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资料清单:附件汇编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资料清单:附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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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资料清单

一、防灭火资料清单:

1、报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所有矿井);煤层自燃最短发火期鉴定报告;采空区自燃“三带”研究报告;自燃标志性气体临界值研究报告;火区注销报告。

2、设计: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均压工作面防灭火设计;工作面灌浆/注氮设计(根据工作面防灭火措施编制针对性设计)。

3、措施:煤矿井上、下防火措施(或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矿井防治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理专项措施(所有矿井);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技术措施(放顶煤工作面单独详细编制,其它的作业规程中包含即可);启封火区方案及安全措施;回采工作面推进度慢/预计回收超过45天的防灭火措施;工作面灌浆/注氮及喷洒阻化剂、凝胶防灭火措施(相关的防灭火措施包含即可)

4、报表:束管监测日报表;均压工作面参数测定日报表;防灭火重点区域统计月报表

5、台帐、记录:灌浆/注氮及喷洒阻化剂、凝胶台账;火区管理管理台账(火区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火区管理卡、火区监测记录);三带观测记录;自燃发火预测预报记录(自然发火观测站记录);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管理台账及监测记录;采煤工作面封闭台账;工作面灌浆计划;地面消防水池检查记录。

6、图纸:防灭火系统图、火区位置关系图

8、是否存在以下重大隐患

防灭火重大事故隐患: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二、抽采

(一)图纸类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图

图纸图例是否齐全、

查工作面支管路与回风巷干管连接是否与设计一致

查管路上安全及监控设施图例是否齐全/是否与井下一致

2、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平面及管网布置图

图纸是否与现场一致

高低压分源管路是否与井下实际一致

3、瓦斯抽采钻孔实际施工图(轨迹图)

查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不一致情况时是否有变更设计

4、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查瓦斯抽放系统图及抽采钻孔实际施工图

5、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报表类

1、瓦斯抽采日报

查测点是否与井下抽采地点一致,浓度是否符合规定,负压是否符合各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要求

2、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月报表

3、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放情况调度月报表

(三)记录、台账类

1、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运行记录

2、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瓦斯抽采参数检查记录

3、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断水保护试验记录

4、瓦斯抽采泵开停记录、倒泵记录

5、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巡查、维护记录

查巡查周期是否符合要求,维护是否及时

6、瓦斯抽采钻孔原始施工记录

查钻孔验收单实际进尺/验收人员入井轨迹/进尺是否完成计划

7、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记录

8、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孔抽采参数观测原始记录(2017年全部)

9、瓦斯抽采泵(钻机)在册、运行、维护及保养记录

查在册钻机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钻机维护、检修情况是否与

实际情况一致

10、瓦斯抽采泵站巡检记录

11、瓦斯抽采泵房值班记录

12、抽采设备管理台账

查在册钻机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钻机维护、检修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13、自动喷粉抑爆装置管理台账及检查记录

查药品是否过期,设备数量是否足够

(四)报告类

1、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验收审批文件

查批复文件

2、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查内容是否与《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规定符合

3、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包括工作面各钻场及工作面抽采工程验收报告)

4、抽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时,抽采管路中气体成分化验报告。

5、抽采半径测定报告

6、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五)设计、措施类

1、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设计批复情况

查批复文件

2、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包括变更设计、补充设计)

包括工作面抽采设计及各钻场施工设计是否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编制/井下实际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

3、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地面泵站应急措施(停电、停泵、停水、火灾等)

(六)文件类

1、瓦斯抽采达标规划

2、瓦斯抽采年度实施计划

3、抽采管理制度及各种岗位责任制

4、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5、瓦斯抽采管理办法

(七)是否存在以下重大隐患

瓦斯抽采重大事故隐患: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2、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查泵站实际运行情况及报表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查是否与《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规定符合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 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 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 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 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 十二、在作业区域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 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六、绞车的保护设施安装齐全,在使用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一次不完好,对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 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 2、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区域。 3、施工巷道的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域。 4、发现有电气设备失爆的区域。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第八章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一、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安全风险评估管理体系: 组长:区长书记 副组长:技术主管 成员:工区所有管理人员及各队队长 区队负责现场开工条件“三位一体”评估; 班组负责重点工序风险评估; 岗位负责本岗位“五五”安全风险评估。 2、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网络流程 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安全风险评估成员→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各生产班及检修班。 3、安全风险评估程序:首先由工区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危险源进行鉴定→确定危险源性质与等级→确定负责人,由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消除危险源或消除危险源引起的隐患。 4、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专业等级制度,把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的隐患分四个专业,三个等级,专业为:机电专业、一通三防专业、掘进专业、起吊运输专业,三个等级分为A、B、C,与矿隐患等级制度相统一。 6、建立班安全风险评估确认制度,要求每班班长必须首先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对有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对本班不能处理或未能处理完问题必须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的情况,并在现场交接班。 7、跟班人员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井后应将问题、处理人及处理结果填写在干部跟班记录本上。对于当班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便于下一班进行整改。 8、安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实行跟踪督改消除制度,由安全风险评估小组组长全程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风险评估引起的隐患消除。 9、安全风险评估跟踪督改消除结果,必须实行现场验收,由安全风险评估小组组长进行现场确认,整改完毕,方可解除跟踪。 10、定期对工区进行全面详尽的危险源辨识,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工区的危险源辨识内容。 11、建立完善信息反馈制度,现场施工的安全班长必须及时把现场信息反馈给安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安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接到信息后及时汇报小组组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2、每年全员进行一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的教育培训。 二、“五五”安全风险评估

煤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煤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01

煤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二、安全联保制度: 、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奖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每年

陕煤建司瓦检员、安检员、验收员、班组长安全生产确认制度(2007年即“四位一体”)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第二矿建工程处瓦检员、 安检员、质检员、班组长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安全高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安全影响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结合《陕西煤炭建设公司煤矿瓦检员、安检员、质检员开工检查联合签字办法》,现制定煤矿瓦检员、安检员、质检员、班组长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第一条: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必须指定一名班(组)长专职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井下所有工作的地点,都必须配备专职的瓦检员、安检员、质检员。瓦检员、安检员、质检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条:井下各工作地点所配备的专职瓦检员、安检员、质检员、班(组)长(以下简称“四员”)必须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到位。 第四条: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按各自的职责及时下发《停工通知单》(一式两份),跟班班(组)长接到《停工通知单》后必须停工,将

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可靠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对于当班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必须向本区队汇报,本区队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 第六条:停工经处理完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四员”方可下达《复工通知单》,同意恢复工作。 第七条:各矿要对“四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避免职责交叉,遇事相互推诿,保证责任明确到人。 第八条: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悬挂“四员”安全生产确认牌板,写明检查人员、主要职责、工作范围等。 第九条:“四员”必须在井下工作地点进行对手交接班,交接清楚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等,保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条:各矿要制定“四员”对手交接班手册,手册内容要全面。 第十一条:若当班下发有《停工通知单》的,待当班结束后,必须将《停工通知单》交回矿安监部门,矿安监部门应将此单存档3个月以上,针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以免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停工后未经“四员”共同检查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工。 第十三条:“四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规范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规范 编制原则: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主要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则 1.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则。 2.各单位应制定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3.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矿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

定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 ⑴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 ⑵对本单位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⑶制定责任制大纲; ⑷组织编制; ⑸审查责任制草案; ⑹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⑺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 ⑴ 矿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⑵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⑶ 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⑷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

ISO9001:2015程序文件 清单

程序文件目录 序号文 件 名 称 编 号 标准条款对照页码GB/T19001-2016 1 文件控制程序***-CX-01 7.5.3 1~ 2 2 记录控制程序 ***-CX-02 4.4.2 3 3 相关方管理及沟通控制程序***-CX-03 4.2 4~5 4 风险和机遇确定及控制程序***-CX-04 6.1 6~7 5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CX-05 9.3 8~9 6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CX-06 7.2 10~11 7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CX-07 7.1.3、7.1.4 12~13 8 产品和服务要求控制程序***-CX-08 8.2 14~15 9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CX-09 8.3 16~18 10 采购及外协控制程序***-CX-10 8.4 19~21 11 生产和服务的提供控制程序***-CX-11 8.5 22~26 12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CX-12 7.1.5 27~28 13 顾客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CX-13 9.1.2 29 14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CX-14 9.2 30~32 15 绩效评价控制程序***-CX-15 9.1 33~35 16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CX-16 4.1 36 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X-17 10.2.1 37~38 18 改进控制程序 ***-CX-18 10.3 39~41 19 20 ------------------------------------------------------------------------------------------------------------------------------------------------------------------------------------------------------------------------------------------------------------------------------------------------------------------------------------------------------------------------------------------------------------------------------------------ ------------------------------------------------------------------------------------------------------------------------------------------------------------------------------------------------------------------------------------------------------------------------------------------------------------------------------------------------------------------------------------------------------------------------------------------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120题)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精选120题) 1.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5.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 6.煤矿有( 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8.煤矿有(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布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报告. 9.煤矿有(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忆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1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分配职工上网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 3 )年 1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 6 )年,每3年复审一次. 13.煤矿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 4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4.煤矿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 2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发证部门有权责令负有事故责任的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复训,经复训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岗,经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暂停或者撤离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15.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17.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

煤矿“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

综准队“岗位描述、手指口述” 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推行“岗位、设备、工具”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开展“双述”安全确认,让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安全,规范设备操作和现场管理,进一步培育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素质,有效改善现场安全状况,提高作业人员的危险预知能力,增强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减少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二、“双述”安全确认的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人员。 三、“双述”安全确认的内容 1、对人的确认 (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后是否饮过酒,心理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现象,情绪是否正常。 (2)人的行为: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他人及设备的安全。 2、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 3、对工作环境的确认 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如所在地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顶板、照明、瓦斯浓度、通风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

员,地面有无杂物。 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 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5、对“双述”内容的确认 根据从事岗位要求,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双述”内容,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并做到规程上岗、标准操作。 四、“双述”安全确认的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班组长在下达工作指令之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的确认和安全措施的可 靠性进行确认。 现场生产指挥者必须对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人员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否则不准下达工作指令。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 一查:查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要求,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措施。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进行确认,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对对方的操作安全进行确认。 3、当确认他人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向上级汇报。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双述”要求认真检查、规范操作。 五、“双述”安全确认的管理办法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落实上级下达的各种有关“双述”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精编版】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精 编版】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矿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 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工作机制,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坚持风险管控、关口 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牢固树立安全管 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 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型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煤矿安全领域推行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为核心,坚持从煤矿 安全管理实际出发,确立分阶段实施构建风险管控体系的总体思 路,从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落实管理层管控责任入手,以防范遏 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在安全生 产标准化体系中达到一级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特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机制,领导、组织、协调各科室、区队开展 工作,保证体系建设过程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并指导 协调各业务科室和区队、班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以上矿领导 成 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区队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副矿长袁天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安 检科科长马广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具体落实 联系人西龙,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 施、工作协调,以及各有关单位建设工作的检查、推进、考核、 通报、汇总等具体工作,并统筹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 常管理工作。 1.体系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2.辨识评估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套,史上最全)

崔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讨论稿) 矿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本矿安全生产负责。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行使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在制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议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作为制定规划和计划的重要内容。 四、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改善井下职工的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强度,增加效益,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 五、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决策定案,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处理解决。对无故拖延、不及时处理者要严肃处理。 六、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救灾。 七、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做到经常检查,定期考核。 八、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安全生产,以科学技术带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高产高效。 九、认真组织矿井安全装备和安技工程,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十、经常检查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落实技建安全装备项目,按期投入使用。 十一、凡因规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检查不力,管理松懈等原因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矿长责任。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修改、审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四、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五、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六、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七、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八、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煤业[2017] 号 关于印发《X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XXXXXX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二〇一七年X月X日

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从而从源头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部门 为保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由安全科对此项工作具体负责。 安全科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具体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班组完成分管内的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一)矿长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示范文本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炭 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 程》,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建设、煤炭生产 以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落实本规定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 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是落实本规定的监管主体。对所辖区域监管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五条矿井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做出的生产安全技术决策,其他副职不得否定。总工程师、安全副职对危及安全生产、建设的事项有权予以否决。 第六条矿井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构和专职副总工程师。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置防冲机构和防冲副总工程师。 第七条基本建设矿井必须设置相应机构和职位,严格安全技术管理。 第八条基本建设矿井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确需变更的,必须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制度 四川仁寿峨电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地解决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制”来实现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确认制的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必须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公司各系统的可靠性进行确认,切实做到不非法组织生产。 ,1,、严禁无证、无照,手续,不全或失效非法组织生产建设, ,2,、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3,、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开采, ,4,、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5,、严禁瓦斯抽采不达标,防突措施不到位违规作业, ,6,、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或在受水害威胁区域作业, ,7,、严禁井下采用非阻燃、非防爆设备, ,8,、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9,、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入井作业, ,10,、严禁非法转包、以包代管、层层转包。 2、对人的确认

,1,、人的生理、心理、精神状态的确认,如是否患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班前是否饮过酒,心理是否健康,精神是否有异常,情绪是否正常。 ,2,、人的行为的确认,劳保穿戴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3,、联络信号的确认,联络信号的方式与判断的方法是否完全,络信号表达的内容是否全面,接受信号时是否有误解现象。 3、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各种传动、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检测仪表是否符合使用的安全要求。 4、对工作环境的确认 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如所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有无杂物。 5、对管理,安全措施,的确认 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生产和检修工作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二、安全生产确认制的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班组长在下达工作指令之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的确认和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现场生产指挥者必须对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对人员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否则不准下达工作指令。 3、操作工人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 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是否安全。

大路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8874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大路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示范文本

大路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示范 文本 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强化我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促进各级人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长:吴方亮

副组长:李绍斌、景祥春、叶国庆、姜根化 成员:各部门(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安全责任体系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部长邱顺兵担任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组长: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和重大安全决策,对矿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矿安全机构开展工作。 安全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安全责任体系运作监督管理。 生产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生产建设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机电矿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生产技术、探放水、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通风部长: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总工的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各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所分管部门任务的落实,并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分管安全领导进行确认后,上报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体系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将存在的问题作出通报和反馈,并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评价考核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安全经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446号)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五年九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部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r任。

平煤股份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刷

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0) 矿用设备准用制度 (33) 设备验收入库制度 (33) 设备发放制度 (34) 设备检修许可证制度 (3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新增: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两个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平煤股份七矿 序言 我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坚持“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使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更好的实施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结合七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在七矿党、政的领导下,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全文件要求,组织编写了《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书。 《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望全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为七矿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 (10)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6)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队包片管理制度 (23)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5) 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25)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28) 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 (30)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8) 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3) 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0) 矿用设备准用制度 (33) 设备验收入库制度 (33) 设备发放制度 (34) 设备检修许可证制度 (35) 事故报告制度 (35) 安全举报制度 (22)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6)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20) 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 (5) 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37)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理制度 (4) 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投入保障制度 (39) 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 (40)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Documen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al regulations on coal min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前言:信函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本文档根据信函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各地方煤炭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xx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xx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精神,根据~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实行)》(安监总煤矿字[~]134号)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安监总煤矿字[~]135号)的有关规定,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某某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某某监察分局)对某某地区煤矿企业贯彻《特别规定》有关精神制定了五条具体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各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对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定期组织排查。隐患排查报告应包括

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隐患排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各矿主管矿长签字后,于每季度第一周报送某某监察分局。 某某监察分局对逾期未排查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将按《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责任煤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特别规定》所列举的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某某监察分局对存在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并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将按《特别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对责任煤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各煤矿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职工的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某某监察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把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监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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