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完全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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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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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劳工关系在英文与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名词。

在中文中,劳工关系则更强调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于劳动力,以劳动者为本位进行思考,强调劳工组成的团体,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尤其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劳雇关系又称为雇佣关系,它以雇佣法律关系为基础,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力图排除其价值判断,替代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意味的概念。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

狭义指劳资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广义则指产业及社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了劳资双方,还包括了政府一方。

3、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要素结合为前提。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的内涵: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它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主要包括:⑴ 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⑵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

⑶ 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雇主)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一、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劳工关系在英文与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名词。

在中文中,劳工关系则更强调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于劳动力,以劳动者为本位进行思考,强调劳工组成的团体,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尤其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劳雇关系又称为雇佣关系,它以雇佣法律关系为基础,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力图排除其价值判断,替代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意味的概念。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

狭义指劳资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广义则指产业及社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了劳资双方,还包括了政府一方。

3、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要素结合为前提。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的内涵: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它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主要包括:⑴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⑵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

⑶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雇主)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

劳动关系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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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笔记整理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管理相关概念: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形式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1.1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1.2、劳动关系的三⼤特征(1)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2)劳动关系具有⼈⾝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特点(3)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属性的特点2.1、劳务关系的含义:⼝头或书⾯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付劳动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该合同可以是书⾯形式,也可以是⼝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适⽤的法律主要《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包括主体、内容、客体。

2.2劳动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能⼒和⾏为能⼒的⾃然⼈以及各类组织。

内容:劳务关系当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2.3、劳务关系四⼤特征(1)双⽅当事⼈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上不具有⾪属关系,当事⼈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和服从的关系(2)⼯作风险⼀般由劳务供给者⾃⾏承担。

(3)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与供给⽅可以是⾃然⼈、法⼈或其他组织。

劳务关系的内容具有⼴泛性特征等。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P506)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3.1、劳动法律关系四⼤特征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是⼀种双务关系内容是权⼒和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特征事实劳动关系(P502)4.1、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1) ⽆书⾯劳动合同或⽆有效书⾯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2)引起劳动关系产⽣的基本法律事实是⽤⼯⽽不是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学完全笔记教学文案

劳动关系学完全笔记教学文案

第1章劳动关系导论第1节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含义: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对劳动的理解(1)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2)劳动具有自然性质;(3)劳动也具有社会性质。

在我国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3.劳动关系的本质: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

4.劳动关系的主体:从狭议上讲:(1)雇员以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雇员团体;(2)雇主以及雇主协会。

从广议上讲:还包括(3)政府。

5.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6.个别劳动关系的特点:(1)人格上的从属性。

体现为a 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b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 c 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2)经济上的从属性。

7.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证,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8.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1)独立自主性。

(2)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

9.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第2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2.合作的根源:(1)“被迫”;(2)“获得满足”A 员工对雇主的信任;B 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C 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

3.冲突:劳资双方因利益、目标和期望不一致而出现的分歧。

4.冲突的根源:(1)根本根源:A异化的合法化; B 客观的利益差异;C 雇拥关系的性质;D 劳动者不愿意处于从属地位。

第六章 劳动关系 完整重点笔记(三级)

第六章 劳动关系 完整重点笔记(三级)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关系应注意以下三点:1、劳动关系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即劳动者要为企业所雇佣2、以雇佣时间为起点,不以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为起点3、发生事实劳动关系* 不适用劳动法的群体:公务员(公务员法)、教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现役军人、农民、家庭保姆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重点)1、劳动关系的含义:指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运用劳动者的劳动力,进行劳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雇主雇员〔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表现为雇主群体与雇员群体之间的关系〕3、经营者关心劳动关系的和谐、中层管理者关系员工生产率、人力资源部门关系雇员的潜力与情绪4、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5、劳动关系是根据当事人意志形成的,纯粹的双方行为。

6、劳动法律关系体现国家意志(劳动内容要合法)当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确认、调整、保护时,就转变成了劳动法律关系,双方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且受国家法律保护7、劳动法律关系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8、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雇主与雇员;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 劳动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一定法律后果活动,①行为人的意图是为追求一定的法律效果②行为人必须能完整表达内心意图,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③行为人所表达在外的意图,必须是他人客观可识别# 劳动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如企业破产、劳动者致残、死亡、战争9、我国劳动关系变化:劳动关系多元化(不再是公有制企业一统天下)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一方为企业或雇主,一方为劳动者或雇员);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动态多变化、利益调整机制趋向法律化10、利益协调形劳动关系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占主要地位、劳动关系转型有过渡性、集体主义观念的和谐文化传统11、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7个)①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自愿签订②集体劳动合同:双方代表按法律法规协商签订的书面合同,有利于调节同一单位不同员工之间权义矛盾③劳动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意志,公平录用、不歧视性别、民族、种族、信仰④企业内部劳动规范: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体现企业主观意志⑤民主管理制度:如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让职工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参与企业内部管理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三个特点――群众性(三方协商解决,不通过司法机构);自治性(自我调节);非强制性(自愿接受调节)⑦劳动监察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重点)1、集体劳动合同概念: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培训、福利保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笔记(共17页)

劳动关系笔记(共17页)

1劳动(Dong)关系:雇(Gu)动过程中与用人单元之间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本(Ben)质:管(Guan)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发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暗示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受制于必然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布景的影响。

劳动:职工〔主体〕为谋生〔目的〕而从事、履行劳动义务〔性质〕、有组织〔形式〕、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2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底子经营决策权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的工作者.3雇主: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劳动请求指示命令决策4个别劳动关系特点:⑴人格上从属性-从命工作规那么,指示命令,接受监督查抄,制裁⑵经济上从属性5集体劳动关系特点:⑴独立自主性⑵明确的团队利益:劳动者条件的改善,提高劳动者经济地位6劳动关系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7劳动关系的暗示形式: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彼此交织,它们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的暗示形式。

A合作-在就业组织中,双方共同出产和效劳,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那么行为.被迫\获得满足-信任\积极。

B冲突-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成能完全一致,经常会呈现不合,1〕对于员工和工会来说,形式有罢工、矿工、怠工、抵当等,辞职有时也被当作一种冲突形式;2〕对用人方而言,有关闭工厂、惩罚或解雇不从命带领的员工〔如黑名单、排工等〕。

C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成果的能力,是互相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暗示出来的决定因素,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比照关系的力量。

1〕员工力量:〔1〕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劳动力的相对稀缺程度,是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稀缺性决定的。

〔2〕关系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所具有的能够影响雇主行为的程度,尤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2〕打点方的力量:〔1〕劳动力市场力量,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上,打点方对寻找工作的人的需求,它反映了该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

[精选]劳动关系笔记

[精选]劳动关系笔记

[精选]劳动关系笔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狭义)。

2.劳动者概念、含义劳动者泛指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人。

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概念包括四层含义:1、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雇佣的公民。

2、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的公民。

3、劳动者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4、劳动者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公民。

3.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的资格包括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在公民依法能够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的资格。

劳动行为能力,是在法律认可的劳动者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

4. 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能力、用工行为能力用人单位的资格包括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用人权利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能够享有用人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

用人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人权利和履行用人义务的资格。

5. 不属于劳动关系所指的劳动包括:1、现役军人的军工劳动。

2、犯罪、劳教人员和战俘的劳役劳动。

3、家庭成员的家务劳动。

4、个体劳动者和合伙人的劳动。

5、职工以公民身份所从事的社会义务劳动。

6.劳动关系基本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7. 劳动关系的分类(单选)1、按照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劳动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直接实现劳动过程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按照劳动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以分为常规形式与非常规形式。

3、按照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

4、按照劳动关系规范程度来划分,可以分为规范的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

8.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多选)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笔记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笔记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笔记第一章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1. 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基于劳动给付与工资支付的社会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现代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特点:(1)主体特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提供劳动力的人,用人单位是指使用劳动力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2)目的性:劳动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劳动过程,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价值,满足社会需求。

(3)平等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实际经济地位上可能存在不平等。

(4)从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从属于用人单位,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5)有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支付工资。

(6)继续性:劳动关系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不是一次性的交易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认定1. 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人身从属关系,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经济从属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劳动者依赖工资生活。

2. 劳动关系认定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认定劳动关系的申请。

(2)审查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调查取证: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4)审理裁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

(5)执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执行裁决。

三、劳动关系的种类1. 全日制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通常是主要的职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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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劳动关系导论第1节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含义: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对劳动的理解(1)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2)劳动具有自然性质;(3)劳动也具有社会性质。

在我国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3.劳动关系的本质: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4.劳动关系的主体:从狭议上讲:(1)雇员以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雇员团体;(2)雇主以及雇主协会。

从广议上讲:还包括(3)政府.5。

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6.个别劳动关系的特点:(1)人格上的从属性.体现为a 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b 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c 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2)经济上的从属性.7。

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证,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8。

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1)独立自主性。

(2)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

9.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第2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2。

合作的根源:(1)“被迫";(2)“获得满足”A 员工对雇主的信任;B 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C 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

3。

冲突:劳资双方因利益、目标和期望不一致而出现的分歧。

4.冲突的根源:(1)根本根源:A异化的合法化; B 客观的利益差异;C 雇拥关系的性质;D 劳动者不愿意处于从属地位。

(2)背景根源:A 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 劳动力市场状况;C 工作场所的不公平;D 工作本身的属性。

5。

冲突的表现形式:(1)罢工;(2)其它形式:工作松懈、低底效率、怠工、主观原因造成的缺勤、辞职;(3)权利义务的协商。

6.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因素:(1)文化因素;(2)非文化因素A “客观”的工作环境;B管理政策和实践;C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

第3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1。

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1)经济环境;(2)技术环境;(3)政策环境;(4)法律和制度环境;(5)社会文化环境。

第2章劳动关系理论第1节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1.新保守派的主要观点主要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研究领域: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也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双方力量差异的认识:从长期看,供求双方是趋于均衡的,供给和需求的力量保证了任何一方都不会相对处于劣势;双方冲突的认识:微不足道,研究双方的力量对比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工会的作用:不大,认为工会所起的作用是负面的.政府劳动关系政策:主张减少政府的干预,强调要减少税收,认为应该赋予管理方更大的管理弹性,减少限制管理权力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减少劳动法对管理方的限制。

认为理想的劳动法应该使工人难以组织工会,或者即使有工会,其权力也很小。

典型模式: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加拿大和爱尔兰的主流思想也是新保守主义。

2。

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主要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及员工对企业的高度认同、忠诚度问题;研究领域: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双方力量差异的认识:员工同企业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雇员认为自己始终处于被管理的从属地位;双方冲突的认识:管理与服从的关系是存在冲突的根源,如果企业能够采用高绩效模式下的"进步的”或”高认同感的"管理策略,冲突就可以避免,并且会使双方保持和谐的关系.改进办法:在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管理主义学派主张采用新的、更加弹性化的工作组织形式.更加强调员工和管理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认为工会只有以一种更为认同的”伙伴角色”来代替传统的"对立角色",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工会的作用:该学派对工会的态度是模糊的。

一方面该学派认为,由于工会的存在威胁到资方的管理权力,所以应尽量避免建立工会。

但另一方面,该学派也相信,在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管理方应该将工会的存在当作既定的事实,同工会领导人建立合作关系,并不断强调,传统的、起”破坏作用的"工会主义已经过时。

同样,该学派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态度也是灵活的。

政府劳动关系政策:认为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经济,但支持政府间接地介入,扶持那些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战略优势的产业。

典型模式:日本劳动关系模式。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遇到困难,这一模式的影响力才开始减弱。

"终身雇佣"、"年功序列"、"企业工会”是日本劳动关系的突出特点.与管理主义学派主张比较接近的还有英国模式。

3.正统多元论学派的观点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研究领域:劳动法律、工会、集体谈判制度;双方力量差异的认识:在劳动力市场上雇员大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而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有助于弥补这种不平衡,使雇员能够与雇主处于平等地位,并形成”工业民主"的氛围;双方冲突的认识:该学派认为,雇员对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经济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冲突的,这种冲突仅仅限于诸如收入和工作保障等这些具体问题,而且这些具体利益上的冲突,是可以通过双方之间存在的共同的、根本利益加以解决的.工会的作用:工会和集体谈判是有积极作用的,强调弱势群体的工会化,提出用工人代表制度等形式来保证劳动标准的推行;政府劳动关系政策:尤其支持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教育培训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主张在由雇员、雇主、省级或国家级政府三方组成的经济管理体系中,三方平等地制定决策;典型模式:德国是实施正统多元论学派政策最典型的国家。

德国模式的特色是强势劳动法、雇员参与制度、工人委员会制度、政府为工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共同决策权等制度。

同罢工率同样很低的美国相比,德国的低罢工率非但不是一个不良表现,反而是一个制度运行良好的信号。

核心假设:通过劳动法和集体谈判确保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

4。

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观点主要关注:如何减少或消灭工人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研究领域:雇员的社会问题;双方力量差异的认识: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均衡的关系,管理方凭借其特殊权力处于主导地位,现存的劳动法和就业法不能为工人提供足够的权利保护;最大特点: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

该理论将经济部门划分成”核心"和”周边”两个部门,核心部门由于经济实力强,更能消化和转移附加成本,所以,与周边部门相比,核心部门能够为雇员提供更优厚的劳动条件,采用更进步的管理方式;工会的作用:主张强势工会。

同时又批判当前的劳动关系体系,认为那些在周边部门工作的雇员,是最需要工会帮助的,但恰恰在周边部门,工会却又是最无效的,另外,工会难以战胜拥有强大权力的资方,就无法为其成员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政府劳动关系政策:认为政府应该限制和改变市场经济所产生的经常性的负面影响,反对市场化,尤其是自由贸易协议;典型模式:瑞典模式.5。

激进派的主要观点主要关注:激进派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组成。

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冲突过程的控制;研究领域:用何种社会制度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如何完善这种新制度的问题;双方力量差异的认识:劳资双方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双方冲突的认识:冲突不仅表现为双方在工作场所的工资收入、工作保障等具体问题的分歧,而且还扩展到"劳动"和"资本"之间在宏观经济中的冲突;工会的作用: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发生变化,工会的作用就非常有限;政府劳动关系政策:建立雇员集体所有制;典型模式:代表国如前南斯拉夫建立的工人自治制度,瑞典的梅得尔计划,以及至今仍很成功的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孟作根体系。

第2节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一元论与多元论一元论:强调资方的管理权威,要求雇员忠诚于企业的价值观,认为每一个工作场所就是一个团队,之间没有利益冲突。

多元论:承认冲突,认为组织必须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寻求持续的妥协。

珀赛尔、西森阐明了两种价值观适用的范围和特点.(一)传统型企业(一元论):把劳动看成是一种成本主张劳动者要服从资方的管理和指挥,剥削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禁止参加和组织工会,主张用强的力的管理反对工会。

(二)精明的家长型企业(一元论):能够给雇员提供优厚的条件和待遇以购买劳动者的忠诚感,在组织内部建立能够代替工会的机构,主张花费在量时间和资源以确保雇员采取正确态度.(三)精明的现代型企业(多元论):由工会代表雇员签订集体协议,确认了管理方的权威和特权,通常会积极鼓励工人加入工会,从而使通过工会达成的协议能够覆盖所有雇员。

(四)标准现代型企业(实用主义):承认工会,接受集体谈判,但表现得更为实用,当雇员群体力量强大时,管理方会免强与工会谈判,当工会处于低潮时,管理方又会试图恢复其管理控制权。

第3节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台湾学者黄越钦在《劳动法新论》中,将劳动关系的主要调整模式归纳为四类:一、斗争模式(激进派):其本质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已成为历史。

二、多元放任模式(新古典学派、美国):认为市场是决定就业状况至关重要的因素,工会对主,市场机制的运行具有负面影响,主张减少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

三、协约自治模式(正统多元论)1、劳资抗衡(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周期性抗争,缔结集体协议,在抗争中取得均衡与和谐,完全排除国家干预。

2、劳资制衡(德、奥):从消极保护劳工转为积极的“工业民主化".四、统合模式美国邓洛普在《产业关系体系》中最早以统合模式对劳、资、政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说明。

1、社会统合模式(瑞典、自由改革主义):主张劳资双方要突破协约自治范围,以整个社会为背景处理劳资关系.2、经营者统合模式(日本、管理主义学派):主张由经营者在企业层面统合各方力量,再通过政府将其决策表达在劳动基准法之中。

3、国家统合模式:国家对劳资双方采取强而有力的控制手段.第3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第1节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一)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18C中期产业革命~19C中期)一、时代背景:以烝气机的发明为标志,工业生产逐渐取代农业生产,大批劳动者被迫离开土地成为无产阶级,在早期工厂制度下,管理的特点是军队式的严密组织,并且大量使用童工,工人仇视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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