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设备管理职责的界定

合集下载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83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83号文)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6]83号] 2006-5-19发布(有效) 2006年5月22日印发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铁路车务系统设备故障责任判定及考核办法

铁路车务系统设备故障责任判定及考核办法

铁路车务系统设备故障责任判定及考核办法
设备故障分为责任故障和非责任故障。

发生设备故障应件件定责。

设备故障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故障考核的实施细则,保证考核措施的落实。

违反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导致设备故障,列设备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责任。

设备质量不良造成设备故障,属设计、制造、采购、检修、验收等单位责任的,定相关单位责任。

营业线施工中因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管理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定相关单位责任。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或在结合部发生的设备故障,不能判定主要原因时,定相关单位同等责任。

设备故障发生单位隐瞒或查不清原因的,定该单位责任;协同隐瞒的单位追究同等责任。

作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或养护维修质量不良等,造成监测、检测设备系统故障或漏检、漏传信息,定相关单位责任。

租(借)用其他单位的设备发生故障,定租(借)用单位责任;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办理。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故障,列非责任;经
公安部门查明,确系破坏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列非责任;应采取防范措施而未采取,致使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故障,定相关单位责任。

设备故障的损失费用,由设备受损单位列出明细表,经铁路局运输处审核后,由责任单位支付。

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分别承担设备故障损失费用的100%、60%及以上、40%及以下。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相同比例的经济损失。

铁路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铁路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铁路维修车间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维修质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管理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满足生产需求。

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3.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监督。

三、设备使用与操作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3. 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4.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设备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操作。

四、设备保养与维修1. 设备管理员应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保养内容包括:清洁设备、润滑运动部件、检查紧固件、更换易损件等。

3.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

4. 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维修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按程序进行报废。

2. 报废设备应进行评估,合理处置,确保资源利用率。

3. 更新设备时,应充分考虑生产需求、技术性能和经济效益,确保新设备满足生产要求。

六、安全与环保1. 设备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2. 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关注环保指标,减少污染排放。

3. 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监督检查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铁路系统内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 铁路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机车、车辆、桥梁、隧道、轨道、信号系统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小组应包括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所有涉及特种设备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安全法规等。

3.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

四、设备维护与检查1. 制定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计划。

2. 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 维护和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 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包括设备故障预防、操作失误预防等。

2.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监督与检查1. 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安全检查档案,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七、安全信息管理1.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和分析安全数据。

2. 定期发布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安全状况和改进措施。

3. 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保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

八、奖励与惩罚1. 对于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定期评审和更新,以适应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新要求。

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制度

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制度

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运营设备的管理,保障铁路运营的安全、高效、可靠,提高设备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营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维护至上、科学运营、精细管理、整体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铁路运营设备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责任制度。

第五条确定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检修、故障返修、清洗维护等。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设立部门长,明确其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专业团队,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组织机构,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三章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制度第九条铁路运营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清晰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检修记录、运营情况等。

第十条铁路运营设备的检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设备的检修应当依据设备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修工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及时、细致、完整进行,确保设备的长期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洁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外观和正常使用。

第四章铁路运营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铁路运营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铁路运营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五章铁路运营设备管理的风险防范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

第十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故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物流集团,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8月23日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铁路设备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按照职责开展全国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开展辖区内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铁路运输企业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工作,不断提升铁路设备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委外维修、检测监测、技术状态评价或者鉴定、寿命和报废管理、工装设备管理、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和维修的铁路设备质量满足要求。

铁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铁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铁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铁路设备设施的管理对于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铁路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可靠性,铁路公司特别制定了铁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职责、规定管理流程、规范操作规程,为铁路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1 目标铁路设备设施管理的目标是保障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高效和顺畅运行,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和寿命,保障铁路运输的可靠性和客户满意度。

1.2 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铁路设备设施管理的首要原则,所有的管理措施和操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2)综合管理原则:铁路设备设施管理需要融合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协作,形成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3)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早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修复,以避免发生故障和事故。

(4)科学管理原则: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和流程,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能。

二、管理职责2.1 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是负责具体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部门,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等。

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管理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2 运输部门运输部门是铁路设备设施的主要使用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合理安排使用计划,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

2.3 监察部门监察部门是对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部门,负责规范管理程序的执行、提出管理建议和指导,确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管理流程3.1 设备设施的登记和分类铁路公司要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和分类,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技术参数、使用年限等。

同时,将设备设施按照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等级,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维护。

铁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铁路工程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安全性,保障铁路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管理机构第一条铁路工程设备的管理机构为铁路工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设备的使用和维护;3.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4. 负责设备的保险和维修费用的支付;5. 负责设备的更新和报废。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第三条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设备的使用规范和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方式和用途。

第四条设备的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两种,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定期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对每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评定。

第四章设备的更新和报废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当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或更新设备。

第七条设备更新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应提前对新设备进行技术培训和操作说明。

第五章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同意才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铁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现将此制度予以公布,自即日起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设备管理职责的界定
一、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工业电视监控、GPS等日常管理
1、用户单位负责日常维护,正常状态的检查,清扫卫生等。

2、铁路检修分公司负责全公司信息系统日常计表、故障处理,专业检查、技术与检修档案管理。

3、铁路检修分公司朱艳存为储运公司信息员。

负责与集团公司信息管理的工作联系,与兰贝斯的工作联系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4、技装部负责原始技术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与委外修理的管理,对铁路检修分公司上报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5、技装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以及对外申报。

二、铁路机车车辆、通信、信号、电力、线路等日常管理工作
1、铁路运输分公司、铁路检修分公司、技术装备部进行两级技术履历档案管理,原始技术履历档案由技装部负责管理,分公司配合,特殊情况除外。

2、铁路检修分公司承担全公司电气设备的专业管理,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计表、专业检查、维修、故障处理等由铁路检修分公司承担。

汽修分公司日常维修故障处理自行承担,自己无法处理时,铁路检修分公司协助处理。

3、技术装备部负责对铁路检修分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上报制度的审核,制度制定由分公司负责。

4、铁路检修分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分别负责材料上报,技装部负责审核与外报。

5、委外检修项目的招议标和合同签订由技装部负责,分公司配合,分公司负责技术把关及相应的内外部联系工作。

三、重点设备的汇报
1、每天15:30分向公司调度和技装部汇报运行情况。

联系人:张宇燕;电话:2920;
2、大故障、事故等汇报按《生产性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3、按管理口子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协调的情况,影响生产的
直接告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告知相关的职能部门。

四、车辆检查
1、每周两次的铁水车检查,由铁路检修分公司组织。

2、每月一次的车辆检查,由技装部牵头。

附录:
应急突发事件的汇报处理程序
一、铁路运输生产、设备等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铁路检修分公司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抢修小组,及时启动应急抢修预案,并负责抢修的全过程管理。

三、铁路运输分公司负责抢修期间的生产组织协调,配合检修分公司开展抢修工作。

四、生产经营部、技术装备部分别负责生产和设备突发事件抢修期间的指挥和协调。

铁路设施施工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
为加强铁路设施检修与施工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

在“储运发(2007)第4号文的基础上,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凡是由铁检分公司承担且不改变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方案、操作方式以及使用条件的检修或施工工作,一律按“储运发(2007)第4号”文执行。

公司调度受理铁路检修分公司的施工请求
后,要及时通知技术装备部。

二、凡是涉及设备设施技术性能、技术方案、操作方式或使用条件发生改变的检修或施工工作,一律执行技改工作程序。

技改工作程序如下:
1、需求:所有的需求均由技术装备部负责受理,并由技术装备部组织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可行性报告)。

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批准。

2、同意需求后,由技装部负责立项、技术方案的组织制定以及费用落实等工作。

3、技术装备部牵头组织技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单位的落实(委外工程通过招议标选择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合同签订等工作。

必要时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

4、技装部组织施工专题会,明确时间、范围、进度、质量的控制要求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影响面较大的项目,施工单位应书面提出施工组织方案,交会议讨论确定),形成会议纪要。

必要时,由公司领导组织专题会。

5、技术装备部、生产经营(安监)部以及项目所在分公司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储运公司委外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工作。

所有涉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施工,一律先联系,后施工。

6、技术装备部组织过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的纪录纳入竣工资料并归档。

7、技术装备部按有关要求组织委外项目中无价材料的询价和定价,组织重要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三单”管理,组织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涉及问题单位要全力配合。

8、施工单位在项目结束前,提出必要的技术说明和操作使用说明,负责向技术装备部和生产经营(安监)部和使用单位提供。

使用单位据此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或制度,报生产经营(安监)部、技装部审核,确认后,由生产经营(安监)部定稿下达。

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必要时由施工单位派人进行操作培训。

9、施工结束,施工单位在自己验收的基础上向技术装备部提出交(竣)工验收的请求,同意后技装部组织相关的验收工作,明确验收标准,形成验收报告。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0、验收通过以后,凡涉及行车组织的,一律凭调试命令开通。

必要时施工单位派人现场跟踪或进行操作培训。

11、技术装备部做好工程决算审查、竣工资料归档等项目收口工作。

12、本规定发文之日起执行。

《铁路信号“三不动、三不离”制度》
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的进路或闭塞设备)不动。

2、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
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铁路信号作业的若干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在站内、区间作业时:
1、在站内要时时注意了望列车的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

在大站和岔群处、以及了难以了望处作业,须设专人防护。

2、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

3、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

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4、禁止在机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

5、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6、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及电杆上作业;正在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7、检修电动(电空)转撤机作业时,应打开遮断器。

8、分解检修双导线调整器及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将调整器绑牢固后,方准进行工作。

9、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设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坑、沟一般不过夜,不得已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10、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量一般不得超过50公斤。

二、在信号机上作业时:
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及在电杆上工作,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2、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三、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工作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

设备停电作业时,须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须在电源开头处悬挂停电作业牌。

四、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空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

五、检修整流、变流及磁饱和设备时:
1、电压高于220V的设备应关闭电源,并将电容器上的电能采取人工放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2、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不准开路使用,以免产生高电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铁路信号检修作业“八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试验信号机灯泡除外,但试验前必须确认无列车接近)。

2、严禁倒置、歪放重力式继电器或按压电码继电器衔铁。

3、严禁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试验电动臂板信号机除外,但试验前必须确认无列车接近)。

4、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构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5、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6、严禁人为地构通道岔假表示,进行更换转辙,转换设备。

7、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8、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扳动或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包括手信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