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精选多篇)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改革探讨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改革探讨近年来,美国总统选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一些选民对现行的选举制度提出了质疑,并呼吁进行改革。
本文将探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并对改革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一、现行选举制度的特点与问题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选举人制度,这意味着选民并非直接选举总统,而是选举代表选举总统。
具体而言,每个州根据其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被分配相应数量的选举人。
选民在选举中投票支持某个候选人,实际上是在为该候选人赢得该州的选举人票数。
然而,该选举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选举人制度容易引发选民的不满意。
由于中选人的选举是通过党派系统进行的,因此如果一个候选人赢得了全国范围内的普选,但却输掉了选举人票计算,选民可能会感到失望和不满。
其次,选举人制度也会导致一些选举策略问题。
例如,一些候选人可能会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集中在有较多选举人票的州,而忽视那些选举人票较少的州。
这可能会导致选举结果与全民意愿产生偏差,引发公正性问题。
二、选举制度改革的可能性由于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许多人呼吁进行改革。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改革方案。
1. 废除选举人制度,实行全民普选废除选举人制度,实行全民普选是一种可能的改革方案。
选民直接选举总统,而不再通过选举人进行代理。
这样可以确保选举结果与全民意愿保持一致,减少选民的不满意。
然而,废除选举人制度也可能引发新的问题。
首先,全民普选可能导致选举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
其次,全民普选可能增加选举的复杂性和成本。
2. 保留选举人制度,改进选举规则保留选举人制度,但改进选举规则也是一种改革的可能路径。
例如,可以通过改变选举人票分配方式来减少选民的不满意。
一种可能的方法是将选举人票分配方式改为比例分配,根据每个候选人在各州的得票率来分配选举人票。
此外,也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候选人,增加选民的选择权,减少两党垄断的情况。
例如,可以通过减少第三方候选人参选门槛、改变选举辩论的规则等来促进多党竞争。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与投票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与投票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政治事件,不仅仅是美国公民关注的焦点,更是全球人民关注的话题。
如果要了解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和投票分析,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制度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制定选举法律的政治制度和规定选举规则的普选制度。
从政治制度上来看,美国采用的是总统共和制;而从选举规则上来看,又采用了各个州公平普选的方式。
这种制度模型是美国所特有的并具有其独特性,它反映了美国在其国家体制、选举制度和政治宗旨方面的基本特点。
相对于中国的“一国两制”和英国的“下院上议院”,美国的总统共和制是一种高度简化的国家体制。
这种体制通过联邦和州两级宪法的规定,共同协调各州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实现了权力分立和权利保障。
基于公平普选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实现了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和竞选权的平等权利。
这不仅体现了美国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理念,也是美国人民对自由、平等和公正价值观的认同。
二、制度弊病然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病。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选举规则不够公正。
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固定选举人、各个州按得票数比例分配选举人的“间接制度”。
但是,这种规则存在着选举人不均等的问题,因为它并没有充分考虑小党派(如绿党、自由党等)或独立人士的选票,更容易让人产生选票浪费和选举舞弊等问题。
其次,美国总统选举存在着地区格局的问题。
根据2000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各州之间支持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情况明显,导致美国在选举中分化严重,不同阵营之间往往难以做到有效的协调与统一。
最后,候选人竞选费用过高。
美国候选人大部分都采用电视广告和其他一些昂贵的推广手段进行宣传,因此,选举竞争成本很高,这使得大多数人几乎都无法参加竞选。
三、投票分析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制度可以分为现场民意调查和邮寄式投票。
现场民意调查的投票方式风险较大,主要是受天气、出行等候选人无法预测的因素影响。
美国选举总统投票制度

美国选举总统投票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民主国家,每四年都会举行总统选举投票来选出新的民选总统,当中采取的正是美国的总统选举投票制度。
美国的总统选举投票分为一共11个步骤,其中第一步是能够投票的民众必须在选举日期前登记成为选民,然后在选举日当天进行投票。
由于美国是一个多部门国家,因此每个民主大厅都必须从各州安排本地民主大厅,来保证投票情况公平公正,避免任何投票的操控等。
第三步是将所有投票的结果以电子的方式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快速而有效的统计投票结果,网络技术是里面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四步则是把各个州投票结果整合在一起,以便形成最终的总统竞选结果。
最后一步,就是有权拥有总统选举资格的“九名大使”统计出胜利总统所需要的投票数,并公布最终选举结果。
美国的总统选举投票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社会的价值,而且也依据宪法规定的各类机制保障了竞选的公正性,使得候选人的选举过程具有的更多的可靠性,从而确保了民众的权利,维护了社会的良性稳定发展。
当然,具体的投票准备过程仍需要各部门一致性的配合,才能实现充分便捷的投票行为。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1130310120杨斌斌摘要美国是一个幅员广袤的联邦制的民主国家,这塑造了其独特的选举制度。
浓厚的联邦制色彩赋予每州一定的权利,这决定了美国不会像法德等传统国家进行全国性的普选。
同时在信息传递不发达的时代美国幅员的广阔又要求其选举必须具有高效性。
初选和大选中以人票反映得票比例、赢者通吃的做法在民主的前提下增大了投票数据的方差,在宪法得票过半的要求下往往能一次选举成功,同时不严格的按人口分配人票(规定每州的最少票数)又保障了小州的权益。
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预选提名制和选举人团制很好适应了美国国情从而得以保留。
关键词预选提名制选举人团制高效的民主正文美国总统选举大致经过候选人提名和大选两个阶段。
候选人提名如今主要采用以州为单位的预选提名制,大选采用选举人团制度。
一、总统候选人提名在选举初期,每个政党同时会有几个候选人宣布参加总统竞选。
总统候选人提名,就是要选出各个党派的唯一候选人,使政党能够团结一致地竞争执政资格。
其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1)1790至1832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
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门罗、杰克逊都是国会党团会议挑选的候选人并最终赢得了总统职位。
(2)1832至1968年的党代表大会提名制,其中1832至1908年为纯粹的政党组织提名制(因为所有的党代表均来自各州的党团会议、选区代表大会、州代表大会、行政机构委员会、党的领袖及这些机构的联合体);1918至1968年为混合提名制(即预选与政党组织提名相结合,但预选并不起决定作用,虽然在1916年预选高潮时曾有26个州实行预选,其中每个州有一半以上的党代表是由预选选出的,但总的来讲,这些预选意义不大)。
(3)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
预选制在本世纪初在有些州开始实行,但直到60年代末才被广泛采用。
预选制的流行主要源于60年代末及70年代初的政治改革—党代表大会修改了代表的资格,代表席位向少数族裔及妇女开放;州议院通过了在总统预选中选民选举出倾向于某个候选人的代表的法律,也源于有关竟选筹资法的规定,还源于媒体力量的上升。
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确保了宪法规定的权力在选民的声音中得到体现。
这个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保护选民的权利和平等。
本文将围绕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基本原理、选民资格、选举程序和选民的权益来阐述。
首先,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建立在一项基本原则上,即选民通过选举人团来选择总统。
选民直接选举的是选举人,而选举人再根据选民的选票来选择总统。
这种间接的选举制度被认为是一种体现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结合。
选举人团由各州根据人口比例确定的代表组成,这个数字等于该州在国会两院的议员和参议员的数目之和。
其次,选民资格是保证选举公正性和泛民主原则的重要因素。
根据宪法规定,美国公民必须年满18岁,是该州的合法居民,并在选举日前注册才能成为选民。
同时,一些限制条件也存在,如犯罪记录可能导致选举资格的被剥夺。
这一资格要求确保选民具有投票的权利,并且合理限制了那些可能滥用权力或不合适参与投票的人。
选举程序是保证选举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关键要素。
根据法定程序,选举日期是固定的,即每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
选举包括初选和总统选举两个主要环节。
初选是指各政党内部通过竞选活动选择候选人的环节,而总统选举是指选民通过选举人团的投票来确定最终胜出的总统候选人。
选举人团会在选举后数月的12月进行投票,将选票送达各自州的国会议员手中,并在国会进行计票。
国会最终将票数进行核实,并宣布当选总统的人选。
最后,选民权益的保护是确保选举过程公正性和合法性的重要因素。
选民享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选择权等权益,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民不受政府、商业或其他组织的干扰,有权自由表达观点并公开支持候选人。
此外,选民权益还包括投票的保密性和公正性,以确保每个选民的选票都被正确计入,并反映其真实意愿。
总的来说,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一个基于间接选举原则、以选民资格为基础、通过选举程序保证选举公正的体系。
这个制度确保了选民的权利得到保护,选举结果反映了选民的意愿,保证了总统权力的合法性和合法性。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选举之一,影响着全球政治格局。
本文将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选举方式、选举程序以及选举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一、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方式。
选民在选举日前,通过州内的选举人团来间接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每个州根据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来决定选举人团的规模。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是按照获得该州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比例来分配选票。
二、选举程序美国总统选举分为初选和总选两个阶段。
初选阶段,各政党会组织党内初选,确定候选人参选总统。
这个过程通常在每个州内进行,各州的初选日期和方式有所不同。
初选的结果将决定党内候选人的提名权。
总选阶段的选举日期是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选举日)进行,这个星期二被称为“选举星期二”(Election Day)。
选举星期二是根据历史传统和方便性而确定的。
选民将前往投票站,通过选举人团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最终,国会根据各州选举人团的选票来宣布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结果。
三、选举制度的优点1. 平衡了各州的利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为各州赋予了一定的决策权,每个州都有至少3个选举人团席位。
这种平衡机制确保了小州的利益得到了充分关注,防止了大州对选举结果的过度影响。
2. 强调地方意见:通过初选和州内选举人团的方式,选举制度能够更好地反映各州选民的地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选举的民主性。
3. 稳定政治局势: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减少了激烈的政治波动对国家整体稳定的影响,有较高的连任率,保证了选举后政权的平稳过渡。
四、选举制度的缺点1. 不符合直接民主原则:美国总统选举在选举结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选举人团的存在使得少数人的选票价值大于多数人的选票价值,与直接民主的原则有所冲突。
2. 选举费用高昂: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庞大且昂贵的选举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选举宣传、竞选活动和组织维护,使得选举制度更加偏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候选人。
论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 每四年举行 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 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 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 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 “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 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全得”的制度下,他可能得到最 多的选票,却因输了选举人票而 落选。尽管这样,美国的选举人 制度仍成为人们争论的课题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与弊
台前台后Biblioteka 由党指定认可, 否则就是非法 的
使用间接选举 制度
中国
美国
美国选举制度的候选人公民自由报名,
候选人的权利是平等一样的,任何人不能 威胁其他候选人。美国选举鹿死谁手不到 最后选票统计谁也不知道。美国的地方议 员、官员直至总统都是由人民直接选举
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也要知道这些!
美国的总统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 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 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 司令
美国副总统是如何产生的
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 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 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美国总统选举的预选阶段
通过选民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参加该党全 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选民也可以直接对总 统竞选人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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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在“胜者
选举制度包括的内容
部分基本要求
选民资格
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 科他州外 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 续,方能参加投票
被选举权规定
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 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 居民 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 至少在美国生活七年是选举所在州的 居民 总统: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 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选举制度美国选举制度是世界公认的最为复杂和民主的选举制度之一,其独特的选举制度体系给予了美国选民非凡的选举自由、平等和公正。
美国选举制度既包括总统大选、国会选举,也包括各州和地方的选举。
其中最重要的是总统大选。
美国总统大选的选举制度分为两个环节:初选和总统选举。
初选是各主要政党通过一系列选举和党内会议(如党代表大会)来选择该党的总统候选人。
总统选举是选民直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在每个州的选民大会上进行,选民将投票选举各自代表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成员。
选举人团成员根据在各州获得的投票情况进行投票,将选票发送到国会议员,在国会议员的开票统计后,选举人团中获得270张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将成为该届总统。
美国选举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联邦制度:美国选举制度存在国家层次的选举和州层次的选举。
总统选举是全国范围的大选,而州和地方的选举则由各州和地方政府组织。
二、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是美国总统选举的关键所在。
选民的投票只是用来选举各自派出的选举人,而选举人再根据各自所在州的情况,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选举人的数量与每个州的国会议员数量有关,有些州人口较多,选举人的数量相对较多。
三、二党制度:美国选举制度中存在二党制度。
共和党和民主党是美国的两大主要政党。
选民只能在这两个党派中选择。
这两个政党掌握了美国政治舞台上的主导地位。
四、内容关注度:在美国选举制度中,候选人和政党的政治广告十分重要,各种媒体形式的报道和分析也十分繁琐。
美国选民被视为最关注政治信息的选民之一,选民的参与度很高。
五、选民注册制度:美国选民必须通过注册表格进行注册,在注册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住址证明。
只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公民才有资格登记选民。
六、选举制度保障:美国选举制度非常注重公正和平等,监督选举的机构和法律非常完善。
选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选举权益,并对选举过程进行投诉。
美国总统的选举流程是怎样的
美国总统的选举流程是怎样的美国选举总统是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通俗来说,涉及选民在总统竞选人选择中的行为,政党和政治组织的活动以及大多数美国州的选举官员的工作。
那么,究竟该流程是怎样的?一、国家党团提名流程(1)政党和党代表决定参加总统大选,先在家乡或州举行提名竞赛,以选出竞选总统的候选人。
(2)每个州的党团会正式选出一位总统参选人,其他候选人则在总统竞选中汇总出一位总统候选人,它们也是政党和政治组织成员评选出来的。
(3)政党还为候选人制定竞选策略,组织竞选活动,收集金钱以参加总统竞选,广泛宣传等等,以最大程度地影响全国的选票。
二、全国总统投票流程(1)美国每四年定期举行总统大选,在投票日前约三个月之内会开始投票报名过程,每个州和领地都有独立的表决材料,而且只有在相当长的期限内才可以投票。
(2)投票当天,投票时间都在白天,而且各个地区可能不一样,但都安排在星期六或星期日。
所有投票选民都要携带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投票站,按照规定投票,投票的结果以选民的意向为准。
三、总统竞选结果公示(1)在投票结束之后,美国州会根据法律规定,统计投票结果,并正式此竞选的投票结果,选举出此次总统选举的最终胜利者。
选举者之间的差距将最终决定美国政府新一届领导人的身份。
(2)在最后几个月,美国大选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把最终得票结果,以及每个政党的竞选花絮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其他媒体,报道给全世界人民。
四、总统职权确定(1)经过整个提名过程和投票结果的确定,赢得最高票数的总统候选人,将会正式成为美国第45任总统,在美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期限内担任美国总统,进行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的管理。
(2)总统也会按照美国宪法精神,继续宣传美国的民主文化和自由价值,向国内外表明美国的政治立场,落实全国的政策,惩治社会犯罪,传递中央政府的指示以及下令支持国防,并保护国家的安全。
以上就是美国总统的提名流程及投票流程以及职权确定的具体过程,不同的选民的行为以及政党的活动,使得总统的选举变成一种复杂的政治游戏,这就是总统竞选的全过程,也是影响美国政局形势变化的重要过程。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美国总统选举是直选的直选就是国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美国),而不是任命(朝鲜)或者是代表选举(中国),选举方案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美国总统当选的计票方法:总统当选的计票,是以选举人为计算基础,50个州分别计算,而不是以公民投票的票数为计算基础。
计算方法:全国现在是众议员435人,参议员100人,那么选举人总数即是535人。
如果任何一个竞选人得268票选举人票,即当选总统。
备注:各州众议员分布举例来说,马里兰州有8位众议员,2位参议员,则马里兰州有选举人票10票。
如果在马州竞选,戈尔赢了布什1万票,则戈尔得到了10张选举人票。
如果在纽约州有众议员42人,参议员2人,则纽约州有选举人票是44票。
但是竞选结果,小布什只赢了戈尔一票。
但是小布什得到选举人票则是44票。
实质上戈尔得的公民选票却比布什多9999票,但是戈尔却输了!因为选举人票以州为计算单位,在一州中,只要你多赢一票,你就得到该州全部所有选举人的选票。
因此在竞选中,所有两党竞选人皆倾其全力而希望在大而人口又多的州获胜。
当年尼克松和肯尼迪竞选的公民得票,尼克松比肯尼迪多,但是选举人票则少,所以肯尼迪当了总统。
众议院的职责,主要是掌握国家财经、税收计划等法案的通过,监督、控制联邦政府的荷包。
几年前,众议院没有如期通过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待遇法案,克林顿政府关门3天没有上班。
重大法案,如此次给予中国的永久性最惠国贸易法案,则是和参议院联合通过而后送交总统签署。
另外众议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以及表决国家对外宣战、媾和等外交条款再由参议院通过。
此外如副总统缺任,则众议院、参议院联合开大会表决通过总统提名的副总统人选。
美国前任总统福特,就是副总统缺任,由当时现职总统尼克松提名,咨请参、众两院联合开大会而表决通过。
后来,尼克松因水门案件辞职,福特由副总统而升任总统。
参议院有参议员100人,以州计算,不分大州小州一律选出2位参议员,美国现在是50州,所以联邦参议员选出是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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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
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
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
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
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
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
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
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
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
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
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
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
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
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
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
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
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
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手抚《圣经》(历史上除西奥多?罗斯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在美国政治中,副总统不担任实际工作。
他的公务是担任国会参议院主席,但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他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
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根据美国宪法,如果总统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
先当副总统是登上美国总统宝座的途径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总统职务。
杜鲁门因罗斯福去世,约翰逊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别继任总统。
此外,有几位副总统还当过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汉弗莱、蒙代尔和布什。
美国副总统不是由美国公众直接选出的,而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并经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总统候选人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时首先要考虑此人的政治资历和条件,但主要看他在党内代表哪部分势力以便取得平衡,尽可能争取最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但大选结果不取决于总统候选人对副总统的选择,而是取决于总统候选人。
1988年美国大选期间,许多美国人认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的竞选伙伴奎尔太年轻、不老练、不值得考虑,而认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的竞选伙伴本特森经验丰富、深孚众望。
但大选结果,布什获胜当上了总统,奎尔自然也成为副总统。
副总统候选人通常是国会议员,但参议员被挑选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机会较大。
原因是参议员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担任参议院主席,这可加强总统与参议院的联系。
美国总统选举第一阶段——预选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举、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和当选总统就职。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被视为美国大选的前奏。
该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开始,至6月结束。
党内预选绝大多数是在星期二举行。
在预选阶段,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州代表大会选拔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这些代表将在党代会上提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
因此,预选实际上是对总统候选人资格的争夺。
各州的预选制度是1902年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
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或译为“党团会议”)和直接预选。
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初选”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在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各自出席本党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大会)的“承诺代表”(或译为“宣誓代表”,须在全国党代表大会即提名大会前宣誓,以地方意愿作为投票依归),并表示支持本党的某一竞选人。
“初选”这种形式比较正规。
目前,美国大多数州都采用这种形式的预选。
各州总统预选将产生本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承诺代表”,他们以预选结果为依据,承诺支持本党的某一竞选人。
两党“承诺代表”的名额和分配机制有所不同。
民主党一般根据预选中各竞选人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
共和党在一部分州按竞选人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在其他州则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
除“承诺代表”外,参加党代会的还包括少数“未承诺代表”(民主党称“超级代表”)。
他们主要是党内知名人士,如党的全国委员会成员、参议员或州长以及党派领导人等;他们并非经由初选表决推举,可以在党代会前不承诺支持某位候选人。
衡量竞选人在预选中的表现,主要是看竞选人获得的本党“承诺代表”支持的比例,而不取决于其获得支持率的高低。
两党竞选人如要确保赢得总统候选人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全国党代会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
在民主党方面,各州都有一定的代表名额,参选者可根据在预选中的选民支持率分得相应代表数额。
在2008年4049个代表名额中,3253个产生于州预选,其余796个“超级代表”则由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成员、民主党参议员或州长以及党派领导人自动获得。
在8月底于丹佛举行的提名大会上,获得2025名以上代表支持的竞选人将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
在共和党方面,有的州像民主党一样按参选者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有的则是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如新泽西、纽约、弗吉尼亚等15个州)。
在共和党于2008年9月初在明尼阿波利斯举行的提名大会上,共有2380名代表投票选举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1917名“承诺代表”,即在会前就表明他们支持哪位参选者的代表。
还有463名“未承诺代表”,其中123人属于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成员,最终获得1191名以上代表支持的参选者将获胜。
数十年来,艾奥瓦州和新罕布什尔州一直分别是美国大选年举行首个政党基层会议和首次初选的州。
在预选阶段,一个州的面积大小和人口多寡与该州对整个选情的影响力并不成正比,而最重要的是预选日期——往往日期越早,影响越大。
因此,尽管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是小州,但对整个预选阶段具有“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受到两党竞选人和各路媒体的高度关注。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7、8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候选人。
在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哪位竞选人得到最多出席者支持,就能被推举为该党总统候选人。
美国总统选举——选举人团制度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
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选民投票是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
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
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
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
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
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
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
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
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
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
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
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
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
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