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共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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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一、总则1.1 团名:本团的名称为XXX民间艺术团(以下简称“本团”)。

1.2 宗旨:本团旨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间艺术,推动民间艺术的繁荣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1.3 法律依据:本团的组织和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 民间性质:本团为非营利性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

1.5 独立性:本团独立自主,不受任何政府、团体或者个人的干预。

二、组织结构2.1 团长:本团设有一位团长,负责团务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2 副团长:本团设有一至多名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2.3 部门设置:本团设有艺术创作部、演出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具体设置根据团队需求而定。

2.4 人员招募:本团根据需要,可以招募艺术家、演员、导演、编剧、舞台设计师等相关人员,并签订合同。

三、团务管理3.1 决策机构:本团设有团务会议,由团长主持,团长、副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3.2 例会制度:本团每月召开一次团务例会,由团长或者副团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发展和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3.3 财务管理:本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团队的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3.4 活动策划:本团根据需要,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3.5 紧急事务处理:本团设有紧急事务处理机制,由团长或者副团长负责组织应急措施,确保团队正常运转。

四、成员权利和义务4.1 入团条件:本团欢迎对民间艺术有热情和专业素质的个人加入,入团需经过团队评审和面试。

4.2 成员权利:本团成员享有参预团队艺术创作、演出、培训等活动的权利,有平等参预决策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4.3 成员义务:本团成员应遵守团队章程,服从团队的组织和管理,积极参预团队活动,保护团队的声誉和利益。

4.4 退出团队:本团成员如需退出团队,应提前向团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经费管理5.1 资金来源:本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津贴、社会捐赠、演出收入等。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间艺术团的组织建设,提高艺术创作水平,规范团内成员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包括团长、指导教师、演员、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艺术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要坚持党的文艺方针,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文艺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秀的文艺作品。

第五条民间艺术团要坚持培养青少年艺术人才,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艺术潜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民间艺术团设团长一人,由团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设指导教师一人,由团长提名,经团员代表大会批准。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设演员组、舞美组和宣传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由团长任命,负责本组工作。

第九条民间艺术团设团务秘书一名,由团长推荐,经团员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设财务人员一名,由团长推荐,经团员代表大会批准。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演艺能力,愿意遵守本规章制度,并认同团队的创作理念。

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设有试演期,新成员需经过试演期的选拔后才能正式加入。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遵守演出纪律,服从指导教师和团长的指导和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因私事缺席演出。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是参与演出的前提条件。

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遵守演出规范,不得违反舞台道德准则,不得擅自修改剧本、编排和演出内容。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团队训练,提高艺术水平,不得懒散敷衍。

第十七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相互尊重,团队之间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四章制度管理第十八条民间艺术团要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形成决议,并由团长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民间艺术团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经团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民间艺术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团队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一、团队介绍1.1 团队名称:民间艺术团1.2 成立目的:民间艺术团旨在传承和宏扬中国传统文化,通过艺术表演和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交流和人文精神的传播。

1.3 成立时间:民间艺术团于20XX年成立。

1.4 团队成员:民间艺术团由一批热爱传统文化的艺术爱好者组成,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等多个艺术门类的表演者。

1.5 团队口号:传承经典,创造未来。

二、团队宗旨2.1 传承经典:民间艺术团致力于传承和保护中国传统艺术,通过表演和研究,将经典艺术形式传承给后代。

2.2 创造未来:民间艺术团积极开展创新性的艺术实践,探索和创造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艺术形式,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三、团队活动3.1 艺术表演:民间艺术团定期举办各类艺术表演,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等多个艺术门类,展示传统文化的魅力。

3.2 文化交流:民间艺术团积极参预国内外的文化交流活动,与其他艺术团体进行合作演出和交流,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

3.3 社区服务:民间艺术团定期在社区开展艺术普及活动,为居民提供艺术欣赏和参预的机会,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四、团队管理4.1 团队领导:民间艺术团设立艺术总监和行政主管两个职位,负责团队的艺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4.2 成员管理:民间艺术团采用会员制,成员需通过选拔或者推荐入团,并遵守团队章程和规定,共同维护团队的良好形象。

4.3 绩效考核:民间艺术团定期进行成员的绩效考核,评估成员的艺术水平和对团队发展的贡献,以激励成员不断提升自身艺术素质。

五、团队发展5.1 资金支持:民间艺术团通过自筹资金、赞助和文化补贴等方式获取经费,用于艺术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5.2 人材培养:民间艺术团注重成员的艺术培养和人材的引进,通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成员的艺术水平,为团队的发展储备人材。

5.3 社会影响:民间艺术团致力于提升团队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精彩的表演和社区服务,传递正能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六、团队章程修订6.1 修订程序:对团队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团队成员的讨论和表决,经过多数成员允许后方可生效。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一、总则1.1 团名:本团名为XXX民间艺术团(以下简称“本团”)。

1.2 宗旨:本团旨在传承和发展中国民间艺术,宏扬中华文化,促进艺术交流,提升艺术水平,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艺术表演和文化活动。

1.3 法律依据:本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架构2.1 团长:本团设有一位团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2 副团长:本团设有一至三名副团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3 执行委员会:本团设立执行委员会,由团长和副团长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本团的各项事务。

2.4 部门设置:本团设立艺术创作部、演出策划部、宣传推广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具体职责由执行委员会确定。

三、成员管理3.1 入团条件:对于有志于发展民间艺术的个人或者团体,经过面试和审查合格后,可申请加入本团。

3.2 成员权利:本团的成员享有参预艺术创作、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权利,有权参预团内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3 成员义务:本团的成员应积极参预团内活动,遵守团内规章制度,保护本团的声誉和利益。

3.4 退团程序:成员如有退团意愿,应提前向执行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团。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本团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费、演出收入、赞助款等。

4.2 财务管理部门:本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团内财务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示财务状况。

4.3 资金使用:本团的资金主要用于艺术创作、演出策划、宣传推广和日常运营等方面,必须合法合规,做到公开透明。

五、活动安排5.1 艺术创作:本团定期组织艺术创作活动,鼓励成员进行原创作品的创作和演出。

5.2 演出策划:本团策划和组织各类艺术演出,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等多种形式,以展示民间艺术的魅力。

5.3 宣传推广:本团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和推广本团的活动和成果,提升团队知名度和影响力。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管理,保障艺术团成员的权益,提高艺术团的艺术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应当积极宣传和发扬传统文化,提高全民艺术素养,促进民间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艺术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艺术团成员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应注意言行的影响,不得损害艺术团的声誉。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享有参与艺术活动、优先参与培训和演出等权利,但应按照艺术团的安排和要求参加相关活动。

第七条艺术团成员应当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艺术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

第八条艺术团成员应当尊重艺术团的领导和指导老师,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随意更改演出计划。

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当保护艺术团的财物和设备,妥善使用并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应当维护艺术团的形象,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商业演出和收取酬劳,如有需要须经艺术团的批准。

第三章艺术团的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应设立管理委员会,由艺术团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宜。

第十二条艺术团负责人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报备。

第十三条艺术团应定期组织艺术培训和排练活动,提高团员的技术水平和艺术素养。

第十四条艺术团应建立良好的宣传机制,推广艺术团的演出和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

第十五条艺术团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的个人和集体,同时对违纪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十六条艺术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演出和排练的安全,加强对艺术团成员的健康教育和关爱工作。

第四章艺术团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艺术团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演出收入及社会赞助等,应按照规定用于艺术团的发展和演出活动。

第十八条艺术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间艺术团的管理,促进民间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间艺术团是由一群热爱艺术并具备一定艺术水平的艺术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传承和发扬民间艺术。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的宗旨是:宏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民间艺术的艺术水平,推动民间艺术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民间艺术团设立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等职务,并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五条团长是民间艺术团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团内各项工作。

第六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并在团长无法履职时代理团长职务。

第七条秘书长负责团务的日常管理和团内文件的起草、传阅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成员有权参预团内的艺术创作、排练和演出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演出报酬。

第十条成员应当遵守团内的规章制度,积极参预团内的各项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尊重艺术创作的版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第四章艺术创作和演出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鼓励成员进行原创作品的创作,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匡助。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定期组织艺术创作和排练活动,以提高成员的艺术水平。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定期举办演出活动,展示成员的艺术成果,并向社会公众提供艺术服务。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演出收入等。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十七条民间艺术团应当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纪律和奖惩第十八条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当遵守团内的纪律,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团内纪律的成员,民间艺术团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民间艺术团将赋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一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全体成员讨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才干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的解释,由团长和副团长共同负责。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例会2、每月初召开大会一次,对本月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

3、每周末召开小会一次,本周的工作情况以及生活情况,各成员踊跃发言。

6、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7、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第一条【排练制度】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负责人事先请假。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的考勤情况。

考勤表每周末汇总给领队第二条【演出制度】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负责人安排。

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

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

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如有需要请上报领导等待批准。

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二、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不得参加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领导积极配合。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间艺术团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保障艺术团成员的权益,提高团队的艺术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艺术团。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应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民间艺术团由团长、艺术指导、管理人员和艺术团成员组成。

第五条团长是民间艺术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艺术团的整体规划、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艺术指导是民间艺术团的艺术顾问,负责指导和监督艺术团成员的艺术表演和演出。

第七条管理人员是民间艺术团的日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排演、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八条艺术团成员是艺术团的核心力量,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并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九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享有平等、自由的艺术表演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的歧视。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成员有权享受公平的报酬待遇,艺术团应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和贡献给予相应的报酬。

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享有休假和休息的权利,艺术团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运作规范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应制定年度艺术活动计划,包括演出、巡回演出、培训和参加相关活动等。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应按照艺术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演计划、演出计划和巡回演出计划,并及时向艺术团成员通报。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应加强艺术指导,提高艺术团成员的艺术水平和技能,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

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应保持团队的团结和凝聚力,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共同完成艺术团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如果民间艺术团成员违反团队的规章制度,艺术团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果民间艺术团成员严重违反团队的规章制度,艺术团可采取开除、终止合同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2024年起生效,由民间艺术团领导班子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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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_共4篇1。

艺术团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

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一、团员选拔制度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一、考勤制度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

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2。

艺术团规章制度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

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

(附标准请假条格式)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

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院天使艺术团附标准的请假条格式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他,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

3。

王峰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纪律要求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

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

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

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

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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