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规划实施“三规合一”的探究
浅谈“三规合一”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协同发展趋势

浅谈“三规合一”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协同发展趋势摘要:当前城市发展与规划的创新方向是“三规合一”,如何做好对统筹管理,促进当前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的“多规合一”,是现阶段规划业界关注的重点内容。
本文主要探讨了“三规合一”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三规合一”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的协同发展趋势。
关键词:三规合一;城乡总体规划;协同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监管及经济调节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制度、空间及时间方面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科学安排与总体部署。
实现“三规合一”指的是各规划“政策协调、空间协同、平台协同、目标协同”,在相同的空间管理平台上进行实施,并实现基础数据编制、结果信息互联互通以及资源共享的目的。
一、“三规合一”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的主要问题分析(一)“三归”之间的衔接性不强由于的土地规划有着较强的纵向约束性,往往将土地规划作为其他规划的约束性框架,而经济规划通常都是建立在经济学规律基础上提出发展方向,这使得其与土地规划之间的空间资源平台衔接性不强。
[1]这往往体现在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很难在土地规划所约束的有关框架中依据相关要求完成经济增长的阶段性目标。
在城乡规划方案审批的过程中,土地规划是否能够和规模指标之间有效衔接通常不作为考核的必要内容。
这种现象的存在经常会造成规模超标,从而对规划的顺利实施产生了影响。
(二)规模预测不够准确城市规模发展预测是以人均用地标准与人口规模为基础进行的,是城市审批与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内容。
人口增长规模预测是否具有合理性与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之间存在的争议颇多,其预测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存在一些问题。
预测人口增长规模的主要参考范围是中心城区,同时还要对周边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人口聚集效应进行测算,但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城市发展期间人口发生流动的客观现象。
[2]这种忽视了人口流入、重视人口流出的测算方法对一些经济水平发达的大中城市较为适用,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小城市来说则并不适用。
我国三规合一实践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三规合一实践问题和对策研究摘要当前,我国三规合一的实践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立法不完善、实施难度大、管理混乱等。
本文分别从立法层面、实施层面和管理层面探讨了三规合一的问题和对策,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等。
关键词:三规合一,立法,实施,管理,问题,对策1.前言“三规合一”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其目的是整合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管理规划,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然而,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三规合一”实践中的问题和对策,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2.问题分析2.1 立法不完善在“三规合一”实践中,立法上的不完善是重要的问题之一。
当前,尽管“三规合一”的政策和法律已经存在,但由于法律的表述不够明确,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钻政策空子,将合理规划绕过,推进宏大的项目建设,致使一些优质的生态资源被破坏,居民生活环境受到影响。
这些都与规划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完善有关。
2.2 实施难度大“三规合一”实施难度大是目前城市管理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问题。
城市管理涉及的范畴广,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难以综合考量。
同时,由于城市管理涉及领域众多,各存量资源状况和需求不同,因此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统一标准和确立相应的规范,同时处理各种利益纠葛。
这都是困难所在。
2.3 管理混乱城市管理经常涉及多部门,多职能机构的合作,所以需要高效协调管理体系来实现“三规合一”的目标。
然而,在现实中,各种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和沟通缺乏协调性,导致三规合一的管理难度大,效率低,使得城市管理管控更加困难。
在某些项目上,一个部门的管理局或职能机构暴露出不同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打破常规制度、不准确实验、问题发现迟缓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
3.对策分析3.1 完善法律体系完善“三规合一”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通过较为规范、有着明确要求的法律法规和审批流程等制度创新,建立起来的管理模式是这些规划要求的有效实施保障。
关于三规合一的思考

则,并成为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的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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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全国率先编制“三规合一”规划 (1)规划整合,形成一张图。“一张图”中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基
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四
线”; (2)智慧管理,搭建一个信息联动平台。建立“三规”规划管理信
息互通联动的机制,实现“三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并实现审批信息
实时联动; (3)统筹协调,构建一个协调机制。构建一个由市政府统筹、多
部门参与的协调咨询的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
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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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创新,建立一套高效的协作审批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 机构改革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改变目前重点项目“串联审批”为 “并联审批”,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5)试点先行,技术储备。建立“一图双坐标”制度,要求涉及 “三规合一”的所有基础及成果数据必须实现一张图基础上的广州坐标 和西安坐标双向转换。对照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 中各地类的涵义,对两类规划的土地规划分类标准在大类以及中类上进 行衔接。制定了《广州市区(县级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指 引》、《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数据标准》,明确了区、县级市“三 规合一”技术内容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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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规合一”的内涵
多年来,对于“三规合一”的定义,业界与学界有很多讨论,集 中在“三规合一“应是协调、而非合一,一个城市的空间应该统一规划、 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平台等,主要观点包括: (1)“三规合一”并不是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三规在内容 上的协调统一,即统一规划目标、统一空间管制、统一空间数据、减少 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实现各类规划 在内容上的统一。同时应该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协调机制、规划标 准体系、规划法规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 规划真正成为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依据和龙头;
差异·融合--对“三规合一”的再思考

1内因解析:多方面的差异叠合1.1两规的内容和空间覆盖范围不同城规是综合性规划,但侧重于城乡空间布局,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土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确定土地利用指标,包括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耕地占用量、土地整理和开垦指标,并相应地向下级行政单元分解和分配。
城规、土归不仅在内容上各有差异,在空间覆盖区域上也存在差别。
区域上的差别不利于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在指导和管理城市的增长,进而不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竞争力的提高。
如下图所示,城市建成区的边界(城乡边界)决定城市地租与农业地租曲线(简化模型,不计入土地开发成本)。
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地租曲线向外推移。
因此可以根据城市地租曲线将城乡地域划分为4个区,即已经建成的城区、规划期内将要建成的城区、未来发展区和农业区。
这4区在发展和规划上特点各异。
城规涉及的空间范围主要是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而土规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是未来发展区和农业区。
由于城市建成区所占的国土面积非常有限,土规所覆盖的空间范围具有明显的非城市性。
但由于规划区与未来发展区之间的边界应该是不确定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城规和土规就容易在这2个区上面产生布局、规模、时序等矛盾。
1.2两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城规和土规的法律地位分别是由《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确立的。
《城市规划法》第5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土地管理法》第22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是指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多个规划进行整合,在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的提升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整合规划目标。
传统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个规划往往独立设置目标,缺乏综合性和整体性。
而在“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中,需要将各个规划的目标进行统一,确保各个规划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在城市规划中,规划师需要将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经济发展要求与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生态保护要求相结合,制定出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保护环境的发展目标。
整合规划方法。
在传统的规划过程中,各种规划的编制方法往往单一,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
而在“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中,需要借鉴不同规划的编制方法,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城市规划中,可以运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用地评价方法、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生态评估方法,并结合交通规划中的交通模型,对城市发展进行综合评估和优化。
整合规划管理。
在传统的规划过程中,各个规划的实施过程往往相互独立,缺乏协调和整合。
而在“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中,需要建立健全综合性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形成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
可以建立规划协调会议和规划评估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确保各个规划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整合各个规划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管理,可以实现城市规划的综合和协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也能够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保障。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积极探索“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促进城市规划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中“三规合一”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城市规划中“三规合一”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作者:莫歆雨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13期三规合一”即是对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整合资源,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编制。
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即“三规”在当下仍然是一种分离的状态,各司其职,但是当今社会的发展对城市的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能够促进“三规合一”的进程,满足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进一步实现城市规划的“三规合一”,保证城市更好的发展。
本文就城市规划中“三规合一”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分析。
前言:当前我国在城市各方面都有相对应的规划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各自规划部门能够较好的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相应的规划做出合理的安排,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城市各方面的规划存在一些与其他部门重合的问题,这就会影响规划部门对本部门规划出现一些难以解决问题,影响项目的进行,降低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国家对规划部门过于清晰的划分,可能会出现责任不清,遇到问题各部门推卸责任导致人民利益受损,同时也会出现国家政府的腐败现象等,影响国家职能部门职能的发挥。
一、城市规划中“三规合一”的理论1“. 三规”内涵。
“三规”即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
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是政府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对科技、城乡建设等的支持,包括对城市发展目标、相关方针政策、阶段主要的发展任务等等,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当地的历史背景、的城市发展水平、当地的特色、自然资源、能源等各方面对城市进行统筹安排和计划,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目标,促使城市总体规划能够促进城市发展,为城市发展注入城市原有的活力。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政府根据社会发展按照具体的评定标准对城市的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土地合理的规划对促进城市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建写字楼、商业街、居民楼或是工厂、绿化带等等,都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土地的合理规划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而“多规合一”是指将多种规划进行整合,形成一体化的城市规划,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综合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多规合一”进行实践分析,并探讨其优势和挑战。
多规合一可以提高规划的综合性。
传统上,不同的规划部门各自为战,往往只关注自身所负责的领域,有时甚至会出现冲突和矛盾。
而多规合一的实践,促使各个规划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协调解决不同规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使规划更加综合、协同。
多规合一可以提高规划的有效性。
传统上,各个规划往往是分散的,各自为政,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
而将不同规划进行整合后,可以形成更为有序、统一的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多规合一”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多规合一需要各个规划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
在实践中,各个规划部门往往存在着信息孤岛和互不合作的问题,这给多规合一的实践带来了困难。
多规合一需要统一的规划标准和方法。
不同规划部门之间可能存在着不同的规划理念和方法,这使得规划整合变得复杂和困难。
多规合一需要有强大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在实践中,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进行统筹协调,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制度和执行措施。
在实践中,组织和协调能力可能不够强大,致使多规合一的实践效果不佳。
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多规合一”可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综合性和有效性,进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多规合一的实践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克服各种困难,加强各方面的合作和协调,才能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

城市规划设计中“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分析城市规划设计是一个综合性、复杂性很强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和要求。
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往往是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分别负责,导致规划设计之间难以协调一致。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我国提出了“多规合一”的理念,即将不同部门的规划纳入统一的城市总体规划。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进行分析。
一、“多规合一”的背景与意义二、“多规合一”的整合实践1. 规划体系整合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同部门发布的规划往往存在重叠和冲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对城市规划的体系进行整合。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个城市规划的总纲,它包括了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政府应当将各个部门的规划,如城市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形成一个整体的城市规划体系,使各项规划之间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 规划编制流程整合制定城市规划设计需要调动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力量,因此需要对规划编制的流程进行整合。
一方面,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市规划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各个部门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避免因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协调不畅而导致的规划编制出现冲突和矛盾。
政府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编制的标准和流程,明确每个部门在规划编制中的角色和职责,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率。
城市规划设计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实际的城市建设和发展中。
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机制。
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市规划实施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和监督各个部门在城市规划实施中的工作,确保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政府还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对规划实施中的成绩进行考核和奖励,对规划实施中的不足进行整改和处罚,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和效率。
三、案例分析以某城市城市规划设计为例,城市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都是由不同部门发布的,形成了各自独立的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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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规划实施“三规合一”的探究
摘要:“三规合一”的本质不是将三种规划变成一种规划,而是通过规划体制、工作目标、运行机制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协调,实现“三规”有效衔接,并在同一空
间上达到规划目标和要求的统一,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实施意义也在于此。
关键词:城市规划;三规合一;探究
在我国规划体系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简称经规)、城市总体规划(简称城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土规)是目前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资源配置与保护方面发挥主
导作用的三种规划类型,统称为“三规”。
由于“三规”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协调,相互之间
常发生冲突和“打架”,被业界戏称为“三分天下”或“三国演义”[1]。
“三规”不协调导致城市土地资源浪费、建设项目落地难、行政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故从20世纪90年代起,主张“三规合一”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三规”之间在法理基础、编制内容与标准、编制方式和工具、审批
及实施机制等方面存在太多的差别,“合一”并非轻而易举和一帆风顺,历经20年时间,经过
早期探索、试点推进、政策支持三个阶段后才取得初步成就。
因此,本文对在城市规划中实
施“三规合一”的概念、任务、意义、难点与融合对策进行了探讨。
1 “三规合一”的概念、任务与实施意义
1.1 “三规合一”的概念
“三规合一”就是使经规、城规和土规通过城市空间的衔接和协调,实现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目标,达成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政府行政效能提高的目的[2]。
从字
面上理解,“三规合一”容易让人产生“三规”合而为一,变成一种规划的印象。
这实际上是误解,“三规合一”不会取代原来的任何一种规划,故此有人建议将“三规合一”改称为“三规融合”或“三规统筹”,但“三规合一”既已约定俗成,就大可不必拘泥于文字术语了。
1.2 “三规合一”的任务
目前,“三规合一”的主要任务是在现有经济体制和法律框架之下,理顺“三规”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打通影响“三规”融合的各个环节,有效界定“三规”的管控边界,统一“三规”的技术内容,创新“三规”的反馈机制,通过信息化规划管理手段的应用,实现“三规”在各个层面、多个角度上的融合发展。
1.3 实施“三规合一”的意义
空间规划是政府管理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质量和均衡区
域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规”不协调已严重影响规划手段作用的发挥,使空间管理效率下降,
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三规合一”就是要明确“三规”空间管制的职责范围,使它们
的管理目标和要求在同一空间上统一起来。
对具体城市来说,一个城市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
物理空间,既然只有一个空间就应当统一规划。
通过“三规”融合,建立协同机制,明确事权
边界,理顺空间规划秩序,增强调控合力,最终将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城市建设成效和
城市治理水平,更好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这就是实施“三规合一”的意义所在。
2 “三规合一”实施难点与融合对策
2.1 “三规合一”实施难点
“三规合一”实施难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3]:
一是空间发展规模不协调,包括“三规”衔接不好和城市发展规模预测不准。
由于经规、
城规和土规的编制和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没有就规划的事权范围进行
明确划分,“三规”各成体系,又相互重叠,结果相互脱节,难以有效衔接。
规划期限的差别——经规5年,土规15年,城规一般20年,也是造成衔接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预测
人口规模时忽视人口流出,对经济快速增长的大中城市有预测价值,而对中小城市往往预测
失准。
人均用地标准以现状建设标准和气候分区用地标准为依据,难以反映建设用地需求与
人多地少现状之间的矛盾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
二是空间发展平台不统一。
由于经规、城规和土规依据的法理基础《宪法》、《城乡规
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对规划调整的刚性和管理边界的要求不一致。
土规将土地指标从
上至下分解到底,调整幅度和频率都很小,显示最强的刚性;而经规随市场变化作出调整,
显示最弱的刚性;而城规介于土规和经规之间,刚性居中。
城规对空间资源的布局以“规划区”
为边界,而土规和经规全域覆盖管理边界。
“三规”空间管理范围的差异造成“规划区”之外的
灰色空间区域,在规划监管和协调方面出现矛盾,使建设项目难以合法落地。
三是空间管制难实施。
由于土规和城规采用分区管理方法,但两者在用地分类标准、数
据来源方面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难以统一划定管制分区。
而经规的功能区划以行政边界为
基础,这种分类方式和分区结果与土规和城规又有较大差别,导致“三规”管制内容的冲突。
城规虽规定空间管制强制执行,但因实施主体不明确,造成规划执行时管制难以落实,特别
是对非建设区内的建设行为的管制。
与土规以用地指标调控和图斑管理作为管控手段,城规
管理效力存在明显差距。
2.2 “三规合一”融合方式
目前,“三规合一”的融合主要有概念衔接、技术融合和体制创新三种方式。
概念衔接是
针对单个规划编制过程,借助部门合作及公众参与等形式,凝聚共识,实现“三规”概念的衔接,如2008年底河源市启动“三规合一”时提出一套技术标准、一个技术平台和一张图的思路,但这种基于概念衔接的融合方式,难以解决微观层面指标管控落地问题,可操作性不强。
技
术融合是通过梳理“三规”体系和技术内容,明确“三规”管控底线及其共同执行的一套法则,
从而形成基于技术融合的“三规合一”,如2012年广州市启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为主的“三
上三下”协作流程,该做法操作性强,但规划编制权分散,实施过程中有再次不融合的可能。
体制创新是通过对政府规划管理方式和组织架构的改革,整合行政机制,最终形成规划体制、机制融合的目的,如2010年云浮市启动“三规合一”时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减少内耗”作
为原则,成立规划编制委员会,推进规划统一管理,再由各部门分头实施,这种做法从权力
源头上解决了“三规”不协调问题,但未形成部门联动协同机制,规划实施部门参与积极性不高。
2.3 “三规合一”未来发展之路
目前,“三规合一”通过各种方式的融合只能解决当前“三规”中的矛盾,长期的、深层次的矛盾必须有更高层次统筹和协调,即建立目标协同、平台协同、空间协同、政策协同机制,
通过机制保障解决影响“三规合一”的长期性矛盾。
目标协同是以新型城镇化作为导向,建立“三规”协同的目标体系。
平台协同是通过全域统筹发展规模,建立共同管制平台。
空间协同
指“三规”管制内容的协调,建立“四区”管制体系和“两线”衔接机制,并提高管制手段的精细
化和针对性。
政策协同将从规划制定走向政策制定,使政策文件转化为共同行动纲领。
3 结语
“三规”不协调已成为困扰城市建设、发展和有效治理的严重症结,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三规合一”在解决“三规”不协调问题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制约“三规”协同的
深层次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所以今后仍需通过改革和创新来实现更大的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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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江,邓木林,潘安.“三规合一”探索空间规划的秩序和调控合力[J].城市规划,2015,39(1):41-47,97.
[3] 齐奕,杜雁,李启军,等.“三规合一”背景下的城乡总体规划协同发展趋势[J].规划师,2015,3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