司治理与财务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公司的两大主要代理问题存在于管理者和股东之间以及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而laporta等(1999)认为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在世界上大多数企业中更为普遍。

本文掏空是指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掏空理论是针对集中的所有权模式提出的。

所有权的集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股权分散情况下的公司代理成本,但却增加了大股东谋取私人利益的能力。

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能够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 还能采取关联交易等方式(deni,mcconnel,2003)。

二、国外关于掏空的研究
(一)掏空的原因
“掏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股权的集中度和法律的保护程度。

股权过于集中导致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大股东出于私利,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财产和利润。

johnson、la portro、shleifer(2000)指出,股权的过度集中很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发生。

claessens,fan和lan(2002)指出大股东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私利的原因主要是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不一致。

holderness(2003)的研究表明在控制权私有收益的驱使下,大股东会进行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对其进行“掏空”。

法律的实施也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对投资者的保护越强,越能遏制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若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很弱,“掏空”行为便更加猖狂。

coffee(2001),la porta etal(1998,2000)研究发现在对小股东保护较弱的国家大股东的“掏空”更容易发生。

llsv(2000)也在一系列文章中指出中小投资者受到大股东侵害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二)“掏空”的方式在国外文献中探讨的“掏空”的主要方式包括关联交易、担保、并购和股利政策等。

johnsonetal(2000)认为控股股东通过转移公司财产和利润的手段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掏空”行为主要有过高的管理者薪酬、贷款担保、稀释股权等几种形式。

claessens etal.(2002)研究发现,在东亚9个国家2980家上市公司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而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剥削利用的是股利政策。

bertrand(2002),bae、kang 和kim(2002)以及joh(2003)指出,企业集团的所有者通过并购等途径将资源从具有低现金流的公司转移到具有高现金流的公司也是“掏空”的重要方式。

denis和mcconnell (2003)认为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控制公司的大股东不仅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关联交易来对公司进行“掏空”。

三、国内关于掏空的研究
(一)“掏空”的研究
国内文献中,主要关于“掏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股权结构、控股方式、法律环境、股利政策、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的监督、投资者保护、市场竞争和公司成长性等。

(1)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主要研究控股比例对“掏空”的影响。

李增泉,孙铮,王志伟(2004)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0~2003年的关联交易数据为基础,对所有权结构与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之
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控股股东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存在先上升后下降的非线性关系,但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则表现出严格的负相关关系。

高雷,何少华和黄志忠(2006)则采用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发现股权集中加剧了控股股东的掏空,股权制衡对控股股东的掏空无影响。

黄志忠(2006)通过单方和多方的博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高,侵占公司资源的可能性越低;在大股东数量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会合谋侵占公司资源,导致上市公司资源被侵占的程度增大;随着大股东数量的增多,上市公司资源被侵占的可能性和程度都会降低;在股权极其分散(全流通)的条件下,大股东仍有极大的动机侵占上市公司资源。

(2)控股方式
控股方式的不同也会对“掏空”产生不同的影响。

李增泉,孙铮,王志伟(2004)发现控股股东的控制方式以及产权性质也对其资金占用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其中通过控股公司控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低于通过企业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控制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高于非国有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

高雷,何少华和黄志忠(2006)认为管理者持股与基金持股均能抑制控股股东的掏空,国家控制没有加剧控股股东的掏空,企业集团控制加剧了控股股东的掏空。

(3)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影响“掏空”的重要因素。

指出较高的法治水平能够有效地遏制控制性家族的“掏空”行为。

罗党论和唐清泉(2007)研究表明,市场环境显著地影响了控股东“掏空”的行为。

地区间政府干预市场越少、金融市场越发达,该地区的上市公司越不会发生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会直接或间接地驱动了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4)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与“掏空”的关系研究主要是反映了控股股东“掏空”的方式,如谢军(2006)发现, 第一大股东具有发放现金股利的显著动机, 而且这种动机不受股东性质的显著影响。

(5)独立董事的监督
由于独立董事具有监督的作用,因此也有学者研究独立董事是否能够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研究结论很多都未能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大股东资金占用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叶康涛,陆正飞和张志华(2007)认为这可能源于模型设定偏差,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变量具有内生性,在控制独立董事内生性情况下,发现独立董事变量与大股东资金占用显著负相关。

(二)“掏空”理论应用
研究国内有些学者利用“掏空”理论来研究股利政策、现金流、关联担保、并购以及资产重组等问题。

谢军(2006)利用自由现金理论和掏空理论来探讨股利政策和公司成长性。

李增泉,余谦和王晓坤(2005)研究了并购和“掏空”的关系后发现,当公司具有配股或避亏动机时进行的购并活动能够在短期内显著提升公司的会计业绩,而无担保资格之忧时进行的并购活动目的在于掏空资产,会损害公司的价值,但掏空行为对公司的会计业绩却没有显著影响。

四、结语
我国关于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市场竞争和公司成长性与“掏空”的关系研究较少。

高雷,何少华和黄志忠(2006)研究发现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均显著影响了控股股东的掏空,产品市场竞争是抑制控股股东掏空的有效机制。

谢军(2006)通过实证观察到企业成长性机会能够弱化第一大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的激励,并促使公司保留更多的现金用于有价值的投资机会。

高雷和宋顺林(2007)指出,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控股股东的掏空。

“掏空”反映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是新环境下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关系到投资者的保护、公司治理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健
康发展。

因此加强与“掏空”相关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3]李增泉,孙铮,王志伟.“掏空”与所有权安排―来自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4(12).
[4]高雷,何少华,黄志忠.公司治理与掏空[j].经济学季刊,2006 (7).
[5]罗党论,唐清泉.市场环境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4).
[6]谢军.股利政策、第一大股东和公司成长性:自由现金流理论还是掏空理论[j].会计研究,2006(4).
[7]叶康涛,陆正飞,张志华.独立董事能否抑制大股东的“掏空”?[j].经济研究,2007(4).
[8]李增泉,余谦,王晓坤.掏空、支持与并购重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研究,2005(1).
作者简介:李敏(1986―),女,湖北荆门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自然资源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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