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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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01
将药物放入煎药器具中,加入适量水。
03
煎药过程中需搅拌药物,避免烧焦。
05
02
根据药物性质和医生诊断,选择合适的煎药 器具。
04
根据药物性质和医生诊断,选择合适的煎药 时间和火候。
06
煎药完成后,将药液过滤并保存。
处方点评制度
对处方进行定期评 估和检查,确保配 药符合规范和医生 诊断。
对处方中存在的问 题及时反馈并改进 ,提高处方质量。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流程
定期进行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质量问
题和管理风险。
不良反应监测
密切关注中药饮片的不良反应和 副作用,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 施。
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 险管理措施,如加强质量控制、改 进储存条件等。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
不合格品判定
01
明确判定中药饮片不合格的标准和处理程序。
记录保存
保存好中药饮片的各项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 收记录、销售记录等,以便进行追溯和召回。
05
中药饮片调剂培训和管理
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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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 间、培训方式等,并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
优化。
Hale Waihona Puke 建立专门的培训师资库 ,包括中药学专家、资 深药师等,确保培训质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起源于古代中医临床实践,历经数千年的发展演变,形成了独 特的理论和方法。
发展
随着现代医学和药学的发展,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也在不断进步和完善,数字化、 自动化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了调剂效率和准确性。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18•【字号】津市场监管药注〔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药注〔2017〕12号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各医疗机构:为加强我市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我委启动了《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修订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使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充分体现天津特色,反映我市中药饮片的应用情况,满足患者的临床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报送《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未收载,但已在我市生产和使用的中药饮片,作为增补品种列入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请按照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1),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委药化产品监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质量标准格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8日附件1申请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2.申报增补中药饮片品种概述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5.申报品种在本市生产、销售或使用5年以上的证明性材料6.申报品种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格式详见附件3)7.连续三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8.三批样品,每批样品数量为全检的3倍量附件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我单位申请增补,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保证内容我公司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疗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药处方调剂工作的管理,包括中药饮片的配方、审核、调剂、质量控制等环节。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三条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流程1.患者就诊并取得中药处方;2.员工按处方开立配方;3.主治医生审核处方;4.药师按配方要求调剂中药饮片;5.质量控制员进行质量检查;6.客户取药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四条中药饮片处方调剂要求1.处方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症、用量等信息;2.配方应准确无误;3.药师应按处方要求调剂,并记录相关操作信息;4.严格控制处方的质量,确保配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职责和要求第五条员工职责1.主治医生负责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药师负责按要求调剂中药饮片;3.质量控制员负责中药饮片的质量检查。

第六条工作要求1.员工应具备相关中药知识和操作技能;2.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七条监督与奖惩1.医疗机构设立监督部门,负责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对不按规范操作或发生质量问题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第八条违规违纪处理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况,将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1.故意虚报处方信息;2.超过规定的药品调配时间;3.未按规定检查处方的合理性;4.擅自调整处方中的中药饮片用量。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必要,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制度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若发生与本制度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1.中药饮片处方模板2.质量检查记录表3.处方调剂操作记录表法律名词解释:1.医疗机构:指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从事医疗服务和处方调剂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等。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一、引言处方调剂是指药房中药师根据患者医生开具的处方,对药物进行核对、检查,根据情况作适当的修改和调整,确保患者获得安全、适宜的药物治疗。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旨在规范药师在处方调剂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以保证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操作流程1. 处方接收(1) 收到患者处方后,药师应仔细查看处方的完整性,确保开具的处方内容完整并符合规范要求。

(2) 核对处方上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过敏史等,确保准确无误。

(3) 如果有遗漏或者不清楚的信息,应立即与患者或医生进行沟通,确保信息完善和准确。

2. 处方审核(1) 根据药物剂型和用药途径,药师应核对处方上的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等是否与标准用药相符。

(2)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药师应判断处方是否合理、适宜,并遵循药理学和治疗指南的要求。

(3) 如果发现处方有错误、不合理或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3. 药物配制(1) 根据医生处方,药师应准确计算所需药物的数量,并严格按照剂量要求进行配制。

(2) 在药物配制过程中,药师应严格按照药物操作规范,遵循无菌操作要求,以保证药物的纯度和无菌性。

(3) 配制完成后,药师应对药物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处方标签打印(1) 在药物配制完成后,药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在药品包装上打印处方标签。

(2) 处方标签上应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医生姓名、开具日期,用药剂量、用药时机和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

(3) 打印的处方标签应贴附在药品包装上,以便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查看和参考。

5. 处方交付(1) 在完成所有前述步骤后,药师应将配制好的药物及处方交付给患者。

(2) 交付药物时,药师应仔细向患者解释用药方法、次数、剂量和注意事项等。

(3) 如果患者对药物存储或使用有特殊要求,药师应当提前告知患者,并给予相应建议和指导。

(4) 在移交药物时,药师应留意患者是否存在对药物的忌口、过敏等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协助患者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一、收方、审方1、审核处方上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断、日期、药价、医师签字等,审阅药品名称、剂量、剂数,以及处方书写是否清楚,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四查十对”制度等要求逐一进行审核。

项目不全或不清楚的须请处方医师补充。

2、审查处方中如有相反、相畏及禁忌药物,毒剧药物超过规定使用剂量或改动时,需医师再次签字。

3、审阅处方中,如有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处方医师,药剂师无权随意将相似疗效品种互为代用。

二、配方1、除详细审查处方中相反、相畏、禁忌和毒剧药物及剂数外还需核对药品别名、脚注等,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2、调配小包装中药饮片需依据处方显示的规格调配。

3、调配散装饮片时,选择合适的戥子,并确保称量准确,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成一堆。

4、调配的各种饮片,应保证洁净、没有杂质,无发霉、变质、虫蛀、不合格药品。

5、处方中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布包另煎、冲服等品种,均应按照煎药常规单包并注明。

6、处方中矿物药、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等坚硬药品,遵照处方中“打碎”、“捣碎”、“劈”等脚注说明捣碎方可入药。

7、分戥时,三戥一平,处方中并开药品,应分别称量。

凡细料药品或毒性药品,可用递减分戥法,每味药应逐剂进行复戥,并按剂分包。

8、称量检查时,每剂误差不得超过士5%。

9、调配完毕,详细查对无误后,调剂者签名或盖章。

三、复核及包装1、首先核对调配的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的药味剂量和剂数,确保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的现象。

2、无相反、相畏、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质量无虫蛀、发霉、变质,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整药、籽药未捣等现象。

4、将先煎、后下、布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以及同服的成药等进行另包并注明用法。

5、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或盖章包装。

四、发药1、首先根据处方核对号牌姓名,核对剂数,注意相同或相似姓名等以防发错造成事故。

2、无论内服或外用药都必须向取药者详细说明用法、用量、煎药方法,有先煎、后下、布包煎等给以提示。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编号KW-QM-019-20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部门修订日期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变更原因根据2013年修订版GSP管理规范要求版本号第二版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处方审核: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中药的饮片处方调剂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规范

中药的饮片处方调剂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

分述如下。

一、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

合格的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

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1、患者、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查验公费证与。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尤需注意。

3、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2-3 味药物合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5、处方中药物是否有缺位等。

二、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三、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

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整齐清洁等。

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

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四、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符合资质的主管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

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范本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范本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中药饮片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过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与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中药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中药饮片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过程。

三、职责分工1.医师:(1)负责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在中药饮片处方中合理选择中药,并编制中药处方;(2)确保中药处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将中药处方及相关病史等资料提交给中药调剂师。

2.中药调剂师:(1)根据医师的中药处方,审核中药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2)核对中药调剂师自行配制的饮片与医师处方一致性;(3)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和有效性;(4)将调配好的中药饮片交给药剂科或药房。

3.药剂科(药房):(1)接收中药调剂师调配好的中药饮片;(2)对中药饮片进行核对和标签贴附;(3)保证中药饮片的储存、管理和发放。

四、处方审核程序1.医师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编制中药处方,并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用药剂量、用药次数等必要信息。

2.医师将中药处方、相关病史、检验报告等资料提交给中药调剂师。

3.中药调剂师对中药处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核,核实中药药材的来源、质量等信息,并向医师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改正意见。

4.若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通过,中药调剂师将审核通过的中药处方返回给医师;若不通过,中药调剂师将就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向医师进行解释并提出改正建议。

五、处方调配程序1.医师根据中药调剂师的审核结果,在中药处方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签字确认。

2.中药调剂师按照医师的中药处方,选择相应的中药药材进行配制。

3.中药调剂师在配制中药饮片过程中,要按照中药处方上的剂量和煎煮方法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4.中药调剂师调配完成后,将调配好的中药饮片交给药剂科(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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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试行)天津市卫生局2011年1月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立军副主任委员:陈子震顾问:徐志尧、高元泰、刘宗昌常务编委:崔建平、王万隆、杨新建、马瑛、邹爱英、彭金香、孙国珍、薛爱华、梁颖编委:孙浩、孟庆安、王学艳、王春胜、赵华、崔颖、王磊、李萍、李洪、胡永健、高利兴、黄春赋、王春来、刘芳、郭晓民、柴士伟、贾晓莹、张燕、金鑫、叶娟、米莹、于军前言中药饮片处方是中医药物治疗行为中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规范处方书写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及“后记”的书写进行规范既是技术行为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中药饮片调剂是指中药药剂人员遵照临床医师处方,将中药饮片按配方流程及原则,及时、准确无误地调配成供患者使用的药剂,是中药药剂综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中药汤剂的质量,处方调配技术经过几千年历史沿革与发展和先贤著书立说的理论凝炼,以及当代药学人员实践经验,早已形成了一门具有学术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学科。

做好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不但需要药剂工作者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精湛的专业技术技能。

还需要必备中医药学专业知识,因此操作者必须经过中医药学专业学习。

并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积累经验。

确保在调剂工作中把握住在每项工作环节准确无误。

由于多年历史形成的因素在用药习惯上存在着差异,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也有不同之处,“同名异物、异物同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调剂应付”成为本专业的特有的专用名词,而各个医疗单位在“应付”上也有差异。

加之地域差别和学术差别使得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在一定区域间难于统一,给中药饮片调剂质量带来隐患。

虽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但未能做到全国统一执行,因此为维护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中药饮片调剂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了天津市的中医药学专家,在传统中药饮片调剂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经过反复研讨及论证,并广泛征求了天津市各医疗单位意见及建议后编辑了《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

经过反复调查研究讨论修改,今由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中医药剂质量控制中心联合颁布《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试行),作为天津市医疗机构中医药行业技术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卫生局凡例一、《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分前言、凡例、目录、正文、附录、索引(按中文笔画)顺序排列。

二、本《规范》所列药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范名称,以上没收载的以《中华本草》、《中药志》及《中药大辞典》等大型工具书收载的通用名为准。

三、本《规范》采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采用的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为准。

四、本《规范》不涉及每种中药的[来源]、[产地]、[鉴别]、[炮制]、[性味归经]、[功能主治]。

五、本《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用语及方法。

中药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

中药饮片应保留其性状鉴别特征。

“炙”指药物拌以液体辅料用火加热,使辅料被药物吸收的方法。

“制”指药物加入不同辅料供制,以克制药物的偏性、烈性和劣性。

随着辅料用量、温度或操作方法的不同而变化。

对不同药物,作不同处理。

也泛指所有中药饮片加工制造。

1.炒法:指将净选或切制后的药物,置适当的预热容器内,用不同火力连续加热,并不断搅拌翻动至一定程序的炮制方法。

(1)清炒法:指不加辅料的炒法。

包括炒黄、炒焦、炒炭三种不同的火候要求。

(2)加辅料炒法:包括麸炒法、米炒法、土炒法、蛤粉炒法、砂炒、滑石粉炒法等。

2.炙法:将净选或切制后的药物,加入一定量的液体辅料伴炒,使辅料逐渐渗入药物组织内部的炮制方法。

包括:酒炙法、醋炙法、盐炙法、姜炙法、蜜炙法、油炙法等。

3.煅法:将药物直接放于无烟炉火或适当的耐火容器内煅烧的一种方法。

包括:明煅法、煅淬法、扣锅煅法等。

4.水火共制法(1)蒸制法:将净选后药物加辅料(酒、醋等),或不加辅料(清蒸)装入蒸制容器内隔水加热至一定程度的一种炮制方法。

(2)煮制法:将药物加辅料或不加辅料置锅内(固体辅料需先捣碎),加适量清水同煮的一种炮制方法。

(3)燀制法:将药物置沸水中浸煮短暂时间,取出分离种皮的一种炮制方法。

5.复制法:将净选后的药物加入一种或数种辅料,按规定操作程序,反复炮制的方法。

6.发酵、发芽法(1)发酵法:经净选或处理后的药物,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由于霉菌和酶的催化分解作用,使药物发泡、生衣的方法。

(2)发芽法:将净选后的新鲜成熟的果实或种子,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促使萌发幼芽的方法。

7.制霜法:药物经过去油制成松散粉末,或析出细小结晶,或升华、煎熬成粉渣的方法。

包括:去油制霜法、渗析制霜法、升华制霜法、煎煮制霜法等。

8.其他制法(1)烘焙法:将净选或制片后的药物用文火直接或间接加热,使之充分干燥的方法。

(2)煨制法:将药物用湿面或湿纸包裹,置于加入的滑石粉中;或将药物直接置于加入的麦麸中;或将药物铺摊吸油纸上,层层隔纸加热,以除去部分油质。

(3)提净法:某些矿物药,特别是一些可溶性无机盐类药物,经过溶解、过滤,除净杂志后,再行重结晶,以进一步纯制药品。

(4)水飞法:利用粗细粉末在水中悬浮性不同,将不溶于水的矿物、贝壳类药物经反复研磨制备成极细腻粉末的方法。

(5)干馏法:将药物置于容器内,以火烤灼,使其产生汁液的方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9)一、中药处方书写管理 (9)二、从事中药饮片调剂调剂人员的职责 (9)三、从事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的条件与要求 (10)四、中药饮片调剂室的条件与要求: (10)第二章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的规范 (10)第三章中药饮片调剂操作程序 (11)一、审方 (11)二、计价 (12)三、调配 (12)四、复核 (13)五、包装: (13)六、发药 (14)七、装斗: (14)第四章调配中药汤剂处方药味应付 (14)一、处方应付常规 (14)(一)处方直写药名,应付炮制的品种 (14)(二)处方药名已注明炮制要求,应按要求调配的品种 (21)(三)处方常用药名(或别名)调剂应付 (26)(四)处方注明“鲜”,应付鲜品 (44)(五)调剂处方,需临时炮制的品种 (44)二、并开药 (45)三、捣碎品种 (47)(一)可预先捣碎以备调配的品种: (47)(二)调配处方时临时捣碎的品种: (47)四、调剂时需去掉非药用部位的品种 (48)第五章中药用药禁忌 (48)一、配伍禁忌 (48)二、妊娠用药禁忌 (49)第六章中药汤剂煎煮的质量管理 (49)一、煎药室的管理 (49)二、煎药设施设备 (50)三、人员 (50)四、煎药操作方法 (50)(一)一般汤剂的煎煮方法 (50)(二)特殊煎煮方法: (51)第七章特殊中药的调剂与管理 (51)一、毒性中药的调剂与管理 (52)二、有毒及有小毒中药的调剂 (56)三、附表 (56)第八章、麻醉中药的调剂与管理 (59)第九章附录 (60)附录一 (60)(一)十八反歌诀: (60)(二)十九畏歌诀: (60)(三)妊娠禁忌歌诀: (60)附录二 (60)附录三 (62)第一章总则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天津市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执行《天津市中药饮片调剂规范》。

一、中药处方书写管理为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杜绝不合理用药,提高中药疗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我市中药处方的质量管理及处方书写规范:(一)处方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费别、诊断以及患者一般信息,门诊或住院号及病区号和床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记载患者身份证号、家庭常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处方正文包括:药品通用名,饮片炮制方法,特殊调剂,煎煮方法,剂量等。

(三)处方后记:处方服用天数,日几剂,每剂煎几次,制备方法,服用方法,处方医生签字,调剂人签字,核对人签字,处方金额。

二、从事中药饮片调剂调剂人员的职责中药调剂是一门学术性、技术性很强、负有法律责任的重要工作。

必须充分重视,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维护民众用药安全有效。

其职责是:(一)从事中药调剂工作的人员,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具有认真严谨、对民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细心进行诸项工作。

要熟练掌握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调剂业务技能,并且不断学习、了解、掌握中医药有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成果、新技术。

能正确遵照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操作,对用药者应负责解答有关用药咨询、主动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二)必须贯彻质量第一原则,调配处方要做到准确无误、药味齐全、剂量准确、清洁卫生。

严格按照《中药饮片调剂规程》所列处方的药味应付进行调剂,严禁以伪充真、以次充好、生制不分、乱代乱用,确保中药的调剂质量。

(三)按照医师处方要求,依据《中药饮片调剂规程》、《中药炮制规范》、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调剂。

对于违反规定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剂。

(四)调剂的处方中含有毒性和麻醉性中药,必须遵照《毒性、麻醉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进行特殊管理。

(五)根据医师处方要求,负责临时炮制加工。

(六)解答中成药,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使用注意、功效、煎煮方法等用药咨询。

三、从事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的条件与要求(一)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从事饮片调剂工作:1.经过中药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中药士及以上技术职称者;2.取得上岗资格的药师;3.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必须具有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并由本单位领导指派任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1.未经系统学习过中医药理论和有关知识、技能或没有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者;2.患有精神病、严重皮肤病及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传染病者;3.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

四、中药饮片调剂室的条件与要求:(一)应有与调剂工作量相适应的调剂室,其墙壁、顶棚、地面平整光洁,无污染源,门窗结构严密,要有调节室内温湿度的空调、排风扇及避光设备。

(二)药斗为调剂中药饮片的容器,多为木质多格式的组合柜,能存放400种以上中药饮片为宜,药斗布局应合理,符合斗谱规律排列。

药名为正名正字。

(三)调剂台结构应宽大坚固。

应有盛放不同规格的包装纸、布袋、滤药器及笺方的设置。

(四)供调剂使用的戥秤、天平必须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才能使用,定期进行校验。

(五)用于临时捣碎药味用的铜缸,应配备清洁用的毛巾、毛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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