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幼儿园口腔保健规章制度

幼儿园口腔保健规章制度

幼儿园口腔保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幼儿身体健康,预防口腔疾病的发生,提高幼儿的口腔健康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口腔保健知识的普及与教育1.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口腔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口腔保洁、牙齿保健、饮食习惯等方面的知识。

2. 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老师应该注意培养幼儿正确的口腔卫生习惯,引导他们维护口腔健康。

第三章日常口腔卫生管理1. 幼儿园应定期检查、监督幼儿的口腔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 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幼儿的口腔清洁工作,保持口腔清洁卫生,消除食物残渣和细菌。

3. 师生交流活动结束后及时检查幼儿口腔和手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饮食卫生管理1. 幼儿园饮食应科学合理,包括供应营养均衡的食物,减少高糖、高酸、高脂食物的摄入。

2. 鼓励幼儿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保持口腔内的湿润环境,减少细菌的滋生。

第五章牙医检查与治疗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牙医进行口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疗。

2. 配合牙医进行口腔治疗的幼儿,应得到特别的关注与照顾。

第六章家长配合与监督1. 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口腔健康。

2. 鼓励家长与幼儿一起学习口腔保健知识,培养幼儿正确的口腔卫生习惯。

第七章紧急处理措施1. 幼儿园应建立口腔急救箱,储备口腔急救药品和器械,以备紧急情况发生时使用。

2. 在幼儿遭受口腔意外伤害时,应立即向家长通报情况,配合家长及时处理。

第八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口腔保健规章制度的幼儿,幼儿园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腔卫生教育、通报家长等。

2. 严重违反口腔保健规章制度的幼儿,将受到较重的处罚,甚至做出停学处理。

第九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 幼儿园口腔保健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调整,必须经过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以上为幼儿园口腔保健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老师、家长和幼儿能够共同遵守,保障幼儿的口腔健康,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一、目的通过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并对家长进行口腔保健指导,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口腔健康意识,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儿童龋病等口腔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在儿童健康检查时,进行口腔保健指导和口腔疾病筛查,并指导选择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问诊。

询问儿童的喂养、饮食及口腔护理情况,了解是否喜食甜食、进食甜食的频率,是否有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是否使用安抚奶嘴,口腔清洁、刷牙等卫生习惯。

(二)口腔疾病筛查。

1.面部检查。

检查是否有唇裂、腭裂等颜面发育异常。

2.牙齿、口腔黏膜和舌系带的检查。

检查牙齿的数目、形态、颜色、排列、替换及咬合情况,乳牙有无早萌、滞留、反咬合。

检查有无口腔溃疡、鹅口疮、舌系带过短等异常。

3.龋齿检查。

检查牙齿是否有褐色或黑褐色改变,或者出现明显的龋洞。

(三)口腔保健指导。

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从牙齿发育、饮食、口腔卫生指导等方面予以宣传教育。

1.喂养。

提倡母乳喂养,牙齿萌出以后规律喂养,逐渐减少夜间喂养次数。

人工喂养儿应当避免奶瓶压迫其上下颌,不要养成含着奶瓶或含着乳头睡觉的习惯。

牙齿萌出后,夜间睡眠前可喂服1~2口温开水清洁口腔;建议儿童18个月后停止使用奶瓶。

2.饮食习惯。

减少每天吃甜食及饮用碳酸饮品的频率,预防龋病的发生;牙齿萌出后,进行咀嚼训练;进食富含纤维、有一定硬度的固体食物;培养规律性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均衡。

3.牙齿萌出。

乳牙萌出时婴儿可能出现喜欢咬硬物和手指、流涎增多,个别婴儿会出现身体不适、哭闹、牙龈组织充血或肿大、睡眠不好、食欲减退等现象。

待牙齿萌出后,症状逐渐好转。

建议这一时期使用磨牙饼干或磨牙棒以减轻症状。

4.口腔清洁。

注意儿童的口腔清洁,尤其在每次进食以后。

牙齿萌出后,家长应当用温开水浸湿消毒纱布、棉签或指套牙刷轻轻擦洗婴儿牙齿,每天1-2次。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
健康检查时间
婴儿: 3、6、8、12月龄 1-3岁:1岁半、2岁、2岁半、3岁 4-6岁:每年1次
编辑版ppt
14
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
健康检查时间
结合预防接种时间或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在预防接种前进行,就诊环境布置应便于儿童先
体检、后预防接种 每次健康检查时间不应少于5~10分钟
性食品
肉、红肉
编辑版ppt
25
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
出生<2000g: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喂养 出生≥ 2000 g:无高危因素者,首选纯母乳喂养 食物转换:不早于校正月龄4月龄
掌握正确的喂哺技巧:姿势、次数
处理常见问题:识别摄入不足、母乳性黄疸等
编辑版ppt
23
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
食物转换
建议开始引入为6月龄,不早于4月龄 第一阶段食物:谷类食物、根茎类蔬菜、水果 第二阶段食物:7~9月龄,肉类、蛋类、鱼类、
豆制品 注重进食技能的训练
编辑版ppt
24
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
测量:体重、体温 体格检查 指导:母乳喂养、护理、预防疾病和伤害等
编辑版ppt
9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立即转诊
体温≥37.5℃或≤35.5℃。 反应差伴面色发灰、吸吮无力。 呼吸频率<20次/分或>60次/分,呼吸困难,呼吸暂停伴紫绀。 心率<100次/分或>160次/分,有明显的心律不齐。 皮肤严重黄染,苍白,紫绀,有出血点和瘀斑,硬肿,脓疱达到5个。 惊厥,囟门张力高。 四肢无自主运动,肢体活动不对称;肌张力消失或无法引出原始反射。 眼窝或前囟凹陷、皮肤弹性差、尿少等脱水征象。 眼睑高度肿胀,结膜重度充血,有大量脓性分泌物;耳部有脓性分泌

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全国各地开展了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为确保这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需要制定相关的规范,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下面是一份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旨在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方面的指导和要求。

一、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一)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格式保存相关资料。

(二)每次儿童健康检查,应完整记录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身体状况、疾病预防接种情况等,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儿童健康档案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查阅、复制、泄露档案信息。

二、儿童健康检查(一)儿童健康检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时间进行,包括身高体重测量、听力视力检查、口腔健康检查、心肺功能检查等。

(二)儿童健康检查应全面、细致、温和,注重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营养状况、心理健康、口腔卫生等综合评价。

(三)健康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与儿童及其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给予必要的儿童保健知识和指导。

三、疾病预防接种(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国家疫苗免疫计划和相关程序进行,并及时向家长提供接种知识、接种时机和接种技术等信息。

(二)医务人员在接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三)接种后应填写接种证明,并向家长提供接种后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应对方法等知识。

四、儿童营养指导(一)儿童营养指导应根据年龄、生长发育情况及个体差异等因素进行。

(二)医务人员应向家长提供科学的儿童膳食搭配、日常生活习惯等营养指导,引导家长关注儿童食欲、饮食行为和节制等问题。

(三)对于营养不良或过度肥胖的儿童,应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干预和指导。

五、儿童口腔保健(一)医务人员应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并指导家长掌握正确的口腔保健知识。

(二)对于发现的口腔问题,医务人员应积极进行治疗并给予相应的口腔保健指导。

(三)定期为儿童进行防龋治疗和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

六、儿童心理健康(一)医务人员要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指导家长正确对待儿童的情绪、行为变化,了解心理发展和心理问题的预防与干预。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以确保儿童在保健服务中得到优质和安全的护理。

这些规范和标准是基于最新的研究和专业实践,旨在提供指导和指标,以提供现代化的儿童保健服务。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儿童保健实施规范是为了确保儿童在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接受保健服务时,能够获得适当的关怀和支持。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1. 儿童保健健康评估: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进行全面的儿童健康评估,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交健康的评估。

2. 儿童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儿童的安全,包括预防意外伤害和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

3. 儿童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建立准确、完整且保密的儿童医疗记录,以确保连续和一致的护理。

4. 儿童家属参与: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鼓励儿童家属积极参与儿童保健决策,并提供相关支持和教育。

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为了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以下是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的简要介绍:1. 儿童健康教育:提供儿童和家庭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良好的饮食惯、体育锻炼和预防接种等方面的知识。

2. 儿童疫苗接种: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对儿童进行及时、全面和准确的疫苗接种。

3. 儿童营养指导:提供全面的儿童营养指导,包括母乳喂养、婴儿辅食和青少年饮食等方面的建议。

4. 儿童心理支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发展阶段,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应对情绪和行为问题。

5. 儿童疾病预防:通过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疾病的传播。

6. 儿童眼保健:提供定期的眼保健服务,包括视力检查和眼睛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7. 儿童口腔保健:提供相关的口腔保健指导,包括牙齿清洁、预防龋齿和口腔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等。

8. 儿童健康监测:进行定期的儿童健康监测,包括身高、体重、体格指数等健康指标的评估和记录。

以上就是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的简要介绍。

儿童保健相关法律及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相关法律及技术规范
对高危儿体弱儿概念,分类,考核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已由江苏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现予公 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为促进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 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订了《全国儿童 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自2010年1月起实施。 该规范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医疗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胎儿保健,新生儿 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对开展儿 童保健服务机构、人员、用房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进一步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 高危新生儿的筛选和早期干预,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以及智力低下、脑 瘫等疾病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依据《全国儿 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开始启动,国家卫计委先后发布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2017年发布了《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 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 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 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 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并对家长进行口腔保健指导,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口腔健康意识,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儿童龋病等口腔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进行口腔保健指导和口腔疾病筛查,并指导选择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问诊。

询问儿童的喂养、饮食及口腔护理情况,了解是否喜食甜食、进食甜食的频率,是否有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是否使用安抚奶嘴,口腔清洁、刷牙等卫生习惯。

(二)口腔疾病筛查。

1.面部检查。

检查是否有唇裂、腭裂等颜面发育异常。

2.牙齿、口腔黏膜和舌系带的检查。

检查牙齿的数目、形态、颜色、排列、替换及咬合情况,乳牙有无早萌、滞留、反咬合。

检查有无口腔溃疡、鹅口疮、舌系带过短等异常。

3.龋齿检查。

检查牙齿是否有褐色或黑褐色改变,或者出现明显的龋洞。

(三)口腔保健指导。

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从牙齿发育、饮食、口腔卫生指导等方面予以宣传教育。

1.喂养。

提倡母乳喂养,牙齿萌出以后规律喂养,逐渐减少夜间喂养次数。

人工喂养儿应当避免奶瓶压迫其上下颌,不要养成含着奶瓶或含着乳头睡觉的习惯。

牙齿萌出后,夜间睡眠前可喂服1~2口温开水清洁口腔;建议儿童18个月后停止使用奶瓶。

2.饮食习惯。

减少每天吃甜食及饮用碳酸饮品的频率,预防龋病的发生;牙齿萌出后,进行咀嚼训练;进食富含纤维、有一定硬度的固体食物;培养规律性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均衡。

3.牙齿萌出。

乳牙萌出时婴儿可能出现喜欢咬硬物和手指、流涎增多,个别婴儿会出现身体不适、哭闹、牙龈组织充血或肿大、睡眠不好、食欲减退等现象。

待牙齿萌出后,症状逐渐好转。

建议这一时期使用磨牙饼干或磨牙棒以减轻症状。

4.口腔清洁。

注意儿童的口腔清洁,尤其在每次进食以后。

牙齿萌出后,家长应当用温开水浸湿消毒纱布、棉签或指套牙刷轻轻擦洗婴儿牙齿,每天1-2次。

当多颗牙齿萌出后,家长可选用婴幼儿牙刷为幼儿每天刷牙2次。

3岁以
后,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可开始教儿童自己选用适合儿童年龄的牙刷,用最简单的“画圈法”刷牙,其要领是将刷毛放置在牙面上,轻压使刷毛屈曲,在牙面上画圈,每部位反复画圈5次以上,牙齿的各个面(包括唇颊侧、舌侧及咬合面)均应刷到。

此外,家长还应每日帮儿童刷牙1次(最好是晚上),保证刷牙的效果。

当儿童学会含漱时,建议使用儿童含氟牙膏。

5.纠正不良习惯。

幼儿期尽量不用安抚奶嘴;纠正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

6.口腔健康检查。

儿童应该在第一颗乳牙萌出后6个月内,由家长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检查牙齿,请医生帮助判断孩子牙齿萌出情况,并评估其患龋病的风险。

此后每半年检查一次牙齿。

7.局部应用氟化物预防龋病。

3岁以上儿童可接受由口腔专业人员实施的局部应用氟化物防龋措施,每年2次。

对龋病高危儿童,可适当增加局部用氟的次数。

8.窝沟封闭预防龋病。

窝沟封闭是预防磨牙窝沟龋的最有效方法。

应当由口腔专业人员对儿童窝沟较深的乳磨牙及第一恒磨牙进行窝沟封闭,用高分子材料把牙齿的窝沟填平,使牙面变得光滑易清洁,细菌不易存留,达到预防窝沟龋的作用。

(四)转诊。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
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口腔专业门诊进一步诊治。

1.唇裂、腭裂等颜面发育异常。

2.舌系带过短。

3.乳牙早萌或滞留。

4.乳牙反咬合。

5.龋齿。

四、流程图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口腔健康指导,为儿童提供定期口腔疾病筛查服务,宣传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转诊。

(二)从事儿童口腔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儿童口腔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原卫生部疾控局印发的口腔保健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三)口腔检查应当在自然光线或良好照明条件下进行。

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追访转诊结局。

六、考核指标
0~6岁儿童口腔疾病筛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口腔疾病筛查的0~6岁儿童人数/该年辖区内0~6岁儿童人数)×1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