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成果编制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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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

《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

《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湖北省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管控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4月前言2017年3月15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出台了《湖北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增强《办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湖北省城市设计工作专班组织省内有关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和高校院所,同步编制了《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湖北省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管控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两个技术性文件,与《办法》配套实施,为全省各地城市设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多次与住建部对接,广泛吸收借鉴了国内外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成果,全面系统研究了湖北省城市设计工作的历史与现状,结合湖北实际和试点示范经验进行了总结提炼,突出了时代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彰显了湖北特色、凝聚了湖北经验。

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审定,形成了本《指引》。

《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城市设计体系和主要内容”、“城市设计重点要素”三个部分,附录部分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成果要求,城市设计重点要素构成和技术要点、“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引导等六项内容。

《湖北省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管控工作指引(试行)》共十四条,包括“总则”、“分级分区管控”、“城市设计管控内容”、“城市设计管控维护”四个部分。

本《指引》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指引》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城市设计工作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湖北省城市设计工作专班组长:童纯跃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组长:洪盛良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王云泉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成员:胡朝忠陈浩泉田燕倪火明洪亮平樊伟黄婷李媛陶文铸唐超英《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主编单位: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编写人员:黄平倪火明董文陈涛谢景胡海艳位欣参与编写人员:李雅静肖宁玲王俊杰李浩邱孝高傅斯特张涛卢振洪亮平邹江陶文铸姜涛李延新《湖北省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管控工作指引(试行)》主编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参编单位: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宜昌市规划局、黄冈市城乡规划局主要编写人员:姜涛李延新黄澍徐晨慧李丹哲参与编写人员:陈建斌刘晓华王汉英倪火明董文徐雯许杨吕婧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目录1 总则..................................................................................................... - 1 -2 城市设计体系和主要内容 ............................................................... - 2 -2.1城市设计体系和类型..................................................................... - 2 - 2.2总体城市设计主要内容................................................................. - 3 - 2.3区段城市设计主要内容................................................................. - 3 - 2.4地块城市设计主要内容................................................................. - 3 - 2.5专项城市设计主要内容................................................................. - 4 -3 城市设计重点要素............................................................................ -4 -3.1制定目的.......................................................................................... - 4 - 3.2使用方法.......................................................................................... - 4 -附录 ......................................................................................................... - 5 -附录一——总体城市设计内容和成果要求...................................... - 5 - 附录二——区段城市设计内容和成果要求...................................... - 9 - 附录三——地块城市设计内容和成果要求.................................... - 15 - 附录四——专项城市设计内容和成果要求.................................... - 18 - 附录五——城市设计重点要素构成和技术要点............................ - 20 - 附录六——“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引导.................................... - 28 -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提高我省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本指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文:----------------------------------------------------------------------------------------------------------------------------------------------------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32条、第62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各项规范、标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涉及消防、抗震、人防、环保、风景名胜、绿化、交通、防洪、文物保护、信息网络等,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小于3万平方米的,必须做总平面规划设计。

第五条根据本市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居住建筑朝向以南偏西15度至南偏东15度为宜。

第六条本市中心城区(即江岸、江汉、(编者注:此字左边为石,右边为乔)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建筑密度划分为密度一区、密度二区和密度三区(详见后附《武汉市中心城区建筑密度分区示意图》及其说明),并按此进行建筑规划控制;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地区建筑按密度三区进行规划控制。

第七条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按《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条建筑工程必须按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建筑外墙色彩及材料的,应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准。

第九条建筑工程的实地定位放线和验线,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道路坐标、控制高程和红线图测放。

07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武水[2015]101号)

07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武水[2015]101号)
本导则引用了北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南宁市《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和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 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中的部分成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主编单位: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参编单位: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设计分公司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排名不分先后) 叶 青 陈雄志 耿云明 姜 勇 莫琳玉 康 丹 齐同湘 王怀清 万桉平 李 敏 彭佳蕊 颜二茧 郭亚琼 叶艳平 徐 娜 陈 耿 让余敏 季冬兰 甄 斌 孟翎冬 夏文静 周 俊 胡晓彬 李小风 彭 钟 孟建军 明 玮 陈 璇 王义超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与定义..................................................................................................................................... 2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合发布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园林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实际深化、细化国 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的要求,指导和促进武汉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特编制 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海 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海绵性评估技术准则、规划指引、设计指引、附录。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武政规〔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武政规〔2021〕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4日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变更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查询,有权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依照相关程序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和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实施性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及规划管理实施工作。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最新版)目录1.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2.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和原则3.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4.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和影响正文【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份全面的、长期的城市设计规划,旨在指导武汉市的城市设计和建设。

该导则是由武汉市政府制定,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以期为武汉市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和原则】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使武汉市成为具有国际化水准、中国特色、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为此,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需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2.强化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打造城市品牌。

3.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协调发展。

4.强化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

2.城市交通系统: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城市交通系统,提高城市交通的便捷性和效率。

3.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运行的安全、稳定、高效。

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绿色化和生态化水平。

5.城市文化建设: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繁荣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和影响】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将对武汉市的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提高武汉市的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 1115

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 1115

地块城市设计 交通组织、 建筑(群体)控制; 环境设计、 空间形态(结构)、 开放(开敞)空间; 实施措施、 用地布局; 设计目标、 界面控制、 景观设计
景观风貌结构; 空间形态(结构); 设计目标与思路、 特定(重点)意图区、 公共开放(开敞)空间; 风貌特色定位; 编制内容 实施措施与建议; (大于3 市民活动组织 次的项)
城市设计评估的实证研究
常州市城市设计评估(2015)
美国
以导则制定与设计审议为主体内 容 区划法 导则从广度与深度两方面入手, (zoning) 形成有限弹性的控制,审议过程 以导则为评判依据
英国
地方发展规 划 地块规划要 点
提供部分相关规 定 依据个案情况实 施量裁审议
德国
制定详细的设计 提供部分相关规 定 导则 建造规划 另行制定相应设 减少建筑设计过 (B-Plan) 程中的弹性变更 计导则,但不作 法律要求
《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内容提要
一、编制背景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三、编制技术路线
四、内容技术框架 五、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
一、编制背景
一、编制背景
1. 城市设计工作受到广泛重视,实施的技术途径亟待明确。
• 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缺乏对城市空间环境的系统引导,建筑文化迷失、城市 文化缺失,城市千城一面、风貌特色不显、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逐渐显露。
编制 类型
与法定 规划的 关系 地区
与各层次法定 与各层次法定 与各层次法定 与各层次法定 单独与控制性 单独与控制性 规划全面衔接 规划全面衔接 规划全面衔接 规划全面衔接 详细规划衔接 详细规划衔接
编制 类型

武汉市新城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新城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目录一.总则 (3)1.1编制目的 (3)1.2适用范围 (3)1.3编制依据 (3)1.4编制层次及要求 (4)1.4.1编制层次 (4)1.4.2编制要求 (4)1.5编制期限 (4)1.6编制原则 (5)1.6.1强化统筹作用 (5)1.6.2突出远近结合 (5)1.6.3利管控促实施 (5)1.6.4鼓励技术创新 (5)二、重点功能区城市设计 (6)2.1一般规定 (6)2.1.1选取原则 (6)2.1.2编制要求 (6)2.1.3管控要素 (7)2.2整体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8)2.2.1设计说明 (8)2.2.2必要图纸 (8)2.3地段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9)2.3.1设计说明 (9)2.3.2必要图纸 (9)2.4带规划方案挂牌项目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11)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围绕《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强化城市设计“实现支撑战略性的城市功能,打造更精致的空间格局、塑造更具特色的标志形象,提供更优质的品质环境”,推进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及实施,按照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于开展武汉市(开发区)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5个新城区及2个开发区,具体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经开区(含汉南)、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的重点功能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对重点功能区以外需要点状供地地块的城市设计编制,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3编制依据(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2)《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及各区十四五规划;(3)《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48号)》、《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汉十条)》等法规及政策文件;1.4编制层次及要求1.4.1编制层次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层次包括分区城市设计(纲要)、重点功能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地段城市设计。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指为了促进武汉市城市发展和提高城市品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划和设计要求。

导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规划原则:明确武汉市的城市发展方向和目标,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原则。

2. 城市结构布局:确定武汉市的城市结构、功能分区和主要发展轴线,规划合理的道路、绿地和景观空间。

3. 建筑与土地利用:规定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密度和用途,保护历史建筑和重要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4. 交通与交通规划:规划武汉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交、地铁等,确保交通便捷、畅通和安全。

5. 环境保护与绿化:要求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推动生态建设和绿化工作,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

6. 城市景观与公共空间:规划城市建筑的外立面和室内设计,强调人性化的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设置。

7. 文化保护与创新:保护和发展武汉市的历史文化传统,促进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发展。

8.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体育设施等,满足市民生活和社会需求。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文件,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设计,努力实现城市的宜居、宜业和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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