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未经行政复议法院能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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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三十四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习题及答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习题及答案 (2)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C)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A.3日B.5日C.7日D.10日2、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B)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0日B.60日C.90日D.1年3、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B.5日C.10日D.15日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D)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5、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内依法处理。

A.15日B.30日C.45日D.60日6、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D)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7、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C)。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C)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处分D.行政许可9、下列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正确的是(B)。

A.应当在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B.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C.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D.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将有关复议申请材料发送被申请人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第十四条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听证,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查清相关事实的,由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条文主旨】本条规定了异议人或复议申请人违反听证程序,致使法庭无法查清相关事实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条文理解】执行异议人及复议申请人引起了执行救济程序,在人民法院发传票传唤时,应当遵守执行救济程序的规则,按照法律规定,在执行听证中依法行使自己举证、质证的权利。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应当在执行听证程序中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同时,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质证的责任,并就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或权利制约法律要件的存在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否则将在案件真伪不明时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即本条规定的不利后果。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重要部分:一是违反听证规则的情形;二是违反听证规则的后果。

听证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决定了由谁承担不利后果承担。

一、违反听证规则的情形(一)正确界定“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1.“合法传唤”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传唤。

第一,要有法定的诉讼法律文书一传票;第二,要把传票送达给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第三,要有送达回证。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执行异议、复议审查活动有计划的进行,及时处理案件。

2.传唤程序。

首先,承办法官需要填写传票呈批表,报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其次,书记员依法将传票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受到日期;再次,对于特殊情况下只能口头传唤的,承办法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告知传唤的内容,将相关情况记入笔录,让当事人签字、盖章。

3.关于何为“无正当理由”,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眼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的规定。

劳动教养决定案:不服劳动教养行政决定必须先复议才能起诉吗?

劳动教养决定案:不服劳动教养行政决定必须先复议才能起诉吗?

劳动教养决定案:不服劳动教养行政决定必须先复议才能起诉吗?【裁判摘要】《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主要事实不服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复查”。

这里的“复查”应当理解为原审批机关对劳动教养决定进行重新审查,而不能理解为或者视为行政复议。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有权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白光。

被告: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原告白光因不服被告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劳教管委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白光诉称:2004年12月30日,被告劳教管委会以原告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作出了津劳教审(2005)第42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对原告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被告所作劳教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程序亦不合法,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劳教管委会辩称:《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主要事实不服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原告白光不服被告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被告审批机构申请复议,如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原告未经行政复议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请求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査明:2004年12月30日,劳教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以原告白光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作出了津劳教审(2005)第42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对白光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发布时间:xx-02-2807:21:4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已于2003年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3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28日起施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复。

1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理解与适用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条规定了因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引发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救济程序,由于立法用语较为含糊,特别对“依法取得”理解不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行政复议在何种情况下应成为此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这里的“依法取得”是指原告只要认为所享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是依法取得,那么就必须先行申请行政复议,然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一种意见认为,这里的“依法取得”应由人民法院认定,如果人民法院审查认定为依法取得,那么原告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非依法取得”,那么原告不受该条限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从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上述行为也适用于 义务教育和其他阶段的教育,其中授予学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也适用于国家认可的私立学 校。
(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服务
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具有合理使用义务、普遍 服务义务和保障公平竞争义务。这一点显示 出公共设施与私人物品的区别。目前,哪些 公共设施管理和利用行为可以归入行政诉讼 仍不确定。但特定领域的司法个案和法律规 定已经初步显示了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的特 殊性质。
二、其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这是受案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把涉及行政人 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兜底纳入受案 范围,弥补列举不足,扩充受案范围。
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受理
第11条第2款:“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 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一条准用性规范,指引其 它法律渊源为受案范围的依据。
《刑法》“收容教养”,即因不满16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而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刑事侦查 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依照 《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 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以及带至公安机关留 置盘问,应当认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将公民送往所 谓的“法制教育学校”接受强制教育,显然 与刑事侦查无关,当事人更是可以提起诉讼。
3. 学籍管理和纪律处分。有的法院认为, 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具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性 质,法院受理缺乏法律依据。有法院认为, 学校对学生的开除学籍处分,剥夺了学生受 教育权,系学校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 为,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受理了相关 的诉讼。重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
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行为。这类 行为也涉及公立高等学校的公共职能和学生 的平等权益,一些法院也予以受理。

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

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行政复议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和合法,特制定以下审理规则。

一、受理范围司法局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但对于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二、申请与受理(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内容。

(二)受理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程序(一)审查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司法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二)证据规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三)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30分)1.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甲向法院A.B.C.D.2.A.B.C.D.3.司机被A.B.C.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4.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D.予以受理5.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

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D62000ABCD7.1997A.2001B.2002C.2004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8.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C.追加被告D.决定合并审理9.某省人民政府违反国务院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后对该省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处理,该省政府对此不服,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起诉(??????)。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大题(共10题)一、汪有钱、王大款和戴美丽决定合作经商。

三人商定,将成立两家企业,并拟定了企业名称“飞天法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向美而生美容普通合伙机构”(以下简称“向美美容”)。

为筹备飞天公司的成立,汪有钱以个人名义租下盼盼公司管理的大厦办公室一间,约定月租金2万元。

两个月后,由于对法律培训市场失去信心,三人决定放弃飞天公司的筹建。

盼盼公司4万到期租金债权未得到偿付。

汪、王、戴三人设立“向美美容”进展顺利,三人依约缴付了出资后,该合伙企业获得了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三人推选王大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开业不久,顾客艾美在该美容院做微整形手术时,王大款指定欠缺相关资质的美容师小紫操作。

由于小紫操作失误,致使艾美左眼失明。

因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艾美向法院起诉“向美美容”,索赔100万。

经查,艾美与美容院签订的书面格式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微整形手术有风险,顾客自愿接受微整形手术的,美容院不承担手术失败的赔偿责任。

因服务所产生的纠纷,由王大款户籍所在地A市人民法院管辖”。

该条款未以特殊字体标识,美容院也无法证明曾就此条款提请艾关注意。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盼盼公司是否可向汪有钱主张租金?为什么?2.盼盼公司可否要求汪、王、戴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盼盼公司能否以设立中的飞天公司为被告?为什么?3.艾美与美容院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为什么?4.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5.艾美可以如何向美容院主张自己的权利?6.艾美可否要求美容师小紫承担责任?为什么?7.艾美可否直接以汪、王、戴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如艾美以美容院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应追加三合伙人为共同被告?为什么?8.如法院判决美容院承担100万赔偿责任,而美容院全部资产仅有10万元,那么,艾美可如何向汪、王、戴三合伙人主张权利?9.假定法院判决美容院承担100万赔偿责任后,美容院未履行生效判决,则艾美可否要求执行法院直接执行三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艾美应提出何种执行主张?【答案】二、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

行政诉讼中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行为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

而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可能会对一些案件做出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决定,使案件未能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因此这两种裁判都在行政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重点讨论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定义、适用条件和法规等相关方面。

一、不予受理的定义、适用条件和法规不予受理是指法院对一些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做出的裁决,即法院不对此类案件做出实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有若干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法院才能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当事人有诉讼权;2.当事人有诉讼利益;3.有明确的被告;4.诉讼请求与请求的事实、理由相符;5.诉讼请求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并未超出法定期限。

如果一案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则法院会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此外,《行政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案件明确不能受理的情况,如同一申请人对同一行政行为先后提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已经确定、终局且对同一行政行为的事实、行为和法律适用有确定的认定的民事判决、裁定,等。

二、驳回起诉的定义、适用条件和法规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程序审查阶段发现行政诉讼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其他法律规定,无法成立或不属于法院的行政诉讼职权范围时,对行政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起诉做出的处理决定。

驳回起诉是一种在程序审查阶段就能解决的纠纷处理方式,可避免相应的实质审理过程。

在驳回起诉的适用条件方面,《行政诉讼法》有以下的规定:1.不是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内、没有受理行政诉讼的资格的申请人提起的行政诉讼;2.申请人对同一行政行为先后提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的;3.已经生效的同一行政行为,并已经依法适当公告的申请人提起的诉讼;4.经行政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不属于行政争议案件的;5.离职、辞职、退休等而请求恢复原工作或原职务的,法院认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受理或者不属于法院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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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经行政复议法院能否受理
案情
2003年4月2日,原告张某几人到某歌厅去歌唱,在喝酒时,张某到王某处购买了两包毒品。

张某等几人在吸食毒品时,当场被某县公安局抄获。

当天,某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令,对张某不合法生意毒品、不合法吸食毒品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和拘留15日的行政处分,并将两份处分决议书送达了张某。

处分决议书载明,如不服处分决议,可在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张某接受处分后,于2003年6月20日,以自个的行动只属吸食毒品,而不属生意毒品,被告某县公安局违背了行政处分法规则的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动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分为由,向法院申述,请求吊销被告对张某不合法生意毒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分决议,并退还原告缴纳的2
000元。

争议观点
第一种定见以为,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则,只需法令、法规规则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别的组织未请求复议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案归于治安处分案子,按治安管理处分法令规则,原告应领先请求复议,才干向法院提申述讼。

因而,原告未经复议提申述讼,法院应不予受理。

第二种定见以为,本案被告作出的处分决议书规则,原告不服,能够请求复议,也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而未规则应先请求复议才干向法院提申述讼。

因而,原告按被告制造的处分决议书,在法定期限内挑选向法院提申述讼契合被告奉告的诉权,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
作出判决。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其理由如下:
1.行政处分法、治安管理处分法令规则,被告在作出行政处分时,应当清晰载明不服行政处分决议请求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和期限。

所以,请求复议是不是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应当由被告清晰奉告原告,原告才干准确行使复议权和诉权。

而被告不奉告复议为提申述讼的前置程序,会使原告挑选申述而丧失请求复议权。

因而,被告未按法令、法规规则奉告原告复议、申述的准确路径,是被告不实行法令规则的义务,属被告程序不合法,原告对被告违背程序的行动应享有申述的权力。

而只有当被告准确按法定程序奉告原告请求复议为提申述讼的前置程序时,原告未经复议直接向法院申述的,法院
才干依法不予受理。

2.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详细行政行动时,没有制造或没有送达法令文书的,只需能证实详细行动存在,原告向法院提申述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条规则说明,行政机关没有制造或送达法令文书,构成原告不知道请求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也不知道复议为提申述讼的前置程序,所以,不论请求复议是不是为提申述讼的必经程序,原告向法院提申述讼,法院都应当受理。

在本案中,被告尽管制造了法令文书并送达,但法令文书没有奉告复议为提申述讼的必经程序,却奉告原告请求复议与提申述讼是挑选的联系,所以,原告应不知道复议为提申述讼的必经程序。

现原告按被告送达的法令文书挑选提起行政诉讼,也应是
准确、合法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3.假如按第一种定见对此类案子法院裁决不予受理,奉告原告应先请求复议,才干向法院申述,那么,会构成原告在收到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作出的复议决议后,又第2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状况。

法院受理后,终究也以被告的处分滥用职权且程序违法,予以吊销。

这么会构成原告的重复申述,不利于保护公民的诉权和合法权益,不利于进步行政诉讼的公
正与功率,同时会构成行政机关不仔细实行法定责任,故意躲避法令法规,不利于中国依法
治国、依法行政的推动。

来源: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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