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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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的演变

二战后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的演变

二战后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的演变作者:丁见民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02期[摘要]二战后,加拿大政府适时调整土著民族政策,逐渐改变此前长期推行的同化政策。

它首先于1951年修改了印第安人法,取消了明显歧视土著民族的规定,制订了一些有利于土著民族的条款。

然后,联邦政府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连续出台土著土地赔偿政策,推动土著土地赔偿在80年代以后蓬勃发展起来。

与此同时,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出台,促进了土著民族自治运动迅速兴起,成为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的主要特征。

[关键词]土著民族政策,土著土地赔偿,土著民族自治[中图分类号]K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0)04—0044—07加拿大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大约有140多个民族,其中土著民族包括印第安人、梅蒂人和因纽特人。

长期以来,加拿大政府推行同化与镇压相结合的民族政策,企图将他们融入主流社会。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加拿大政府力图避免使用暴力,但是暴力仍然频频发生。

这就造成土著民族地位长期得不到承认,权利不断地被剥夺,成为加拿大历史上一个“正在消失的民族”。

二战后,加拿大政府逐步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土著民族同化政策,最初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后来逐渐地发生重大变化,最终在原则上确立了较为平等的土著民族政策。

本文尝试分三个阶段来阐述战后加拿大政府的土著政策。

一、形异实同的同化政策(二战后—70年代初)二战后,加拿大人开始关注土著民族事务,其原因如下:社会科学家逐渐抛弃了臭名昭著的伪科学种族理论,不再以这种理论为基础考察土著民族,多数人开始改变土著民族是劣等群体的观念;通过新闻、广播及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现的电视,加拿大人了解到,北方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卫生状况不良、生活水平十分低下,而水陆交通特别是空中交通的改进,使得极地边远地区进入南部加拿大人的视野;土著民族在政治上日益复兴,其要求也普遍为人们了解。

在这种形势下,加拿大政府开始考虑改变土著政策,这肇始于1951年印第安人法的制定。

二战后加拿大的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及存在问题_丁见民

二战后加拿大的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及存在问题_丁见民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 NAL OF S HANDONG NORM AL UNIVER SITY (Hu mani t ies and Soci al Sciences) 2007年第52卷第6期(总第215期)2007 Vol.52 No.6(General No.215)二战后加拿大的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及存在问题*丁见民(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天津,300071)摘要: 二战后,加拿大国内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土著民族的重大变化。

土著自治政策作为土著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随之取得了很大进步,土著自治权利逐渐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承认,并在实践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但无可否认的是,土著自治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矛盾与问题,制约着土著自治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土著自治的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 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努纳武特;城市印第安人中图分类号: K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07)06-0117-06*收稿日期:2007-08-15作者简介:丁见民(1976) ),男,河南平顶山人,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讲师,博士。

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生重大变化,经历了从否定土著民族权利到逐步承认并保护土著权利,从同化土著民族入主流社会到承认土著民族自治、恢复土著土地及保护土著民族文化的转变。

在这个过程中,土著民族自治是土著政策的核心与主要内容。

土著民族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最终促成联邦政府制订并开始执行土著自治政策。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加拿大土著民族政策的研究还很薄弱,对土著民族自治政策的研究仅有阮西湖先生的/加拿大印第安人自治问题初探0(阮西湖与王丽芝主编:5加拿大与加拿大人6,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和傅俊的/宽宥、包容、妥协与多元文化政策)))加拿大努纳武特地区诞生的启示0(5镇江高专学报62001年3月,第14卷,第一期)。

试论当代加拿大土著人的教育改革及其意义

试论当代加拿大土著人的教育改革及其意义

试论当代加拿大土著人的教育改革及其意义作者:王红艳徐丹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2011年第02期摘要随着加拿大土著人传统教育形式日益被现代化、正规化的教育所取代,土著人面临着新的挑战,即如何在白人主流文化的强势影响下,一方面保留和继承传统文化所赋予的智慧和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尽快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掌握各种现代化手段以融入主流社会生活得更好。

为了进行土著教育改革,加拿大政府和土著人本身都进行了尝试和努力,共同探索适合土著人特点的教育模式和内容,以满足土著人掌控自己命运的愿望。

关键词加拿大,土著人,危害,改革,意义中图分类号K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1)04-0068-05加拿大宪法承认三个土著人群体,即印第安人、梅蒂斯人和因纽特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约占加拿大总人口的4%。

加拿大土著人有近一半生活在位于偏僻、边远或北极地区的近3000个保留地上,这些地区自然落后得多。

据加拿大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1981至2001年,加拿大非土著人群体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880,而土著人只有0.765,特别是在教育、就业、寿命等方面,土著人与非土著人群体的差距很大。

例如,土著人寿命比非土著人平均少6.4岁,自杀率以及心脏病、糖尿病、甲肝和肺结核等疾病的发病率是非土著人的2至10倍;在教育方面,土著人语言和文化面临严重危机,土著人中只有24%可以用本民族语言交谈,50种土著人语言都处在消亡的边缘。

教育作为土著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著人最终掌握自己命运、实现民族自治的关键所在。

同时对于年轻一代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得以立足和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高中阶段以后的教育和培训。

然而,对于加拿大土著人而言,长期以来他们的整体教育水平偏低,失业率和贫困程度偏高。

要想改变这样的历史状况,赶上加拿大主流社会的发展步伐,教育毋庸置疑地成为他们改变命运、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

阿特伍德与加拿大土著文化_潘守文

阿特伍德与加拿大土著文化_潘守文

第33卷 第2期2010年3月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P L AU n i v e r s i t y o f F o r e i g n L a n g u a g e s ·89·收稿日期:2009-02-25作者简介:潘守文(1966-),男,吉林蛟河人,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加拿大文学。

阿特伍德与加拿大土著文化潘守文(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 要:加拿大白人与土著之间的文化关系是加拿大后殖民性的重要方面,也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以及加拿大文学创作的重要主题之一。

作为当代加拿大知识精英和加拿大文化的代言人,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对加拿大土著文化采取了霸权主义立场,对土著文化进行了妖魔化叙事,对土著文化遗产偷梁换柱,表现出民族主义的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加拿大殖民话语依旧浓厚,多元文化主义仍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加拿大土著文化;殖民话语;文化盗用中图分类号:G 1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2X (2010)02-0089-04 文学的政治功能不言而喻,作家的政治意识也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话题。

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王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 a r g a r e t A t w o o d ,1939—)具有极强的政治敏感,强调“对于一个加拿大人来说,不参与政治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地方就浸泡在政治当中”。

(1990:119)她认为“政治就是权力斗争,就是谁被获准对谁做什么,谁从谁那里拿些什么,谁如何盗取权力等等”。

(A t w o o d ,1982:353)她认为自己的政治意识来自她在美国的求学经历,提出美国的经典传统就是关心政治,始于清教时期。

她(1997)强调“加拿大是一个后殖民国家”,是一个经济及文化殖民地,称自己是民族主义者,为捍卫民族利益而写作。

1982年加拿大宪法

1982年加拿大宪法

1982年加拿大宪法第一章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鉴于加拿大是根据承认上帝至尊和法治的各项原则建立的(为此规定):权利与自由的保障第一条在加拿大的权利与自由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保障在完章上升列的权利今自由;只服从在自由民主社会中能够确凿征明正当的并且由法律规定的合理限制。

基本自由第三条基木自由每一令人都享有下达基本自由:良心和宗教的自由;思想、信仰、言论和表示的自由,包括出版及其他通讯手段的自由;和平集会的自由;结社的自由。

民主权利第三条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一个加拿大公民在众议院第四条议会最长任期(一)众议院和立法会议的任期从它的议员的普选中确定当选议员报告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在特殊情况下延长任期(二)在现实的或者恐将发生的战争、(外敌)侵入或者叛乱的时候,如果众议院或者立法会议的议员以超过三分之一票不反对延长任期时,议会或者立法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延长众议院或者立法会议的任期超过五年。

第五条立法机关年会议会和每一省立法机构至少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迁徒权第六条公民的迁徙(一)每一个加拿大公民都有进入。

居留和离开加拿大的权利。

迁徙和谋生的权利(二)每一个加拿大公民和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享有下述权利:迁往任何一省并在其地设立居所;在任何一省谋生。

限制(三)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权利应服从:在一个省施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和惯例,但主要根据现在或者以前居留的省分在人们当中实行差别对待的法律或惯例除外;关于规定合理的居留文件作为接受公共提供的社会服务的资格的法律。

积极的行为规划(四)第二款和第三款并不排斥任何法律、规划或者活动,如果它们的目的是改善该省在社会和经济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的条件,并且该省的就业率低于加拿大的就业率。

法律上的权利第七条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每个人都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此项权利除非依照各项基本的司法原则不受剥夺。

第八条搜查或者扣押每个人都有不受不合理的搜查或者扣押的权利。

第九条扣留或者监禁每个人都有不受任意拘留或者监禁的权利。

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

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

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马超,蔡蛟,骆红玉,徐晓婷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存在着土著居民和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的关系。

提到土著人,我们往往会把类似于“原始”,“落后”等词汇与之相联,这也就是说,如果土著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将会有更多的土著群体在地球上被边缘化,乃至无声地消亡。

而毫无疑问的说,加拿大在保护土著人权益问题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共荣,变革的缘由应当是错综复杂,莫衷一是的。

鉴于这些种种的变化,本文拟探讨以下问题:加拿大土著政策是如何变化的,主流社会对土著的观念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土著的权益究竟得到了那些方面的改善,加拿大的这一系列土著政策对我们有何启示?一.土著政策的历史发展过程加拿大土著人主要是指欧洲殖民者征服北美大陆前生活在北美大陆上的人。

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

他们在加拿大这片土地上已经生存了近万年。

早在哥伦布到达北美之前,土著人就已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虽然加拿大土著居民创造的悠久历史文化对以后加拿大的历史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但是他们的权益却是在不断的变化着。

加拿大政府的土著政策也经历了从强制通话导游田间的民族自治,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并荣等几个阶段。

第一,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相容政策与伙伴关系。

其中1763年的《皇家宣言》是其重要的里程碑。

它为双方建立互不侵扰的政治关系奠定了基础。

早期殖民者在踏入加拿大以后出于适应新环境和展开皮毛贸易的需要,他们把印第安人视作开拓北美经济的合作伙伴和助手。

因此,两者之间便形成了军事同盟和保护者关系。

但这段时期英法殖民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开始了他们对土著居民的侵犯与同化。

第二,联邦建立之初土著政策转变为以“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的强制性同化和多重统治政策。

“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就是加拿大建国期间,基督教会与联邦政府合作创建印第安保留地学校。

在那里,他们通过教育同化土著居民,这种策略被视作文化种族灭绝的典型范例。

此外,这段期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1876年的《印第安人法》。

浅析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

浅析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

浅析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因纽特人自治的努纳武特地区的建立的启示一、努纳武特地区概述(一)努纳武特地区简介努纳武特(Nunavut),在当地原住民因纽特语中意指“我们的土地”,是加拿大13个一级行政区中三个地区中的一个,也是加拿大所有的一级行政区之中最晚成立的一个、面积最大的特别行政区,是在1999年时由原本西北地区的东部分割而出(如图一)。

1999年4月1日,加拿大东部北极地带的努纳武特行政区正式宣告成立。

努纳武特面积约为避免200万平方公里,包括有陆地,河流和冰川。

人口稀少,只有27000人左右,分布于是26个小社区,这里85%的居民是因纽特人。

生活在努纳武特地区的因纽特人在经过30多年的努力后,终于在这一天实现了自己的和平梦想,因此是个在原住民权利争取运动中产生的行政区。

图一:努纳武特地区图(二)努纳武特地区因纽特人加拿大原有10个省、2个地区。

20世纪末,西北地区被一分为二,努纳武特(Nunavut)是其中的一个地区。

这个地区的面积相当于两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面积,但人口只有26665人,其中土著民族22720人,包括印第安人95人、梅蒂斯人55人、因纽特人22560人①。

也就是说,有一半因纽特人居住在这里,成为努纳武特地区人口最多的民族。

因纽特人(意为“真正的人”),旧时称他们为爱斯基摩人(意为“吃生肉的人”)。

20①2001 Census Aboriginal Population Profile,载http://www.12.statcan.ca.世纪80年代,加拿大政府尊重其意愿,正式改称为因纽特人。

全世界有十几万因纽特人,加拿大就有45000多人。

除加拿大外,俄罗斯、丹麦和美国的阿拉斯加也分布有因纽特人。

在过去,狩猎是因纽特人最主要的生活方式。

他们的社会是以狩猎为基础的,没有大的政治单位,只有由几个家庭组成的小型狩猎组织。

因纽特人既没有氏族,也没有部落,所以是世界上少有的没有经过氏族部落发展阶段的民族。

从政治经济视角解析加拿大土著经济发展状况

从政治经济视角解析加拿大土著经济发展状况

作 者 简 介 :魏
莉 (9 2 ) 1 7 一 ,女 ,辽 宁 辽 阳 人 ,辽 宁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基 础 部 副 教 授 ,研
究 方 向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加 拿 大 土 著 问题 、跨 文 化 交 际 。

83 ・
楚 雄 师 范 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院 学 报 2 0年 第 1 期 01 1
通 常 有 三种 研 究 方 法 来 阐释 土著 经 济 发 展模式 的成 因 和 发 展 趋 势 ,其 一 是 国 内 的 殖 民主义 ,其 二 是 政 治 经 济 状 况 ,其 三 是 殖 民 社 会 。笔 者 曾 在 其 他 文 章 中详 尽 阐 述 了殖 民 主义 给土 著 的政 治 经 济 文 化 所 带 来 的深 重 影 响 ,在 此不 必 赘 述 。 土 著 的 政 治 经 济 ,即他 们 不断 变 化 的物 质 条 件 塑 造 着 他 们 的生 活 经 验 ,同时 也 被 生 活 经 验 所 塑 造 。政 治 经 济 研 究方 法 的 基 础 即 理 解 加 拿 大历 史 和 当代 的政 治经 济 就 是 承 认 欧 洲 和 美 国从 历 史 到 现 在 一 直影 响 着 加 拿 大 的 主 流 社 会 。正 如 塞 兹 维 茨 和 沃德 斯 波 恩 指 出 :政 治 经 济 研 究 方 法 的核 心就 是 承认 人 们 为 了生 存 生 产 和再 生 产 生 存 环境 。他 们 的生 产 能 力 根 据 他 们 的生 存 环 境 进行 调 整 。在 过 去 两 个 世 纪 里 ,土 著 在 加 拿 大社会 中所 处 的社 会 地 位 可 以帮 助 我 们 认 识 土著在 加 拿大历 史 和现 实 中 的经 济状 况 。 “ 殖 民社会 ” 这个 概念 已经 被用 于解 释 民族关 系 。 加 拿 大是 欧洲 人 定 居 的社 会 ,他 们 一 直 保 持 着 对 当 地 土 著 民族 的政 治 控 制 ,土 地 、 资 源 和劳动 力 为 欧洲 殖 民 者 所 占有 。殖 民社 会 通 常在土 著与 欧洲 殖 民者 之 间划 定 了社会 界 限 , 这 些界 限 由殖 民者 界 定 ,为 全 体 社 会 成 员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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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马超,蔡蛟,骆红玉,徐晓婷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存在着土著居民和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的关系。

提到土著人,我们往往会把类似于“原始”,“落后”等词汇与之相联,这也就是说,如果土著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将会有更多的土著群体在地球上被边缘化,乃至无声地消亡。

而毫无疑问的说,加拿大在保护土著人权益问题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共荣,变革的缘由应当是错综复杂,莫衷一是的。

鉴于这些种种的变化,本文拟探讨以下问题:加拿大土著政策是如何变化的,主流社会对土著的观念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土著的权益究竟得到了那些方面的改善,加拿大的这一系列土著政策对我们有何启示?一.土著政策的历史发展过程加拿大土著人主要是指欧洲殖民者征服北美大陆前生活在北美大陆上的人。

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

他们在加拿大这片土地上已经生存了近万年。

早在哥伦布到达北美之前,土著人就已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虽然加拿大土著居民创造的悠久历史文化对以后加拿大的历史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但是他们的权益却是在不断的变化着。

加拿大政府的土著政策也经历了从强制通话导游田间的民族自治,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并荣等几个阶段。

第一,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相容政策与伙伴关系。

其中1763年的《皇家宣言》是其重要的里程碑。

它为双方建立互不侵扰的政治关系奠定了基础。

早期殖民者在踏入加拿大以后出于适应新环境和展开皮毛贸易的需要,他们把印第安人视作开拓北美经济的合作伙伴和助手。

因此,两者之间便形成了军事同盟和保护者关系。

但这段时期英法殖民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开始了他们对土著居民的侵犯与同化。

第二,联邦建立之初土著政策转变为以“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的强制性同化和多重统治政策。

“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就是加拿大建国期间,基督教会与联邦政府合作创建印第安保留地学校。

在那里,他们通过教育同化土著居民,这种策略被视作文化种族灭绝的典型范例。

此外,这段期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1876年的《印第安人法》。

该法一直主宰着加拿大印第安人的一切事务。

它是一项控制和同化土著民族的法律。

它使土著居民失去了土地权和私人特产权,使传统的印第安领导层不再拥有合法的政治发言权,他把联邦全线渗透到土著权利内部,成为压迫土著的重要政治工具。

另外,联邦政府还利用条约和立法统治来强制性同化土著民族,对他们进行多重统治。

如1869年用于消灭“印第安人”身份的《渐进解放法案》,1871年到1877年的第一至第七条约等。

1898年公民权法对土著居民选举权的统治。

总之,这一时期加拿大土著居民受到了无情的漠视与压迫。

第三,二战后,土著政策演变为“使印第安人正常化”的一体化尝试到“把权力归还于土著”的权力移交以及最终实现“土著自己管理民族事务”的有条件自治。

二战是土著政策和土著争取民族自治斗争的分水岭,这期间有许多事件及法律影响着土著权益和政策的变化。

长期以来,土著民族处于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一直被排除在加拿大政治生活外。

土著民族虽然是加拿大最早的民族,却是最后获得选举权的民族。

直到1960年《加拿大权利法案》实施后才得到宪法保证。

70年代,土著民族政治意识高涨,各种政治组织纷纷建立,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政治舞台。

1969年特鲁多政府颁布了《白皮书》,倡导印第安人更完整地融入到加拿大的文化马赛克,成为普通的、拥有同等待遇的加拿大公民。

但印第安人却把它看作是同化政策的翻版,受到土著人的强烈反抗。

但《白皮书》让普通的加拿大公民开始关注第一民族的生存和渴望。

73年的卡尔德决议成为重新认定土著权利的崭新起点。

政府也主动扩大土著相关的权限,宣布了以社区为基础的权力移交方案为临时的过渡措施,填补了《白皮书》所带来的空白。

虽然土著民族在土地、身份和发言权等方面获得了更多权限,然而土著权却一直被排除在讨论议程之外。

但这种态度因78年的奥卡危机而告终。

加拿大政府开始把焦点投向土著问题的实质性解决。

具有伟大意义的应为1992年的《夏洛特城协议》,它依照宪法建立了土著自治政府,但并非完全自治。

它必须在《宪法》和《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的权利范围内,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尽了多元政策的进程。

总之,土著政策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的历史性变革,它促使了殖民者和联邦政府主导思想的转变,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促成了土著权益和政策的伟大转折。

联邦政府正致力于与土著建立一种相互尊敬与信任的新型伙伴关系,加拿大的土著权益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为之深思与感叹。

二.主流社会对土著观念的改变加拿大奉行的多元文化政策在处理国内多元文化差异和冲突上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

这些政策的实施给殖民者的意识形态带来了冲击,而不断修订的带有多元文化色彩的条款恰恰反映出殖民统治者思想意识上的逆转。

殖民者在思想上逐步接纳土著人主要表现在他们对待土著人群的态度上。

由最初的漠视到宽容再到援助和帮助。

漠视联邦建立之前,法国殖民者采取较为和平的策略来扩展其统治,利用土著人谋取利益和财富,与土著人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友好关系。

英国殖民者1763 皇家宣言的颁布是加拿大土著政策的开始,其目的并不是真正想与土著友好相处,而是利用土著对大英帝国的忠心削弱美国与法国在加拿大的利益。

联邦建立之初,政府开始对土著的条约统治,目的是希望从各个层面控制土著。

条约统治使殖民者拥有大量土地资源,聚敛了大量财富,漠视土著人的真正生存需要与权利。

1867年印第安人法的确立,政府通过立法形式控制土著民族,还有后来的教育上的同化政策,使成千上万的土著儿童在冷遇、疾病和疟疾中接受劣等教育的煎熬,好让他们逐渐为自己的文化传统感到耻辱并最终弃之。

宽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发展,主流社会的种族主义倾向有所收敛,对印第安人的文化的价值逐步有所认识和肯定,表现出有限的宽容。

印第安人的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也蕴藏着无穷的智慧,许多殖民者在与印第安人的接触中学习并采纳印第安人文化中的经验,对其在社会生活和农业方面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二战以后,面对政府颁布实施的土著政策和不平等的法案,土著积极为自己的利益进行反抗,摆脱了从前的防守地位,使得联邦政府不得不重新思考一个世纪以来所奉行的土著政策该走向何方。

面对土著有明确目标和方式成熟的斗争,还有难以跨越文化误解攀篱的窘境,政府采取了较为积极和宽容的政策,作出了和平的让步,出台权力移交政策。

土著居民的生存状态和权益要求也引起了普通加拿大公民的关注,这样一来,政坛不得不把其政治焦点投向土著问题的实质性解决上。

保护和援助二战后,政府实行保护和援助土著人的相关政策,并给予土著人相应的有条件的自治权。

土著文化是土著人生存不可分割的部分,保护土著传统文化,使其得以延续是保护土著生存权益的手段之一。

同时政府在多元文化理念的倡导下,使土著教育的到了长足的发展,采取了多种不同形式的土著文化保护项目。

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热爱和传承文化的能力,提高印第安儿童的自我意识。

政治上的有条件的自治,给予土著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权,即维护他们的权益,又利于土著人与普通加拿大公民的和谐共处,促进了种族间的文化交流。

加拿大公民加深了对土著民族的了解,加强了对土著民族的关注。

联邦政府秉着保护和援助的原则与土著建立一种相互尊重与信任的新型伙伴关系,促进了土著权益的发展。

三.土著人利益的改变及观念的变化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最开始生活着以印第安人,易洛魁人,因纽特人为代表的土著人。

长期以来,他们一直依靠自然环境过着游牧或定居的生活。

可随着殖民者的到来,土著居民的权益,甚至是生命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但是,土著人民具有伟大的斗争精神,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一直在不断争取。

以至统治者的政策一再改变,土著人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挽回和维护。

17世纪初,大批的欧洲人殖民加拿大。

早期法国殖民者最初目的是从渔业和皮毛贸易中攫取巨额利润。

他们需要当地人的帮助。

这是他们是军事同盟和伙伴关系。

土著政策始于<<皇家宣言>>,虽然它规定土著对土地拥有的“天赋权利”,但是英殖民者却以文明、基督教、和进步的名义让霸占土地成为合法行为。

这样,对于严重依赖土地生活的土著人是个巨大的威胁。

1876年通过的第一部《印第安人法》赋予联邦政府以更大的权力来控制居住在保留地的印第安人。

当永久性的非土著人定居点出现时,各级政府就想方设法第把土著人融入定居社区。

于是便开始了同化政策。

他们试图用这种政策彻底改变土著人,消灭落后的部落制度,想用自治领居民的生活方式同化土著人,保留地学校就是它的重要标志。

事实上,同化政策培育出来的青年人成为“边缘人”。

他们充满对主流社会的仇恨又怀疑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常常迷失生活的方向。

成年后,往往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1969年特鲁多政府发表了<<白皮书>>,倡导印第安民族更完整地融入加拿大文化的马赛克。

但这却遭到印第安人的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变向的同化,此时的土著民族再也不是任人宰割只知逃避的民族了。

他们摆脱防守地位,开始采取进攻策略,共同反对不平等法案,为保护他们固有的权利而战。

他们越来越高的呼声和充满正义的行为以及咄咄逼人的气势,使得政府再一次改变印第安问题的根本政策。

印第安人是加拿大的“第一民族”,但其社会政治地位远不如英裔、法裔加拿大人。

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观。

例如,1976年,村落社政府管理的学校只有53所,现在已增至300多所。

另据1978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印第安人儿童入学人数实际上已达到全国水平。

印第安人青少年进入中学的比例,自1965年以来增加了一倍,并在1972-1973年达到了高峰。

最近15年来,印第安大学生人数也有很大增长,其入学比例达到全国比例的50%。

2003年6月21日,对土著而言是个意义重大的日子,它不仅是土著节,更是土著第一所独立大学——第一民族大学创建之日。

如今,加拿大土著人的权益已经得到一定的保护。

而且,土著的自我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在加拿大积极发展多元文化的背景下,我们希望土著民族会生活的更好。

四.加拿大的土著权益问题带给我们的思考把多元文化主义路线走得最彻底的,大概就是加拿大了,而加拿大的土著权益问题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土著历经从同化到多元化,从排斥到被主流社会所容纳,从平等到公平的社会变迁使加拿大在如何取得民族和谐诸方面树立了一个意义深远的榜样,也给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提供了处理自身民族问题提供了许多经验和值得借鉴的地方。

加拿大整个社会并不是说没有矛盾、没有问题,而是出现矛盾后能够得到迅速化解,出现问题后也能够得到迅速处理,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和体系都能够适应各种新情况,随机应变,属于动态型。

所以说,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的"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有了矛盾能够尽快解决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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