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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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护士复诵一遍
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实施治疗护理
保留空安瓿
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医生补开医嘱
护士签名。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口头医嘱只允许在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后,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行为。

(三)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四)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五)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流程:
1.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须立即抢救。

2.医师下达口头医嘱。

3.护士重复。

4.医师确认无误。

5.执行医嘱。

6.抢救结束,补记书面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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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的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如遇特殊抢救情况或手术中必须执行口头医嘱时,应严格遵循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一、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
1、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必须重复2遍,得到
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2、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前,必须经2人核对药物名称、浓度、剂量,以确保用
药安全方可给药
3、抢救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瓶应保留至抢救结束,并做好抢救及用药记录。

4、抢救结束6小时内应督促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名。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危急值”口头通知制度和程序1、危急值是指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某些重要检查结果的危象界限值。

2、当出现上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护士站(病区主班护士或三班值班护士)或开单医师。

,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上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3、检查科室和临床科室应分别设“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实时记录信息以备核查。

每次电话报告时双方应如实记录电话报告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检查结果、报告者和报告接受人姓名。

4、病区主班护士或三班值班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并要求其签字.5、如临床医师对危急值结果存有异议,应主动联系相应检查部门进行重新检查。

6、检查科室应主动关心出现危急值患者的诊治情况,临床科室应在施治后及时进行复查。

7、原始样本应保留以备复核.(医务科护理部)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一、医嘱制度: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完整版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完整版

口头医嘱轨制与履行流程之杨若古兰创作(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履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大夫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反复一遍,得到大夫确认后方可履行.(3)在履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平安.(4)抢救结束应请大夫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主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履行.(6)对擅自履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背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医嘱轨制与履行流程一、医嘱轨制1.医嘱普通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请求条理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清算必须精确,普通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消时,利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履行.开写、履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履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对药物后履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普通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轻率风格.3.护士每班要核对医嘱,日班核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核对一次.转抄、清算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方可履行.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履行单上.5.凡需下一班履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普通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沉痾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须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陈述.二、有疑问医嘱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背反医治惯例、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不同、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2、当班护士在碰到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请求该医师从头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履行.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该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陈述,直到该医嘱从头核实无误并有相干人员签字确认方可履行.三、履行医嘱流程惯例流程:浏览-核对-确认-打印医嘱履行单-履行(操纵前、操纵中、操纵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1、医嘱处理护士接大夫下达的医嘱后,认真浏览及核对.2、核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3、电子医嘱请求护士校订、发送后由医师打印并及时签名. ①医师签字请求:长嘱:同一个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两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液体等)同一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两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②护士签字请求:长嘱:同一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两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医嘱内容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停止医嘱时在停嘱时间与医师签字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同组液体等)严酷按履行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两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临时医嘱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履行时间与签名同步.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履行请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履行. 5、医嘱履行护士接医嘱履行单后,认真核对,严酷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请求精确履行,不得擅自更改.6、医嘱履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须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大夫反馈.四、口头医嘱轨制与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履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大夫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反复一遍,得到大夫确认后方可履行.3、在履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平安.4、抢救结束应请大夫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主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履行.6、对擅自履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背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灵宝敌对病院二0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口头医嘱执行规定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规定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规定及流程1. 引言口头医嘱是指医生通过口头语言或者电话等方式向患者或其代理人提供的医疗建议和治疗措施。

为了确保患者可以正确执行口头医嘱,并保障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可靠性,制定口头医嘱执行规定及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2. 口头医嘱执行规定2.1 口头医嘱的要求- 口头医嘱应当明确、准确,并且针对具体的病情给出相应的治疗建议。

- 医生在进行口头医嘱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 口头医嘱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医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许可。

2.2 书面记录- 口头医嘱应当及时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医生签字确认。

- 若患者无法或者不愿意接受书面记录,医生应当将口头医嘱的内容告知患者或其代理人,并留下适当的证明材料。

2.3 口头医嘱的明示和默示授权- 口头医嘱仅限于明示授权的范围内执行,医生和患者必须达成一致。

- 若口头医嘱涉及到高风险的医疗行为,医生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并取得其明示同意。

3.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3.1 患者接受口头医嘱- 医生向患者或其代理人提供口头医嘱,并确保其正确理解和接受。

- 如有必要,医生可以书面记录口头医嘱的内容,并由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

3.2 护理人员的责任- 医生可委托护理人员执行一部分或全部口头医嘱,并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和处理方法。

- 护理人员应当按照医生的口头医嘱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向医生报告执行情况和患者的反馈。

3.3 口头医嘱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口头医嘱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 如发现口头医嘱执行不规范或出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

4. 结论- 口头医嘱的执行规定及流程对于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 医生和患者应当共同努力,合作配合,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执行,并及时进行书面记录和确认,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以上是口头医嘱执行规定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具体实施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目的:为建立和完善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特制订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口头医嘱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因病人发生紧急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医务人员来不及填写书面医嘱而通过口述的方式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

4.内容:
4.1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
4.1.1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执行。

4.1.2 急危重症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4.1.3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1.4 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抢救结束后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4.1.5 护士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4.1.6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4.1.7 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4.1.8 在接获重要检验结果电话时,接听护士需对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4.1.9 对非紧急情况下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4.2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口头下达医嘱→护士核对、确认→执行医嘱、保留空安瓿→记录口头医嘱内容→医生补开医嘱→护士签名
5. 参考文件:无
6. 附件:无。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患者紧急抢救或手术过程中 医师下达口头医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实施治疗护理 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护士复诵医嘱内容一遍 与医师共同核对药物
护士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医师补开医嘱(6小时 内)
护士查对补开的医嘱并签名
医学资料
• 仅供参考,用药方面谨遵医嘱
4、护士应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记录于抢救用药记录本,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提供给医师补开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后 方可弃去。
5、护士查对医师补开的医嘱并签名。
6、医师未按规定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擅自执行口头医嘱的行为视为违反医 疗工作制度,一经发现将按中度缺陷处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者,另 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 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紧急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可以执行。
2、危急重症患者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必须对医 师下达的口头医嘱内容复诵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3、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医师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 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输液瓶,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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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书面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 嘱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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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
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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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 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 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开立口 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 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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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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