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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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监督实施细则(修改稿)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修改稿)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1.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612-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41-9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440-91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热处理规程》DL/T551-94 《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DL/T678-1999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19-200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范》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715-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753-2000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DL/T884-2004 《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制度》(2005.3)《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控管理标准(试行)》2.质量验收标准DL/T674-1999 《火电厂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JB4730-200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DL/T652-1998 《金相复型技术工艺导则》JB/T7927-1999 《阀门铸钢件外观质量要求》电力工业基建司(1993)15号文《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八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批准:复审:初审:编制:生产技术部2012年-04月-18日发布2012年—04月—18日实施××××公司发布办法控制表1 目的为了强化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为××××公司企业内部标准,只适用于××××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3 引用标准DL/T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4 管理内容4.1××××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网络管理制度,电厂总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生产技术部是金属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直接实施者。

4。

2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搞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4。

3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在技术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金属技术监督相关规程、标准及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生产现场发现的问题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

4。

4金属技术监督外委工程施工中,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标准、规程及制度要求,管理考核标准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5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由生产技术部执行,监督网络成员有权提出考核建议和意见,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及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各一份。

4。

6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必须在接到考核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或完成整改将加倍考核,特殊情况除外。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为了保证水电厂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金属结构的质量,制定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厂金属结构的特点和需求,对金属技术监督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监督对象二、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由技术部门和质检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和监督水电厂金属结构各环节的技术工作。

三、监督内容1.设计阶段监督(1)监督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的专业资质,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监督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方案、详细设计和施工图纸等。

(3)监督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结构分析过程,确保结构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制造阶段监督(1)监督金属材料的采购和验收过程,包括材料的牌号、规格、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等。

(2)监督制造单位的资质和工艺设备的适用性,确保金属结构的加工质量。

(3)监督制造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如焊接、切割、钻孔和冲压等,确保工艺参数的符合要求。

3.安装阶段监督(1)监督安装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安全培训情况,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

(2)监督安装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包括准备工作、吊装、装配和焊接等,确保施工工艺的符合要求。

(3)监督安装质量的验收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确保安装工作的合格性。

4.维修阶段监督(1)监督维修方案的编制和评审,确保维修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监督维修作业的过程控制和操作记录,包括防腐、焊接和补强等,确保维修质量的合格性。

(3)监督维修后的结构测试和检测,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5.运行阶段监督(1)建立金属结构的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对金属结构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2)对金属结构的损伤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3)对金属结构的维修和更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结构的正常运行。

四、监督要求1.监督工作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控制记录、施工验收报告和维修记录等。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及公司《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厂、部、班组各级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重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教育职工从思想上认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做好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福州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运行、检修、材料供应及检验的有关环节。

2引用标准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导则DL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3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与任务3.1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3.1.1 工作温度≥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如锅炉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蒸汽管道、联箱、汽缸、阀门、螺栓等。

3.1.2 工作压力≥60Kgf/cm2(5.88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如水冷壁管、省煤器管、汽缸、阀门、汽包、水包、水冷壁省煤器联箱及疏、放水管等。

3.1.3 重要转动部件,如汽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叶等。

3.1.4 大型铸件,如汽缸、汽室、主汽门等。

3.1.5 机、炉、电、燃料等专业确认的其它重要金属部件3.2 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3.2.1 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材质监督、焊接质量监督和金属测试工作,防止错用钢材,保证焊接质量。

3.2.2 掌握受监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爆破或损坏(失效)。

3.2.3 认真检查各重要转动部件的缺陷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部件失效。

3.2.4 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防止对策并督促实施。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基金属部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设专职“金属专业工程师”岗位,安装单位应设3名以上金属焊接专业岗位专责工程师岗位,全面负责电厂基建期间的金属专业管理。

对该岗位人员要求如下:(一)金属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5年以上金属专业管理工作经验。

(三)掌握最新发布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中的主要内容。

(四)熟悉金属专业其他规程及标准。

(五)参加过金属专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锅监工程师、焊接工程师、焊接质检师、无损检验、理化检验二级等资格证)。

第四条金属专业工程师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属专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项目金属专业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

(三)组织项目金属选材评审。

(四)确定金属专业设备监造范围。

(五)组织安装阶段金属专业检验检测项目评审。

(六)定期组织金属专业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落实并形成书面文件存档。

(七)组织召开“金属专题会”,落实金属专业工作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八)确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检测、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第三章阶段工作要点第五条设计阶段:金属部件设计选材,制造与安装范围界定,焊接接头型式审定。

第六条采购及设备制造阶段:技术条件书,金属专业监造及检验检测。

第七条安装阶段: 资质审查,技术及质量管理,金属部件制造质量监检范围及检验检测比例,金属部件安装检验检测项目及比例,监理。

《金属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监督管理制度》

附件5.14《金属监督管理制度》金属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西海岸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次高温次高压管道(件)的金属监督管理,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次高温次高压管道(件)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安全技术及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释义(一)管系:管系为由主干线和支线组成的管路系统,如主蒸汽管道系统,包括干线的直管、弯管(头)、异径管、三通、阀门、焊缝、支吊架以及导汽管,与主管线相连的二次门以内的支线小管道。

(二)管道:管道由直管及管件组成,管件包括阀门、三通、弯管〔头)、异径管、接管座、法兰、堵头、封头等。

第四条引用文件(一)《火力发电厂中温中压管道(件)安全技术导则》(DLT785-2001)。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执行落实有关金属监督的规程、办法、制度。

(二)审批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金属监督检测项目,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定期组织研究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主持制订有关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机务专工职责(一)负责编写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审核金属监督检测项目。

(三)对金属监督工作情况和检修中发生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四)参加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审查无损检测,金属试验及其它有关检验的报告。

(六)负责公司焊接质量检查及焊工考核的审定。

(七)建立健全金属技术档案。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职责(一)应对所有入库的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及制品执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和保管。

(二)应对所有出库的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材质和缺陷进行检查,严防错用。

第三章金属监督项目和标准第八条重要管道和部件的技术监督(一)主蒸汽管道的监督1. 主蒸汽管道需在蒸汽温度较高的水平管段上设置监视段,进行组织性能变化和蠕变监督,蠕变测点的设计、测量和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是指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为了保障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明确实施细则。

以下是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管理机构二、监督责任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由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热电厂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3.监督管理机构应对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内容1.对金属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格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2.对金属材料的加工和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加工工艺等。

3.对金属结构的安装和施工进行监督,确保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

4.对金属材料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四、监督措施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

2.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定期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五、监督结果与效果评估1.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档案,记录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

2.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金属材料,应进行追溯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布评估结果,为热电厂选择合格的金属材料提供参考。

六、监督信息公开综上所述,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明确了金属技术监督的机构设置、监督责任和监督内容,提出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和评估要求,可以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提高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热电厂的健康发展。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设备管理部二OO六年一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及职责 (3)第三章、金属技术监督标准 (7)第四章、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28)第五章、附则 (33)附件、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厂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的的重要措施,为搞好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从而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在总工师领导下,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实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各合同单位(储运、山西电建三公司、山西电建四公司、山东电建一公司、检验单位及检修外委单位)共同配合,对电力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学习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新技术和掌握新法规、新标准来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漳山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山东电建一公司漳山项目部,山西电建三公司漳山维护部,山西晋能合信漳山储运部及各合同委托检修检验单位。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及职责第一条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在漳山公司主管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和锅监委具体指导下,金属专工(兼职)负责,漳山公司设备各专业及各合同单位(山东电建一公司漳山维护部、大庄公司、和信储运、外委检修单位、外委检验单位)协助共同完成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图如下:第二条:公司和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关系:2.1 电力科学研究院受公司委托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在业务上实施行业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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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N P 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08-JD04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属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主要制定依据:
(一)《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四)《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五)《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了金属监督的方针与任务、监督范围、组织结构与责任,金属监督网的工作、补充规定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一)公司集中设立金属室,其中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一人,金属监督人员若干人,并成立金属试验室,金属监督专责全面负责金属试验室的工作。

(二)金属监督专责及金属监督人员在生产副总经理和部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监督范围内设备的试验与检测工作,搞好技术档案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对口专业的检查与指导。

(三)金属监督工作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由金属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属监督网,从有关部门调选金属监督网成员,作为我公司的兼职金属监督员。

金属监督网定期召开会议(一般
半年一次),听取并汇报金属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贯彻上级指示、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条各级人员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监督规程、指示和规定,审批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2.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督促搞好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3.组织调查分析金属方面的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缺陷,调查原因、采取对策;
4.组织研究与金属监督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批准重大金属检测方案和技术措施。

(二)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标准,掌握受监督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全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动态;
2.组织制订公司级金属技术监督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写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申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和西安热工研究院;
3.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活动,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分析会,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金属技术监督指令性要求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4.审定检修中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并组织实施;
5.参加检修中金属方面的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缺陷的调查分析,拟定反事故措施和缺陷处理措施;
6.负责对全公司金属监督范围内受检金属部件进行试验和检测工作安排,保证金属室各项工作的完成;
7.负责室务管理工作,明确试验人员职责分工,召集室务会议,完善基础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
8.传达上级指示、命令和各种文件,向生产副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及时汇报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和疑难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9.负责金属监督网的工作、布置和检查金属监督网成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召开监督网会议,督促有关人员准备好技术资料和汇报材料;
10.负责室务日志记录、资料记录、各种台帐的健全和归档工作。

(三)金属监督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和完成各级领导下达的金属监督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2.负责对全公司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部件进行试验和检测工作,并及时提出检测报告和专题总结;
3.协助材料部门做好高压无缝钢管、备品备件等的入库验收工作,负责全公司焊接技术管理和焊接质量检验工作,定期组织焊工培训,主持焊工考试。

负责焊接难题的技术攻关和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参加金属事故和重大缺陷的调查分析,并进行必要试验和检验工作,找出事故发生原因,会同有关专业提出预防的对策,有针对性地开展金属方面的科研工作;
5.进行条件具备的日常金属工作(主要有无损检测、光谱、金相、机械性能试验等),有计划的开展金属监督项目的普查,掌握全公司检测设备缺陷存在的位置和严重程度,防患于未然;
6.负责金属监督试验的外委工作;
7.保管好金属试验用具、工具和仪器;
8.建立健全全公司金属监督与焊接技术档案和台帐。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六条管理目标:金属监督是电力生产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副总经理和主管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受监金属部件的缺陷隐患,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七条管理要求
(一)做好监督范围内的各种管道和部件制造、安装、检修中用材质量和焊接质量的监督,防止错用钢材,保证焊接质量。

(二)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金属组织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爆破和断裂。

(三)参加受监部件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采取对策并监督实施。

(四)采取先进的诊断技术,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受监督部件的状况;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为管理提供宏观和微观的科学依据。

第八条金属监督范围
(一)工作温度≥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汽管、联管、阀壳和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连的小管道;
(二)工作温度≥435℃的导汽管;
(三)工作压力≥3.82MPa的锅筒;
(四)工作压力≥5.88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等);
(五)300MW及以上机组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六)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
(七)工作温度≥400℃的螺栓;
(八)工作温度≥435℃的汽缸汽室、主汽门。

第九条金属监督网有关工作
(一)锅炉、汽机专业的金属监督工作:
1.锅炉专业的金属监督范围:锅炉受热面管、汽包、下降管、主蒸汽管、再热蒸汽管、主给水管、汽水联箱、DY225以上合金钢阀门、三通、弯头、M32以上高温螺栓、管道焊接接头热处理等;
2.汽机专业金属监督范围: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DY225以上合金阀门、三通、弯头、汽缸、汽轮机转子、叶轮、叶片、隔板、M32以上高温螺栓、管道焊接接头热处理、热力系统压力容器等;
3.锅炉汽机专业所监督项目,一般由各专业金属监督网成员进行宏观检查,发现问题通知金属室会同解决。

重大缺陷应及时通知金属室并汇报有关领导共同研究解决,以免事态扩大,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安全事故;
4.锅炉、汽机专业应按照金属室检测工作的需要,创造如下条件:
(1)蠕变测点、焊接时探伤及其它有关部件处应搭好脚手架,打开保温、打磨等;
(2)金属室人手不够时,应有配合专业派人协助。

(二) 机加工专业金属监督工作:
1.领用合金材料加工件备件时,需按图纸要求的材料类别和钢号进行加工,加工成品应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记,以防错用钢材;
2.新加工的金属受监部件,如螺栓等需要进行热处理时,应严格按照工艺进行,处理后由金属室检验其综合性能。

(三)材料部门的金属监督工作:
1.所有高压无缝钢管、高温螺栓、重要金属部件等均应有出厂证明文件,并与实物相符,入库前应通知金属室抽检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极、氩气等)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经验收后方可入库;
3.管材、焊接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存放失效或错收、错用。

第十条其它管理规定
(一)所有金属监督人员均应取得电力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承担相应级别的检测工作和责任;无证人员应在有证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二)凡承担承重钢结构、锅炉受热面管子、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在承压部件上焊接非承压件、高速转动部件的焊接等工作的焊工,必须按DL/T67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核细则》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承担相应项目的焊接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三)对汽包、高温高压管道、压力容器、汽缸体、阀体、泵体、轴类等重要部件的补焊,应按有关规程、规范制定严格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焊前应进行模拟练习,经金属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后经金属探伤合格后投入运行。

(四)高温高压合金管,高温螺栓、合金阀体及附件等重要合金钢件,使用前必须经光谱分析(或化学元素分析与机械性能试验等),以防错用钢材。

(五)修理改造中使用代用材料,原则上采用与设计上相类似的材料,代用材料应有充分技术依据,并经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锅炉监督工程师同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否则不得使用。

使用后的代用材料应做好记录。

(六)各项金属试验报告,在工作结束后写一式三份,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送有关部门存档备案(其中委托部门一份,锅炉监督工程师一份,金属室留一份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策划部负责。

第十三条本规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2005年11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及标准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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