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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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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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书模板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拥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乙方为甲方的潜在患者,现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接受医疗服务及医疗保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第二条医疗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医疗费用的详细解释和说明。

第三条医疗保险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单号、保险期限等。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医疗保险的报销手续,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报销失败责任。

3.3 乙方应确保其医疗保险处于有效状态,并在保险到期前及时续保。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合同(模板)完整协议书范本.doc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合同(模板)完整协议书范本.doc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本合同由各方在年月日日签署,并有效至合同期满或双方一方解除为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为了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与合作,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保险范围本合同提供的医疗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特殊医疗、药品费用等。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24:00止。

第四条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用由参保人按规定缴纳。

第二章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参保人的权利1.参保人有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的各项医疗服务。

2.参保人有权查阅个人医疗档案,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3.参保人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

4.参保人有权要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说明和知情告知。

5.参保人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参保人的义务1.参保人应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参保人应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各项检查和治疗,如实提供相关的健康信息。

3.参保人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流程。

4.参保人应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不得滥用保险权益。

第三章医疗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医疗服务机构的权利1.医疗服务机构有权向参保人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服务机构有权要求参保人提供必要的健康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3.医疗服务机构有权收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4.医疗服务机构有权要求参保人配合治疗,并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治疗。

第八条医疗服务机构的义务1.医疗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服务机构应将参保人的医疗信息保密,并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3.医疗服务机构应尊重参保人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参保人的权益。

4.医疗服务机构应明确告知参保人医疗项目的具体内容、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四章医疗服务的合规性第九条诊疗行为的合规性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诊疗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

医保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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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书模板甲方(医保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保险机构,乙方为自愿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参加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参保资格与范围1.1 乙方符合甲方规定的参保条件,有权参加医疗保险。

1.2 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保险费的缴纳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保险待遇3.1 乙方在参保期间,享有甲方提供的医疗保险待遇。

3.2 乙方因病就医,按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第四条医疗费用的报销4.1 乙方在就医时,应出示医保卡等相关证件,以便甲方核实身份。

4.2 乙方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甲方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报销。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5.1 甲乙双方均可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

5.2 协议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的医疗保险待遇。

6.2 如甲方未按协议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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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定点协议书范本(3篇)

医保门诊定点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医保机构名称)乙方:(医疗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及《医疗保险门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 乙方同意成为甲方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甲方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 甲方同意将乙方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参保人员提供报销服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2.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医疗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约定行为进行处理。

(4)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4)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四、协议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五、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模板范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模板范文

XXX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XXX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XXX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制订年月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139号)、《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2016版)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6]13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暂行)>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暂行)的通知》(鄂人社规[2016]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药品监督、价格、财政、税务和医改等相关规定、保证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药品治疗(购药)、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诊疗项目、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规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履行相应职责。

双方有权监督对方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可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参保人员的投诉渠道并公布,对参保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处理。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医保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组织乙方开展与医保管理有关的培训,接受乙方咨询,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拨付应当有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医院版,讨论稿)甲方: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邮政编码:____ 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 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邮政编码:____ 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 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依据】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XX市关于建立医疗保险的决定》[1]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双方责任】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共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甲方义务】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的要求和变化情况,接受乙方咨询。

重大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变更之前,应认真听取乙方意见。

第三条甲方应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和结算办法,及时审核结算、拨付医疗费用。

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及时结算的前提条件。

【组织领导】第四条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明确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

第五条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如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医保定岗医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内部处理制度等。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甲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编码/等级: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医保协议,加强内部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适合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管理指导: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管理,指导乙方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2.宣传培训:对乙方进行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3.费用结算:向乙方结算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乙方违规申报的费用不予支付。

4.监督检查:对乙方诊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核查、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5.信息获取:从乙方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执行政策: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参保人员就医医疗服务和结算服务。

2.内部管理: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

3.服务规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按规定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优化医保结算流程。

4.政策宣传:在显要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立医保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设置意见箱,公布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就医流程、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并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及信息查询。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对象/相关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定点医疗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服务: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乙方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约。

三、服务标准与质量保证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甲方应确保医疗设施、设备完好,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3. 甲方应为乙方建立医疗档案,保护乙方隐私。

4. 甲方应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费用与支付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2.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支付方式:__________(如:预付制、后付制等)。

3. 具体支付细节和周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医疗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医疗费用,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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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
甲方: __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保证广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___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市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共同防范医疗保险道德风险。

第三条乙方应树立基本医疗观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将医保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结算、审核及管理人员,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
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及医保服务窗口,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有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计算机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按时准确录入传输有关数据,并保证完整。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 1.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乙方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______省医疗服务价格》03版)和药品价格标准,收费项目及药品价格应明码公示。

3. 乙方在参保职工住院时应按规定向医保中心报告,执行住院报告制度。

对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4.乙方应严格执行特殊医疗审批手续,对体内置放安装的高档卫生材料应执行限额结算,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如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九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坚持人、卡、证相一致,严禁医患串通,弄虚作假,杜绝冒名就医。

第十条乙方应为住院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并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一条严禁违反医保政策进行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严禁虚构伪造住院医疗文书虚假住院。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能门诊治疗的不得降低入院标准按医保收治入院,杜绝挂床住院开药、检查、治疗,严禁人为延长住院时间。

有会诊、转科、转院记录。

第十三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急诊病例可先转院后按规定程序补办手续),年转诊转院率不超过5% 。

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杜绝不按规定任意或人情转院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___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个《目录》)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实行告知制度,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名确认,认真执行知情同意原则,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统筹基金也不予支付。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关于诊疗项目管理
的有关规定,杜绝分解项目、巧立项目等乱收费。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检查,杜绝不对症检查。

第十八条经治医师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用药、治疗的收入不得开单提成。

第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及实地考察,如不同意申报应通知乙方,并说明原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

对新增诊疗项目不申报、使用不履行备案手续而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条1、乙方应严格执行______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范围用药,甲方不予支付。

2、乙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应在90%以上,目录内用药85%以上,保证参保职工住院用药有充分的选择余地。

3、药品费比例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的50%,目录外药品费比例应小于10%。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

要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搭车开药、跨科开药、超量超品种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

严格控制抗生素、贵重和进口药品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对超量用药带药、用药无医嘱、病历无记载以及药品清单计费量与医嘱执行单实际执行量不相符的,统筹基金支付时予以扣除。

第二十四条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___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__市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每月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的住院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理、现场核实、复核等,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医疗文书,不得拒绝。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医保政策和法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乙方违规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劳社[2006]___号文件办理。

第三十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后及时进行初审、复审、现场核实确认后,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5%,其余5%留作预留金,年终根据《__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标准》等进行考核后结算。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年)
第三十四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日通知对方。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三十七条市直工伤、生育保险及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医疗服务管理,参照本协议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
(签章)(签章)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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