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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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概述

保险概述
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 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 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保险的要素 可保风险的存在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费率的厘定(适度、合理、公平) 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含义和定义 (一)保险的含义 广义 狭义 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
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社会角度看,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社会生活和生产的精巧的稳定器。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二)定义
与救济比较
1、实施的前提不同。 2、权利义务不同。 3、主体不同。 4、行为性质不同 5、范围不同
与赌博比较
1、目的不同。 2、条件不同。 3、机制不同。 4、社会后果不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补偿损失、经济给付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资
三、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 商品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 商业保险与救济比较 商业保险与赌博比较
与社会保险比较
1、实施方式不同。 2、举办的主体不同。 3、保费来源不同。 4、目的不同。
与储蓄比较
1、主体不同。 2、行为性质不同。 3、主张权力不同。 4、运行机制不同 5、受益期限不同 6、给付对等原则不同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与保证 商业保险与储蓄 商业保险与救济 商业保险与赌博
3.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提供项基本目生活条件,促社进会社会保安险定而举办的保险。商主业要险人种身有社保会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投保人
保障水平 劳动者基本生活要,与缴纳 决定于对保障水平的特求,
的保费无必然的等价关系
与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
3.2 商业保险与保证比较
保证(guaranty):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
• ①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是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保证从属 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 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非损失说
• (3)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 (J.Hupka)、日本学者小岛昌太朗和近藤文二。该 学说认为,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生活 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律,集合多数经济单位, 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人身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
简言之: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 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1.3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千家万户保一家 2、法律性:一种合同 3、经济性:出险后都是货币支付 4、商品性: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等价交换 5、科学性:以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基础为支撑
1.1 保险职能说评介
• 单一职能论 • 主张保险只有经济补偿惟一职能。只是强调了保险机制的 目的和社会效应

第二章_保险概述

第二章_保险概述


四、保险的对象 (一)定义:保险的标的物 (二)分类:非人身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 (三)区别(P29)
五、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二)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三)保险与担保的比较
(四)保险与救济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1、相同点:结果都是具有不确定性。 2、不同点:
二、保险的性质(P26)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1)从需求角度看
(2)从供给角度看
Hale Waihona Puke (3)供求双方共赢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作用
(二)从法律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承担支 付保险费的义务,以取得发生损失时要 求另一方补偿的权利,体现了民事法律 主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受法律保护。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 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复杂而精巧的风 险损失转移机制,它将风险从个体转移 到团体,并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由团体 中的所有成员来分担损失,从而在整体 上提高了对风险事故的承受能力。因而 被称为 “社会稳定器”。
三、保险的定义
(一)学术上的定义 1、三种学说给出的定义 2、我国有代表性的教材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 聚资建立基金,为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 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转移机制。 --中国林业出版社《保险学》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 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险学》



例:设某一地区有1000栋住房,每栋住房的价值为10 万元。根据以往的资料知道,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 0.1%,且为全损。保险公司提出,如果每栋住房的房主 每年缴纳110元,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损失。 所收金额=1000×110=110 000 每年应赔款额=1000×0.1%×100 000= 100 000 赔余额= 110 000-100 000= 10 000 遭受火灾风险损失者的损失,由全部房主共同承担, 保险公司只是起组织分摊风险的作用,并且因有效组织 风险损失分摊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二章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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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三、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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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自愿保险或合同保险) 2社会保险 3政策保险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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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 四、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 2共同保险 3重复保险 4复合保险 5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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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的补偿或 给付行为。 给付行为。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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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投保单位分类 1团体保险 2个人保险 六、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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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七、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分类 1足额保险 2不足额保险 3超额保险 八、按承保的风险分类 1单一风险保险 2综合风险保险 3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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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1)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是 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2)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 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 从社会功能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章 保险概述《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第一章  保险概述《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1.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由以营利为目的的
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形式。 2.社会保险 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
的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社会政策的保险。 3.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在特定领域运用商业保险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2.风险管理的过程
(1)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2)风险识别 (3)风险估算 (4)风险处理方式的选择和实施 (5)风险管理的方式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3.风险管理的方式
(1)控制型
①避免风险:通过放弃活动来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②风险预防:采取预防措施和保护措施,以努力减少损失发生
(4)科学性。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数理模型为依据厘定 保险费率的,其科学性还体现在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 施。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二、保险的特性
2 .保险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赌博
相似之处:保险与赌博确有类似之处,即货币的转移都是以不确定
的随机事件为基础的。
不同之处:①目的不同。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5.可保风险
(1)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2)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风险。 (3)风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 (4)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一、保险的定义
1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财 务安排
2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订立合同 的方式,明确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与风险的关系不同。
③结果不同。
④与随机事件的关系不同。

保险的概述

保险的概述

保险的概述自有人类以来,人们就一直在寻求防灾避祸的方法,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制度却是形成于近代社会。

保险虽然是对风险的承保,但它并不能对付所有的风险,而只能对付满足可保风险条件的那些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业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一、保险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一般说来,保险(Insuranc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是指通过建立专门用途的后备基金或保障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造成的损失,是为社会安定发展而建立物质储备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广义的保险包括国家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以及由保险人集资合办的合作保险等,范围比较广泛。

狭义的保险仅指商业保险,即按照商业化的原则,通过合同的形式,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在合同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经济保障制度。

本教材所研究的保险即为狭义的商业保险。

通过对狭义商业保险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灾害事故的一种方法。

保险把具有同样危险威胁的人和单位组织起来,根据保险费率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以补偿财产损失或对人身事件给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对现实生活中面临的危险给予了经济保障。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保险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运用商业化的经营原则,由保险经营者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或保险条件实现时,保险人对财产的损失进行补偿、对人身伤亡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现代保险学认为,保险按定义应该包括四方面:一是指商业保险行为;二是合同行为;三是权利义务行为;四是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

什么是保险《保险概述》

什么是保险《保险概述》

什么是保险?保险概述及保险索赔一、保险概述: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

因此,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

但保险制度上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定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二、保险索赔对于投保人而言,保险的根本目的是发生灾难事件时能够得到补偿,而这一目的必须通过索赔来实现。

保险概述

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给付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很难用货 币来计算,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 金额由保险双方协商后确定的。因 此,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 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 保险金的给付。
二、资金融通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是指将保险 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 融中介作用。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保险概述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功能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保险的含义
二、保险的要素
三、保险的特征 四、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
一、保险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 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 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 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 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 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 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 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再保险(又称分保)
B.技术要求 C.受益期限
D.以现在的剩余资金解决未来所
需的准备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 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 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 自愿保险 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 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 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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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概述
一、保险一词的由来
保险是泊来品,据考证最早是从广东进来的。

英文是“Insurance”,我国最早亦译称“燕梳”,后来一些学者专家在此学科内,将其译为“保险”,民国24年颁布的保险法令中,就是用“保险”一词。

二、保险的性质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一种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目前变成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变成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件事情及一部分成本花销。

三、保险的作用
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转嫁风险),保证财务及经济活动、生活的稳定。

1、风险─不确定性,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

2、风险管理
(1)防止─用一些阻燃材料,用喷淋
(2)避免─排除隐患
(3)自留─自行安排一定资金储备(存款养老、备用金,基金)
(4)转嫁─保险,把不确定变成确定,(把确定变成不确定
--赌博,制造风险)
四、保险的功能
(1)保障及赔偿功能
(2)资金融通功能
(3)社会管理功能(损害防阻)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政府及商业化运作。

五、保险的起源:
14世纪意大利海上抵押贷款,后来延伸至陆上火灾保险,再派生出人身保险等。

六、保险分类
(1)水险、非水险
(2)寿险、非寿险
财产
责任(法律上的经济责任)
信用(信用上的风险)
保证(担保性质)
(3)第三领域-----即短期意外和短期健康险(对象是人的身体,但精算基础是以损失概率)
(4)保险业向专业方向发展趋势
七、保险公司的运作
(1)资本金(股东投入)
(2)保险成本的计算: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税费+已决赔款+未决准备金+IBNR/已赚保费
(3)再保险的运作:危险再分散
(4)偿付能力:法律规定:标的1/10,总保费4倍
八、保险行业(保险市场)
(1)保险监管部门、行协
(2)承保人
(3)辅助人(经纪人、公估人)、代理人: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个人代理
(4)投保人、被保险人
九、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原则、
(4)损失近因原则
十、保险的销售--诚信、观念、服务、知识、信息
1、保险是一种内涵复杂的观念性商品。

(知识)
保险涉及到经济学、法学、数学等多个学科,而这一点体现在每一张保单中,普通投保人由于知识的局限性,难以对保险有深入的了解。

另外,保险公司往往将定价视为“商业
秘密”加以隐藏,加剧了保险的不透明性。

2、保险需求属于隐性需求。

(服务)
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买车、买房、买股票、存取款、旅行等需求都是较为显性的,人们会对这些行为有提前的认识,并愿意积极将其付诸实施。

相较而言,保险需求属于隐性需求。

投保人普遍对低概率的风险事件存有侥幸心理,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倾向于优先购买其他具有显性特征的商品和服务,而较少会主动去购买保险。

所以西方保险界流传着一句话,“保险是靠卖的,而不是靠买的”。

几百年来,保险交易主要是靠强力的推销而促成的,现在的电销、网络保险的“等客上门”方式似乎有先天的不足。

3、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为对立而不是一致的,这导致投保人不愿意通过购买保险主动介入到这样一个关系中来。

(观念)
保险,它的本质更像是一个“你输我才能赢”零和游戏,在这个游戏中,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必有一方会“输”,而且彼此都希望对方“输”,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消极的或者对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对保险公司大多抱有排斥的情绪,因此也不会愿意主动去建立这种业务关系。

4、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交易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当前的情况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感普遍较差。

(诚信)十一、保险业现状
1、处于垄断竞争阶段,(绝对垄断、寡头垄断)。

2、逐步迈向市场的自由化。

(市场化)
3、诚信、专业、服务的缺失。

(保险业经营的本质)
4、非理性的竞争。

(破坏性竞争)
十二、保险业发展趋势
1、竞争进入良性循环。

2、市场化进程加快。

3、诚信、专业、服务成为主旋律。

4、监管的科学化。

(管高管、管市场、管内控)
十三、公司的概念:
1、员工是公司的重要财富。

2、客户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建议
1、对市场的损失率情况应予公布。

2、市场化的管理就是反垄断,反倾销。

3、市场的退出机制。

(组织和人员)
4、保险市场的征信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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