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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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1.医保缴费是一项国家政策,所有城乡居民都应按时缴纳。

Medical insurance payment is a national policy, and all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should pay on time.2.缴费流程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缴纳,方便快捷。

The payment process can be made online or offline, which is convenient and fast.3.缴费方式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

Payment methods include Alipay, WeChat Pay, bank transfer and other various methods.4.居民可以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等渠道了解具体缴费流程。

Residents can inquire about the specific payment process through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village committees and other channels.5.城镇居民的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无需另行缴费。

The medical insurance fees of urban residents arededucted and paid by the employing units and do not need tobe paid separately.6.农村居民的医保费用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或分期缴纳。

Rural residents can choose to pay their medical insurance fees once a year or in installments.7.缴费金额根据户籍地和个人收入情况而定,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市政办发[2010]111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三日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县)两级统筹的基础上,整合市及区县分级管理的医疗保险工作和基金,从今年起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2011年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二、基本原则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坚持“四个统一”的原则,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一)缴费标准统一。

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二)待遇水平统一。

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基金管理统一。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纳入市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业务流程统一。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统一的参保登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业务经办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我市决定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参保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内容及相关政策措施。

参保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全日制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

参保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登记:参保人需携带有效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

登记时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对于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可享受财政补贴,个人只需缴纳部分保费。

保险待遇:参保人在保险期内因病住院或门诊治疗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享受保险待遇: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对于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报销比例可提高10%。

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携带有效件和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在出院结算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按规定予以报销。

对于特殊人群,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宣传动员阶段(X月日-X月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政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参保人的参保意识和积极性。

集中缴费阶段(X月日-X月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确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排查和帮扶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操作流程。

一、参保登记1、单位参保单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员工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经办机构会对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个人参保个人参保一般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城乡居民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一般由社区、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二、缴费1、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依据。

一般来说,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选择。

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确定。

2、缴费比例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纳 6%至 8%,个人缴纳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般为 8%至 10%。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缴费一般由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

3、缴费方式单位参保的,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一般由社区、村委会代收,或者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就医须知与流程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就医须知与流程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就医须知与流程一、门诊就医流程:1、门诊就医:居民医保残暴患者就医时须持居民医保证——挂相关诊室号——到相关诊室就诊——接诊医师核实病人身份进行诊治——相关科室检查、治疗、用药。

2、如需住院治疗——持医生开具入院证——到医保办审核登记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处缴纳住院押金——入院——将居民医保证和明细卡交于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住院就医流程:(一)平诊住院流程:患者持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和住院证——医保办——审核登记、加盖居民医保住院专用章——到住院处缴纳住院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医保卡留住院处)——到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住院或节假日住院流程:患者于住院第二天(要求住院三天内)——持医办过手续的住院证、居民医保本、身份证——医保办办理登记手续并更改居民医保住院信息——将居民医保证和明细卡交于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出院办理流程:患者出院后三天后(节假日顺延)持住院押金条到医保办——审核住院费用签字——持押金条、居民医保结算单——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持发票到医保办领取医保本。

西安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医保报销核算政策:1、居民医保住院病种,须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小儿科另定,以社保局文件为准)2、住院用药执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3、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划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 元一级医院300 元二级医院400 元三级医院500 元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以下比例支付:(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承担25%;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5%,个人承担55%;。

医疗保费的缴纳

医疗保费的缴纳

医疗保费的缴纳(缴费时间:参保单位需每月10日前到灞桥区医保中心核定征集当月缴费金额,征集后15日内交清费用并到财务室(鲁宁)打印票据,征集后超过15日或跨越未到财务打印票据,需重新征集的单位于次月10日前再办理相关业务,期间产生的滞纳金一律不予减免。

)第一步:1、去医疗保险中心打印“西安市社会保障费用征缴通知单”;(二楼左边第二个房子【王钊】)。

2、去“农行纺一路支行”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大医疗保险>;对方单位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户行:农行纺一路支行;缴纳费用前账号:2612 0101 04000 2389 填“现金交纳单”3、去“建行西安纺建路分理处”缴纳“生育保险”;对方单位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纳开户行:建行西安纺建路分理处;费用账号:6100 1793 7000 5250 0578 前“填现金缴纳单4、交完所有的费用后,拿着”现金缴纳票据”去养老办开发票;(二楼右边第一个房子<鲁师>);5、拿发票去财务报销。

人员增减需要提供的资料1、调入新增:(1)、调入: 参加过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需填报个人批量恢复(称:转入);②转出单位的“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③转入单位的“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且加盖单位公章。

(写)(2)、新增:《1》、未参加过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企业端里“批量新参保人员上报”做数据,保存并报送。

《2》、未参加过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参加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在企业端里做,只在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上反映,。

(3)、减少:(1)在系统里面做停保—数据申报;(2)做“个人批量暂停”电子版;(3)填“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或者“四险变更表”一份(写)(4)、时间:每月11日至月底报送人员增减,次月变更,未按时报减的顺延至次月再行办理。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PPT课件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PPT课件
2.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 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 新出现城镇居民参保,即时办理。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三. 登记携带资料
1. 正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 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证明 2. 低保 :《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金领取证》 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的材料 3. 重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级、2级)
2. 社区确认参保居民身份和缴费标准,录入参保信息; 3. 社区17日前上报证明材料及电子信息至区县经办; 4. 区县复审参保信息后,导入医疗保险信息软件系统, 22日前报市经办,生成的个人医保编号 返回社区; 5. 社区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复审信息,打印《个人信息登 记表》(表2),参保居民签字确认。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 参保范围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第四部分 信息变更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第六部分 证卡管理
第一部分 参保范围
一. 少年儿童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其他 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二. 城镇非从业居民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 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个人医保编号
返给居民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二)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
1.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统一填写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 登记表(表3)
2.学校持集体户籍卡、学籍证明等相 关资料到区县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登记手续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一. 缴费时间
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一.退费条件
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 月31日前死亡的;在保险年度中出国 定居、应征入伍、户籍迁出、死亡, 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再退还 。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费用结算
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于每年12月底,将门诊处方、门诊收费票据及化验、检查、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
3、费用结算: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 0%,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
(二)门诊慢性病
1、慢性病范围和审核鉴定标准:
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对上报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参保居民病情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反馈给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由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再反馈给参保居民。
3、就医程序:
经审批通过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城镇居民治疗慢性病用药范围限于《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品种,治疗用药须与本人治疗方案相符,不得开据大处方或使用范围外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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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
目 录
第一部分费 信息变更 退费管理 证卡管理
第一部分
一. 少年儿童
参保范围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其他 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二. 城镇非从业居民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 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一. 缴费时间
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
二. 缴费标准 (见下表)
缴费标准表
标准 类别
非从业居民250元
少年儿童100元
个人缴费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财政补助 180元 20元 20元 20元 70元 230元 230元 230元 30元 10元 10元 70元 90元 90元
正常 重残 低保 低收入家庭 老年人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一.退费条件
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 月31日前死亡的;在保险年度中出国 定居、应征入伍、户籍迁出、死亡, 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再退还 。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二. 办理程序 家属持死亡证明—到社区申 请—社区持《退费表》及死亡证 明—到区县经办机构—区县经办机 构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携带材 料—统一到市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 续—市经办机构核准后—予以退还
谢谢!
信息回盘,返 个人医保编号
区 经 办 机 构
市 经 办 机 构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二)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
1.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统一填写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 登记表(表3) 2.学校持集体户籍卡、学籍证明等相 关资料到区县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登记手续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三. 缴费方式
1.社区居民 : 委托银行代办 2. 学 生 : 学校代收
四. 待遇享受期 正 常 : 缴费次年1月1日—12月31 新出现人员:缴费次月—12月31日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五.续费处理 (见下表)
续费标准表 补费标准 正常 特殊 居民 居民
全额 全额 50%*全额 50%*全额
第一部分
参保范围
三. 以上居民中的特殊人员
1.重度残疾人员 2.低保人员 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一. 登记地点
1. 城镇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劳动 保障工作站办理登记;
2. 本市城镇集体户籍学生:由所在 学校负责集中登记。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二. 登记时间
1.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首次参保在 《暂行办法》施行后6个月内办理;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社区居民登记流程图
填写好《申请 表》,携带规 定资料,15日 前申请 初审申请信息,确认 身份类别和缴费标准, 录入信息,17日前上 报材料及电子盘 复审参保信后, 导入系统,生成 个人医保编号, 22日前汇总上报
参 保 居 民
打印《个人信 息登记表》, 返给居民
社 区 保 障 站
中断缴费时 间
6个月内 6个月以上
待遇享 受时间
缴费次月起 设置6个月等 待期
第四部分 信息变更
一. 单位信息变更
变更事项: 名称、地址、联系人、负责 人、医保编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 二. 个人登记信息及人员增减变更 程序:居民每月1日至15日持《信息变更 表》(表5)、户口簿和身份证到社区办 理—社区每月17日前将变更信息报区县经办 机构 —区县经办机构应将变更信息于22日 前报市经办机构
第六 部分 证卡管理 一. 就医凭证
市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居民医 保证》作为参保居民 的就医凭证。发放时加贴专用防 伪贴花一个,每年审验时加贴当年 防伪贴花。
第六 部分 证卡管理
二. 发证程序
市经办机构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上报 的缴费信息制作《居民医保证》后— 发放区县经办机构加盖印章交给社区 或学校—社区或学校发放给参保居民 本人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三. 登记携带资料
4.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民政 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 材料 5. 农民工子女:父母《暂住证》、原籍 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及用工单位提供的 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四. 登记流程
(一)社区居民
1. 居民申请参保,填写《申请表》(表1),准备要求 资料; 2. 社区确认参保居民身份和缴费标准,录入参保信息; 3. 社区17日前上报证明材料及电子信息至区县经办; 4. 区县复审参保信息后,导入医疗保险信息软件系统, 22日前报市经办,生成的个人医保编号 返回社区; 5. 社区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复审信息,打印《个人信息登 记表》(表2),参保居民签字确认。 流程图如下:
2.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 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 新出现城镇居民参保,即时办理。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三. 登记携带资料
1. 正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 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证明 2. 低保 :《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金领取证》 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的材料 3. 重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级、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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