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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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余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三个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余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三个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余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三个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7•【字号】余府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余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三个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余府办发〔202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三个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同时将“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鸿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华副市长肖秋根市政府秘书长成员:许春忠市政府副秘书长龚伟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文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XXX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蔡青云市委编办主任钟桂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力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晓明市教育局局长曹卫红市民政局局长邓文忠市司法局局长敖小忠市财政局局长曾先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颖豪市商务局局长简桂生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邱新林市国资委主任陈先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温林市医保局局长胡春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勇新余军分区保障处处长舒永忠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分宜县政府县长邹家洪渝水区政府区长章丽萍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简桂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鸿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陈文华副市长成员:龚伟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文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XXX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蔡青云市委编办主任钟桂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傅强市科技局局长谢斌市公安局副局长曹卫红市民政局局长邓文忠市司法局局长敖小忠市财政局局长曾先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彤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简桂生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彭水萍市审计局局长邱新林市国资委主任陈先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闵小姚市税务局局长温林市医保局局长张小兵市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舒永忠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分宜县政府县长邹家洪渝水区政府区长章丽萍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简桂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7•【字号】余府办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市城乡建设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撤销新余市建设局,成立新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负责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管理及按分工管理部分城市公用事业;协调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与执法、房产管理、人防建设、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有关城乡建设事项。

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在原市建设局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协调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与执法、房产管理、人防建设、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有关城乡建设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实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

(三)根据政府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政府城乡建设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编制,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城乡建设资金,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检查工程进度;根据工程进度做好资金调度;负责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的准入管理。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领导调整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领导调整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领导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余府办字[2011]108号•【施行日期】201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领导调整的通知(余府办字〔2011〕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现通知如下:常务副市长胡高平任新余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新余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新余市“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新余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应用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核实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虎踞大道新纺段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人才公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清宜公路货运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长、杭南长客运专线(新余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新余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新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新余市劳动城市信用社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新余市组建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余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长。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9日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2016年在南昌市、新余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全面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食安新余”目标,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严格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四有两责”工作机制,完善“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共享局面,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党政同责。

创建试点工作坚持地方政府主导,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创建工作的主体。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强本地区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部署,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试点工作。

(二)问题导向,突出实效。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并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矿山、危险物品、工业制造、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旅游、商贸、校园、农林牧渔等12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现将有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犹王莹代市长副主任:万广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华副市长林愚副市长徐绍荣副市长徐文泊副市长肖铁军副市长成员:彭九根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立新市安监局局长付敏华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龚伟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军市委外宣办主任晏小明市综治办主任温林市编委办主任夏文成市发改委主任刘力恒市工信委主任谢斌市公安局副局长胡绍华市教育局局长曹建祥市科技局局长彭水萍市民政局局长敖带芽市司法局局长黄小基市财政局局长敖新春市人社局局长钟兆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晓明市住建委主任肖秋根市城管局局长张有红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郭瑞新市水务局局长邱生平市农业局局长黄国庆市林业局局长孙昕晖市商务局局长刘献忠市文广新局局长曹卫红市卫计委主任黄道阳市旅发委主任黄华磊市环保局局长易勇市国资委主任宋三保市体育局局长刘清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邓文忠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甘向民市供销社主任龚俊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袁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敖小忠市房管局局长邱绍辉市公路局局长陈跃敏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李志伟市人防办主任丁秋云江西煤监局赣中分局局长刘彦市气象局副局长杨玉吾新余港航分局局长赖新云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雷蕾团市委书记黄鸿珍市妇联主席受犹王莹代市长委托,徐绍荣同志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余府办字[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11〕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新余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1〕39号)要求,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依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依法从重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培训,督促食品和添加剂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建立信用档案。

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使用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不良信息记录制度、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有力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牵头部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余办事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现代农业发展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8.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机关工作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
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统筹协调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余市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犹王莹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林愚副市长
成员:但堂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生平市农业局局长
夏文成市发改委主任
敖小忠市财政局局长
钟兆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喻国平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国庆市林业局局长
陈青春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简艳兵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刘清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
黄成莲人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淑根农发行新余市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邱生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余府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1日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渠道方式,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助推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项目带动战略三年行动等“六大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

做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客入余”工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六大升级行动、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信息。

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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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余府办字[2011]67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26
【实施日期】201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余府办字〔201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2011年6月起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交市卫生局,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撤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
万筱明副市长
副主任:
章一帆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水萍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
刘献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逸翔市发改委副主任
卢志超市工信委副主任
朱永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春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小莲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多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章海清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
朱东林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唐风贵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钟炳森市商务局调研员
闵小晶市广电局副调研员
彭增源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广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吴思峰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何奇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辛荷根市工商局副局长
罗时良市质监局副局长
孙军新余海关副关长
徐雪安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余办事处副主任陈耀强省盐业集团公司新余公司副经理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彭增源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
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各成员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范围,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如下:
一、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综合督查,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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