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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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和会计处理

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和会计处理

期货公司内控管理
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制度
2、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
(1)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 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 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 指标,其核心为期货公司的净资本。 (2)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 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的风险监 管指标。 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 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事项
期货公司账务处理
(二)科目名称:应收货币保证金 (4)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 (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的金额含增值税额,下同),借记“应付货 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交割货款金额,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货币保证金”科目。 (5)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手续费时,按划转的手续费金额, 借记“应付手续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6)收到期货结算机构返还的手续费时,按收到返还的手续费金 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7)向期货结算机构交纳杂项费用时,按支付的有关费用金额, 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从期货结算机构尚未收回的货 币保证金金额。
期货公司内控管理
一、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 6、保证金安全存管主要稽核事项
(1)保证金存管银行的存款余额+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权 益总额之和≥期货公司上报的客户权益总额+公司存放于期货交易 所的初始结算准备金之和 (2)期货交易所上报的客户持仓与期货公司上报的每个客户持 仓的核对

【精编_推荐】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精编_推荐】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83212741邮箱:liubin@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2、档案管理员: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3、资金调拨员: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4、会计核算员: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期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完整和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诚信为本,合规经营;3.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 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披露;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4. 负责公司税务管理,依法纳税;5.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执行;6. 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规使用;2. 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加强资金风险控制,防范资金风险;4. 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第七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1. 股东投入;2. 借款;3. 业务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业务运营所需资金;2. 财务支出;3. 投资和融资;4. 其他合法用途。

第四章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第九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报表真实、完整;2. 符合会计准则,保证报表准确性;3. 及时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合规。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1. 财务预算管理;2. 资金管理;3. 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4. 财务风险控制;5. 内部审计。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期货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并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其业务运营的安全、合规、高效。

该制度包括制度框架、职责分工、内部审控、风险控制和业务流程等内容,旨在保障期货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客户权益的有效保护。

以下是对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的分析。

一、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构成1.制度框架:明确期货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要求,包括公司章程、内控手册和内部控制规程等文件。

2.职责分工: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等,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和合作。

3.内部审控:建立内部审计和监察制度,对期货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提高内控水平,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和潜在风险。

4.风险控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方法和流程,明确各类风险的辨识、测算和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应对风险。

5.业务流程:规定期货公司各项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规程,包括客户开户、交易下单、风险管理和结算等环节,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和有效运营。

二、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业务安全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业务流程规范化,减少人为错误和操作失误,提高期货公司的业务运行安全性。

2.保障客户权益: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护客户的利益,防范期货公司或员工的违规行为,规范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操作,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3.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期货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合法经营。

4.提高管理效率: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期货公司内部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操作,减少重复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运营效率。

5.防范风险隐患: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明确风险控制的方法和过程,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保障期货公司的稳定发展。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刘宾决策机制操作流程研究部电话:(0755)83212741邮箱:liubin@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期货管理办公室合规管理经理第五条 期货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期货公司营业部内部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营业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营业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营业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营业部全体员工及兼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风险管理,确保客户资产安全。

2.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营业部设经理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经理一名,协助经理工作。

第五条本营业部下设业务部、财务部、客服部、风险控制部等部门。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六条业务部负责期货交易业务,包括:1. 接受客户委托,办理期货开户、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2. 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行情分析、投资建议等服务;3. 负责客户风险教育、风险提示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期货交易资金的管理和核算;2. 审核期货交易费用;3. 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第八条客服部负责客户服务工作,包括:1. 接待客户咨询,解答客户疑问;2. 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客户需求;3. 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权益。

第九条风险控制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控制措施;2. 监督检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风险可控;3. 开展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本营业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规、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业务操作流程:1. 客户办理期货开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开户手续;2. 客户委托交易,需填写委托单,经审核后办理委托手续;3. 期货交易结算,按约定时间进行,确保客户资金安全;4. 期货交易交割,按约定时间进行,确保客户权益。

期货内部管理制度

期货内部管理制度

期货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规范,用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货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治理结构一般包括:1.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制定公司的重大政策和决策。

2. 董事会: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 管理层: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当秉持公司利益为本,有效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二)内部管理制度1. 风险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控制政策,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 信息披露制度:期货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和管理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合规性。

3. 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检查等制度。

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框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4. 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业务风险评估、业务风险控制、业务风险预警等方面。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建立相应的业务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可能发生的业务风险。

5.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方面。

公司应当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

6.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员工培训、员工考核等方面。

公司应当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期货经营内控制度

期货经营内控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头寸时,应提前对现货
产品采购员、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第五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业务前须做到:
1、认真选择境内期货经纪公司;
2、合理设置境内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期货业务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
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主管领导和风险管理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期货交易部门主管和风险管理员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同时上报公司期货指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置期货稽核岗位,对公司期货业务监督部门主管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稽核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境内期货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2、监督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情况;
3、审查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4、审核公司的具体期货交易方案;
5案;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稽核员应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
①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②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③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确定的操作方案的;
④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2、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总裁及时召开公司“期货指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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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1邮箱:liubin@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2、档案管理员: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3、资金调拨员: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4、会计核算员: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5、风险控制员:负责监督和跟踪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股指期货办公室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第三章审批权限第九条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

各项股指期货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股指期货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条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的(含2000万元)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授权制度第十一条公司与期货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授权期限。

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书所列权利。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授予权限应即时予以调整,并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业务流程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流程如下:﹝吸收风险管理员意见后﹞未通过通过第十五条,期货领导小组结合风险信息拟定初步的操作方向。

种、价位区间、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止损区间、价位及额度等。

第十七条交易员根据批准的方案,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由风险控制员审核,经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主管审批同意后交资金调拨员执行付款。

会计核算员根据银行的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交易员根据公司的股指期货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令。

第十八条每笔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于1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期货经纪公司交易系统生成的交易账单打印并传递给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风险控制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股指期货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员收到交割单或结算单并审核无误,并经财务部相关主管签字同意后,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

第六章风险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股指期货业务前须做到:1、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2、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1)公司期货业务岗位设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执行;(2)期货业务人员要求:①有期货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经资格审查后推荐给期货领导小组作为候选单位;2、期货领导小组从候选单位中选定公司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并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呈批的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交易方案须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股指期货业务进行检查,监督股指期货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风险控制员直接对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董事长负责。

风险控制员岗位不得与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二十八条风险控制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期货股指期货业务是否是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的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1)交易员应于每天收市后将已占用的保证金金额、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追加的保证金数量,形成专门报告或标准帐表,并及时上报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2)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风险控制员;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该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期货领导小组做出决策。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控制员应立即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①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②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③公司的具体交易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④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股指期货方案;⑤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过程的正常进行;⑥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4)期货领导小组、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任何人员,如发现股指期货交易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同时,期货领导小组立即终止违规人员的授权手续,并及时调查违规事件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

2、风险处理程序:(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召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2)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1、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及时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报告期货领导小组,责成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并下达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股指期货过程正常进行。

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业务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章报告制度第三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于月初向期货领导小组提交上月股指期货业务报告,包括本月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股指期货效果、未来价格趋势及相关分析。

第三十五条股指期货业务人员应遵守以下汇报制度:1、交易员每次交易后向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每次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2、交易员和会计核算员分别根据每次交易情况建立股指期货统计核算台帐并向财务总监及风险控制员报告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公司对期货股指期货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境内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5年。

第九章保密制度第三十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股指期货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境内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公司股指期货业务的定期披露及临时披露内容由期货领导小组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第十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九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结算、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风险由公司承担。

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的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行为人对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将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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