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如何做好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为 了挣 论 证 费 ,听 之 任 之 ,不 做 “修 正 ” 前 置 条 件 和 必 要 手 续 。 借 此 一 举 ,凡 出 现 了 凡 是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无 论 金 额
工 作 ,沿 袭招标 (需求 )文件 规定 的 是 采 购 项 目  ̄I3. N 需 求 论 证 ,势 必 导 致 大小 都 得 要 进 行 需 求论 证 的 恶果 。
1.需求 论Leabharlann 范 围缺乏 明确界 定 。 目都 要 进 行 需 求 论 证 ,不 仅 采 购 程 序 繁 琐 ,而 且 不 利 于 提 高 采 购 效 率 。
LI L ̄I-,需求论证耗用成本较大 。
.
《实施条 例 》规 定 :采购 人应 当科 学 合 理确定 采购需 求 。采 购需求 应当 完
经 形 成 行 业统 一标 准 又 如 普 通 家 具 、 在 不科学 、不全面 ,甚至 存在 倾向排 中 不认 真履 职 ,简 单 地 走 过场 。
办 公 设 备 、化 肥 、农 药 等 货 物 采 购 项 斥等 问题 。采 购 中 ,采购 代理 机构无
(二 )客观方面。
目需 求简 单可 直接确 定 。如果 类似 项 法将论证 报告直接用于开展采购工作 。
按 规定 ,采 购需 求论证 报告 经公 判 断 , 出现 论 证 流 于 形 式 、 结 果 难 以 竞争 性谈 判等 ,下同 )文件 ,当进 入
目 招 标 (需 求 )文 件 ,然 后 再 抽 派 几 成 “多 此 一 举 ” 委 托 专 家 来 做 ;三 目采 购前均需进行需求 论证 。显 然 《论
名 专 家 进 行 论 证 。无 原 则 的 专 家 只 是 是 部 分 采 购 人 把 需 求 论 证 作 为 采 购 的 证办 法 》中规定的论证范围较为广泛 ,
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采项目需求论证

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采项目需求论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是指在采购之前,通过论证和分析项目的需求,确定是否需要采购这个项目。
有时候采购人和使用人可能相分离,即采购人和使用人是不同的部门或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需求论证尤为重要,以确保采购项目符合使用人的实际需求和目标。
首先,需求论证有助于明确采购项目的价值和目标。
在采购项目之前,进行需求论证可以帮助采购人和使用人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通过充分了解使用人的需求,采购人可以确保采购的物品或服务能够满足使用人的预期。
同时,需求论证也有助于充分评估采购项目的价值,确保项目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平衡,避免资源浪费。
其次,需求论证可以减少采购风险。
如果采购人和使用人相分离,那么使用人对采购项目的了解可能相对较少。
通过需求论证的过程,使用人可以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明确自己的需求和期望。
采购人可以帮助使用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技术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采购风险。
此外,需求论证还可以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需求论证的过程,可以明确采购项目的评判标准和要求。
这样一来,采购人可以公平地对各个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比较,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过程,也可以消除各种不规范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最后,需求论证还可以推动采购流程的合理化和优化。
通过需求论证的过程,采购人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使用人的需求,从而合理确定采购的规模、范围和时间等因素。
这样可以避免过度采购或者不必要的采购,提高采购效益和资源利用率。
同时,需求论证也可以推动采购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减少工作重复和低效率的行为,提高采购精益化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通过需求论证,可以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价值,减少采购风险,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推动采购流程的优化和合理化。
因此,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应该充分重视需求论证,在采购之前充分与使用人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采购项目符合使用人的实际需求和目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7.07.17•【文号】国机采办〔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的通知国机采办〔2017〕6号各处(室):为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确定工作,进一步提升采购中心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经2017年7月17日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017年7月17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得合规、完整与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得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就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得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得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得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得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得,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得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得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得。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得,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与拟采用得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得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得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与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得得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得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得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时间:年月日
政府采购
申请表编号
财政预算金额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请逐条论证,可另附资料)
专家(专业人员)签字
备注:请采购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组织采购需求论证。
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单位: 市中心医院
年月日
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
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存储计算分析服务器、刀片服务器、超融合平台。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的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容为物理服务器(用于数据仓库)、个节点的超融合平台(用于信息集成平台及核心生产系统)、刀片服务器(用于核心生产系统)、现有核心网络扩容,以及配套的机柜配电改造、机柜综合布线等。
医院现用核心交换机为并启用四节点虚拟化,本次每台均扩容一千兆板卡和一万兆板卡,主要用于连接本次新增的服务器、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等。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须由原厂安装调试。
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做好基础设施的调试、测试和优化等服务。
项目清单。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15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采项目需求论证
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采项目需求论证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的机构,而使用人是指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在一些情况下,采购人与使用人的角色可以相分离,即由不同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制定和评估需求,以确保采购项目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本文将讨论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并探讨其优势和挑战。
首先,采购人与使用人的相分离可以确保需求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政府采购项目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专业领域,各个部门和专业人员对需求和技术规格的理解和评估可能存在差异。
若由采购人和使用人共同制定需求,可能会面临由于权力、利益和个人偏见而导致的需求变动、滥用和不公平的问题。
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可以使需求的制定和评估更加客观和专业,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其次,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可以提高采购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使用人在采购项目中主要负责提供详细的需求信息、参与采购文件的编制和评审,以及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
即使使用人具备一定的采购专业知识和经验,但他们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全面了解和研究市场供应情况,以及评估不同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度。
如果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采购人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招标和评标等方式,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采购项目的进行和合同的履行高效、质量上乘。
然而,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
使用人可能无法完全了解采购人对市场供应情况和评标标准的了解,导致在需求制定和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可能存在误解和不匹配的情况。
其次,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还可能增加沟通成本和工作量。
由于采购人和使用人的角色分离,需要通过会议、报告和讨论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增加了工作量和时间成本。
最后,采购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可能增加了协作和合作的难度。
使用人通常有一定的权力和影响力,如果需求的制定和评估过程中缺乏合作和协作,可能会导致冲突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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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南充市中心医院
年月日
南充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
及数据仓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存储计算分析服务器、刀片服务器、超融合平台。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南充市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的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物理服务器(用于数据仓库)、个节点的超融合平台(用于信息集成平台及核心生产系统)、刀片服务器(用于核心生产系统)、现有核心网络扩容,以及配套的机柜配电改造、机柜综合布线等。
医院现用核心交换机为并启用四节点虚拟化,本次每台均扩容一张千兆板卡和一张万兆板卡,主要用于连接本次新增的服务器、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等。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超融合平台、刀片服务器须由原厂安装调试。
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做好基础设施的调试、测试和优化等服务。
项目清单
2、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