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

《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规范建筑能效标识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能效标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标识,是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和能源消耗量,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标识活动分为自行标识和测评标识两种。
自行标识是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对所建建筑物耗能量进行告知的活动;测评标识是测评机构受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对其所建建筑物进行能效标识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能效标识通过公示建筑能耗主要信息,使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示所建建筑能耗水平,引导消费者选用节能型建筑,并为政府部门判定建筑能耗水平,实施经济激励提供依据。
是加强建筑用能的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水平的必要手段。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能效标识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能效标识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节能1专业机构具体实施建筑能效标识活动。
第六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从事建筑能效测评活动,主要职责是:(一)受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进行建筑能效测评;(二)按照《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并为建筑能效标识和能耗审计提供依据;(三)出具《建筑能效测评报告》,颁发建筑能效证书和标志;(四)按年度向建筑能效标识管理机构提交建筑能效标识工作报告。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建筑能效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筑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监督管理;(三)建筑能效标识结果的公示;(四)建筑能效标识争议的处理;(五)对从事建筑能效标识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六)统一监制《建筑能效标识证书》和建筑能效标志。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规定了建筑能效标识的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 数据评估等。
标准的应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 适用于建筑的各个部分,包括外围护结构、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等。
适用于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03
建筑能效标识的评估方法
能效评估指标
国际化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国外先 进经验,推动我国建筑能效标识技 术的国际化发展。
对未来发展的建议和展望
加强研发与创新
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加强建筑能效标识技术的研发与创新,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法规与政策
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和政策,为建筑能效标识技术的发展 提供有力保障。
推广应用与培训
加强建筑能效标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应用 水平。同时,推动建筑行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建筑能效标识
建筑能效标识的意义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通过建筑能效标识,可以明确建筑能效水平,促使业主、设计师和施 工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建筑能效标识的实施,可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引导建筑行业向着 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建筑能效的提高,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 降低能源费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 引言 •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概述 • 建筑能效标识的评估方法 • 建筑能效标识的实施与监管 • 建筑能效标识的推广与展望 • 案例分析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背景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成为各国政府 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旨在推动建筑行业向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DGTJ08-2078-2010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 交 通 委 员 会 负 责 管 理、上 海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解 释 。
……………………………………………………… (23) AppendixA暋SummarizedTableofEnergyEfficiency
EvaluationforResidentialBuildings ……… (25) AppendixB暋SummarizedTableofEnergyEfficiency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上
海
市
建
筑
建
材
业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市
暋
场 管
暋
理
总
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Standardforenergyefficiencyevaluation andlabelingofcivilbuildings DG/TJ08-2078-2010 J11788-2011
根据室内 CO2 浓度 检 测 值 增 加 或 减 少 新 风 量,使 CO2 浓 度 始终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3
3暋基本规定
3灡0灡1暋 居 住 建 筑 和 公 共 建 筑 应 分 别 进 行 能 效 测 评 。 3灡0灡2暋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分 为 建 筑 能 效 理 论 值 测 评 标 识 和 建筑能效实测值测评标识两个部分。 3灡0灡3暋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应采 用 经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管 理 部 门 认可的建筑能耗计算分析软件。 3灡0灡4暋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基 础 项 、规 定 项 与 选 择 项 。 3灡0灡5暋基础项测评使用的性能 参 数 以 施 工 过 程 中 进 场 复 验 报 告 为 主 ,辅 以 现 场 抽 查 的 检 测 数 据 。 3灡0灡6暋规定 项 和 选 择 项 测 评 使 用 的 性 能 参 数 应 以 现 场 抽 查 为 主 ,并 辅 以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设 计 审 查 文 件 和 检 测 报 告 。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标识应包括建筑能效测评和建筑 能效实测评估两个阶段。建筑能效标识应 以建筑能效测评结果为依据。居住建筑和 公共建筑应分别进行建筑能效标识。对于 兼有居住、公共建筑双重特性的综合楼, 如居住或公共建筑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 比例大于10%,且面积大于1000m2时,应 分别进行标识。
的节能率,目前我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节能50% 标准与节能65%标准并存。 • 基础项(相对节能率)为标识建筑相对于满足国家现行 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的节能率。 • 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等级划分的依据为基础项(相对节 能率),该值与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应的节能率无 关,即不论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应的节能率是50% 或65%,只要增加节能率一样,标识级别也一样。
主要特点
• 相对节能率
B0 B0
B1
100%
– B1——标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 耗(kWh/m2);
– B0——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 耗(kWh/m2)。
主要特点
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标识等级 基础项(η) 规定项
选择项Leabharlann ☆ ☆☆ ☆☆☆0≤η<15% 15%≤η<30%
基本规定
• 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进行。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物正常使用1年 后,且入住率大于30%时进行。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对居 住小区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标识 时,可抽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 作为同类型建筑能效标识依据。抽测数量 不得少于10%,并不得少于1栋。同类型建 筑能效标识的等级应按抽测单体建筑能效 标识的最低级别确定。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是指在建筑领域中,为了评价建筑能效水平和指导建筑节能改造,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背景、意义、内容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制定背景。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严峻形势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建筑节能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识。
建筑行业是能源消耗的重要领域,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和建筑业界对建筑能效进行评价和监管,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其次,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意义。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实施,可以为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有利于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建筑能效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内容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施工标准、建筑节能运营管理标准等方面。
其中,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能耗计算方法、建筑节能设计指标、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选型等内容;建筑节能施工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等内容;建筑节能运营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建筑节能运营监测与评估等内容。
最后,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未来,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将更加注重智能化、绿色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促进建筑节能与智能建筑、绿色建筑的有机结合,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节能、环保、智能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行业各相关方应积极参与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共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将不断完善,为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用建筑能效标识的节能率与标识等级

暖 空调 系统 节 能性 能满足 现行 节 能设计标 准 嗍 。
表 2 建筑理论值标识等级( 相对于节能 5 0 %标准)
测 评标 识 建筑 : 将 反 映建筑 物 能源 消耗 量 及其 用 能 系 统 效率 等 性 能 指 标 以信 息 标 识 的形 式 进行 明示
的建 筑闱。 1 . 5 几者之 间关 系 以基 准 建 筑 为基 础 的节 能 评判 , 节 能 率越 高 , 建
基 准建筑 是 节 能 5 0 %和节 能 6 5 %( 7 5 %) 的建筑 的
能耗 比较基础 。
筑 能 耗越 少 , 能效等 级 越 高 。但 随着 建筑 节 能 的工 作 进展 与推 进 , 建筑 节 能的 基 础 已经 发 生 变 化 , 新 建 筑 节 能标 准 的 出 台和 实 施 , 原有 的合 理 性 失去 了前 提 条件 。 建筑 能效 理论 值 标识 阶段 , 如果 1 栋测 评标 识 的
节能 5 0 %和 节能 6 5 %( 7 5 %) 的建筑 是 现行 标准 要 求 的参 照建筑 , 是假象 建筑 。 设计 建 筑 的能 耗 指标 要 大 于 等 于 参 照 建筑 的 能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6.2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
术
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附件: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4年6月25日。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二OO八年六月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导则。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建筑能效标识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标识程序,居住建筑能效理论值,公共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方法,居住建筑能效实测值,公共建筑能效实测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和附录。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导则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1.总则12.术语13.基本规定24.标识程序35.居住建筑能效理论值45.1 基础项45.2 规定项55.3 选择项76.公共建筑能效理论值86.1 基础项86.2 规定项86.3 选择项117.测评方法128.居住建筑能效实测值138.1 基础项138.2 规定项138.3 选择项149.公共建筑能效实测值149.1 基础项149.2 规定项159.3 选择项1510.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16附录A 居住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17附录B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18附录C 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标识汇总表19 附录D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20 附录E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211.总则1.0.1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定本导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测评时,应将与该建筑物用能系 统相连的管网和冷热源设备包括在测评范 围内,并应在对相关文件资料、构配件性 能检测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及性能检测的 基础上,结合全年建筑能耗计算结果进行 测评。建筑能耗计算应采用国务院建设主 管部门认定备案的软件。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测评应包括基础项、规定项与选择项,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 标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2年
主要内容
1. 2. 3. 4. 5.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测评与评估方法 居住建筑能效测评
基础项+规定项+选择项
7. 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 估
基础项+规定项
8.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 估
基础项+规定项
6.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
基础项+规定项+选择项
主要特点
相对于节能65%标准
相对节能率η 标识等 (相对于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 级 准的节能率) ☆ ☆☆ ☆☆☆ 0≤η<15% 15%≤η<30% η≥ 30% 节能率) 65%≤η’<70.25% 70.25%≤η’<75.5% η’≥ 75.5% (相对于80年代建筑的 节能率η’
主要特点
主要特点
• 相对节能率
B 0 B1 B0 100 %
– B1——标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 耗(kWh/m2); – B0——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 耗(kWh/m2)。
主要特点
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标识等级
☆ ☆☆ ☆☆☆
主要特点
2、提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机构主要根据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运行记录等资料,作定性评估,并 经定量计算和运行实测,给出相关结论。
主要特点
3、提出相对节能率的概念并据其进行等级划分 • 《标准》将建筑能效标识划分为3个等级。在节能率的 基础上引入了相对节能率的概念。 • 节能率是指标识建筑相比八十年代的建筑(即基准建筑) 的节能率,目前我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节能50% 标准与节能65%标准并存。 • 基础项(相对节能率)为标识建筑相对于满足国家现行 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的节能率。 • 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等级划分的依据为基础项(相对节 能率),该值与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应的节能率无 关,即不论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应的节能率是50% 或65%,只要增加节能率一样,标识级别也一样。
9. 建筑能效标识报告 附录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标识应包括建筑能效测评和建筑 能效实测评估两个阶段。建筑能效标识应 以建筑能效测评结果为依据。居住建筑和 公共建筑应分别进行建筑能效标识。对于 兼有居住、公共建筑双重特性的综合楼, 如居住或公共建筑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 比例大于10%,且面积大于1000m2时,应 分别进行标识。
1. 基础项应为计算得到的相对节能率。相对节能率计算 时,应先将电能之外的其他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再根 据上年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发电煤耗折算为耗电量进 行计算。 2. 规定项应为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足的要求。 3. 选择项应为对规定项中未包括且国家鼓励的节能环保 新技术进行加分的项目。对未明确节能环保新技术应 用比例的选择项,该技术应用比例应达到60%以上时, 才能作为加分项目。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包括基础项与规定项,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项应为实测得到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实 际使用能耗; 2. 规定项应为按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规定,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 足的要求。规定项实测结果应全部满足要求。
测评与评估方法
• 建筑能效测评方法包括计算评估、文件审查、现场 检查及性能检测。
基本规定
• 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进行。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物正常使用1年 后,且入住率大于30%时进行。
基本规定
•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对居 住小区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标识 时,可抽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 作为同类型建筑能效标识依据。抽测数量 不得少于10%,并不得少于1栋。同类型建 筑能效标识的等级应按抽测单体建筑能效 标识的最低级别确定。
基础项(η)
0≤η<15% 15%≤η<30% η≥ 30%
规定项
均满足国 家现行有 关建筑节 能设计标 准的要求
选择项
若得分超过××分则再加一星
——
主要特点
相对于节能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
相对节能率η 标识等 (相对于满足现行节能设 (相对于80年代建筑的 级 计标准的节能率) ☆ ☆☆ ☆☆☆ 0≤η<15% 15%≤η<30% η≥30% 节能率) 50%≤η’<57.5% 57.5%≤η’<65% η’≥ 65% 节能率η’
谢谢!
•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方法包括统计分析、现场性能检 测。
主要特点
1、明确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步骤
– 建筑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进行。在建筑物正常 使用1年后,且入住率大于30%时应进行建筑能 效实测评估。建筑能效标识分两步进行,第一 步以竣工资料为建筑能效测评依据进行建筑能 效标识,第二步在建筑投入正常运行后,以实 际运行能效为建筑能效测评依据进行建筑能效 实测评估。
4、给出相对节能率的计算方法
– 《标准》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相对节能率 计算均进行了规定,对计算条件和计算方法进 行了说明,包括标识建筑的计算条件、比对建 筑的计算条件、不同气候区域(严寒和寒冷、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各种类型冷热源设备 (锅炉、市政热力、分体空调、冷水机组、热 泵机组)的能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