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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说明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说明

一、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土壤环境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

中央把防治土壤污染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并明确要求“把防治土壤污染提上重要议程”。

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要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2003年12月3日,曾培炎副总理曾批示要求“环保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就我国部分地区土壤地球化学状况恶化,查清异常原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的意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并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近年来,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一些地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

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状况不清、原因不明和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掌握土壤污染情况,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环保系统监测、科研队伍为主体力量,同时联合中科院、高等院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土壤学界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参与调查工作。

环保总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全国生态现状调查、全国典型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探查、菜篮子种植基地、污灌区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监测调查等大型调查项目。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32页)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32页)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32页)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1]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22〕3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2 年 5 月 28 日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漂亮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份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漂亮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 2022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 2030 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 2022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摆布,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22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2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5.28•【文号】国发〔2016〕31号•【施行日期】2016.05.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今天,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一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却让我们对赖以生存的地球担忧起来:我国耕地土壤点位污染物超标率为19.4%,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和多环芳烃成为罪魁祸首。

作为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的耕地土壤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污染,甚至威胁到我们每天食用的蔬菜、水果、粮食这些“舌尖上的安全”。

或许这些污染并不像烟囱中冒的黑烟、河流里淌的污水那么直观,但它们的确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的土壤现状上周,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从土地利用类型来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10.4%。

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

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1.6%、2.7%、2.1%、1.5%、1.1%、0.9%、4.8%;六六六(六氯环己烷)、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据了解,这是首次进行的全国性土壤污染普查,环保部自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开展了历时8年的调查。

以下几组数据特别值得关注: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化纤橡塑、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电力等行业。

XX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XX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XX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摸清我市土壤资源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XX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三普办(2022)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一)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做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面掌握我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进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地制宜多业发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食物多样有效供给,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到2025年完成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

宜选用 45Sc、74 ge、103Rh、115In、185Re 为内标元素(内标元素的选取可参考
表 1-1-4)。可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用硝酸溶液(5.4)稀释至 100 μg/L。
元素 砷 铍 镉 钴 铬
铜 锰
质量数 75 9 111 114 59 52 53 63 65 55
表 1-1-4 推荐的分析物质量与内标物
注 3:对于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样品,酌情加入适量过氧化氢。
7.4 实验室空白试样的制备 以实验用水代替地下水样品,按照 7.3 步骤制备实验室空白试样。
7.5 仪器调试 7.5.1 仪器的参考操作条件
不同型号的仪器其最佳工作条件不同,标准模式、碰撞/反应池模式等应按 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 228 —
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详见表 1-1-1。
元素
砷 As 铍 Be 镉 Cd 钴 Co 铬 Cr 铜 Cu 锰 Mn 钼 Mo
检出限
(μg/L)
0.2 0.04 0.05 0.03 0.2 0.08 0.1 0.06
表 1-1-1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测定下限
(μg/L)
元素
0.5
镍 Ni
0.16
锑 Sb
附件 3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的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测试。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承担全国土壤污染状况 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实验室。
第一部分 地下水样品无机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测试技术
1 重金属类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表 1-1-3 推荐的混合标准贮备液分组及保存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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