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评估
1.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由医院出具健康
证明。
健康体检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肺结核、食品传播疾病等检查。
2.健康体检结果将被食堂收集并保留在个人档案中,供管理部门参考。
二、培训计划
1.食堂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知识、卫生健康知识、餐饮操作规程、食
品加工和储存等。
2.食堂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更新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提高
其对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认识。
三、健康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穿戴整齐、戴口罩等。
2.食堂应提供员工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食堂应定期开展员工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体温监测、饮食营养
指导等。
四、监督事项
1.食堂应设立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人员,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
理和培训工作。
2.食堂应建立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档案,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随机抽查。
3.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检查,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督导和监督。
以上是关于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一个示例。
食堂是一个与食品直接相关的行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专业能力对食品安全和食堂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对于确保食堂卫生安全和提高员工素质至关重要。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行业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随着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餐饮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顾客健康,餐饮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
健康检查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保障顾客身体健康的同时,也需要确保自身的健康状况良好,减少对食品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因此,建立科学的健康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检查项目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1.人体健康状况:包括体温、血压、视力、听力、心率等;2.肝胆功能:包括肝功能、胆囊功能等;3.传染病检查:包括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流行性感冒等;4.营养健康:包括BMI指数、腰围、血常规、血常规等。
检查频率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建立完善的档案,便于管理。
建议按照以下频率进行检查:•每年一次:接触食品制作、保管和销售的餐饮从业人员,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检测上述项目,并对照上次的检查结果进行查对和评估。
•每半年一次:对于从事食品保管或销售的从业人员,建议每半年进行简单的健康检查,如体温、血压、视力等项目。
•每月一次:餐饮从业人员应每月进行传染病检查,如流感、肺结核等。
检查结果需及时反馈至企业,确保从业人员及时接受治疗。
健康培训制度为了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康培训制度是必要的。
健康培训应包括以下方面:营养保健知识对于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应进行针对性的营养保健培训,包括:1.食物营养知识:通过培训,让从业人员学习食物的基本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学会如何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进行食物搭配和保健。
2.健康饮食知识:通过培训,让从业人员了解健康的饮食食谱,并学会分析食物中存在的病毒和细菌等有害物质,从而学会如何选择安全健康的食物,并有效预防食品中毒等情况。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运营的核心人力资源,其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提升食堂服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证明:食堂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接受体格检查,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定期进行体检,以保证健康状态符合从业要求。
2.疾病防控: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病意识的培养,定期参加健康教育培训,掌握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如手部卫生、呼吸道卫生等,并遵循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3.传染病的管理: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控档案,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妥善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传播。
4.饮食与营养指导:食堂应提供营养饮食指导,指导从业人员合理膳食,增加蔬菜水果等营养物质的摄入量,保障身体健康。
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培训计划:食堂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
2.培训资料和教材:食堂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教材,包括食品安全常识、卫生操作规范、服务礼仪等内容。
3.培训讲师:食堂可以聘请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培训授课。
讲师应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培训能力,能够有效传授知识和技能。
4.培训考核:食堂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结果评估培训质量,为从业人员提供个别指导和后续培训机会。
1.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穿戴整洁工作服和口罩等。
2.工作区域卫生管理:食堂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区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干净。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对食品的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要求。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健康管理一、目的:为完善员工的上岗合格审查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一)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员工,应经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员工,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餐饮中心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六)上班时必须着干净、整洁的工服;(七)员工卫生知识培训:1.对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记录;2.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有记录。
三、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员工健康证公示栏,将员工健康证原件存档,复印件统一编号张贴在公示栏内,便于实行内外部的监督,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业要求。
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23.1培训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为公司各个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
23.2适用范围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调整的依据之一。
23.3培训方式23.3.1内部培训主要在公司的内部员工间开展,培训对象为公司内部各级员工。
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员工在职培训、自我培训等。
一般情况下,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普通员工的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开展实施,管理层员工的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23.3.2外部培训主要是指外部培训师或管理机构到公司开展培训,及公司派员工到外面参加相关培训活动,包括专家培训、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证公共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2、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
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4、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5、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6、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
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以备检查。
七、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由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发给培训合格证明。
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八、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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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品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炎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队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症或治愈后,方可新上岗。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四、自觉接受单位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五、入厕前必须换工作,出厕后必须洗手。
六、餐饮服务负责人(业主)全面负责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
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组织在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情况有记录。
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要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加工操作规程等。
八、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具有食品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
可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