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产假规定【最新版】
浙江2024年产假具体规定

浙江2024年产假具体规定128天浙江省的产假为128天,浙江省在法定的98天的产假上增加了三十天。
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4浙江产假规定一、产假:正常情况可休产假128天(国家规定法定基本产假期98天+浙江省奖励假30天)。
如遇难产再加15天,如遇生育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再加15天。
二、工资: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享受国家生育津贴。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受到的处罚: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2、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计算工龄。
《办法》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2023年劳动法规定(完整版)

2023年劳动法规定(完整版)2023年:婚假、产假、年假、病假、事假、哺乳假等25类法规和待遇(一)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法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法规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可以的。
(二)法定节假日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法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四)事假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的方式确定。
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法规可发薪水的则从其法规。
如深圳有关法规,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法规不扣工资的……(五)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

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劳动法》中没有关于产假的规定。
在《⼥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是我国劳动妇⼥的权利,这也侧⾯反映了我国妇⼥社会地位的提⾼,越来越受到尊重和保护。
妇⼥休产假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我国最新《》明确说明了这⼀点,对产假时间和产假待遇以及产假⼯作安排作出了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劳动法》中没有关于产假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规定,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产假待遇 (1)保胎假,⼯资按照发保胎假是由医⽣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资。
(2)产前假,⼯资按⼋成发。
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
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资按照员⼯以往每⽉实发⼯资标准的⼋成发。
(3)产假,领⽣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领⽣育津贴。
⽣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来发放的,但它的计算⽅法与公司在处的申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育津贴与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资和⽣育津贴,就⾼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的产假⼯资(即员⼯以往每⽉的实发⼯资标准,下同)⾼于⽣育津贴,那就按产假⼯资发员⼯就OK,⽣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 产假

关于2024年产假180天有什么规定产假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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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一、女性产假国家规定是哪些1、国家对女性产假的规定: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有15天。
2、如果女职工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就可以增加15天。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如何就产假进行维权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任何单位,不管规模大小,都须给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安排产检,在较新的产假国家规定中,女职工可以享受较长98天的带薪休假,这段期限拿到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包括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等。
二、较新劳动法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1. 女职工分娩一胎,产假为98天;
2. 女职工分娩二胎及以上,产假为128天;
3. 单身、未婚、未生育的女职工,作为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额外30天的附加产假;
4. 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发生自然流产或者因工流产的,享受
15天的产假;
5. 因怀孕产生伤害或者疾病,需要继续休假的,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病假的规定执行。
此外,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且在法定产假结束后,享受由单位支付的护理假,具体时间为:
1. 产假结束后,未满1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天1小时;
2. 产假结束后,1周岁及以上未满3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
天0.5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产假的规定适用于正常分娩的情况。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如胎儿异常、早产、多胞胎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单位商议并由医生出具的证明进行调整。
总结起来,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天数根据胎儿的数量和女职工的情况而定。
对于一胎的女职工来说,产假为98天,而对
于二胎及以上的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此外,法定产假结束后,女职工还有权利享受护理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子女。
以上
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和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2023年劳动法有关产假规定

2023年劳动法有关产假规定引言
本文档旨在总结2023年劳动法中与产假相关的规定。
产假是
员工在特定情况下享受的一项权益,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与福利,劳动法对产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产假的定义
根据2023年劳动法,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休假
的权利。
产假期间,女性员工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特别的
补偿和保护。
产假的时长
根据劳动法,产假的时长如下:
1. 哺乳期产假:女性员工在生育后享受的哺乳期产假为6个月。
2. 流产产假:女性员工因流产而休假的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产假补贴
在2023年劳动法中,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有以下规定:
1. 哺乳期产假补贴:雇主应支付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的平均工
资的80%。
2. 流产产假补贴:女性员工在流产期间可获得平均工资的90%
作为补贴。
产假的申请与报备
根据劳动法,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前应向雇主提交产假申请。
申请应包含具体的休假时间和其他相关信息。
同时,雇主也有权要求女性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以
确认其具备享受产假的条件。
产假结束后的安排
产假结束后,女性员工有权回到原工作岗位,并享受原有的待遇和权益。
雇主不得因员工休产假而产生对其不利的就业后果。
结论
2023年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员工的权益与福利,在生育或流产期间给予她们必要的休假和补贴。
理解和遵守劳动法中的产假规定对于雇主和员工都至关重要。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劳动法》产假的规定是:⼥职⼯⽣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是指在职妇⼥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般从分娩前半个⽉⾄产后两个半⽉,者可前后长⾄四个⽉,⽣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公布《(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14周,⽣育流产由单位⽀付。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职⼯⽣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的分类必须享受的休假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
2、产前检查:⼥职⼯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缺勤等,侵害⼥职⼯的合法权益)3、产前⼯间休息:怀孕七个⽉以上,每天⼯间休息⼀⼩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
可以请的假1、产前假: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
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市规定“经⼆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育的,本⼈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职⼯⽣育后,若有困难且⼯作许可,由本⼈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
3、保胎假:医⽣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从上⾯这些资料中可以了解到,对于最新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这个问题也有了答案,⼀般对于怀孕的⼥性来说产假都不得低于90天,这也是给了他们充分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可以有个充⾜的时间修养⾝体,也是为了之后更好的适应⼯作,所以对于那些没办法满⾜产假时长的企业,我们要慎重选择,学会保护⾃⼰的⾝体健康。
产假法律规定的时间(3篇)

第1篇一、引言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和生育权利。
产假是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产假的法律规定、产假的时间、产假期间的待遇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产假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享受男方护理假。
”三、产假的时间1.基本产假时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的基本产假时间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2.特殊情况下的产假时间(1)难产: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即总共113天。
(2)生育多胞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例如,生育双胞胎的女职工,总共可享受128天的产假。
(3)男方护理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四、产假期间的待遇1.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工资。
具体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相同工种或者相近岗位、相近工种的工资水平。
2.社会保险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3.福利待遇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1)产假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报销。
(2)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补贴。
(3)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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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产假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是各位准妈妈们必须经历的过程,只有定期做各项产检才能够保证母婴的健康。
了解产检假是进行产检时不可避免的事情,产检假国家规定20xx就介绍了最新产检假的各项产检。
根据20xx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1、产前假工资规定
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
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工资规定(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3、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