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11.08•【文号】林资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方便林农林木采伐申请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事先一次性告知采伐申请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
坚持服务站点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积极为林农采伐办证提供集中受理、统一送审等服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委托乡镇政府办理林农的采伐审批发证,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村(组)一级设立林木采伐受理点。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通林木采伐手机APP系统,实现林农“足不出户”即可申请采伐;进一步拓展林木采伐在线申请、办理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林农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并出具采伐承诺书、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告知承诺书要列明采伐技术和伐后更新的要求、承诺事项及相关责任等内容。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本着依法、便民的原则,尽快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具体办法和权责规定,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
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填报说明

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注册说明点击右下角注册,进入以下界面:用户登录名:乡镇名称全拼密码:自己设置真实姓名:负责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办理的工作人员用户所在行政级别:选择“乡镇”用户部门:XX镇林业站所属区域:选择“北京市辖区”、“通州区”各自所在乡镇上岗证号:填写个人林业执法证证号,如没有林业执法证,可以不填。
学历、政治面貌、性别:非必填项;电话:填写乡镇林业站办公电话或手机;点击完成注册后,经开通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操作。
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填报说明1、采伐申请类型:选择“仅占限额”和“不占限额计划”两项。
“仅占限额”指采伐规划林地内林木和农田林网林木的申请;“不占限额计划”指采伐非规划林地林木(非林地林木)、四旁树、散生树的申请。
2、申请单位:林木所有权单位或个人。
3、申请依据:林木权属为集体或国有的,填写“你单位”;林木权属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4、林权证号:采伐林木核发过林权证的,填写林权证号。
5、宗地号:申请采伐林木核发过林权证的,填写林权证上的宗地号。
6、林场或乡镇:填写申报采伐林木所在乡镇。
水务、公路部门采伐的,填写道路名称或河道名称。
7、林班或村:填写申报采伐林木所在村;8、工区或组:不需填写。
9、小班:采伐林木所在具体位置,要求填写明确、便于查找,有明显标志物。
10、小地名:不需填写11、四边界:采伐小班具体四至。
每个方向填写具有固定位置的标志性地物名称,每项最多不超过10个汉字。
12、G ps坐标:国有林场提交采伐申请的,需填写gps坐标,其他权属林木采伐的不需填写。
13、林木权属:选择“国有”、“集体”、“个人”、“非林业系统”“其他”。
其中“国有”是指国有林场、苗圃;“非林业系统”是指水务、公路等非林业系统国有单位;“其他”包括合资、合作、合股、联营等所有制模式。
14、林木起源:选择“人工”。
15、林种:选择“公益林”或“商品林”,具体分类如下:16、17:优势树种:按照申请采伐林木的主要树种选择。
林木采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林木采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蓝方全(天峨县林朵林场, 广西 天峨 547300)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追求美好生活的同时,也逐渐提高了环保意识。
森林资源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重要的可再生资源,通过科学的进行林木采伐可以促进森林交替和更新,还能够保证林业经济发展和工业生产的需求。
在新时期的背景下,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到市场中,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林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如何科学进行林木采伐管理是重要的研究课题。
1林木采伐管理存在的问题1.1 存在过度采伐的问题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中,森林资源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际进行林木采伐的过程中,有些地方过于看重经济利益,没有做好林木采伐监督和管理工作,导致发生过度采伐的情况,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阻碍了林业的稳定发展[1]。
1.2 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为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行了一系列林业有关的政策,然而当前一些地区的林业部门并没有落实国家政策,在森林管理工作中依旧沿用以往的策略,导致各地区的林业发展态势参差不齐,林农的经济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国家也难实现统一化的林业管理。
1.3 采伐限额监督力度不够时下国家规定每五年调整一次森林采伐限额,工作人员需实地进行测量和调查,之后运用科学方法计算出限额,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经过核实审批之后形成采伐限额编制。
然而当前一些地区为追求经济利益,致使林木采伐限额不真实,国家没有严格监督采伐限额工作,缺少科学的限额编制,最终影响森林资源的再生功能。
另外,护林员工作态度及管理方法存在一定问题,在采伐监管工作中缺乏科学的方法,从而造成监管工作水平较低,国家相应采伐管理政策难以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对先进的采伐监管模式不了解,进而造成林木采伐监管工作水平不足,弱化我国林木采伐监管力度。
1.4 伐区调查不严谨在采伐林木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对伐区进行调查,但是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没有提前做出调查规划,调查设计比较粗糙、简单,并且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伐区调查工作,最终出现不合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的情况。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附件1:林木采伐系统应用注意事项、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一、关于注册和用户管理问题1、市、县两级管理人员应先注册,待上一级管理员将其审核开通后,才能由其审核开通同级其他人员和下一级人员的注册申请;2、乡镇级使用人员只有在县级管理员将所在乡镇已在归口单位中创建后才能完成注册;3、用户资格和权限管理。
由管理员打开“用户管理”界面,选择某使用人员的“设臵”项,在界面中选择“禁用”,可停止使用人员的操作资格。
选择“分配角色”,可调整其使用权限。
未在系统中审核过或办过证的人员,可删除。
4、正式使用系统时,请大家谨慎、依法和规范操作。
每位使用人员的每项操作都在系统中有记录。
二、关于限额预存和下达分解问题1、限额预存应按编限单位进行;2、限额分解预存按归口单位进行;3、只有先按编限单位预存限额并经省厅审核下达后,才能分解预存归口单位限额;4、分解预存限额不能超过其对应编限单位的总量和分项限额;5、未给归口单位分解下达采伐限额的,在申请录入时归口单位应选为空白,该项采伐则占用其所属编限单位的限额。
三、关于审批办证权限问题1、办证人员可办理所在行政区域的所有采伐证;2、审核人员可审核同级和下级的采伐申请;对下级的采伐申请,审核人员不要修改其行政区域、编限单位或归口单位,否则可能造成采伐限额串用、审核结果不能返馈给原申请人(新修改的单位也收不到审核结果,变为审核人所在同级机关为发证人)。
原则上不要越级审核(如市州审核乡镇)采伐申请。
3、由于审核人员审核前可修改采伐申请,审核和发证人员分离的,发证人员在打印采伐证前要仔细复核,与申请材料和设计等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再打印,如有错误应及时告知审核人。
同时,对审核和办证人员分离的,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应明确各自的责任。
4、按行政区域注册的乡镇办证人员,只能办理所在乡镇范围内的采伐证。
系统暂将乡镇可审核的采伐申请权限设为10立方米及其以下,超过10立方米的,可由乡镇录入申请后由县级有审核权限的人员审核,乡镇发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采伐许可证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采伐许可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黑林草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采伐许可证的通知黑林草办发〔2021〕43号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和草原局,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宾西、新江实验林场,各有林行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采伐许可证的通知》(办资字〔2020〕94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采伐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旧版采伐发证程序不再使用,旧版采伐许可证一律作废。
新版采伐许可证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规定式样,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为支持林木采伐许可证二维码打印,请发证单位配置激光打印机。
二、各发证单位要登录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218.9.73.245:7050/heilongjiangcaifa/),自行注册账户,所属市级林草部门审核后即可开通。
要认真学习《新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熟练掌握新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功能,确保发证工作有序衔接。
三、新版采伐系统针对申请采伐许可证的个人用户开发了林木采伐手机App功能,采伐申请人可在使用安卓系统的手机上进行安装,注册、登录后可通过App提交采伐许可证申请,实时查询采伐许可证办理进度,了解当地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并可通过采伐许可证的证号或二维码查验采伐许可证信息和辨别真伪。
各地要做好林木采伐手机App的使用宣传工作,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
国家林业局关于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国家林业局关于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通知天津、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12年我局部署在北京等部分省区市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以来,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省份已达15个。
各地反映,该系统设计先进、功能齐全、性能稳定,为提高采伐管理服务水平、方便林农采伐申请审批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各地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在线办事进程,提高森林资源监管效能和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林木采伐管理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启动运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地采伐办证的工作量成倍甚至上百倍增长,给基层办证人员造成了很大工作压力,启用全国统一的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是缓解办证人员工作压力、方便林农采伐申请、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的重要手段。
同时,也是全面提高各地凭证采伐率、规范采伐办证行为、搭建全国林木采伐办证监管平台、树立全国林木采伐管理一盘棋思想的重要举措。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按时启动运行全国采伐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14〕61号)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采伐管理系统延伸到乡镇林业工作站,实现林木采伐管理网上申请、审核和发证。
二、认真做好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准备工作。
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是分布式设计、分省独立安装运行的网络化系统。
各地要在系统研发单位指导下,按照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配置要求和相关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搭建系统启动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尽快完成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针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采伐管理的特殊性,我局专门研发了适合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采伐办证流程的采伐管理系统,并已于2013年11月在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试点运行获得成功。
林木采伐的管理

林木采伐的管理一、引言林木采伐的管理是指对森林中的木材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系列措施。
合理的林木采伐管理能够保障森林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满足人们对木材的需求。
本文将从林木采伐的目的、原则、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林木采伐的目的1. 经济目的:林木采伐是为了获取木材等林产品,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需求。
2. 生态目的:通过采伐管理,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更新和恢复,维护生态平衡。
三、林木采伐的原则1. 可持续利用原则:采伐的数量和强度应当在森林的可持续生产能力范围内,确保森林资源的长期利用。
2. 生态优先原则:采伐管理应注重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 多样性原则:采伐应保证不同树种、不同龄级的树木得到合理利用,以维护森林的生物多样性。
4. 合法合规原则:采伐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伐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林木采伐的管理措施1. 制定合理的采伐计划:根据森林的特点和资源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采伐计划,包括采伐的时间、区域、数量等要素。
2. 选择适当的采伐方式:根据林木的特性和采伐目的,选择合适的采伐方式,如径向采伐、条带采伐、间伐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森林的破坏。
3. 控制采伐强度:合理控制采伐的强度,避免过度采伐,保护森林的生态功能。
4. 实施林木苗木培育:在采伐后及时进行苗木培育,促进森林的恢复和更新。
5. 强化监督和执法:加强对林木采伐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采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五、林木采伐管理的意义1. 经济意义:合理管理林木采伐能够满足人们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促进森林经济的发展。
2. 生态意义:科学管理林木采伐有助于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更新,提高森林的抗灾能力和生态功能。
3. 社会意义:合理管理林木采伐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改善农村经济状况,推动乡村振兴。
六、林木采伐管理的挑战和对策1. 森林资源过度开发的挑战: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限制采伐数量和强度,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一、概述林木采伐是指对林木资源进行利用和开发的过程。
由于林木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林木采伐进行科学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林木采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并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保护生态环境。
二、管理范围林木采伐管理办法适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单位、林场、林区、林业企业等从事林木采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内容涵盖林木采伐的规划、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各个环节。
三、林木采伐规划1. 林木采伐规划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的特点和保护要求,制定合理的采伐方案。
采伐规划应当包括采伐的区域范围、林木种类及径级、采伐数量、采伐期限等内容。
2. 采伐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避免采伐过度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3. 采伐规划应当经过专业机构的论证和审批,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林木采伐审批1. 林木采伐审批应当由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采伐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森林资源管理部门递交采伐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采伐规划,对采伐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3. 采伐审批应当依法行政、公正透明,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采伐活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五、林木采伐实施1. 林木采伐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经营主体进行,采伐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
2. 林木采伐应当按照采伐规划和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越规定的采伐范围、种类和数量。
3. 采伐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洪等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4. 林木采伐应当依法支付林木资源出让金,并按照采伐成果进行统计报备。
六、林木采伐监督1. 林木采伐监督应当由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共同参与。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
2. 采伐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监督人员提供采伐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人员的检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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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
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的管
理工作,国家建立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旨在实现对全国林木采伐行为的全面监管,保障森林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是一个涵盖全国范围的智
能化系统,它通过电子地图和卫星遥感技术精确展现我国的森林资源和林木采伐情况。
系统还集成了大量的数据资源和监测设备,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能够实现对林木采伐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管控。
其次,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还具备强大的信息管理和
共享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和外部接口实现快速传递和共享,这样各级森林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都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信息,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该系统还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帮助其全面了解森林资源和采伐政策,更好地开展采伐活动。
此外,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还具备强大的监管和处置
功能。
系统能够通过监测和分析,识别出违规采伐和滥伐问题,及时开展处置和巡查工作。
同时,该系统还与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联动,形成一套非常完善的处置机制,能够对违法者实施快速打击,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最后,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还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
管理体系。
系统中招募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具备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针对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精准的把控,推动其不断健全和完善。
总之,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是我国林业保护和管理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该系统不仅能够实现对全国范围内森林采伐的监管和管控,还能够提供大量的信息资源和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和开展相关活动。
希望这个系统能够依托新技术不断升级和完善,为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