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支撑 的养 老服务 体 系 , 家 养 老 和社 区 养老 服务 居
网络基 本健全 , 国每 千名 老 年人 拥 有养 老 床位 全
数达到 3 O张 。
— —
全 面推行城 乡建设 涉老工 程技术标 准规
型化 、 空巢化 相伴 随 , 与经 济社会转 型期 的矛盾相
.
范 、 障碍设施 改 造 和新 建 小 区老 龄设 施 配套 建 无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国 民经 济 和 社会 发 展 第 十
二个 五年 规划 纲要 》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老年 人 权
益保 障法 》 中共 中 央 国务 院关 于加 强 老 龄 工 和《
研究 、 国际交 流 与合 作 取 得 了新 的进 展 。广 大 老
作 的决定 》中发 [O 0 1 )制 定本 规划 。 ( 2 0]3号 ,
一
年群 众坚 持老 有所 为 , 积极 参 与 经 济 社会 建 设 和
公 益 活动 , 在构 建 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 十二 五” 二 “ 时期 老龄 事业 面临 的形 势 。 “ 十二 五 ” 时期是 我 国全 面建设 小康社 会 的关 键 时 期 , 是老 龄事 业发 展 的重要机 遇期 。 也
设规 划标 准 。
_ 一 —
交织 , 会养 老保 障 和养 老 服 务 的需求 将 急剧 增 社
加 。未 来 2 0年 , 国人 口老 龄 化 日益 加 重 , 我 到 23 0 0年全 国老年人 口规模 将 会 翻一 番 , 龄 事业 老
增加 老年文 化 、 育 和体 育 健 身 活动 设 教
长期 以来 , 党和 政府 十分关 心 老年群 众 , 断 不 采 取 积极措 施 , 推动 老龄 事业 发展进 步 , 得举 世 取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08
•【字号】昌政发[2011]10号
•【施行日期】2011.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昌政发〔201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第5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
“以房养老”指望得上吗?

银行 、 险公司等金 融机构 , 者在综合 保 后 评 估 借 款人 年 龄 、 生命 期 望 值 、 房产 现
值, 以及 预计 房主 去世 时房 产估 值 等因 素后 , 每月给房主一笔 固定的钱 , 房主可
定赡养 人可 以作 为借款 人 , 即子女 可 以
通过 住房抵押贷 款方式为父母提供 养老 资金 。与此 同时 ,养 老按揭 ” “ 要求 老年 人 或法 定赡养 人有 多套 房屋 , 中一 套 其
商业 保险企业 开发 推广老年人 意外伤害 保险产 品 , 并采 取政 府引导 、 个人 交费 、 企 业让 利相 结合 方式 , 点探 索建 立长 试 期 照料护理保 险。 对 于 此 次 在 规 划 中 提 出 “ 房 养 以
老” 进行 论证研究 , 针对企业 的相关鼓励
措施也在研究 中。
热 点聚 焦 …………………………………………………………………………………………………………………………………. .
‘ ‘ 以房养老" 指望得 上吗?
口本刊 综合
1月2 日 O 1 发布的《 北京市 “ 十二五” 时期 老龄 事业发展规划》 提出 , 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 、 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门, 建立公 益性 中介机构以开展“ 以房养老” 试点业务 。中信银行也率先破题 , 在业界率先推 出养老按揭业务 , “ 将 以房养老” 在实操 方面 推进了一步。继之而起 , 上海市 、 山东省以及温州市也纷纷试水 “ 以房养老”在 中国社会 “ , 跑步进入老龄化” 的当下 , 这种新养老模 式
“ 以房养 老 ” 被称 为 “ 房反 向抵 也 住 押 贷款” 倒按 揭” 是指 老人将 自己的 或“ , 产 权 房抵 押给金 融机 构 , 以定期取 得一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欢迎大家出席全国老龄办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通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有关情况。
一、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背景及意义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总结和评估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的蓝皮书,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2012年和2013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
一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我们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
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
二是迎来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
三是底部和顶部老龄化相叠加,推动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
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2年的23.96%提高到2013年的24.36%,老年抚养比从2012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
同时,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一是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迅速提高。
到2025年之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一直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
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
三是慢性病患病老年人数持续增加,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将突破1亿人大关。
四是空巢老年人口数量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也将突破1亿人大关。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公开稿)1 规划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积极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自2009年起,市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至2010年底基本编制完成初稿。
此后,根据市政府要求,市规划委会同区县政府、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梳理和落实了2015年前有条件建设的集中养老设施用地。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对编制成果进行完善补充,进行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形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最终成果。
1.1 规划依据1.1.1 政策文件(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2006年2月(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0年10月(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2008年12月(4)《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2009年10月(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005年1月(6)《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2009年6月(7)《老年人权益保护法》2013年7月(8)《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7月(9)《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7月(10)《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8月(11)《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2013年10月(12)《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2013年10月(1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5年5月1.1.2 规范标准(1)《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2)《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京政办发[2008]19号)(3)《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5)《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6)《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7)《关于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有关意见的通知》(市规发[2015]164号)(8)《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市规发[2014]1946号)1.2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1.2.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覆盖市域16406平方公里。
关于印发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2012 年发布)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1号【适用区域】北京市【发布时间】2012-01-10【生效时间】2012-01-10【关键词】其它生态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发展实施引导 第三章 发展建设重点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第二个五年建设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城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形成系统、规模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主要载体,迎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发挥重点新城在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为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新城。
同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新要求,规划统筹研究了亦庄新城与大兴新城的整合发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统称为“亦庄—大兴新城”。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新城建设以“强化重点、示范带动;分类发展、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方针,以全市统筹的产业布局带动提升新城产业层次和产业特色,以市级及新城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新城的生活服务水平,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城的市政及交通支撑条件,加快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与区域城市群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新城。
北京十二五规划全文(整理版)

北京十二五规划全文(整理版)篇一: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全文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22-2022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序言跨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我们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洗礼的全球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首都北京在成功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之后,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风险挑战,制定科学的战略安排对首都立足新的阶段变化、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至关重要。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首都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的五年规划,是首都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二五”期间首都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2年)》的批复。
第一篇新时期的战略选择第一章过去五年的发展成果“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克服重重困难,成功举办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办任务,积极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力推动了全市的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过去五年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最高、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首都经济实现重大跨越。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总量达到13777.9亿元,人均超过1万美元。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快我市老年服务行业发展的提案按照国际上通常的看法,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
显而易见,我市已步入老龄社会,近10年来,我市老年人口增长迅速,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达38.5万人,其中70至79岁老年人10.8 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4.2万人,90岁以上老年人0.495万人,百岁以上70人。
农村老年人26.9万人,城镇老年人11.6 万人,五保老人30897人,城市“三无”老人2965人。
老年人口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2.69%,而且,家庭结构变小,“空巢”老人增多,养老成本上升,越来越多的家庭将会出现“421”结构(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小孩)甚至还有8421四世同堂家庭,养老问题日趋严峻。
养老问题解决不好,小则不利于家庭安定,大则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存在的主要问题:1、养老体系不健全,居家养老难实现我市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养老政策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也存在问题①服务单一且价格不菲,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目前有些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提供给老人的服务往往比较单一,且收费难以让低收入老年人接受;②服务体系运转困难,涉老部门难以形成合力。
各社区居家养老基本上是按县(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分工负责,但居民发动不够、社会参与不力、社区压力过重,导致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名无实;③资金投入少,享受补贴的服务对象不多。
目前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或服务站除了财政拨有少许资金外,很难通过市场化运作或社会捐助获取资金来源;④服务队伍的规模、素质有待扩大提高。
绝大部分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资质。
2、社区养老理念尚未形成当前,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社区养老服务已成为社会养老的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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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序言规划意义: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是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编制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积极、主动、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对推动首都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性质:本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建设,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老龄工作体系为目标,提出“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内容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全市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依据。
编制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首都老龄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本市围绕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稳步推进,《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得到积极落实。
(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全体人口。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了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制度上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科学调整机制,196.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逐年上调。
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17.2万名参保人员享受到保险待遇。
建立了福利养老金制度,61.3万名无社会保障城乡老年居民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
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城乡老年社会救助体系,4万名老年人应保尽保。
建立了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了五保人员供养模式从村民互助向公共财政供养的转变。
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2万名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完善了征地超转人员生活保障制度。
实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二)老年人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老年人医疗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医疗费用负担逐步减轻。
完善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制定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18万名老年人每年享受参保费用补贴。
提高了征地超转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老年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老年人为服务重点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正在试点,临终关怀医院(或病区)已出现。
大、中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老年医疗服务作为重点,大力推行社区首诊制并为老年人提供“三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普及老年人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三)敬老优待项目取得重大突破。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文体娱乐等方面共11项优待措施。
为160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老年人持卡免费乘坐市域内969条线路公交车,部分公园、景区、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市、区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免费或优惠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创新发展。
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提出了“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和新目标(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在家庭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社区托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制定实施了《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建立了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71589张,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
(五)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开辟适合老年人使用和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配备相关设施,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实施“山区星光计划”,共投入资金近3亿元,城乡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初具规模,成为老年人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的场所。
积极开展社区老年人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体育器材。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培育学习品牌,探索实践终身学习的实现形式和途径。
积极组织有益于老年人科学养老和文化养老等方面的选题出版。
(六)老龄社会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围绕各项老龄政策,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增强老年人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大力倡导和弘扬敬老风尚。
建立了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发布制度。
认真做好老年人信访接待工作。
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对落实老年法律法规开展的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发展老龄事业提出的建议、议案、提案。
“十一五”时期,首都老龄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全体人口,社会敬老优待服务惠及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创新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部实现,养老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高,为“十二五”时期首都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①“160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卡”加“70万60-64岁老年人办理优待证”。
②“34.1万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加“8万名重度残疾人”。
二、面临形势“十二五”时期,是首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全市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赋予了老龄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
(一)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35万,占户籍人口的18.7%。
“十二五”时期,老年人口将以年均17万的数量增长,老年人口比例将增加2.8个百分点,处于快速增长期。
到2015年,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0万,占户籍人口的23%;65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212万,占户籍人口的15%;80周岁以上人口将达到54万,占户籍人口的4%。
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基本的市情特征之一。
当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当于发达国家和地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水平。
在当时,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老龄工作机构,规范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法规体系,养老福利事业向多元化模式发展,构建了政府监管下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始由重在养老机构建设向加快发展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转变。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本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压力更加凸显,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问题的形势更加紧迫,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繁重,构建老年宜居社会环境氛围的需要更加强烈,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更加急迫。
(二)老龄事业发展机遇“十二五”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年人口抚养负担相对较轻,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应从物质、精神、制度、人才、文化等方面做好准备,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本市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注重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都老龄事业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学习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先进经验,制定首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实现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做出贡献。
2、首都经济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新要求,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2010年,本市地区生产总值13777.9亿元、人均超过1万美元,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切实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着力点。
老龄事业是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要抓住机遇,围绕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丰富服务供给,构建首都特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3、人口抚养比低和低龄老年人口比重大,为老龄事业发展赢得时间创造了条件“十二五”时期,15至59周岁人口的比重维持在70%以上,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在21%-25%之间,总抚养比在36%-41%之间。
劳动力供给相对充足,社会负担相对较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期。
同时,老年人口中70周岁以下低龄老年人口占总体老年人口的近一半,对日益增长的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服务需求压力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要抓住时机,加速养老资源配置,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4、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为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机遇和支持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将作为“十二五”时期及今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指导方针。
要充分抓住发展机遇和各种有利条件,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把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按优先发展原则来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扩大内需和促进就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使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尊严、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温馨、更加幸福。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从首都地位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出发,积极、主动、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养老社会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稳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