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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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护理部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护理部分)

C
3.准备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共同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规定的流程,实施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 部位、手术名称、麻醉分级等内容,并正确记录。
C 4.手术安全核查项目填写完整。
B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 手术核查、手术风险评估执行率100%。
C 3.相关人员熟悉上述制度和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
B 1.各科室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B 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 查对方法正确,诊疗活动中查对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有成效。
C 1.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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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护理组)
编号
评审标准
结果 级别
评审要点
C 1.有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与医院总体规划和护理发展方向一致。
5.1.1.2
医院有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 、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
C 2.相关人员知晓规划、计划的主要内容。 B 有措施保障落实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有效执行年度计划并有总结。
C 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
B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 医嘱制度规范执行,持续改进有成效。
第 1 页,共 13 页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护理组)
编号
评审标准
结果 级别
评审要点
符合项打“√”
3.2.3.1
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 程。
C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

患者安全评分标准

患者安全评分标准
1.对需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标识的患者和科室有明确制度规定。
2.至少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
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B1.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分
未按要求佩戴腕带内容者,一人扣1分;
3.相关员工知晓管理要求,并遵循。
4分
1.现场查看药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查护士的知晓率一项不符扣0.5分;
3.5.1.2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品如在病区储存,则必须做到专柜加锁,有高危药品的标识,做到全院统一“警示标识”。
1.有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特殊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的规定。
3.主动告知患者跌倒、坠床风险及防范措施并有记录。
4.医院环境有防止跌倒安全措施,如走廊扶手、卫生间及地面防滑。
5.对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等患者,主动告知跌
倒、坠床危险,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跌倒、坠床等意外,如警示标识、语言提醒、
搀扶或请人帮助、床挡、等。
6.相关人员知晓患者发生坠床或跌倒的处置及报告程序。
B 1.职能部门有对规范洗手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洗手正确率≥90%。手术室等重点部门外科洗手操作正确率100%。
A不断提高洗手正确率,洗手正确率≥95%。
5分
1.知晓针刺伤处理流程,一项不符扣1分;
2.发生针刺伤应及时上报,并填写报告缺一项扣1分
3.实地查看洗手情况一人一项不符扣1分;
科室:检查时间:检查者:总得分:
项目
评价要点

3.2.1-3开具医嘱制度

3.2.1-3开具医嘱制度

3.2.1-3开具医嘱制度四川奥斯迪康⾻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

【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可执⾏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医师查房后⼀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准确⽆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交代清楚。

开具、执⾏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可⽣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然后是各种药物的⽤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头向护⼠交代清楚,⽴即执⾏,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遍,护⼠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可执⾏,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长报告。

除抢救或⼿术中不得下达⼝头医嘱,⼝头医嘱,护⼠需复诵⼀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护⼠签名并注明执⾏时间。

每项医嘱⼀般只能包含⼀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就开医嘱。

五、护⼠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医嘱,每周由护⼠长组织总查对⼀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认真查对后,⽅可执⾏。

六、⼿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单上。

七、⽆医师医嘱时,护⼠⼀般不得给病员进⾏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必须严格执⾏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情况,防⽌遗漏。

凡需下⼀班执⾏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值班记录上注明。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考核表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考核表

抚顺市中心医院评审自查患者十大安全目标考核表科室:评审检查日期:评审标准评审要点资料查阅3.1.1.【C】对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有制度规定,且在全院范围内统一实施。

门诊就诊与住院患者身份标识制度规定。

完善( ) 不完善( )【B】符合'C',并对就诊患者住院病历施行唯一标识管理,如使用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或身份证号码等。

在识别患者身份使用条码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内容与执行记录;完善( ) 不完善( )【A】符合'B',并对提高患者身份识别的正确性有改进方法,如在重点部门(急诊、新生儿、ICU、产房、手术室)使用条码管理。

3.1.2.【C】1.有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核对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1诊疗活动中患者身份确认与查对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度方面的规定,重点查阅标本采集、给药、输血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环节的规定。

完善( ) 不完善( )2.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年龄、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1.识别患者身份制度规定。

完善( ) 不完善( )【B】符合'C',并1.各科室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1.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方案及履行职责实施督导检查纪录(包括会议纪要、分析报告等)、总结、反馈和整改意见。

完善( ) 不完善( )【A】符合'B',并。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6篇)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6篇)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____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2)是指医院对医生口头下达的医嘱进行规范、明确和监督的制度。

口头医嘱是指医生通过口头交流方式向患者或护士叮嘱的治疗方案和用药要求。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嘱的正确、及时、安全执行,避免因沟通不畅、信息不准确或执行不当而造成患者的伤害或误诊。

主要内容包括:1. 患者识别:对每位患者进行确认,包括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住院号、姓名等。

2. 医嘱录入:核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医嘱录入过程中没有遗漏或错误。

3. 医嘱审核:通过自动化系统或人工审核,核对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对于高危、特殊的医嘱,还需要通过专家审核。

4. 医嘱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需要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身份,确保用药和治疗方式的准确性。

5. 医嘱反馈:护士在执行完医嘱后,需要向医生汇报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执行完毕、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

6. 医嘱停止:当出现医嘱不适用、患者病情变化或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停止或修改医嘱。

7. 质量评估:对口头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总结和改进。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医嘱的执行过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患者的风险和错诊率。

医疗机构口头医嘱管理制度条例(含使用说明)

医疗机构口头医嘱管理制度条例(含使用说明)

口头医嘱执行管理制度一、使用条件1.所有医嘱一律须开具纸质文件,口头医嘱仅用于紧急情况,如抢救患者生命的情况下和重大的不可中断的手术中;2.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口头医嘱,如若发现因嫌麻烦而错误使用口头医嘱的人员,情节较轻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二、场景分类1.口头医嘱按场景可分为:电话医嘱和现场口头医嘱;2.电话医嘱和现场口头医嘱在下达后,须由接收方立即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3.口头医嘱中存在药物使用问题时,在给患者用药前,须与医嘱开具人再次核对,需核对的内容包含:药物名称、使用数量或剂量、使用方式或方法、重要注意事项;4.口头医嘱中使用过的药物包装盒、包装瓶、药物说明书等证明,须保存起来,待紧急事件结束后,用于补开纸质医嘱时核对使用;5.紧急事件处理完毕后,须补开纸质医嘱,即将原先的口头医嘱内容写下或打印出来,开具方和接收方双向签名,后与患者病历一起归档保存。

文档使用说明(本页为说明页,用户使用此文档时可删除本页内容)医疗机构口头医嘱管理制度条例使用说明(标准版)一、制度背景与目的在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活动中,医嘱作为指导医疗行为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全与治疗效果。

然而,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抢救患者生命或进行重大不可中断的手术时,传统的纸质医嘱流程可能无法满足即时性要求。

为此,本《医疗机构口头医嘱管理制度条例》应运而生,旨在规范口头医嘱的使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医疗行为的迅速、准确与安全。

二、口头医嘱的使用条件本制度明确规定,所有医嘱原则上均应以书面形式开具,以确保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但鉴于紧急情况的特殊性,口头医嘱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允许使用:抢救患者生命:当患者病情危急,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以挽救生命时,医生可通过口头形式下达医嘱。

重大不可中断的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立即调整治疗方案或用药,且无法等待书面医嘱完成时,医生可口头下达医嘱。

执行口头治疗指示管理制度(附流程)

执行口头治疗指示管理制度(附流程)

执行口头治疗指示管理制度(附流程)简介执行口头治疗指示是重要的医疗流程之一,为了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效果,制定一个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明确口头治疗指示的执行流程,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的顺利协作,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操作风险。

执行口头治疗指示管理制度流程步骤1: 接受治疗指示1. 患者或家属向医务人员提供口头治疗指示。

2. 医务人员接受治疗指示并核实患者身份。

步骤2: 确认治疗指示的准确性和适用性1. 医务人员核对治疗指示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包括确保指示内容清晰明确,并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实际情况评估指示的合理性。

2. 如有必要,医务人员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以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3: 记录治疗指示1. 医务人员将治疗指示记录在医疗记录中,并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2. 如有需要,记录中应包含指示的详细步骤和操作要点。

步骤4: 分配责任和任务1. 医务人员根据治疗指示的内容和要求,分配责任和任务给相应的医疗团队成员。

2. 分配责任和任务时,应考虑各成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负荷。

步骤5: 治疗指示的执行1. 医务人员按照指示的要求和步骤执行治疗操作。

2. 执行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确保操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临床操作规范,遵循最佳的医疗实践。

步骤6: 治疗结果评估和记录1. 治疗结束后,医务人员应评估治疗效果,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

2. 如果治疗结果与预期不符,医务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案。

结论执行口头治疗指示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效果。

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配,医务人员可以顺利协作,最大程度地降低操作风险,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精编精编开具医嘱制度

精编精编开具医嘱制度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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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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