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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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收运规章制度

农村垃圾收运规章制度

农村垃圾收运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村垃圾的收运工作,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提高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制定本规章。

二、垃圾分类1、农村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农村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上述四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有害垃圾包括废弃电池、废油漆桶、荧光灯管等危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垃圾。

4、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瓶、玻璃瓶等可以循环利用的垃圾。

5、厨余垃圾指食物残渣、果皮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

6、其他垃圾包括不属于以上三类的其它生活垃圾。

三、垃圾收运1、村庄应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提供标识清晰的垃圾桶,方便村民投放垃圾。

2、农村垃圾收运车辆应定期收运村庄内的各类垃圾,确保垃圾不积压。

3、垃圾收运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避免传播病菌。

4、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居民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分类收运,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5、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垃圾收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垃圾处理1、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或焚烧。

2、可回收物应进行分类处理,送往专门的回收站进行再利用。

3、厨余垃圾应进行堆肥处理,可以用于种植农作物或养殖蚯蚓等。

4、其他垃圾应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督检查1、乡镇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垃圾处理情况。

2、对于垃圾分类不符合要求的村民,乡镇政府应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分类垃圾。

3、对于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乡镇政府应依法予以处罚。

4、农村居民应积极参与垃圾处理工作,共同维护好家园的环境卫生。

六、处罚措施1、对于故意乱倒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对于农村垃圾收运公司不按规定收运垃圾,或者没有定期清洁消毒收运车辆的,将暂停其服务资格。

3、对于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追究责任,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日俱增,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要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本文从垃圾分类、收运机制和责任制三个方面来探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首先,要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是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农村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首先,应该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其次,要配备分类垃圾桶和标志牌,方便农村居民进行分类投放。

此外,建议设立回收站,收集可回收物,提供农村居民交付废纸、塑料瓶、玻璃瓶等可回收物的便利。

其次,要完善垃圾收运机制。

农村地域广阔,交通不便,垃圾收运比城市更具挑战性。

为了保证垃圾收运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的收运机制。

一方面,可以成立农村垃圾收运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管理垃圾收运人员、车辆和设备,将其组织起来集中处理。

另一方面,可以与村居小型企业合作,利用其现有的运输设备和人力资源,提供垃圾收运服务。

此外,还可以引入现代技术,例如使用无人机进行垃圾收运或搭建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

最后,要建立健全的责任制。

农村生活垃圾产生和管理是全村共同的事情,需要明确责任分工。

一方面,应明确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对垃圾收运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法等。

另一方面,要明确居民对垃圾分类和投放的责任,每户居民都应该参与其中,共同维护农村的卫生环境。

同时,还可以建立垃圾管理小组,由村民自愿参与,负责监督垃圾分类和投放工作的落实,并采取奖罚措施激励居民的参与。

总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的建立是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根本措施。

针对农村的特点,我们应当从垃圾分类、收运机制和责任制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生活质量,共同创造美丽宜居的农村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流程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流程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的规定。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

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设施。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

3.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每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曝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

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为每天早晨4:00-7:00、白天9:00-16:00、晚上19:00-22:00。

4.打烊垃圾宜在每天4:00-7:00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

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的道路,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

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

5.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小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次收运模式。

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大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二次转运模式。

6.垃圾收集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1J179、《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生活垃圾转站技术规范》CJ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II109的要求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7.有害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8.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

9.生活垃圾的运输主体应当遵守下:(1)定期清运生活垃圾;(2)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不得混装混运;(3)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4)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5)充分发挥运输车辆料斗、压缩腔的容积效率,尽量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作业频率、避免空转;(6)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制度(精选)

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制度(精选)

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制度(精选)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某某某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某某某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术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术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运标准:
-定期收运:根据农村人口数量、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因素确定收运频率,确保垃圾不积压。

-区域覆盖:建立合理的收运网络,保证每个农村地区都能够得到垃圾收运服务。

-分类收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收集。

2. 处理标准:
-垃圾填埋: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采用科学的垃圾填埋方法,确保填埋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垃圾焚烧:对于可燃垃圾,采用合适的垃圾焚烧设备进行处理,严格控制废气和废渣的排放。

-厌氧消化:对于湿垃圾,采用厌氧消化技术进行处理,产生沼气用于能源利用。

-农田利用:对于可回收有机物,如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将堆肥用于农田改良和农作物种植。

3. 环境保护标准:
-控制污染: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和
废渣的排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土地利用:选择合适的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场或其他垃圾处理设施,避免对农田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噪声控制: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收运和环保处理。

村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村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村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乡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乡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不健全,垃圾乱倒、乱堆的问题严重,不仅影响了农村环境的整洁美观,也加剧了土地和水资源的污染,对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构成威胁。

为了有效解决乡村生活垃圾管理问题,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民的生活品质,有必要建立健全的乡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理念引导1.生态文明理念在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方面,要坚持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

生活垃圾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产生的废弃物,应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全民参与理念在乡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全民参与,建立广泛的参与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3.科学管理理念在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中,要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技术手段,有效地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的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为了加强乡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应该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乡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

2.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在乡村地区推行垃圾分类是解决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的关键。

应该建立健全分类收集体系,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危害。

3.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健全的垃圾收运体系是乡村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措施。

应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转运的工作制度,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收运,避免垃圾滞留和二次污染。

4.推广新型垃圾处理技术为了提高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应该积极推广新型垃圾处理技术,比如生物处理技术、焚烧技术、堆肥技术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垃圾治理一直是农村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面临着日益增长的垃圾问题,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垃圾收运管理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建设垃圾收运设施、规范垃圾分类及收集、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加强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有效解决农村垃圾问题。

一、建设垃圾收运设施为了做好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建设相应的垃圾收运设施。

这包括建立垃圾站点、购置垃圾收运车辆等。

垃圾站点应依据农村户数、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并确保站点数量足够、地理位置合理,方便农民投放垃圾。

另外,垃圾收运车辆的购置也是必不可少的,应根据农村地区的道路条件、垃圾生成量等确定合适的车辆类型和数量,以确保垃圾的及时运输。

二、规范垃圾分类及收集垃圾分类是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的基础。

农村居民应该清楚垃圾的分类要求,并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同时,村级组织可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在垃圾收集方面,村级组织可以设立定点定时的垃圾收集点,或者通过垃圾收运车辆巡回收集,确保垃圾收集的全覆盖。

三、配备专业人员农村垃圾收运管理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组织和指导工作。

因此,应对相关机构进行配备,例如设立农村垃圾管理中心或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制定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同时,还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感,确保垃圾收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农村垃圾收运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多种渠道,如村级广播、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向农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此外,还可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示范,通过实地的操作和互动,增强农民的垃圾分类能力和意愿。

五、加强监督执法为了保障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必须加强监督执法工作。

村级行政组织应当成立专门的垃圾收运管理督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5篇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5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篇1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内容(一)垃圾分类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

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

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

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四)路线安排。

本着方便沿线各村社垃圾收集运送的目的,将全镇33个村、246个生产合作社划分为7个片区,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路线、日程及车辆(详见附件:垃圾转运路线及日程安排表),对全镇所有收集清运路线上的生产合作社每周收集1次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1. 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垃圾问题也日益突出。

由于缺乏科学的垃圾处理手段,大量垃圾长期堆积导致环境恶化,甚至危及人类健康。

因此,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显得十分紧迫。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环保、高效的垃圾收集清运系统,保障农村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并且积极参与到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的行列中。

具体目标如下:•实现对农村垃圾的全面收集。

•确保垃圾收集的高效性和环保性。

•通过分类回收,提高废旧物资再利用率。

•全员动员,共建美丽乡村。

3. 方案3.1 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

针对不同的废弃物品,应分别装入相应的垃圾袋以便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

其中,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醒目标示出。

同时,要鼓励农村居民逐渐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3.2 收集点设置为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应在农村村庄内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点。

收集点要分布在居民较为集中且易于到达的位置上。

应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适度增设中转站以提高收集清运效率。

3.3 物质回收可回收物要专门设置收集箱或者收集袋,由专业的回收员进行收集。

采取定期定点回收,加强物质回收的宣传,挖掘废旧物资的潜在价值,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

3.4 清运及处理收集点和中转站的垃圾定期清理,中转站和其他有条件的地点可采用生物降解、堆肥等方式对清运来的垃圾进行处理。

对于无害垃圾,采取垃圾填埋的方式加以处理,保证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5 售后服务由于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故障,此时需要及时排除。

此外,用户所面临的垃圾处理问题也需要得到及时解决。

应该在收集清运系统运行中建立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共同管理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4. 组织与管理为确保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需要积极开展组织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4.1 建立领导小组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建立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收运工作管理制度

收运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收运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环境卫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垃圾收运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收运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运工作管理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部门负责协调与监督。

第五条收运工作管理制度应当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设备设施相适应。

第六条具体收运工作应当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工作安全、高效。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报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八条收运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等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九条生活垃圾收集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垃圾桶、市容环境内的垃圾、废弃家具等的搬运与清理。

第十条危险废物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化工行业产生的废弃化学品、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等的收运处理。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在城市建设、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搬运与清理。

第十二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杜绝漏收、错收等情况。

第十三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对垃圾的收集、运输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十四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第十六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垃圾收运工作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垃圾产生单位的利益,确保垃圾产生单位信息保密。

第十八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关注环境保护,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或破坏环境。

第十九条收运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或难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考核,不得造假,确保业绩真实可信。

第二十一条收运工作人员应当善待同事,维护团队合作氛围,不得争执冲突。

第三章考核奖惩第二十二条对于优秀的收运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收运工作人员,应严肃处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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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的规定。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

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设施。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

3.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每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曝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

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为每天早晨4:00-7:00、白天9:00-16:00、晚上19:00-22:00。

4.打烊垃圾宜在每天4:00-7:00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

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的道路,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

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

5.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小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次收运模式。

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大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二次转运模式。

6.垃圾收集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1J179、《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生活垃圾
转站技术规范》CJ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II109的要求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7.有害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8 .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

9.生活垃圾的运输主体应当遵守下:
(1)定期清运生活垃圾;
(2)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不得混装混运;
(3)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4)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5)充分发挥运输车辆料斗、压缩腔的容积效率,尽量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作业频率、避免空转;
(6)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0.垃圾收运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作业噪音污染。

垃圾转移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垃圾容器应轻推、轻挂、轻放,禁止作业人员大声喧哗。

11.垃圾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线路,依次进行不同收运点的垃圾收运作业。

收运线路的安排上应优先主次干道和重点敏感部位。

12.运输作业完毕后,垃圾运输车辆应停放至指定的停保场所,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为下一次收运工作做好准备。

13.餐厨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单独收运。

14.乡镇转运站的建设、服务半径、转运车辆应符合《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鄂建(2018) 7号)的有关规定。

15.现有敞开式乡镇转运站应逐步改造为密闭式收集站。

乡镇转运站应当采取必要的防雨淋、防渗漏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乡镇转运站宜设置通风、除尘、除臭等环境保护设施,并应设置消毒、杀虫、灭鼠等装置,恶臭污染物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16.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初步分类,村(社区)保洁员进行二次分类,具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可回收物,如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自行售卖,或者投放至
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集中暂存,交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2)有机可堆肥垃圾,如厨余垃圾、植物枝叶、散养畜禽粪便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以堆肥、还田等方式自行处理,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有机垃圾集中堆肥点,进行资源化利用;
(3)有害垃圾,如废弃农药包装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自行或者交村(社区)保洁员投放至对应垃
圾收集容器,由所在乡镇分别转运至县(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由县(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理;
(4)其他垃圾,如已污染、细碎、难分类的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直接投放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上述分类方式制定公布生活
垃圾分类细化目录,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17.农村生活垃圾的一次收运可选择“站点收集、直接运输”或“定点集装箱收集、直接运输”两种收运模式。

18.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选型应与收集点容器形式相配套,清运车辆吨位最小不宜低于8t。

19.鼓励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学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农用地膜等废弃物。

2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企业,从事生活垃圾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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