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管理

采伐管理
采伐管理

长春专员办资源监管处杨本廷

第一节采伐管理的概念

一、管理的概念。

管理科学认为管理就是有限的资源分配到各个生产环节中去的决策活动,管理就是为了到达预定的目标,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所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及所建立的工作、秩序和制度的总和。

任何管理都是一个系统。按照现代管理的要求,管理系统应是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输协调、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

管理的内容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过程、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其中,关键是目标,或叫目标要求。没有目标的管理是混乱的管理。目标不一致,也就等于没有目标。如我们林业管理是,国家要生态,要环境,地方政府要利税、企业要发展、职工要生存所以说是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想法,结果是出现了效益采伐、伐区设计出现了应设未设,采伐作业时不按设计采伐,造成多砍树、多卖钱,造成过量采伐,使可采资源枯竭,林分结构不合理,质量低下的严峻局面。

森林采伐管理:是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各项有关法律和规定,为达到切实保护、充分合理利用、及时更新、科学培育、可持续经营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的目标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措施。简单说,就是控制好森林资源的消耗和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及林分质量的提高。

二、森林采伐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一)任务

1、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森林采伐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使森林采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

2、完善和提高森林采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森林采伐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采伐管理机构,配齐各级懂技术会管理的采伐管理人员,做到能层层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

(二)职责

1、制定和贯彻落实年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杜绝森林采伐失控,加快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进程。

2、参与本单位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年采伐量不得高于年采伐限额并留有余地的原则,制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3、参加伐区调查设计的伐区踏查和定点工作。

4、会同计划、生产、营林等部门组织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审议,并负责起草、上报伐区设计文件。

5、按资源管理事权划分和上级授权范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6、根据基层生产单位的申请,掌握伐区拨交,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采伐作业证。

7、会同生产、营林、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签发伐区验收证。

8、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采伐管理台帐,保管各种采伐管理原始记录凭证。

9、负责采伐所消耗的森林资源和年终结存的报表统计,并向资源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森林资源消耗的数据,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写出采伐管理的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不断促进采伐管理工作的发展。

我们监督工作的任务,就是对采伐管理的任务和职责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法违规的要及时地提出及制止。

第二节编制采伐限额的简要过程

一、执行采伐限额的重要性

我们大家知道,森林资源管理与监督的目的就是把森林资源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那么,要实现这一目标,我看核心就是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通过对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监督检查,可直接对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企业法人和生产者管理行为和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正确与否好与坏,可直接作出评价。可对出现的政府行为、部门行为、法人执法违法违规等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比如辽宁省2003年政府出台的59号文件规定林木采伐指标可跨年度使用,伐区可跨年度采伐,经对辽宁的检查发现这些问题,延边州1998年熟化林地等一些问题,与国家的森林法是相悖的。经过我们检查纠正了这些不正确的决定。这是直接关系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执行采伐限额,可使森林资源越采越好、越采越多,使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尤其可保证我国的国土生态安全。反之的结果都知道,森林资源总量下降,森林遭到破坏,林分质量下降,资源越采越少,直至资源枯竭。因此说,编制一个科学合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就显得极为重要。所以说国家林业局对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工作非常重视,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尤其是从“十五”森林采伐限额开始,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方案,统一测算,对各省提供的编限数据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并由国家林业局规划院统一测算,“十一五”也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方法,编制测算程序,由省林业规划院统一测算的。“九五”之前都是各省(以前是各省自己编,有人为因素)选择适合本省情况的计算公式,省里统一制定方案,交由各县、局自己计算。这种改革说明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重要性。也充分体现国家林业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二、编制的时间和使用的期限

(一)编制的时间和批准机关

年森林采伐限额是五年编制一次,是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五年计划是相匹配的。我们现行的年森

林采伐限额执行期限是和国家五年计划同步的。是由国务院批准执行的。“十五”之前是国务院用国办函发的文件,“十五”是国函发的,“十一五”是以国务院正式文件下发的(国发〔2005〕41号)。这样一比较,说明国务院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高度重视。

(二)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使用期限

经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一经批准,使用期限为五年,是编制年度消耗森林资源最大限度。这个期间无特殊情况是不会动也就是不调整的。国家林业局批复的增加采伐指标,也是总限额内调济的,因国家掌握重点国有林区和地方的预留指标。这个指标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时用的,如自然灾害、火灾、地震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另外国家林业局每年还要下达全国的木材生产计划。这个计划是小于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因此,各省年度采伐消耗总量要以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为准。就不能以限额的数为依据了。

(三)采伐限额的发展阶段

我们国家实际是“七五”期间开始编制限额,但那时的限额是以国家需要木材为主,没有考虑到用材林采伐量小于生长量这个核心。实际编制的原则是采伐量大于生长量这个原则。这个期间属于过量采伐阶段。“八五”是调整阶段,这里的限额是总体上用材林采伐量与用材林生长量持平,但在执行过程中不严格,不论是制度还是机制都不到位的,实际上还是过量采伐,这个阶段属于调整阶段,向好的方向发展。1991年吉林省搞了林木生产商品化改革,提取育林基金26%,作为模拟林价,实行上卖青山,下卖青草试运行。这个阶段个别局存在超生长量制定限额的,如白河、红石、露水、三岔子等几个林业局,成过熟林比重大,可超生长量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

“九五”时期属治理阶段。“十五”时期属提高阶段。

三、编制限额的简要程序

(一)编制的基本原则(以编制“十一五”限额为例)

1、森林采伐分类施策、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森林采伐管理类型分别确定采伐管理策略,合理测算年采伐量。

(1)商品材中的用材林采伐量不超过用材林生长量。

(2)国有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划定的禁伐区不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

(3)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伐的林木不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如自然保护区、国防林、风景林等。

2、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原则。要根据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生态地位,在保障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也要积极经营森林资源,确保中、幼龄林抚育所需的采伐限额指标。

3、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的原则,在设置总量限额的同时,设置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分项限额。采伐类型分项限额分为:主伐限额、抚育采伐限额、更新采伐限额、低产(效)林改造限额和其它采伐限额;消耗结构分项限额为:商品材采伐限额和非商品材采伐限额。

(二)编制范围

凡采伐胸径5厘米(含5 厘米)以上的林木和按照技术规程计算、调查蓄积量的林木(含经济林),

必须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地上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三)编制单位

1、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为单位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含区、市、旗)为单位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铁路、公路、城建、水利、部队、农场、厂矿等非林业系统编限单位的确定,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商上述省级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工商品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可单独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一定规模”的标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四)资源数据

1、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的2001年以后进行的二类资源调查数据更新到2003年底,直接用于合理年采伐量的测算。

2、1996—2001年期间进行二类资源调查的数据,必须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历年来森林资源消长状况将资源数据更新到2003年底。开展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的资源调查可作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补充调查。

3、1996年以后未进行二类调查的编限单位,必须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使用最新的资源调查数据测算合理年采伐量。

(五)有关技术参数

1、采伐年龄

(1)生态公益林的更新采伐、其它采伐年龄要比《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同树种的主伐年龄至少大一个龄级。

(2)一般用材林的主伐,必须严格执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的各树种主伐年龄。

(3)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的采伐年龄由经营者确定。

2、出材率

编限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森林资源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商品林出材率。各省要在严格审核编限单位商品材出材率的基础上,根据全省森林资源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省商品材出材率。

3、其他参数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皆伐周期、择伐的轮伐期、抚育伐的间隔期等。

(六)合理年采伐量测算

1、测算方法

(1)编限单位统一采用“模拟计算法”对用材林主伐和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的合理年采伐量进行测算。

(2)编限单位依法编制并依法经过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并且经营方案尚在经理期内,其合理年采伐量可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但必须采用“模拟计算法”对其用材林主伐和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的合理年采

伐量进行验证。然后经过几个反复,于各局、县沟通,然后向厅党组汇报把限额编制的盘子全面汇报。

2、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采伐限额编制的原则和本单位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林种、树种、林分起源和经营目标,以促进森林结构调整和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合理测算合理年采伐量。

(2)测算合理年采伐量的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必须科学合理,必要时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用于测算工作。

(3)国家林业局下发的《森林采伐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后,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具体编限单位要按照《导则》的规定,确定其森林采伐管理策略。

(4)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森工企业的伐区准备作业用材必须测算合理年采伐量,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七)建议指标

1、总量限额建议指标

根据森林资源实际情况测算的合理年采伐量是确定编限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的主要依据。因特殊情况必须超过测算的合理年采伐量确定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的,必须提供充分理由。

2、分项限额建议指标

(1)分别测算天然林中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和人工林中商品、生态公益林的合理年采伐量,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分列。

(2)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实际,合理确定商品材和非商品材限额建议指标。

(八)编报程序

编限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平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国务院审核批准,并抄送国家林业局。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编限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由其省级森工(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国家林业局驻在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提出初审意见,报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批准。

各编限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务必于2005年9月30日前上报国务院。

第三节伐区调查设计的呈报与审批程序

一、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审定

凡采伐森林和林木,不论国有或集体、个人(包括团体),都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核发伐区调查设计许

可证的专业设计单位或经过培训并取得设计资格证书的个人实地组织调查设计,调查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对调查设计负有法律责任。设计的成果,经单位伐区调查设计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报驻局监督专员办审核。

二、对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监督

驻在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当年伐区调查设计成果要进行现地监督检查,按照5%的比例进行抽检。在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驻在局审核合格的伐区调查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报告交驻在局。对不合格的伐区设计成果返回驻在局,不予签批。

三、生产单位(驻在局)经监督专员办审核合格的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审批的伐区设计成果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改动,任何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发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设计,各级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四、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呈报程序和时间。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呈报的程序是,经驻局监督办审核合格后,由生产单位的资源管理部门的采伐管理人员上报,省直森工企业报林业厅审批,延边森工企业报延边林管局审批,地方由各县(市)自己审批。一般要求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应提前一年完成,目前的采伐作业时间基本是当年的四季度和翌年的一季度进行。因此说,原则上伐区调查设计成果上报审批时间为1、9月,呈报给相应的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凡是经审批不合格的伐区调查设计,均不作为采伐作业的法律文件,同时不得搞生产准备作业。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有效使用期为三年,过期作废。

第四节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法律地位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除农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按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法律地位。即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林木的法律凭证。在伐前必须要公示,让广大职工群众知道,并进行监督。采伐单位必须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进行采伐作业。凡是无证采伐林木、或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时间、地点、数量、方式)采伐林木的都是违法的,同时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样式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印制。

森林法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森林法及其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森林采伐办法,使林木采伐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二、采伐许可证的作用

(一)可以有效地控制森林采伐量。采伐许可证必须标明采伐森林、林木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林龄、出材和保留量等资源情况。申请人和审批人,对申请和审批工作,都要负有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木材总产量和制止乱砍滥伐及不合理的采伐。

(二)可以促进森林分类经营。可按林种、龄组和林分状况,分类选择合理的经营方式,避免把重点公益林和防护林当作商品林来经营、采伐,把抚育间伐当作主伐等。有利于保护森林,发展和保护好森林资源。

(三)可以约束伐区作业质量的提高。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把伐区作业质量的好坏作为能否发放采伐许可证的一个法律条件。所以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会自觉地约束自己,加强伐区作业质量管理。

(四)可以约束采伐迹地及时更新,防止出现更新欠帐的现象。因为提出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更新面积、株数、树种和期限,完成更新任务,否则,发证部门有权不再发给新的采伐许可证。

(五)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有利于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进行管理。我们监督机构利用采伐许可证进行对采伐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采伐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纠正,停止采伐,防止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有效地保护好森林资源。

三、申请采伐许可证程序和凭据。

(一)申请和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一般程序是:

1、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常规是提出书面申请,以文件形式,并提交有关凭据和设计文件。

2、发证机关审核复查:由上级资源部门,对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和凭据进行审核,一是审核有关凭据是符合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凭据;二是审查伐区设计资料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现在均利用计算机审核,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了。)

3、现地踏查:资源管理部门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一些影响大的采伐作业的伐区,可到现地查看。如风景林、重点公益林的特殊采伐、古树名木等的采伐。龙江、内蒙、大兴安岭专员办发证,均对上报伐区按1%的比例现地查看。

4、批准发证:审核无误后,按审批发证权限规定,由规定的资源管理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凭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是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是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是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第五节伐区拨交

伐区拨交,根据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数量、时间把将要采伐的伐区从经营阶段转到采伐利用阶段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续。通过拨交,规定采伐作业的范围,明确采伐作业时间和采伐作业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并增强搞好伐区作业质量的责任心。作业拨交、检查和验收是伐区采伐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三个环节,是森林从经营过程转为采伐利用过程,然后再转为森林经营过程的重要三个环节。作业单位没有采伐作业证可视为无证采伐。

拨交伐区一般有三种形式:

一是用经济手段的拨交方法。通过林价形式拨交。

二是用行政手段拨交的方法。通过行政手段拨交伐区。目前基本方法是这一种。

三是个人采伐直接用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作业的方法。这种方法基本是个人采伐林木的伐区。

目前看吉林省的伐区拨交过程属三级拨交,森工系统是局、场、工队,地方县(市)是县里批,场、工队二级拨交。正常伐区拨交要一个采伐工队二个小班。但现在由于资源不好,作业地点很分散,且大部分都外委采伐作业,冬季时间又短,因此现在拨交伐区不是很严格执行不超二个小班的规定。

伐区拨交注意的事项:

一是拨交伐区要以采伐许可证规定内容为依据,否则视为无证采伐;

二是拨交伐区不能跨年度使用,不能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

三是前一小班作业不合格,质量问题未得到处理或纠正之前,不能拨交新小班。

第六节伐区验收

国家林业局2005年8月16日发布《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国家行业标准)的第12.4条款中单独规定了伐区检查验收工作。“林木采伐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伐区采伐作业后三天内向林业资源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在采伐结束后到现地进行检查验收。”所以说,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谁批复、谁检查验收的原则。第12.6条款中又规定“采伐验收合格证的发放”一是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伐区,由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放采伐验收合格证,因伐区清理、环境影响和资源利用造成不合格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直到合格时方能发证。因越界采伐、超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造成不合格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决定,不发放采伐验收合格证。二是采伐验收合格证的样式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由此可见,伐区验收是非常关键环节,是森林采伐管理的法定程序。

一、伐区检查验收程序

检查小组由森林资源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成员包括森林资源管理人员,森林资源所有者参加,地方可以邀请当地居民代表参加。伐区作业的检查验收应在采伐结束后立即进行。

1、林木采伐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伐区作业后3天向林业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资源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在采伐结束时到现地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按作业设计小班进行实地核实;

3、检查验收小组在伐区检查时应有采伐单位代表陪同;

4、森林采伐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方法,林分因子采用机械抽样方法,图上布点(带),现地实测,实测样地(标准地)的面积不应低于作业面积的3%,最小实测样地面积不应小于0.02公顷,实测样地(标准地)的数量在3块以上,且均匀分布在小班内;

5、检查验收发现的所有没有按照规程作业的伐区都应向采伐单位代表说明;

6、检查验收结束后,应由采伐单位签署检查单。

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采伐作业规程中规定伐后验收采取百分制,总分达到85分为合格,检查验收标准见规程。其中改变采伐方式和越界采伐为否定因子,满足其一即判定为不合格小班。

伐区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转入新伐区作业,需经过纠正处理后,再行复验,方可转入新伐区作业。在我们省内规定象这样的伐区验收不发合格证。

第七节森林采伐作业的统计

一、采伐管理台帐的统计和使用。

(一)采伐管理台帐是全县(局)、场(站)森林采伐经营活动登记的帐本它可准确提供森林资源采伐消耗量和小班档案变化情况的历史资料。所以说要认真负责、逐项、及时、准确地填写。

(二)台帐的登记

1、采伐许可证批复后,立即按许可证的批复数量和相应的小班设计资料在虚线以上逐项登记入帐,且

要填全。

2、伐区拨交和验收后,应在同一个小班栏次中虚线以下分别登记拨交和验收的相关数据,其中验收的数据一定要按现地实际验收数填写。

3、登记时在填清“三证”的批号和时间。

(二)森林采伐消耗统计的目的

1、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种森林采伐所消耗的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构成情况,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2、为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林业方针政策、检查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提供科学依据。

3、为编制林业规划、经营方案,保护和利用好森林资源,组织好林业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4、为调整和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提供原始准确数据。

二、森林采伐消耗森林资源年报的统计

1、统计单位

森林采伐消耗森林资源统计分为四级:

①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各县(市)、局属其他采伐单位,要以伐区(村)、作业区、小班为统计单位。

②县(市)、局林业主管部门(省直各局报省林业厅)、经营局向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提报以林场、林业工作站为单位的统计报表。

③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向省提报以县(市)、局、林场为单位的统计报表。

④省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报以县(市)、局及其他县级单位为统计单位的统计报表。

2、报送时间。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一般情况是1月10前各林场(林业工作站)报县(市)、局;1月20日前各县()、局报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应于2月10日前报省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2月未报国家林业局。

3、按权属统计报表

各统计单位按采伐木材的权属,分别进行统计,即国有林是指林权属国家和全民所有的森林,如各国有林业企业单位和非林业部门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林是指林权属乡村集体所有的森林;私有林是指林权是个人所有的林木;共有林是指不同所有制的单位(含个人)共同所有的林木,按合同规定林权属共有的。

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告知书

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告知 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告知书 你单位(个人)申请的林木采伐已获批准,采伐证号码: 现依法将林木采伐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1、采伐林木必须在取得采伐证后方能进行,实施采伐的采伐人员必须持采伐证采伐林木。申请采伐证的采伐人为采伐责任人,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伐人在领取采伐证的同时须指定伐区管理责任人。 2、请认真阅读采伐证内容,并严格按采伐规定的内容(指定的地点、面积、树种、数量)组织采伐,不得越界,超面积、自选树木、超数量采伐。 3、采伐林木必须边采伐边检尺,并将伐倒木搬出采伐现场至山脚、路边等可归堆验收的地方,以方便检查验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中止采伐,核定范围内未采完的林木必须重新申请批准后方能继续采伐。 (1)采伐林木边到采伐证核定蓄积(材积)的; (2)虽未达到采伐证核定的蓄积(材积),但已达到核定面积的; (3)已到规定的采伐时限的。 4、采伐单位(个人)必须对当日采伐作业的人员、工资、检尺计量情况进行登记,并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受检时如实告知检查人员。 5、应在采伐结束或临近采伐时限3日内及时向当地林业站申请伐后验收。 6、采伐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身安全;采伐单位(个人)负责保障并承担采伐、装车、运输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7、采伐过程中出现林木、林权争议,应立即停止采伐,保护争议现场,封存伐倒的争议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报告。 8、做好林木采伐相关补偿工作,不拖欠林农林木补偿款(山本费)、采伐工人工资,运输车辆、民工生活等各项费用,应按时结清,不产生遗留问题。 9、采伐实施过程中不得占用林地修建林区公路,伐区内修建采集道必须按程序申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10、以上具体规定事项由采伐责任人告知伐区管理责任人,并负责对采伐施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 特此告知以上内容。若不按采伐规定内容采伐林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滥伐或盗伐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月日采伐责任人签名: (告知书一式两份,采伐责任人、管理人各执一份)

采伐系统应用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附件1: 林木采伐系统应用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及解决办法 一、关于注册和用户管理问题 1、市、县两级管理人员应先注册,待上一级管理员将其审核开通后,才能由其审核开通同级其他人员和下一级人员的注册申请; 2、乡镇级使用人员只有在县级管理员将所在乡镇已在归口单位中创建后才能完成注册; 3、用户资格和权限管理。由管理员打开“用户管理”界面,选择某使用人员的“设臵”项,在界面中选择“禁用”,可停止使用人员的操作资格。选择“分配角色”,可调整其使用权限。未在系统中审核过或办过证的人员,可删除。 4、正式使用系统时,请大家谨慎、依法和规范操作。每位使用人员的每项操作都在系统中有记录。 二、关于限额预存和下达分解问题 1、限额预存应按编限单位进行; 2、限额分解预存按归口单位进行; 3、只有先按编限单位预存限额并经省厅审核下达后,才能分解预存归口单位限额; 4、分解预存限额不能超过其对应编限单位的总量和分项限额; 5、未给归口单位分解下达采伐限额的,在申请录入时归口单

位应选为空白,该项采伐则占用其所属编限单位的限额。 三、关于审批办证权限问题 1、办证人员可办理所在行政区域的所有采伐证; 2、审核人员可审核同级和下级的采伐申请;对下级的采伐申请,审核人员不要修改其行政区域、编限单位或归口单位,否则可能造成采伐限额串用、审核结果不能返馈给原申请人(新修改的单位也收不到审核结果,变为审核人所在同级机关为发证人)。原则上不要越级审核(如市州审核乡镇)采伐申请。 3、由于审核人员审核前可修改采伐申请,审核和发证人员分离的,发证人员在打印采伐证前要仔细复核,与申请材料和设计等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再打印,如有错误应及时告知审核人。同时,对审核和办证人员分离的,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应明确各自的责任。 4、按行政区域注册的乡镇办证人员,只能办理所在乡镇范围内的采伐证。系统暂将乡镇可审核的采伐申请权限设为10立方米及其以下,超过10立方米的,可由乡镇录入申请后由县级有审核权限的人员审核,乡镇发证。 5、片区林业站人员办证可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用:一是注册为县级办证人员,以文件明确其办证的区域范围;二是以所辖乡镇分别注册乡镇办证人员;三是将片区作为一个归口单位注册,并预存和下达分解限额。 四、办证申请审核通不过问题 1、“采伐申请类型”选择错误。无木材生产计划的编限单位,“采伐申请类型”不能选“占限额计划”。在限额范围内申请,选

关于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

关于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操作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采伐管理的文件规定,经局班子集体研究,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采伐,必须遵守本办法。城建、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的林木采伐按《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 七条执行。 第二章采伐限额及森林采伐管理 第三条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年度木材 生产计划。每年十二月先由各林业站分乡镇拟报采伐计划(分解到村、 伐区),经局审核后,按市下达的采伐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应及 时将森林采伐限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政府公章报局森林资源管理股(以下简称林政股)备案。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 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第四条商品林的主伐年龄和农田防护林的更新采伐,以及国有林 木的采伐和申报按《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执行;生态公益林和石 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采伐按照《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执行;县委、县政府划定的风景区、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采伐按风景区、封山

育林区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五条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 造林;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禁止皆伐。 第六条“双低”改造规定。村组集体的低产低效林改造,必须经 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同意后实施;已经承包到户的,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后实施。申报低产林改造工程和申报国土部门的低丘岗地开发项 目,均不得安排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同时必须严格确保现有林地上每 亩蓄积分别不超过2个立方米和1个立方米的规定。 第七条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栽管理。禁止任何商品性采伐(采挖) 古树名木,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按审批程序逐级 申报审批。采伐国家一级珍贵树种,应提交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 文件;采伐国家二级和省级珍贵树种,应提交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采挖树木包括胸径5cm以上活立木,再生树蔸、树桩和苗圃地人工 培育地径15cm以上的苗木,须报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挖树龄在30年以上或胸径30cm以上的,依据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局或省厅审 核批准。 第三章采伐作业设计 第八条伐区范围以一个整体伐区(不得人为割林)为计算单元,

论述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方法与技术要求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114898585.html, 论述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方法与技术要求 作者:杨秀英颜辉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9年第11期 摘;要: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并且还有很高的要求。要强化森林采伐管理,确保采伐调查设计精度,促使森林稳定经营和利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就需要针对森林类型与原则,使用不一样的经营举措。 关键词: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方法;技术要求 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是森林三类调查工作,其是森林经营管理与利用的核心部分,关键任务就是调查林分蓄积与出材量。长白县属于林业县,而长白县林业局下属四个林场,十一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十三五期间,每年的计划出材指标为6万多米,实际出材1.4万米左右,所以调查设计工作任务繁重,对于精度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林业规程标准要求,同时针对调查设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迫切需要对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研究与分析。 一、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方法 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是森林生产经营主要依据,也是林业经营的科学分析依据。森林调查工作做的好坏,关系到科学合理的保障森林调查设计质量的前提,这一点也是提高林业生产作业的基础条件。 (一)区划和测量 首先,区划小班要求。在森林采伐区内,需要按照权属与森林类别、公益林保护级别与起源等分划小班。不相同的林分无法划分于相同一个作业区里面,森林类型的差异性无法分划在一个小班内。其次,区划线测量。1.测量方式。多种区划线都可以使用GPS测量。该测量借助GPS航迹记录多种区划线或收集各个测点纵坐标值与横坐标值。2.测量精度。使用GPS进行测量,需要充分满足精度方面的需求,通常需要在GPS稳定接收3颗以上卫星信号,精度值小于10m才能够采用。也可以使用罗盘仪闭合导线测量,这种方式就是采用罗盘仪来测量方位角以及仰角,进而读取半度,采用米绳测量间距,最小的读数为半米。该方法的测量精度为地形较为复杂的山区闭合差不应当超出1/150,坡度大于5度及以上需要换算水平距离。3.绘图和求积。使用GPS进行测量,借助地理信息系统计算面积编辑成图,使用罗盘仪区划小班,需要按照外业测量区划野账,绘图使用方格纸,运用量角器以及比例尺按照角度与距离进行人工制图,并注明比例尺,可使用透明方格纸或求积仪求积。但根据多年调查设计经验得出罗盘仪闭合导线测量法存在测量误差,绘图累积误差,其测量精度要低于GPS测量法。

采伐管理办法

吉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 (试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有林主及非林业系统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下同)所有森林、林木的采伐经营利用活动。 第二章森林采伐管理体制 第三条森林采伐管理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局)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有下列职责: 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森林采伐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森林采伐消耗量的审核、统计、汇总;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单位的培训、考核与管理;森林采伐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等。

上级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具有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三章森林采伐限额 第五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是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位(简称“编限单位”,下同)年度采伐消耗森林资源的最大限量。凡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林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所消耗的森林资源,要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管理。 第六条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编限单位年度采伐消耗的森林资源不得超过采伐限额总量,也不得超过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分项限额量。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私有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县(市、区)、局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非林业系统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行业(公路、铁路、部队、城建等)、市(州)、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 第四章木材生产计划 第七条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省林业厅下达。 国有、集体、私有和非林业系统单位之间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能串用。 抚育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其他采伐方式计划指标;人工林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计划指

林木采伐责任书

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 甲方: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 乙方(采伐业主):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明确责任,根据《森 林法》、《森林法实施条列》、林木采伐管理有关规定和苍林发?2010?37号、苍林 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按规定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作好技术指导。 (三)适时组织伐区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 (一)在实施林木采伐作业时,须遵守如下规定,否则 造成“超范围、超量、超强度”或乱砍滥伐的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要具体落实好采伐负责人,采伐监督员和伐倒木 检尺人员。 (三)要严格按采伐许可证(no: )规 定的地点、树种、数量、方式、时间实施采伐,实施边采伐、边检尺,采伐数量要逐日 结清,记好木材采伐日记账,掌握采伐进度,当采伐蓄积量达到设计规定时,必须停止采伐, 避免超伐。违反规定的,收回采伐许可证,终止采伐,并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 部门的处罚。 (四)负责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贴审批好的《林木采 伐许可证》复印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乙方在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应当按采伐许可 证核定的采伐面积更新造林,对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停止次年度采伐审批。 (六)采伐结束后及时搞好伐区清理;运输木材必须依 法申办木材运输证。 (七)林木采伐结束后15天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 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伐后验收。 (八)做好林木采伐相关补偿,不拖欠采伐工人工资, 确保林区稳定。 (九)加强安全生产,注意采伐人员及车辆安全;出现 安全事故一律自行负责;做好林区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携带火种入山或在林区非法用火。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心林业站各一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篇二:林木采伐责任书 武关镇2011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目标责任书 镇政府领导签字: 村主任签字:

采伐管理

长春专员办资源监管处杨本廷 第一节采伐管理的概念 一、管理的概念。 管理科学认为管理就是有限的资源分配到各个生产环节中去的决策活动,管理就是为了到达预定的目标,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所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及所建立的工作、秩序和制度的总和。 任何管理都是一个系统。按照现代管理的要求,管理系统应是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输协调、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 管理的内容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过程、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其中,关键是目标,或叫目标要求。没有目标的管理是混乱的管理。目标不一致,也就等于没有目标。如我们林业管理是,国家要生态,要环境,地方政府要利税、企业要发展、职工要生存所以说是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想法,结果是出现了效益采伐、伐区设计出现了应设未设,采伐作业时不按设计采伐,造成多砍树、多卖钱,造成过量采伐,使可采资源枯竭,林分结构不合理,质量低下的严峻局面。 森林采伐管理:是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各项有关法律和规定,为达到切实保护、充分合理利用、及时更新、科学培育、可持续经营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的目标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措施。简单说,就是控制好森林资源的消耗和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及林分质量的提高。 二、森林采伐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一)任务 1、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森林采伐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使森林采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 2、完善和提高森林采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森林采伐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采伐管理机构,配齐各级懂技术会管理的采伐管理人员,做到能层层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 (二)职责 1、制定和贯彻落实年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杜绝森林采伐失控,加快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进程。 2、参与本单位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年采伐量不得高于年采伐限额并留有余地的原则,制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3、参加伐区调查设计的伐区踏查和定点工作。

林木采伐管理规定

林木采伐管理规定 林木采伐管理规定 ××市林木采伐管理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林木采伐工作管理,科学、有序、合理采伐林木,促进林业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增长,加快全市绿色家园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继续执行×政办发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第一条制定采伐规划。市林业局根据各乡镇(办事处)林木的林龄、生长状况、地理位置、林带网格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的林木采伐规划(此规划从年开始,首次年规划为年-年),统筹安排全市林木采伐工作。() 第二条实行限额采伐。按照省和绥化市下达的林木采伐指标,依据全市和各乡镇林木采伐规划,本着生态、效益、发展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林木采伐数量、采伐对象、采伐区域,科学认定病、虫、残、老林标准,优先安排病、残、老林的更新采伐,确保林木采伐按限额有序进行。第三条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各乡镇拟申报采伐的林木,权属归村集体所有的,必须经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提交村民议事会讨论同意,议定林木采伐数量、地点、用途,面向全村公示天,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采伐申请。除尘滤布个人所有的林木申请采伐,要有村委会意见及印章,并有乡镇政府出据的林权权属证明,经公示后,由乡镇统一进行申报。第四条乡镇党委会决策。对于本乡镇范围内各村拟申报采伐的林木,必须提交乡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并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签字方可上报审批。第五条强化现场勘察。拟申报采伐的林木,各乡镇林业站都要逐一进行现场勘查,实行全林每

木检尺,查清林木座落、株数、面积、胸径和林木权属,再由林业局资源股依据采伐条件和规划,提出现场勘察意见,确定是否采伐以及采伐数量和采伐方式。如勘查设计与实地不符,由负责勘查设计的乡镇林业站承担相关责任。第六条严格申报程序。各乡镇应根据限额和规划向林业局提交林木采伐申请,自年起,林木采伐申请由各乡镇统一提交,杜绝个人提交林木采伐申请。林业局对拟采伐林木要严格把关,根据资源股现场勘察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采伐条件的林木,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林业局上报绥化市林业局依法审批。第七条采伐林木出售。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林木依法审批后,林业局应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压滤机滤布厂家集体所有林木出售前,应再次召开村民议事会,确定底价,实行公开叫标,竞价出售。《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林木所有者签字领取,如未按采伐证规定进行作业,由领证人承担相关责任。第八条加快更新改造。对批准采伐的林木,应预留清根造林保证金或作业质量保证金,以保障按要求作业及在当年清除伐根,坚持标准整地,全部达到待植状态,下一年春季成林,经验收合格后,发给《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及退还保证金。第九条滥伐林木处理。对于无证采伐、超量采伐、异地采伐及不按采伐证规定进行采伐的,严格按《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第十条不予申报采伐的林木。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林木采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申报采伐。 ①没有纳入林木采伐规划的; ②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

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

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 甲方:(林业服务中心) 乙方:(木材生产者)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将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量立方米,出材量立方米给乙方生产。第三条甲方责任: (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完成伐前公示、伐区界、伐区拨交后,通知乙方组织进行采伐作业。 (二)监督乙方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数量、地点、方式、树种、时间进行采伐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对不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乙方中止其生产作业直至整改合格方能恢复生产。 (三)伐区作业结束3天内,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伐区验收申请。 第四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实施林木采伐时,首先要对具体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工作技能、作业安全、防火常识、工伤急救等常识培训,并配备安全防护和防扑设备。必须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数量、地点、方式、树种、时间进行采伐,并严格按伐倒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防火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森林防火工作。对违法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林木采伐造材必须严格遵循标准进行造材,做到长材不短造、优材不劣造、好材不当次材或伐区剩余物,充分利用伐区资源。 (三)配合甲方做好伐区验收。若伐区验收不合格,必须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第五条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宣传、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同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生产结束后,乙方要负责清烧伐区,在放火前一定要打好防火线,做到万无一失后才能点火。如在烧地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林业系统年终考核

林业系统年终考核 xxxx年是党的xx胜利召开,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目标,对我国林业建设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指导支持下,全市林业以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以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富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产 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继续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推进林业产业化发展, 稳妥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较好地完 成了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林业又快 又好发展。 ——全市森林资源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完成造林34.5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22.1万亩,封山育林8.4万亩,飞播造林4万亩,为 省上下达我市绿化造林目标26.1万亩的132%。完成育苗2万亩, 中幼林抚育43.3万亩。组织完成义务植树970.2万株,绿化县乡村 公路600公里。继续将渭南城区南塬绿化和西禹高速公路绿化作为 重点,渭南城区南塬新造林1300亩,补植3000多亩,栽植侧柏、 柿子、花椒、核桃等苗木37.1万株,绿化西禹高速公路55公里。 ——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全市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补助资金 1.8亿多元,其中向全市20.88万户退耕农户兑现94.05万亩国家 退耕补助1.5亿元,争取天然林保护工程1894.2万元,退耕还林造 林补助745万元,“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290万元,“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 260万元,病虫防治专项经费4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2万元,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林业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全市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建设,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防护林等重点林业 建设工程新建花椒、红枣、柿子、核桃等经济林基地10万亩,用材 林基地5万亩。9月20-23日,“第二届全国柿生产和科研进展研

林业管理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

林业管理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体,是一种可再生、可培植的资源。为有效地进行森林资源管理,需要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与分析,适时掌握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原因等需要一个现代化、信息科技化的管理工具。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数字林业”建设的号召,以利于在制订林业发展战略的森林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数字林业”主要是综合运用GIS、遥感、遥测、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林业资源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系统;它具有数字化、网络化、虚拟仿真、优化决策支持和可视化表现等强大功能,为林业的宏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工作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用信息化技术改变传统的林业生产管理模式,从而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数字化,实现林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林业管理的信息化困惑 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随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随着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生态建设也日益重要。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做出森林经营决策的即时性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前林业森林资源监测,从资源调查到数据整理成册,最后制定经营方案,需要的时间长,造成经营方案与现实情况不相符。这种滞后现象势必出现管理方案的不合理性和不适时性。 目前,市场上能够用于数字林业建设的软件种类繁多,如Arcgis、arcview、MapInfo Professional、Adobe 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等等,这些软件在制作图形方面各有千秋,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一定的不足。从林业信息化建设上面来比较,这些软件有的需要经过二次开发才能满足林业数字化建设需要,如Arcgis、arcview、MapInfo Professional。而国内基层林业单位中,计算机水平和二次开发能力薄弱而无力开发,系统难以得到应用。有的只能用于图形制作,不能运用于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如Adobe 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等,在林业工程设计方面应用也相对低效,难以大幅提高效率。 成都华好网景科技有限公司谭朝锐认为,现在林业管理信息化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有几大原因影响了林业信息化的广泛应用: 一、软件平台语言障碍成为基层林业人员的难题 过去的林业GIS产品大多使用国外GIS平台,这些平台功能虽然齐全,但存在语言理解障碍,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水平,使系统遭遇推广困难。一些国外产品虽然经过汉化,但是仍存在汉化不彻底的问题,影响了林业GIS在中国推广。 二、售前售后培训问题 过去推广的GIS系统在林业上应用,大都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销售的时候轰轰烈烈,服务的时候冷冷清清。培训的时候热热闹闹,使用出现问题的时候,根本无人理睬。 三、频繁升级使用户应接不暇 过去的GIS在林业上重推广轻使用,一个版本还没有真正熟练使用起来就已经出现升级版本,就又开始新一轮的销售推广使基层单位财力不足、应接不暇。还有就是出现产品不能配套,或者是虽然能够配套,但配套的产品要价很高,最终导致产品市场难以接受。 四、国外GIS基础上开发的林业GIS软件操作复杂 GIS高昂的价格和操作难度使其应用仅适用于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使基层林业人员能把GIS软件在林业上灵活操作成为神话,在无人引导和培训下很难掌握GIS的操作,更无法实现在网络环境下多人多机的并发操作和数据共享。 五、林业GIS的开发思想不适合基层林业的现状 一个完整的GIS应用项目是在领导的支持、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建立起来完全适用林业

中国森林资源-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

中国森林资源(2004-2008年)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 一、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于2004年开始,到2008年结束,历时5年。这次清查参与技术人员2万余人,采用国际公认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法,以数理统计抽样调查为理论基础,以省(区、市)为单位进行调查。全国共实测固定样地41.50万个,判读遥感样地284.44万个,获取清查数据1.6亿组。 二、清查结果 全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活立木总蓄积149.1 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林地面积3 0378.19万公顷,森林面积19333.0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45.54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3.63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11969.2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114.02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人工林蓄积19.6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第六次清查与第七次清查间隔五年内,中国森林资源呈现六个重要变化:两次清查间隔期内,森林资源变化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全国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森林面积净增205 4.3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由18.21%提高到20.36%,上升了2.1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净增11.2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净增11.23亿立方米。 二是天然林面积蓄积明显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增幅明显。天然林面积净增393.0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净增6.76亿立方米。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天然林面积净增量比第六次清查多26.37%,天然林蓄积净增量是第六次清查的2.23倍。 三是人工林面积蓄积快速增长,后备森林资源呈增加趋势。人工林面积净增843.11万公顷,人工林蓄积净增4.47亿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046.18万公顷,其中乔木树种面积637.01万公顷,比第六次清查增加30.17%。 四是林木蓄积生长量增幅较大,森林采伐逐步向人工林转移。林木蓄积年净生长量5.72亿立方米,年采伐消耗量3.79亿立方米,林木蓄积生长量继续大于消耗量,长消盈余进一步扩大。天然林采伐量下降,人工林采伐量上升,人工林采伐量占全国森林采伐量的39.44%,上升12.27个百分点。 五是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

林木采伐责任书

篇一:林木采伐责任书 武关镇2011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目标责任书 镇政府领导签字: 村主任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 日丹凤县2011年度林木采伐 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防止乱砍滥伐、乱拉滥运、乱收滥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现象发生,确保林区秩序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镇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林木采伐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现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一)指标管理 1、各村下达计划时,要优先满足农民自用材的需要,用于种植业用材生产计划指标必须满足六个前提条件后在农民自用材中调剂。 2、在安排种植业用材生产计划时,必须具备六个前提条件:①能保证森林资源安全的;②在满足农民自用材之后分配计划仍有节余的;③上年度未出现乱砍滥伐林木案件的;④对确属农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林木用于种植业用材的;⑤农民自留山上确有用于种植用材资源的;⑥严禁大户集中发展,确保由各农户经营种植业的。 (二)采伐设计。严格按照采伐设计的地点、范围、林种、树种、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进行采伐。严禁超范围、超方量采伐,严禁皆伐(剃光头),严禁异地采伐。 (三)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申报审批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各村要严把申报审核关,严格按镇上规定的申报审核制度办事。做好农民自用材中指标在村、组的公示,逐户造册登记汇总上报。所有涉及林木采伐户必须凭证采伐,严禁无证采伐及超计划采伐,严禁将出售变卖,严禁外地人员收购,严禁镇村干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生产,严禁进入流通环节。(五)种植用材的监督管理。各村要召开两委会专题研究种植业用材管理工作,召开群众会宣传林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根据本辖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逐区域、逐山头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辖区各采伐户,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年度采伐计划顺利实施。 (六)林木采伐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是森林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干部是主要责任人。 (七)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年度采伐计划的全面实施。采伐设计工作要在11月底前结束,采伐与管理在12月底前结束,验收工作要在2012年1月10日前结束。 二、检查考核办法及内容 (一)考核办法 镇政府对各村森林资源保护及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发生一起目标责任事故及案件则扣减相应的分数。 (二)考核内容。每出现下列内容一例扣减相应分数。 1、未召开群众会宣传有关林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干部包组、组干部包采伐户不到位,扣3分。 2、采伐计划分配下达不及时、不公正,出现群众上访 一次的扣3分。” 3、出现超计划采伐、超范围采伐一例,扣3分。 4、出现乱砍滥伐毁林案件一例,扣2分。

公益林采伐管理办法

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促进公益林的培育,提高公益林质量,按照《森林法》、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公益林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林的采伐必须有利于增强森林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三条公益林依其受保护程度划分为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重点保护地区的公益林和一般保护地区的公益林。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指位于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区域的公益林。重点保护地区的公益林指位于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区域的公益林。一般保护地区的公益林指位于生态区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区域的公益林。具体划分标准依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划定。 第四条特殊保护区的公益林应实行严格保护、长期全面封禁管护。天然林禁止采伐,人工林严格限制采伐,允许

进行必要的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 重点保护区的公益林应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限制采伐,允许进行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 一般保护区的公益林在普遍封管的基础上,可进行合理森林抚育、更新采伐和低效林采伐。 第五条公益林更新采伐、抚育采伐和低效林改造,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946.1-2005)和《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960.1-2007)。 第六条更新采伐的对象: 生态防护效益严重下降,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防护成熟龄的公益林。主要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为: 公益林主要树种更新采伐年龄表 第七条抚育采伐的对象: (一)郁闭度在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影响整个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林分;

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林木的法律凭证。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农村牧区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1、房前屋后范围是指农牧民用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即宅基地。零星树木是指营造林面积低于1亩(按林缘乔木外延2米、灌木外延1米计算面积)的树木,营造林面积大于1亩(含1亩)按片林对待,应凭证采伐。 2、旗县所属国有林场(治沙站、苗圃)和机关、团体、学校厂矿等非林业国有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3、铁路和公路国道、省道上的护路林以及部队、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其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上述部门的其他林木采伐,应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由所在地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4、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所在地的旗县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5、个人采伐自留山和承包集体的林木,由所在地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要按以下规定申请林木采伐

许可证: (一)国有林业局(林场、治沙站、苗圃)应提交以下文件 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 2、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3、由具有调查设计资格的单位和持有调查设计岗位证书的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4、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文件; 5、上年度伐区作业验收证明; 6、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非林业国有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 1、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2、林木采伐申请报告或简易设计文件;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采伐林木的目的(用途),地点、面积、起源、树源、林种、株数、蓄积、材积、采伐类型、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期限、更新措施、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非林业国有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村委员及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文件; 5、上年度完成更新造林情况证明文件。 (三)个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林业信息工程

林业信息工程 1.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框架内容是什么? “四横两纵” 四横: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支撑、应用系统 两纵:支撑“四横”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与综合管理体系 2.林业应用系统如何分类?优化建设的是? 应用系统分为应用服务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两个部分。应用服务系统包括办事类、信息服务协议和辅助决策等服务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又分为业务类、综合类和公用类应用系统。 优化建设林业资源监督系统、营造林业管理系统、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系统、综合办公系统、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经济运行系统、生态文化与教育培训系统、林业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系统。优化建设急需的基础性的应用系统建设。 3.林业数据库分类? 林业数据库分为公共基础数据库、林业基础数据库、林业专题数据库、林业综合数据库、林业信息产品库。 4.林业信息地理信息林相图林分数据信息 林业信息是林业工作中一切与土地、森林和自然环境的地理空间分布和经营管理有关的要素及其关系的表达。即是这些方面的各种要素的属性信息、图形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以及要素间的逻辑或空间关系信息的总称。 地理信息是地理数据所蕴含和表达的地理含义,是与地理环境要素有关的物质的数量、质量、性质、分布特征、联系和规律的数字、文字、图像和图形的总称。 林相图是反映森林分布、各种森林区划界线和作业设施现状的图纸。 林分是指群落内部结构特征相同,并与四周邻接部分有显著区别的森林。 数据是指存储在某种介质上能够识别的物理符号。 信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 5.在林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试举例说明。 林相图、森林区划、森林防火、森林资源分布 6.林业信息工程的主要特点、主要问题? 林业信息工程概念:林业信息化是在一定的林业信息技术、信息产业规模、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一定的信息基础环境约束下,林业信息活动不断丰富、信息活动量不断增加、信息活动效果不断提高的过程。这里信息技术是指林业信息生产、信息交换、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技术。广义的林业信息活动包括信息的生产、传输、处理等直接的信息活动。 林业信息化的作用:促进林业现代化;有利于降低林业市场信息获取的成本和风险;有利于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设现状:林业电子政务网络框架初步形成;林业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林业数据库建设初步扩展;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正在起步;林业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得到加强。 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二是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四是标准制度与网络安全问题突出。

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信息的管理

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信息的管理 发表时间:2019-09-21T23:08:11.5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作者:王淑梅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人士对林业生态工程逐渐有了一定的重视。 广州市广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人士对林业生态工程逐渐有了一定的重视。在生态治理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林业生态工程在我国所发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如果想从根本上促进林业生态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则需要相关人员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的施工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关键词:林业生态工程;施工信息;管理分析 具体来讲,我国环境政策的实施对林业生态工程的发展有着重中之重的影响,而信息管理技术作为林业生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社会发展阶段,信息化被应用到各个领域当中,因此,将信息化管理落实到实处尤为重要,其不仅能促进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政策环境的顺利实施。基于此,本文首先说明了林业生态工程中存在的困境,然后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信息的管理进行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1林业生态工程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不和谐原因及存在的困境 1.1林业生态工程中天然林保护和信息系统面临的问题 天然林作为我国林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将天然林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形成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近些年来,信息系统在天然林保护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因此,对信息系统进行极其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尤为重要。针对天然林中林木和实际生产采伐量做出合理有效的监管,不仅能起到保护天然林的作用,而且也能促使天然林在林木体系中最大程度发挥出其实际作用。除此之外,天然林工程的林木面积较为宽阔,并且其实际情况也较为复杂,因此,在信息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1.2林业生态工程中湿地和自然保护区面临的问题 湿地和自然保护工程也是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系统能够起到调整水资源、以及涵养水源的作用,自然保护工程在林业生态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在湿地和相关自然保护工程中合理应用信息系统,不仅能收集区域中水文和地质等相关资料,而且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但是目前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中对信息的应用依旧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比如监测数据可以更加完善,另外,针对收集数据本身来讲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3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不和谐的因素 林业产业作为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原材料,林木资源的消耗问题越来越严重。现阶段,无论是林业产业的管理,还是林木利用技术方面都尚不成熟,同时我国林木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为低下,从而导致林业产业不如林木的消耗,并且林业产业和林木消耗之间也没有产生一个良性循环。在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人们和自然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强,频繁发生因为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而占用森林的现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的土地资源,再加上森林面积的逐渐减少,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出现恶化的现象。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一个先进的土地资源管理,在农业耕作的过程中,普遍都是通过利用传统的掠夺方式,这不仅会破坏掉我国的土地资源,而且也加大了植被的恢复难度。 2林业生态工程中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林业生态工程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信息管理工作极其重要。同时,也要将生态环境工程做到位,其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会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将信息化管理落实到实处,才能促进林业工程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也能在第一时间调节管理措施等,将林业生态工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在一起,林木采伐和林木种植都是生态工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只有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才能促进林木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3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信息的管理内容 3.1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的信息收集 收集信息作为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信息化管理在林业生态管理的信息收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信息收集是林业生态工程中的基础内容,信息量越大其精准度也就越高,同时也会促使林业生态工程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现阶段,信息化管理中的信息收集工作尤为重要,如果想要保证信息收集的合理有效性,就需要相关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可以通过监测仪等设备对其进行一定的监测,如此一来,便能获取到相关信息,除此之外,人为收集信息也是信息收集的一种。 3.2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的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同样也是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来讲,数据管理以两个方面为主。首先,针对性的分类相关数据,数据分类对于林业生态工程来讲尤为重要,可以为相关人员辨别工程整体性态势提供便利,同时也能掌控工程的系统性。其次是深入分析相关数据。通过合理的分析数据,能够全面了解林业生态工程的发展情况,从而也能将工程在发展阶段存在的不足呈现出来,这对于提升改进措施有着很大的意义。因此,信息收集是数据管理的基础内容,并且信息收集也要以自身的数据管理作为重点内容。除此之外,信息管理中,信息收集和数据管理是两个内容,二者属于一种相互联系,但是却又无法分割的存在。 4林业生态工程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策略 4.1科学合理的进行采伐保护生态环境 对林木做出科学合理的采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保护森林系统。在制定林业生态工程发展计划的过程中,应以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基础,在实际采伐的过程中,应综合分析整体景观以及树种搭配,以生态系统多样性特点为前提,促进林材的合理供应。若想实现上诉内容,需要相关人员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首先,以林分层面的均衡为基础,科学合理的选择品种搭配;其次,以森林景观、以及物种多样性特点为基础,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最后,在完成上诉内容之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采伐计划,如此一来,不仅能避免因为林木采伐而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而且也能保证我国的生态平衡,同时也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需求。 4.2科学合理的经营保护森林资源 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这样才能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见图一。首先,参考资源的自然属性等,加强提升林木资源的利用率,对森林管理区域做出科学合理的划分;其次,以我国相关法律为基础,制定出相应的林业产业发展计划,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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