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合集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浙政办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质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提升全省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成效展现“两个先行”的使命担当。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全龄友好。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美丽城镇。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持续塑造城镇产业、文化和风貌特色。

鼓励都市区卫星城、省级中心镇、县域副中心城镇加快向小城市发展。

——联创联建,共富共美。

推动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联创联建,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统筹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自治之手”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贤返乡助力、人才入乡创业,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

(三)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1 背景美丽乡村建设是浙江省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改善乡村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2 目标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实现乡村振兴与现代化相融合,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二、重点任务2.1 美化乡村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污水治理。

•改善农村道路和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推进乡村绿化,增加绿色植被覆盖面积,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2.2 提升农民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

•发展农村旅游和农家乐等特色产业,提供农民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加大对农民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和健康状况。

2.3 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

•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4 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村经济组织化和规模化发展。

•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实施方式和措施3.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2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

•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增加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

3.3 加强宣传和推广•制定宣传方案,借助媒体和新闻传媒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和成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10.09•【字号】浙建〔2024〕9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浙建〔2024〕9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杭州市房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培育高水平乡村建设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组织建筑师、工程师(包括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工程建设行业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等工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服务,为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专业的技术支持,带动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培育,全面提升乡村建设能力与水平,高质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建引领。

发挥工程建设行业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建筑师、工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与乡镇(包括街道,下同)、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将基层党建与乡村建设实践深度融合。

倡导双向奔赴。

推动建筑师、工程师在乡村建设的广阔天地中提升实战水平,发现和培育一批有能力、有经验的高水平乡村建设技术人才,同时助力基层提高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形成技术人员素质与乡村建设品质双提升的良性互动。

注重服务实效。

坚持需求导向,力戒形式主义,乡镇、村立足现状和发展目标梳理实际需求,建筑师、工程师深入乡村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将基层智慧与专业能力有机结合,打造高质量乡村建设成果。

加强统筹推进。

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融合推进,形成高质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浙江临安市指南村规划

浙江临安市指南村规划

浙江临安市指南村“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的乡村特色营造探索1 研究背景2 0 1 0 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两个战略重点之一,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美丽乡村”是在村庄整治基础上,通过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把村庄建成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

在以往的乡村建设过程中,决策者和规划师往往过分追求统一建设、统一风貌,而忽视乡土文化与乡土环境,使乡村建设成为对现代城市建设的简单模仿,这种趋同的惯性造成了乡村风貌的千篇一律和特色丧失。

因此,笔者在浙江省“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实践过程中,试图突破传单一的物质空间规划,逐步探索内在的乡村意象的结构体系,通过分析乡村的风土(地方特有的自然环境)、风物(地方特有的物产)、风俗(地方特有的民俗)、风景(地方特有的景观)等要素,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体系着手,营造具有地域特色和归属感的“美丽乡村”。

2 乡村概况指南村位于浙江省临安市北部,距临安市区约25公里,距杭州市区约70公里。

全村总面积7.86平方公里,共有农户215户,总人口720人。

该村位于杭州—黄山的“浙西山水”黄金旅游线上,13省道直通村口,交通便捷。

2.1 乡村风土指南山属天目山系仙霞岭山脉北支,天目山主脉绵延向东,形成的丘陵、宽谷给村落的人居环境营造了得天独厚的天然条件。

村域内海拔最高处为1122米,平均海拔约600米。

该村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适宜。

区内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2.2 乡村风物指南村是个山多地少、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村。

村庄入口两侧依山就势分布着480余亩梯田,早在上世纪60年代,指南村就以其“高山出高产”而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树立为“农业学大寨”的典型。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3年第12期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特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到2015年,力争全省7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

总体实现以下目标:——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低耗、低排放的乡村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新型能源得到广泛开发和利用,节地、节材、节能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范文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范文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特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到,力争全省70%左右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

总体实现以下目标:——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低耗、低排放的乡村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进。

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新型能源得到广泛开发和利用,节地、节材、节能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

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
佚名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3(000)023
【总页数】4页(P24-27)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J], ;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J], ;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J], ;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J], ;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36号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第1篇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浙江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农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 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2.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3.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乡村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4. 构建和谐美丽的乡村格局,为全国农村振兴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三、实施原则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4.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四、主要任务1. 农村环境整治(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

(3)加强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卫生条件。

(4)实施农村绿化工程,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

(2)完善农村供水设施,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3)提升农村电力、通信设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

3. 农村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2)扶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多元化。

(3)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2)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文化品牌。

(3)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实施步骤1. 调查研究,明确整治目标。

2.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3. 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开展评估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5. 持续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资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特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到2015年,力争全省70%左右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

总体实现以下目标:——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低耗、低排放的乡村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新型能源得到广泛开发和利用,节地、节材、节能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

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农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实际,突出建设重点,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

——坚持生态优先。

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

——坚持以县为主。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县为单位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省、市各级加强支持和指导。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生态人居建设行动”。

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推进中心村培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体系。

1.推进农村人口集聚。

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以优化村庄和农村人口布局为导向,修编完善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村庄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理、经济补偿、异地搬迁等途径,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居点缩减,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

实施“农村建设节地”工程,鼓励建设多层公寓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2.推进生态家园建设。

全面开展“强塘固房”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源山塘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进一步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收入在2007年农村低保收入标准150%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提高农村人居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注重农村建筑与乡土文化、自然生态相协调。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深入实施农村联网公路、农民饮水安全、农村电气化等工程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

到2015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4%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以上。

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二)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建设面,提升建设水平,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1.完善农村环保设施。

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扩面提升,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环保设施项目。

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全域覆盖,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卫生户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90%以上,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2.推广农村节能节材技术。

深入实施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应用,努力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

推动“建筑节能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

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农户使用新型墙体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

3.推进农村环境连线成片综合整治。

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结合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污水治理网一体化建设规划,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推进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使农村环境明显优化。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到2015年,市级生态村占县域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

4.开展村庄绿化美化。

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发展乔木和乡土、珍贵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到2015年,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25%、20%、15%以上,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村庄。

5.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

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

扩大垃圾分类试点。

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

(三)实施“生态经济推进行动”。

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集聚升级,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

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

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到2015年,肥料、农药利用率均比2010年提高5%以上,商品有机肥使用量提高3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

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

实施“农家乐加快发展与规范提升”工程,强化“农家乐”污染整治,“农家乐”集中村实行村域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推广油烟净化处理等设备,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

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二高一资”产业到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入户。

深入实施“百家升级工程”,推动乡村企业到乡村工业功能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

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

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发展农民技能培训服务中心、来料加工服务点和村级物业等,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实施“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

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

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

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

深化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和农村“种文化”活动,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

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生态消费、理性消费。

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

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一)编制建设规划。

结合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现有各类生态专项规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生态专项规划覆盖范围。

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各区块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

现有“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