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面试办法
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教育基础知识(小学)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教育基础知识(小学)考试说明Ⅰ.考试性质浙江省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是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其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教师提供教育基础知识与能力方面的参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从教师应有的知识水平、教育技能与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因此,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应当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目标与要求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三个部分。
原则上教育学和心理学大约各占40%,教育政策法规约占20%。
考试要求有三个方面:一是识记,要求考生对从事教育所需的背景性知识和领域有大致的了解;二是理解与掌握,要求考生对所涉及的领域或问题能够清楚地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三是运用,要求考生能够根据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教育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Ⅲ.考试范围与要求第一部分教育学一、教育、教育学及其产生与发展(一)识记1.教育、教育学的概念。
2.教育的基本要素。
(二)理解1.教育的本质和起源。
2.教育发展的历史、形态和特征。
3.教育学发展的历史和特点。
4.国内外著名教育思想家的主要观点与评价。
5.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及其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
6.教育学的价值。
7.当代教育的特征和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
(三)运用1.“教育”概念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2.根据现代社会的特点以及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教育现象做出正确的评价。
3.运用相关教育理论,评析当前的教育现象与教育问题。
二、教育目的与教育基本规律(一)识记1.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的;教育先行;人的发展。
2.我国教育目的以及小学阶段培养目标。
3.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二)理解1.我国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
2.确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3.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4.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5.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关系。
6.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其作用。
浙江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考试说明-浙江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考试说明中学信息技术I.考试性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是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其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教师提供智育方面的参考。
各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按已确定的招聘计划,从教师应有的素质、文化水平、教育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因此,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应当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II.考试目标与能力要求一、中学信息技术教师招聘考试的目标1.考查考生对于中学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情况。
2.考查考生在大学学习期间与中学信息技术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考查考生对于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知识与教学技能掌握与应用情况。
二、中学信息技术教师招聘考试的能力要求1.中学信息技术基础教学内容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必修课程部分规定的知识范围内,测试考生的基本信息素养及应用能力。
2.高等教育对应于中学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选修模块。
具体课程有: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原理及应用、人工智能,比较全面测试考生的信息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运用能力。
3.课程与教学内容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所阐明的及“中学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论”中共通的知识范围内。
III.考试内容中学信息技术教师招聘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基础及选修模块以及高等院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原理及应用、人工智能等课程的要求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论的一般要求,并考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实际而确定的。
一、中学信息技术基础(一)信息与信息技术理解和掌握信息与信息技术的有关概念。
1.信息概念和特征的识记和理解2.二进制代码的特征,字符编码、汉字编码、交换码、处理码和字形码等概念的识记和理解3.二进制、十进制、十六进制之间的换算4.声音数字化,图像和视频数字化的理解和应用5.理解信息技术的概念6.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古代、近代、现代信息技术的特点,量子计算机、生物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器人、数字地球和智能化社区、因特网2和下一代因特网、虚拟现实等概念)7.了解光导纤维的工作原理(二)信息的来源与获取理解和掌握信息获取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改革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调查研究
各地应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素质情况、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制定方案作好充分准备。(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当地实际,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办法和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重点包括近3年岗位评聘计划,细化的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和办法等,并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备案。(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对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形成择优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面试流程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浙江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考试说明教育基础知识浙江教育考试院

浙江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考试说明教育基础知识浙江教育考试院欢迎参加浙江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
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同时提高教师的教育基础知识水平,浙江教育考试院特别制定了本次考试的考试说明。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文,了解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考试地点将在报名时告知,请注意查看准考证,提前安排好行程,按时到达考场。
迟到超过30分钟将被视为缺考。
二、考试内容本次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考试形式为笔试,共分为两个阶段:1. 第一阶段:选择题此阶段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共计100道选择题,每道题目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考生需要在答题卡上填涂正确答案的标号。
本阶段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将涵盖教育学理论、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2. 第二阶段:主观题此阶段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共计4道主观题。
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作答,注意书写清晰。
本阶段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思辨能力。
题目将涉及到教育实践、教育改革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
三、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在选择题考试中,每道题目的分值相等,答对得1分,答错不得分。
未答或多选均不得分。
在主观题考试中,每道题目的分值将根据答案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和表达能力等综合评定。
评分标准将根据教育基础知识的要求和答题要求确定。
四、考试注意事项1. 提前规划时间,合理安排备考计划,确保充足的复习时间。
2. 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将被视为缺考。
3.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保管好个人财物。
4. 在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不得交谈、传递纸条等舞弊行为。
5. 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
6. 认真审题,注意答题格式和字数要求。
在主观题中,清晰标号答案,不要混淆。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进行统计和评定,公布于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方式。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方案(试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更好发挥职称评聘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改革试点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充分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为目标,以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权限下放为重点,在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岗位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终身制,逐步形成评价科学、导向正确、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确保政治方向。
(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
(三)坚持体现教师岗位特点,突出教学地位。
(四)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竞争择优。
(五)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确保改革平稳。
三、实施范围承担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中小学校。
四、主要内容(一)编制年度评聘计划。
主管部门要科学核定试点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试点学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岗位的统筹使用和可持续发展,编制年度职称自主评聘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科学设岗计划、空缺岗位情况、年度评聘数量、评聘办法、评聘组织、评聘程序等。
(二)科学制定评聘标准。
要按照分类评价精神,充分考虑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分别制定能体现教师岗位特点的评聘标准。
评聘标准要体现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的政策导向,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和日常考核结果的应用,把一线教学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摆在重要位置,淡化学历和资历,原则上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前置条件,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一、评审依据二、评审对象评审对象为中小学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等。
三、评审条件评审主要根据教师的工作成绩、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以及业务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满足以下条件:1.理论水平: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理论基础,能够熟练地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2.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课堂教学能力:教师应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课堂教学,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教育科研能力: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发展。
5.师德师风: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师德师风,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6.业务能力: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管理、创新和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师生关系,处理好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四、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申报、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资格认定四个阶段:1.申报:教师根据评审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和方式,向所在学校或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学校或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对教师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阶段。
3.资格复审:教师经过资格初审后,根据评审要求进行面试或论文答辩,并接受专家组的评审。
4.资格认定:经过资格复审阶段的教师,由专家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录取或认定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成果、业务工作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评分细则如下:1.教育背景(满分20分):包括教师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以及取得的各类教育教学相关证书等。
2.教育教学成果(满分30分):包括获奖情况、教学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教学成果。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试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试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标准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四条坚持以德为先。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中小学教师专业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抵制有偿家教,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同时,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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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面试办法
第一条为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面试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对象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进行评价。
面试考核的成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面试考核的分教学评价和论文答辩两部分。
教学评价主要考察申报人的教学水平和把握课堂的能力;论文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在所研究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教育科研学术水平。
第四条教学评价的面试内容,原则上是申报人所任教的学科内容。
可视情况采取随堂听课,或借班上课,或说课的方式,按学科分组组织考核,但对同一学科组的申报人进行面试,应采取相同的形式。
第五条教学评价的程序。
采取借班上课或说课的方式,申报人应随机抽取申报学科的教学内容,有一定的准备时间。
采
取随堂听课方式的,面试专家在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时,应结合学生对教师平时教学情况的反映。
第六条论文答辩的方向,为申报人所提交的两篇代表性论文。
第七条答辩过程分申报人自述和专家提问答辩,每人25分钟左右,包括10分钟的申报人自述和15分钟的专家提问答辩。
自述内容为近5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教科研工作成果,以及两篇代表性论文的主要思路及论文对教学实践的指导意义。
申报人自述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专家的提问。
第八条面试考核的专家组一般由3-5名同行专家组成。
一般由相同专家组完成同学科全部申报人的听课或答辩。
各地可根据面试考核分项评分标准(见附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评分要求。
第九条参加面试专家在面试期间独立进行评价,并做好考核纪录表。
面试结束后,专家组综合各位成员的意见,综合评价并确定等第。
第十条各地组织面试考核时,对申报人员的评定等第应有一定比例控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A、B、C、D四个等第。
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20%,B等人数为35%,C等人数为35%,D等人数为10%。
第十一条申报人的学科分组原则上按照我省课程设置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面试考核工作暂由各地教育局组织,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附表:1.面试考核分项评分标准
2.教学水平考核记录表
3.学术水平考核记录表
4.面试考核评价综合表(略,见评审表)
附表1
省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资格评审面试考核分项评分标淮一、教学水平分项考核标准(共100分)
二、学术水平分项考核标准(共100分)
三、分项考核标准采取100分制进行量化。
考核组专家独立进行打分,并将被考核人的情况如实填入《考核纪录表》。
附表2
教学水平考核记录表姓名:学校:学科:考核时间:年月日
专家签名:
附表3
学术水平考核记录表
姓名:学校:
学科:考核时间:年月日
专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