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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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1.医嘱必须经过医生签名后方可执行。

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过程中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应先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

用过的安瓿保留一定时间,须经两人核对后再丢弃。

2.处理医嘱时应先急后缓,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

处理医嘱时做到认真、准确、及时、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3.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切不可盲目执行,也不可擅自更改医嘱,必须校对清楚方可执行。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生提出,必要时应向该医生的上级医生报告或者科室负责人报告。

4.医嘱需每班核对,每日核对,每周护士长总查对,查对后做好登记并签全名。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认真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5.凡已写在医嘱单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应由医生在该项医嘱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并在医嘱后用红钢笔签全名。

若为电子医嘱应在相应档内请医生及时开具停止日期、时间、停止医生。

6.计算机医嘱查对时遵循“每班查对、每日核对、每周总查对”的原则。

计算机医嘱处理的监控,在医嘱录入、核对、汇总、生成、总查、删除等每一个处理环节中,实行操作码管理。

操作码与操作人员一一对应,由操作人员自行管理,操作人员只有凭借操作码才能进入计算机医嘱处理系统,操作人员的姓名可在总台显示。

姓名可在总台显示。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一、引言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房医生在电脑系统中开具医嘱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房内的医生、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推广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病房主任负责组织病房医生和护士进行相关培训,并监督医嘱的执行情况。

3. 医生在开具医嘱前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三、医嘱开具流程1. 医生登录电脑系统,选择相应的病人信息,进入医嘱开具界面。

2. 医生根据病人的诊断情况和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医嘱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如用药剂量、频次、途径等。

3. 医生在开具医嘱前应仔细核对病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4. 医生开具医嘱后,系统会自动进行一系列的验证和审核,包括药物相互作用、剂量合理性等,以减少错误和风险。

5. 如果医嘱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医生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

6. 医生开具的医嘱需经过病房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医嘱执行流程1. 病房护士在接收到医生开具的医嘱后,应及时登录电脑系统查看并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

2. 护士应仔细核对病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3. 护士根据医嘱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药物和器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途径进行给药或操作。

4.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和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医生。

5. 护士在执行完医嘱后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标记医嘱的执行情况。

五、医嘱管理要求1. 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准确填写病人的身份信息、医嘱项目、剂量、频次、途径等,并遵循医院的规定和临床指南。

2. 医生应定期对已开具的医嘱进行复核和调整,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仔细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4.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途径进行给药或操作,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和病人的反应。

医嘱执行与监督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与监督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与监督管理制度第二章医嘱执行管理第三条医嘱执行流程1.医生开具医嘱: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开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医嘱,明确医嘱内容和执行要求。

2.护士接受医嘱:护士收到医生开具的医嘱后,应及时认真阅读,了解医嘱的内容和执行要求。

3.医嘱核对和布置:护士在执行前,应与患者核对姓名、住院号等身份信息,再与医嘱内容和执行要求核对无误后,准备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依据医嘱的执行要求,在规定的执行时间内,准确、安全、有效地执行医嘱。

5.医嘱记录:护士执行完医嘱后,应及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病例中,包含执行时间、剂量、途径等信息。

6.异常医嘱处理:对于存在疑问或异常的医嘱,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核实医嘱要求。

第四条医嘱执行监督1.监督方式:医院设立医嘱执行监督小组,由院内资深医生和护士构成,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抽查制度:医嘱执行监督小组依照肯定的比例和随机原则,对科室内的医嘱执行进行抽查。

3.不合格处理:对于医嘱执行存在问题的科室,医嘱执行监督小组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要求整改和改进。

4.巡查制度:医院还设立医嘱执行监督巡查小组,定期对各临床科室的医嘱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医嘱执行的安全措施1.药品管理:医院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包含采购、配送、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2.手卫生措施:医院要求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进行规范的手卫生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身份确认: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务必与患者核对身份信息,确保医嘱执行对象正确。

4.剂量核对: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认真核对药物剂量、频次等信息,避开错误发生。

5.医疗器械管理:医院要求科室做好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有效。

第六条培训和考核1.培训要求:医院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嘱执行技能和相关知识,强化操作规范。

2.考核机制:医院设立医嘱执行考核小组,对医护人员的医嘱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订立相应的改进计划。

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概述医嘱是医生开具的治疗、用药或护理等医疗指示,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

医嘱的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对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嘱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嘱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的开具、执行、审核、调整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二)医嘱管理制度应遵循“五权分离”的原则,即医生开具医嘱,护士执行医嘱,药师审核医嘱并提供药物服务,医务管理人员和质控人员对医嘱进行管理和审核,医疗技术人员协助医疗服务,各自负责,相互配合。

(三)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医嘱管理决策委员会,对医嘱管理的实施进行规范和监督。

(四)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嘱管理制度的评估,及时调整医嘱管理制度,确保医嘱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医嘱管理流程(一)医生开具医嘱1. 医生应严格遵循临床实践指南和规范,合理、科学地开具医疗医嘱,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医生应认真填写医嘱单,清晰表达医疗指示,以及对于过敏史、用药史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二)护士执行医嘱1.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首先核对患者的身份,确认患者的医疗信息。

2. 护士应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医疗指示,并及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

(三)药师审核医嘱1. 药师对医生开具的药物相关医嘱进行审核,包括药物的适宜性、剂量、用药间隔、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2. 药师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对于不合理的药物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医务管理人员和质控人员进行管理和审核1. 医务管理人员和质控人员应对医嘱管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对医嘱的执行情况、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2. 医务管理人员和质控人员对医嘱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并对医嘱管理的流程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五)医疗技术人员协助医疗服务1. 医疗技术人员应根据医嘱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医疗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医嘱的有效执行。

电子病历医嘱功能规章制度

电子病历医嘱功能规章制度

电子病历医嘱功能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医嘱功能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质量提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在使用电子病历医嘱功能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定。

第三条电子病历医嘱功能是指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设置的医生开具医嘱、护士执行医嘱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操作的指导和记录。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医嘱功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医疗安全和信息保密。

第二章医生开具医嘱第五条医生在开具医嘱前,应当核实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史等,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合理安全的医疗操作。

第六条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合适的医嘱类型,包括药品、检查、治疗等,并填写详细、准确的医嘱内容和执行要求。

第七条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当注明医嘱的生效时间、持续时间和停止时间,保证医嘱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八条医生开具医嘱后,应当及时将医嘱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妥善保存患者的医疗信息,保证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和专业准则,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

第三章护士执行医嘱第十条护士在执行医生开具的医嘱时,应当仔细核对医嘱内容和执行要求,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适当的药品、检查、治疗器材,确保医嘱的有效执行和效果评价。

第十二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遵循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保障医疗操作的流程化和标准化。

第十三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价,保证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子病历医嘱功能的监督和检查,防范医疗风险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医疗事故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1.医嘱查对(1)处理医嘱应做到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2)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3)护士根据医嘱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4)处理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先记录医嘱内容并复读,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诵一遍,经下达医嘱的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薇,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2.医嘱执行(1)及时查询接收电脑医嘱信息,护士对医师开具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核对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药物浓度等,有疑问时及时澄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处理遵循先临时医嘱,后长期医嘱的原则。

每班确认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3)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需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对辅助检查检验等或应由医生执行完成的医嘱内容,护士不需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出院/转科/死亡应记录时间并签名。

(4)长期医嘱根据医嘱频率按时执行。

长期备用医嘱(Prn)执行后,在电脑内录入临时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5)口头医嘱:①口头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即刻处理和/或抢救时才允许。

②护士接收口头医嘱即刻复诵医嘱内容,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与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用过的安甄,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事后补记医嘱内容。

③在接获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需对记录嘱内容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两名护士一起执行。

④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和时间,事后进行确认并记入护理记录单。

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6小时内)据实补录医嘱,护士录入实际执行时间并签名。

(6)自动停止的医嘱包括手术/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8)护士执行输血医嘱时需在输血通知单、医嘱单、血交叉单上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生协助核对并双签名。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流程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流程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一)医嘱核对制度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安全和护理、治疗效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护理制度之一。

为保障病人安全,规避护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

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参与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二)医嘱处理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2.医嘱必须下达在医嘱单或电脑上。

执行各项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3.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

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4.执行各种医嘱时需检查医嘱书写及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医生签字。

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

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与负责医生沟通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缺少医生签字的医嘱为无效医嘱,请负责医生签字后执行。

5.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并由两名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

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后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双人签字。

6.执行注射抗生素等需做过敏试验的医嘱时应将过敏试验的结果,阳性用红笔写在医嘱的括号内注明(阳性),阴性用蓝笔写在括号内注明(阴性)。

7.临时备用医嘱如已执行,应签字,如未用或作废时应在医嘱栏内用红笔注明取消二字。

8.医生的口头医嘱为无效医嘱,在医生没下达书面医嘱前,护士一般不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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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管理制度一、政策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围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

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

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

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

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容。

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

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

当医生评估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嘱执行。

⑷“自备”药品医嘱:如果药品是“自备”的,按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并执行。

护士执行要打印分类医嘱执行单,执行后在分类执行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医生下达的抢救病人紧急抽血检查项目医嘱要求在30分钟执行,抽取样本,并立即送到检验科。

检验标本送到检验科30分钟后要开始追踪检验结果,并报告给医生。

除血培养、凝血四项等检验时间要求较长的特殊检查以外,医生要在1小时得到急诊检验结果。

其他紧急检查项目医嘱要30分钟执行,并积极配合医生和辅助检查科室尽快完成检查,使医生在1小时得到检查的初步结果。

因某些特殊原因使一些医嘱无法执行时,如病人拒绝执行、病人临时离开医院等,护士要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必要时要向接班护士交班。

医生在开出急诊检验检查医嘱后,如果超过一个小时还没有得到相关的检验结果时,要及时追问,查找原因。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护士采集标本后再次确认标本条码,外送人员将标本送至检验科前要确认标本条码,以确定标本送出的时间。

检验科接到标本后进行标本的条码的确认,以确认标本接收的时间。

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和联系、核实。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骨髓细胞学检查的医嘱或医生认为有沟通必要的临床检验医嘱时,要在申请单或医嘱说明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

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同一时间下达的多项医嘱,首尾项的时间及签名相同。

一项医嘱容较多,在一行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10、长期医嘱: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⑴药物长期医嘱流程:当日下达的长期医嘱当日执行。

长期医嘱药物执行时间在一组要求时间的前后一小时均视为有效,但时间性用药的间隔时间应符合医嘱要求。

(l)长期备用医嘱(PRN)应记录在长期医嘱单上,每次需要执行时,医生需开具临时医嘱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可在执行后6小时补开医嘱。

例如退热药须在体温超过38.5℃时,护士请示医生同意后由护士执行。

(2) 病重医嘱标准:病人有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已经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或病人生命体征出现明显异常,或者经医生评估,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出现变化并导致严重后果时,应告病重。

病重病人的护理级别应与病情相适应。

〔3〕标准医嘱:由医院认可的、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执行的常规医嘱。

详见附件。

11、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先写三大常规、肝功能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2、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3、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

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

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药学人员、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

对有疑问医嘱,必须查清确认后方可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理,没有医生的医嘱,护士不得给病人进行处理。

但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护士有权根据心肺复苏抢救程序等护理规对病人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所有需要在医院由医护人员执行的药物医嘱执行后必须记录且保存在病历中。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医嘱。

护士在执行口头或医嘱时在《口头医嘱单》中记录医嘱者、医嘱容,并将复述医嘱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在《口头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签名时间。

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安全执行口头医嘱,事后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补记医嘱容。

17、病人术后,应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开术后医嘱时,必须在长期医嘱中写明“术后医嘱”,术后医嘱开出后,术前医嘱自动停止。

18、如果临时医嘱开出后发现需要更改,护士未执行的情况下,医生可在医嘱单写“取消”,并签全名和时间。

已经执行过的临时医嘱不能再取消,也不准自行销毁原有医嘱。

长期医嘱已生效但没有执行需要取消则按照长期医嘱的停止进行操作。

19、如果医嘱更改过多,须重整医嘱。

20、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则需要停止或取消整组,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

21、护士每日应查对全部医嘱。

22、医嘱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科室要按医院的政策进行登记、上报、总结、分析,以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准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当病人住院时间太长,病历太厚时,经主管医生同意,可以将部分医嘱单收藏,交护士长保管,但在病历中尽量保留一个月以的记录,在病人出院时要将病人的全部医嘱整理好放入病历中。

医嘱处理流程1、处理新开的医嘱→入账→执行签名(一级护理30分钟、二级护理2小时)→静滴、注射药指定批次(紧急使用或抢救病人加急1瓶)→发送到静配→打印新开医嘱的巡视卡(长期、临时医嘱:未打)→核对无误交给助理班→绑定标本条码交给助理班2、按床位逐个核对入账→医嘱停止签名(查看次日医嘱有无作废)→转抄护理项目、通知相关责任组→医嘱执行签名(术前医嘱由执行者自己签)→静滴、注射指定批次→发送到静配→口服外用药发送静配→打印口服卡、巡视卡3、核对→查看费用有无漏收→看药品状态(取送、发药状态表示已发送出去)→对巡视卡、口服卡与电脑有无对应、有无漏打印床号4、注意有无中药医嘱及新生儿医嘱5、当日新开的口服药注意作废当日08:00和12:00的药,若病情需要口服08:00或12:00的,请医生在临时医嘱上开1餐或2餐.6、细节:(1)一般静脉输液药品不指定第二批次,新开的医嘱要了解现有液体剩余多少,再根据情况指定批次。

(2)次日的长期医嘱注意查看批次是否指定正确再发送。

(3)手术病人在执行术前医嘱时注意查看术前的护理级别、陪伴费、药品是否作废。

(4)医保病人不能收取辩证施膳指导、乳房按摩费用,注意驳回。

(5)在每日16:00下班前收取包床费用。

(6)保胎、住院超过2天的待产孕妇,每日收取产前检查(5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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