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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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办法

典当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行为,防范处置风险,提高处置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资产是指公司在从事典当业务过程中,由于当户违约造成逾期超过六个月的当金或逾期虽然未超六个月但是公司判断通过正常催收已经难以回收的应收当金等资产。

第三条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等有关规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不良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不良资产处置决策应坚持集体审议、按权限审批。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不良资产处置主要由小微业务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六条不良资产处置小微业务部工作职责:1、妥善保管不良资产客户借款合同、当票、续当票、抵(质)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证明等资料;2、负责不良资产客户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是不良资产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申请执行期限的维护、不良资产抵(质)押品管理、不良资产档案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3、负责对不良资产的日常监控,搜集债务关联人(含借款人、担保人,下同)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等资料,跟踪并报告债务关联人影响债权追偿的重大信息;4、参与制定不良资产的处置方(预)案;5、实施不良资产的处置方(预)案;6、其他与不良资产处置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部工作职责:1、负责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日常管理;2、负责不良资产的风险监控;3、负责不良资产处置方(预)案的制定和上报。

4、负责对不良资产处置方(预)案实施的检查和参与;5、不良资产项目处置结束后负责撰写处置说明;6、其他与不良资产处置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处置方式选择第八条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包括直接催收、诉讼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债权转让、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以资抵债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许可的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处置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组合运用。

第九条直接催收指对不良资产直接向债务关联人进行追偿的方式。

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方案

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方案

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方案前言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在业务中难免会出现不良资产。

处置不良资产是银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处理不良债权时,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置方案。

本文将介绍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处置的常见方案和流程。

一、转让债权转让债权是银行不良资产处理中的一种常见方式。

银行可以将不良债权出售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以获得一定程度的风险分散和收益回收。

常见的债权转让方式有以下几种:1.出让债权银行可以将自身持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出让价格的确定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2.离散池转让离散池是指由多个不同的债权组成的资产池。

银行可以将不良债权通过打包方式组成资产池,再将资产池出售给投资者或另一家银行。

离散池转让与出让债权相比,涉及到的债权更多,风险分散度更高。

3.债权综合处置综合处置是指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不良债权处理。

银行可以将债权按一定比例分成不同风险等级的坏账组成资产池,同时也可以对优质的债权进行转让和保留。

二、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不良债权打包形成资产证券,然后交由资本市场进行募集,融资和投资等行为。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资产筛选和评级选择资产池中的适当债权进行打包资产证券化。

并对这些资产进行评级,使得出售资产的风险可以被明确的表达出来。

2.发行证券向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证券,其中包括优先和次优两种证券。

不良债权所组成的资产池由次优证券负责承担最大的风险,而优先证券则较少承担风险。

3.上市流通资产证券化证券发行后可以进行主板或选定发行板块上市流通。

通过资本市场来进行投资,以期获得最终的收益。

三、处置债权银行通过出售或证券化不良债权来转移风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处置不良债权。

这种处置方案的形式有很多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1.催收银行对不良债权进行催收,通过与债务人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追回欠款。

通过这种方式来削减不良贷款占比和损失金额。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抵偿准绳。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划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状,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担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事情日内完成不良资产估值事情。

不良资产估值实施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加入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不良资产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理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它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经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理。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理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理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理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理,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理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

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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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方案范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不良资产也逐渐增多,给金融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压力。

为了有效地处置这些不良资产,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方案应运而生。

一、方案背景不良资产是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产生的坏账、不良贷款等。

这些不良资产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和盈利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将不良资产转化为有价值的资产。

二、方案目标1. 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通过及时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提高资产回收率:通过合理的处置方案,尽可能地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 优化资产结构:通过处置不良资产,优化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提高整体业务质量和盈利能力。

三、方案内容1. 建立健全的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制定明确的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处置工作的高效进行。

2. 严格的不良资产分类标准:根据不良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将不良资产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方案。

3. 多元化的处置手段:根据不良资产的性质和市场需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处置,如转让、拍卖、重组等,以提高资产回收率。

4. 健全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处置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加强内外部合作: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外部资源和专业知识,提高处置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四、方案实施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金融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内部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评估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实施效果,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五、方案效果通过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方案的实施,金融机构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提高资产回收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促进金融风险的化解和经济的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机构和其他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

第二章不良资产处置的原则和目标
第三条
不良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充分披露信息,保障信息公开透明;
2. 积极稳妥处置,防范风险;
3. 合理评估价值,确保合理回收;
4. 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权益。

第四条
不良资产处置的目标是:
1. 有效清收不良资产,减少金融风险;
2. 促进资金流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 维护金融机构的声誉和稳定。

第三章不良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不良资产处置的程序包括:鉴定、评估、拍卖、协议转让等环节。

第六条
不良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制定科学的处置计划,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
2.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处置工作,确保专业性和效率性;
3.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评估和交易;
4. 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
第七条
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八条
不良资产处置的结果应当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处置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在处置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金融机构和其他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信息,违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

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第八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

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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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编号:00-03023-30 版号:A 页码:第32页共31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号00-03023-30 版号 A 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生效日期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八日1.目的为促进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开展,加强业务组织和管理,规范项目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和后期管理.经营与处置,有效防范和控制该项业务风险,根据《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含营业部,下同)开展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

3. 术语定义3.1 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资产,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进而回收现金或沉淀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

包括综合性收购处置业务和结构性收购处置业务。

3.2 综合性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以尽职调查时掌握的资产线索为主要依据进行资产定价并确定收购价格,在资产收购后,通过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经营和处置,以实现收益或资产增值的业务。

3.3 结构性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在收购前即确定了后期资产管理.经营和处置方式,并以此确定项目的主要交易结构的业务。

主要包括指定收购并处置.收购并委托清收两类。

3.4 指定收购并处置业务:是指在意向投资者承诺收购底价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意向投资者的指定报价进行收购,收购后对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意向投资者承诺在无其他竞购者时以其承诺收购底价受让资产的业务。

3.5 收购并委托清收业务:是指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前已经明确将委托第三方或原出让方以公司的名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管理.经营与处置的业务。

受托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任务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收取委托费用。

3.6 处置类资产:是指以处置变现取得收益为目的的资产。

3.7 经营类资产:是指通过专业化经营可不断提升资产价值或经市场调研预计未来具有较大升值潜力,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原则上经营类资产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应能覆盖资产对应的管理费用和资金成本。

4. 尽职调查4.1 尽职调查分类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

4.1.1 全面调查。

指对需要调查的对象进行逐个调查。

对于资产规模为10户/项以下的不良资产包,原则上应进行全面调查。

4.1.2 抽样调查。

指从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中,抽选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据以对全部调查研究对象做出估计和推断。

对于资产规模为10户/项及以上的不良资产包,项目主办单位根据调查条件和调查时间,可选择抽样调查。

项目组应根据资产的地域.行业.金额.担保方式等情况确定抽样调查的样本资产。

样本资产应具有重要性和代表性,以重大资产.抵(质)押资产以及抵债资产为主,抽样资产金额应不低于资产包债权本金金额的80%.户数不低于资产包户数的2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定为样本:(1)本金占资产包本金5%(含)以上;(2)预期回收金额占资产包预期回收金额5%(含)以上;(3)预期回收金额占该笔资产本金80%(含)以上;(4)股权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4.2 尽职调查内容4.2.1 调查人员应查阅以下法律文书(如有):(1)借款合同或协议类文书:包括借款合同(含延期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证明担保存在的其他法律文书,如抵(质)押资产权利凭证.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2)相关会计凭证:包括借款借据.放款单.抵债资产入账凭证及其他相关的会计凭证。

(3)证明在有效诉讼期内的法律文书:包括债权及其相应保证的催收通知和回执,以及其他有效的法律证明材料等。

(4)拟收购资产涉及诉讼事项的诉讼类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上诉状.撤诉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书和法院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4.2.2 调查人员应积极查找资产回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1)实地走访对项目收益和保障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营业场所.保证人或关联方营业场所.抵债股权企业营业场所,并察看重要的固定资产.存货。

(2)实地察看重要的抵(质)押资产.查封资产以及拟收购实物资产,了解同类资产的销售情况及市场价值。

(3)对于尚在经营的债务人(或保证人),与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销售.生产等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判断是否具有偿债能力。

(4)进行财务信息调查和分析,了解债务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信息.重要科目(异动科目)明细以及财务指标等,分析其资产负债.流动性等情况。

(5)与债务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的可能性,与保证人或债务人股东.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等关联方协商债务重组的可能性等。

4.2.3 对于涉诉类资产,与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具体办案人员联系,了解案件审理.执行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向法院查询.核实案件情况和案件执行信息。

4.2.4 调查.研究当地信用环境.司法环境对资产处置的影响。

4.3 债权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3.1 债权基本信息。

包括债务人和债权人名称,债权初始金额.清偿情况,当前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余额,贷款起止时间,合同利率,担保方式以及相应的抵(质)押资产和担保人,不良资产确认或五级分类情况等。

4.3.2 债务人及保证人基本信息。

包括债务人及保证人的性质.行业.主营业务.股东.生产经营情况(如总资产.总负债.年收入.利润等)背景信息。

4.3.3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的法律时效,债权涉诉.查封以及执行情况等。

4.3.4 抵(质)押资产基本情况。

包括抵(质)押物的物理状态.成新程度.地理或存放位置.数量.出租或使用状态.查封或冻结情况等。

4.3.5 被查封.冻结资产情况。

包括诉讼标的余额.申请查封.冻结主体.资产类型.数量.出租或使用状态,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时间,资产轮候查封.冻结情况等。

4.4 实物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4.1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包括不动产的性质.用途.位置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的建造方式.建造阶段.使用状态;周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便利情况.商业繁华情况.基础设施完备情况等;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

4.4.2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

包括动产的权属情况.用途.新旧程度.使用状态.技术先进性.设备专用性等。

4.4.3 其他类型资产。

应根据资产的性质,调查清楚资产的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资产现状及用途.可变现净值等。

4.5 股权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5.1 股权情况。

包括股权金额.占比.流通性等基本情况;股权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分析;股权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情况。

4.5.2 股权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1)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

(2)企业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股东变动.公司形式变更.资本变动.主营业务或产品变动等方面历史沿革情况。

(3)企业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设备.工艺.技术含量情况;产能.主要产品在行业中的排名.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辐射区域等情况;上下游主要客户情况;重大技术改造等。

(4)企业成长性.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情况。

(5)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地方行业政策.行业市场情况等。

(6)企业重大未决诉讼.职工安置.主要生产或营业场所搬迁及改制(如有)等情况。

4.6 抵债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6.1 抵债资产对应的债权基本情况。

包括债权初始金额.清偿情况,放款时间及期限.逾期情况.五级分类等。

4.6.2 原债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简要经营情况。

4.6.3 抵债过程及相关情况。

包括抵债金额.抵债时间.双方协议抵债或法院裁定抵债等。

4.7 资产分类项目组应对不良资产包对应的债务人性质.资产五级分类.资产形态.资产担保方式.诉讼状态.资产法律效力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填写《尽职调查表》,撰写项目总体尽职调查报告。

项目组应确保在报告中对可能影响资产价值判断和处置方式选择的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对所获得信息资料的置信程度进行充分说明。

5. 资产定价5.1 资产定价基本要求5.1.1 项目组应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进行真实定价,不得以意向投资者的报价.受托方的保底清收金额等为主要依据进行简单定价。

5.1.2 资产定价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交易结构,地域经济.行政.司法环境等对后续资产管理.经营和处置的影响。

在覆盖成本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估算资产按照收购时的静态价值以及采取各类技术手段提升资产质量后的动态价值。

5.2 债权资产价值分析5.2.1 债权资产按贷款形态划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三类资产。

债权资产价值=债务人信用债权资产价值+抵(质)押债权资产价值+保证债权资产价值。

如按公式计算债权资产价值大于债权金额,则按债权金额确定债权资产价值。

5.2.2 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分析(1)能够获得债务企业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通过对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分析,预测信用债权资产回收价值。

(a)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可采用假设清算法进行分析。

假设对债务人进行清算偿债的情况下,基于企业的整体资产,从总资产中剔除不能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从总负债中剔除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来分析信用债权资产所能获得的受偿金额。

可参考如下计算公式: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信用债权金额×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回收率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回收率=(总资产-应收及预付账款损失-待摊费用-待处理损失-其它潜在性损失-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权资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总负债+或有负债-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债权-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100% (b)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可采用假设清算法进行分析。

参考如下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信用债权金额×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整体回收率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整体回收率=(总资产-应收及预付账款损失-待处理损失-长期投资损失-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权资产-应付工资-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总负债+或有负债-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债权-应付工资-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100% (c)对债务企业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存货(特别是大宗原材料)等,应采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值。

如相关财务报表中未计提相关准备金或计提明显不足的,应根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调整。

(d)按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开工率不足30%的,参照停产(业)企业计算信用债权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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