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培训资料
劳务派遣培训资料

劳务派遣培训资料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逐渐崭露头角。
然而,随着劳务派遣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培训体系也亟需完善和进步。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培训资料展开讨论,以期为劳务派遣企业提供一些相关参考。
一、劳务派遣培训的重要性劳务派遣企业作为雇主,需要为派遣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以确保员工的职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并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劳务派遣培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劳务派遣员工通常需要胜任各类岗位工作,因此培训内容应涵盖不同行业和职位的工作技能,以提升员工在具体岗位上的专业能力。
2. 增强员工团队意识:劳务派遣员工由于经常性地变换工作环境,需要适应不同的团队合作方式。
培训应注重培养员工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同工作意识。
3. 强化安全意识和知识点:不同行业存在一定的工作风险,劳务派遣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
培训中应注重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劳务派遣培训资料的内容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实用性,劳务派遣培训资料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精心编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务派遣培训资料内容:1.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不同行业和职位的特点,提供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资料。
例如,销售员工可以学习销售技巧、客户服务等;生产岗位可以学习操作工艺、机器设备使用等。
2. 法律法规培训:劳务派遣企业应当向员工普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劳动合同法、用工政策、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该类资料应具备权威性和易懂性,同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加深理解。
3. 安全生产培训:根据不同行业的安全风险,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
培训资料应该简明扼要、图文并茂以提高员工的学习效果。
4. 职业发展培训:为了增加员工的职业竞争力,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提供一些职业发展方面的资料,如职业规划、自我提升技巧等。
这类资料应该具备实用性和针对性,帮助员工规划个人职业发展路径。
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教材

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教材第一章安全意识和责任一、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安全意识是最基本的要求。
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和风险,培养正确的安全意识,是确保个人和他人安全的关键。
二、安全责任1. 个人安全责任:每个劳务派遣人员都有责任确保自己的安全。
这包括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等。
2. 雇主安全责任:雇主有责任向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评估。
第二章工作环境安全一、安全标识1. 标识种类: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等。
2. 标识的意义:标识用于提示和提醒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和风险,帮助劳务派遣人员正确判断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事故预防1. 事故与危险分析:通过对工作环境中的潜在事故和危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2. 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中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培训劳务派遣人员正确使用这些设备。
另外,常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滑等也需要得到重视。
三、紧急情况处理1. 火灾逃生:培训劳务派遣人员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避免烟雾吸入、保持冷静、就近逃生等。
2. 急救与应急处理:劳务派遣人员需要了解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个人防护与职业健康一、个人防护装备1. 头部防护:佩戴安全帽,防止从高处掉落的物体伤及头部。
2. 呼吸道防护:佩戴适当的口罩,防止吸入有害物质。
3. 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物体飞溅伤及眼睛。
4. 手部防护:佩戴手套,防止切割、磨损或有害物质对手部的损伤。
5. 脚部防护:佩戴防护鞋,防止踩踏、磨损或有害物质对脚部的伤害。
二、职业健康1. 劳务派遣人员需要了解自身工作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及时进行相关防护和体检。
2. 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保证充分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纪律一、安全培训1. 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环境、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紧急事故处理等。
劳务派遣安全培训计划

劳务派遣安全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劳务派遣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健康安全地进行工作,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共同利益。
二、培训对象劳务派遣安全培训主要针对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包括生产线工人、仓库管理人员、物流配送人员等各类岗位的员工。
三、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护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安全生产的根本要求-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3. 安全防护知识-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 意外伤害的救护和急救知识4. 生产操作安全规范-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搬运和装卸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使用和存储安全规范5.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火灾逃生和灭火知识- 气体中毒和窒息的应急处理-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 制作培训视频和课件,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和考核2. 线下集中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在公司会议室或培训场地统一进行安全培训3. 现场体验培训- 组织员工参观先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深入了解安全管理的现场应用五、培训计划1. 第一阶段(1个月)- 线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并通过考核- 线下集中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 第二阶段(2个月)- 线上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和《生产操作安全规范》,并通过考核- 线下集中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和生产操作安全规范3. 第三阶段(3个月)- 线上学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通过考核- 线下集中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4. 第四阶段(4个月)- 进行现场体验培训,参观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培训评估1. 培训后的考核- 每阶段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了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员工的日常工作绩效考核中3. 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 每月组织和开展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导七、培训效果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2. 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3. 降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安全隐患4. 促进员工之间的安全生产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的安全意识和协作能力八、总结通过以上劳务派遣安全培训计划,将有助于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降低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
劳务派遣业务培训

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二、培训内容1. 劳务派遣市场的背景和概况:介绍劳务派遣的起源和发展,探讨劳务派遣市场的现状和前景,分析劳务派遣业务的优势和挑战。
2.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详细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了解雇佣合同、招聘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责等法律要求。
3. 劳务派遣的经营管理:深入掌握劳务派遣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包括人员招聘、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制度建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 招聘流程和方法:介绍劳务派遣企业的招聘流程和方法,包括岗位需求分析、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渠道选择、简历筛选、面试技巧等,提高岗位匹配度和招聘效率。
5. 劳动合同的管理:学习劳务派遣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管理要点和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劳动保障等内容,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6. 劳务派遣工资的支付和福利待遇:了解劳务派遣企业对劳动者的薪酬方案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支付周期、工资计算方式、福利待遇项目等,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 劳务派遣业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培养劳务派遣企业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双方的沟通协作能力,有效解决派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8. 劳务派遣业务监管与维权:了解相关部门对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要求和制度,掌握维权途径和方法,保障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劳务派遣业务风险。
三、培训方式和方法1.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和在线学习平台,开设劳务派遣业务培训课程,通过视频教学、网络互动、在线答疑等方式,让学员在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
2.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培训师进行面对面培训,通过讲座、案例分析、讨论等教学方法,提供实践操作环境和交流机会,促进学员之间的互动和共同学习。
3. 实习实训:安排学员到实际的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实习实训,通过参与实际的劳务派遣业务,加深对业务流程和操作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

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一、背景介绍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劳动力的一种用工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
作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安全生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劳务派遣安全生产需重视的问题1.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劳务派遣员工通常在不同的用工单位间流动,缺乏稳定工作环境,可能对安全生产意识缺乏深入了解,容易忽视安全规范。
2. 安全生产规则不熟悉由于在不同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员工可能需要面对不同的安全规则和操作流程,缺乏对于各用工单位安全规范的了解。
3. 安全生产技能缺乏劳务派遣员工通常需要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对于某些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可能缺乏经验和培训。
三、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1. 保障员工安全劳务派遣员工作业于不同用工单位,接触不同的工作环境和风险,安全生产培训可以帮助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危险的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提高用工单位生产效率劳务派遣员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能熟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作业效率,为用工单位创造更多的价值。
3. 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用工单位通过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能彰显用人单位的责任担当和关注员工安全的态度,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
四、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2.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3.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4. 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培训5. 特种设备操作培训五、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方法1. 线上培训2. 现场演练3. 定期复习和考核六、劳务派遣安全生产培训对于保障员工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树立企业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用工单位应该注重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为员工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更有利的工作条件。
劳务派遣业务培训

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一、背景介绍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劳动力供应模式,它通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使得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雇佣外部劳动力,解决用工困难问题。
为了提高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劳务派遣业务培训成为必要的举措。
二、培训目标1.了解劳务派遣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和要求;2.掌握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熟悉各类工作场景和应对方法;3.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的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团队协作意识;4.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
三、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知识1.1.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1.2.劳务派遣合同的要素和约定内容;1.3.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2.岗位职责与工作场景2.1.劳务派遣员工的各类岗位职责介绍;2.2.工作场景模拟演练;2.3.不同岗位需求的技能培训。
3.沟通协调能力培养3.1.有效沟通的原则和技巧;3.2.团队协作意识的培养;3.3.解决冲突的方法和技巧。
4.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培养4.1.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与内涵;4.2.提升服务质量的方法和技巧;4.3.职业形象的塑造与维护。
四、培训方式1.面对面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师进行现场讲解和互动演练;2.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员工思考和讨论;3.角色扮演:模拟各类场景,培养员工应对能力;4.在线学习:提供在线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料,供员工自主学习。
五、培训评估与考核1.成果评估:根据培训目标,通过问卷调查或实际操作考核员工的掌握情况;2.绩效考核:将培训效果与员工绩效挂钩,形成绩效考核激励机制;3.定期复训:根据员工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定期组织培训更新。
六、培训效果与监督1.员工满意度调查:收集员工对培训的反馈和建议,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2.劳务派遣服务评价:定期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评估,检验培训效果;3.业务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劳务派遣业务进行跟踪和检查。
劳务派遣培训课件

我国仅认可经常雇佣型劳务派遣。劳动 合同法58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 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 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 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
付报酬。
2.社会化派遣与自我派遣 分类意义:自我派遣之禁止 (1)第67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 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2)《条例》第28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 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 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 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3.派遣与再派遣 分类意义:再派遣之禁止 62条: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
知用人单位。
(3)派遣单位单方解除: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 39条和第40条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 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 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并接受要派机构之指挥监督; 4.派遣劳工虽在派遣机构所指示的工作地点
(要派机构处)提供劳务给付,且接受要派机 构之指挥监督,然而派遣劳工法律上真正的雇 主仍为派遣机构。
法律关系示意图:
派遣机构
派遣劳工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派 遣 合 同
要派单位
事 实 用 工 关
(用工单位)系
(三)劳务派遣制度的产生背景 1.用人单位管理策略之转变 (1)培养核心劳动者,简单利用边缘劳动
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内容(一)

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内容(一)
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内容
1. 为什么需要劳务派遣人员培训
•指明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解释劳务派遣的概念和原理
•引发对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的必要性的思考
2. 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培训目标和学员需求
•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
•编写培训教材和PPT
3.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培训
•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管理条例等•解读法律法规中涉及的重要条款和政策
•强调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和义务
4. 岗位技能培训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
•强调重要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注意事项
•提供实际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5.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养
•强调劳务派遣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和工作态度
6. 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培训
•培养劳务派遣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提供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实际演练及案例分析,增强应对能力
7. 结束语
•总结培训内容和收获
•强调培训的重要性和持续学习的必要性
•鼓励劳务派遣人员应用所学知识提升个人能力
以上是一份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内容的概述,针对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细化。
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促进其在岗位上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能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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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环境下用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目录第一讲、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与执法第二讲、劳动立法带来的社会与经济压力第三讲、用工模式、用工成本与用工风险第四讲、用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第一讲、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与执法一、立法背景:我国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制建设进程正在加速。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二十九年间,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寥廖无几,社会保障政策几乎空白。
1、1983年,开始试行全民劳动合同制用工;2、1991年,开始陆续出台有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经过二十多年实践,各项社会保险法律定位相继确立;3、1995年,实施《劳动法》;4、2008年,先后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相应的《司法解释》也随之配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5、2010年、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司法解释(二)》后,出台了《司法解释(三)》;6、2011年,劳动与社会保障网络己基本覆盖全社会;7、近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劳务派遣规定》、《工资条例》、《民主管理规定》有望出台。
二、执法背景:1、《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与社会保障性法律法规实施,公民法律意识正在普遍提高,劳动者个人维权有了更为具体、有力的法律保障;2、法律条文,凡涉及劳动者个人切身利益则偏护弱者,法官裁量的天平往往倾向员工;3、《劳动合同法》实施后,2008年1月开始,单位不合法用工,不规范用工的行为随时遭遇投诉、诉讼与经济外罚。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2011年7月开始,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将会受到员工和政府双重追偿,甚至重罚;4、2011年4月----2011年12月,长沙市人力资与社会保障局对本级社会保险展开稽核,首批被稽核的有苏宁、国美、九芝堂、省建设集团、浦元等100家单位(2011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单位);5、2011年6月开始,人力资与社会保障部将在全国清理劳务派遣市场,检查重点:(1)虚假劳务派遣(2)变相劳务派遣(3)未依法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4)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5)不实行同工同酬。
6、部分囯有企业(如电力、邮政等)已开始控制或减少劳务派遣工。
下面重点解析《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主要约束一、劳动合同的签定:1、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面临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从超过一月次日至不满一年前日)。
2、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面临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从超过一月次日至签无固定期合同前日)。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4、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否则,面临法院支付令或仲裁、诉讼。
二、10种情况下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1、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企业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引发争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因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6、企业破产重组裁减员工。
7、劳动合同期满。
8、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解散。
9、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10、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三、3种情况下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3、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了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一:周丽劳动争议四、赔偿金、违约金的支付:1、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约或无法继续履约,按经济补偿金双赔支付赔偿金。
2、企业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满1年1个月、1---3年2个月、3年以上6个月),按超期天数,以满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3、企业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部门责令仍愈期不支付,按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案例二:中心邮局加班工资争议新《工伤保险条例》中企业应掌握的重点。
一、工伤员工的管理原则:1、工伤员工管理主要是情绪管理非依法管理2、工伤员工的处理视企业性质来定中小企业依法处理国有企业、知名企业依情处理二、工伤认定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为有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与民事赔偿的主要区别(前者单位举证后者谁主张谁举证)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有故意与过失之分)三、工伤职工劳动关系处理:* 企业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的:(1)在医疗期内的;(2)职业病观察期内的;(3)5---6级工伤非因违纪违法的;(4)1---4级伤残的;* 企业可以单方终止的:7---10级;* 职工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的:5---10级;* 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的:适用所有工伤。
四、企业应承担的工伤待遇:(1)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2) 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3) 5----6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60%);(4) 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36----6个月不等);(5) 三个目录以外的治疗费。
五、企业应承担的工亡赔付:(1)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2) 一次性工亡补助(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倍,2011年为19109元);(3)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 、其他30% 孤老孤儿加10%*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案例三:刘秧青工伤争议六、违法成本:1、未参加保企业职工发生工伤时,由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企业拒不协助社保行政部门对事故行调查核实,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企业应掌握的重点一、社会保险统筹项目及特征:1、统筹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2、基本特征:强制性\ 福利性\ 保障性\ 互济性。
二、《社会保险法》亮点:1、养老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趸缴2、建立异地医保即时结算机制3、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可享受国民待遇5、社会保障号与身份证号统一6、加强对百姓“保命钱”的监管。
三、企业缴纳社保责任:1、企业自成立或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2、企业应依法足额缴纳各保社保费并将明细告知员工本人;3、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社保费数额,按照企业上月缴费的110%确定应纳数额。
4、企业未参保,员工因病、因工伤医治,企业不予支付规定的诊疗费用,由工伤、医疗基金先行垫付后,再向企业追偿。
四、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1、企业不办理社保登记,责令仍不办理,对企业处应缴社保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和责仼人处500----3000元罚款。
2、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责令改仍不改,按日处欠缴额万分之五滞纳金,仍不缴纳,处欠缴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3、企业未参保,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讲、劳动立法带来的社会与经济压力一、立法内容越来越刚性化:民众呼声强烈,内容贴近社会底层,实操愈具严厉性、强制性(如工亡赔付20倍,矿山井下赔付60万,先行赔付等)二、立法宣传越来越基层化:普法教育让立法意识同守法意识一样深入寻常百姓家(如医疗服务、退休双轨制等)。
三、员工维权意识增强且维权层次提高:农民工维权方式从鲁莽转向投诉,申诉到诉讼(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案例四:某电力建材公司工亡赔付案四、审判尺度向员工倾斜:企业胜诉成为小概率:维护弱者,单方败诉率高。
五、劳动争议体现多样化:加班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福利待遇争议、奖金争议、未休假争议、经济补偿争议、工伤赔付争议、人事档案与社保关系转移争议等,涉案人数与涉及面呈扩大趋势。
案例五:彭稳根工伤争议案第三讲、用工模式、用工成本与用工风险一、用工模式-----劳务派遣:1、定义:是指劳动者被人力资源公司招用并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人力公司与用工方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派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2、特征: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参与劳动管理。
3、发展历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源美国,后发展于欧州。
美国:93%的大型(500人以上)用人企业或单位在不同程度上釆用劳务派遣,全国劳务派遣用工400万人,年递增率35%,最大的劳务公司外派员工270万人。
欧州:德国1999年劳务派遣员工30多万人;英国1999年劳务派遣员工30多万人,三分之一以上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法国2001年劳务派遣员工60.5万人,占就业人口2.51%;欧盟国家劳务派遣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和服务业。
其中中欧的奥地利和比例时集中在制造业,北欧挪威集中在服务业,西欧荷兰集中在加工业和农业,英国35%的劳务派遣工分布在银行和金融服务业。
从职业分布看:派遣工大都属“蓝领”阶层。
日本: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叶,美国人力公司登陆日本,但只能以“业务承包者”身份从事劳务活动,持续二十多年。
1985年出台《劳务派遣法》,人力公司才摘掉“承包者”的帽子,正式以劳务派遣的名义从事商业运作。
日本使用劳务派遣的单位在4000个以上,2004年在软件开发领域5.68万人,在市场营销领域12.76万人,在财务管理领域14.7万人,在交易文书领域39.36万人。
中国:劳务派遣始于1979年北京外企服务机构,己有30多年发展史,迅猛发展在本世纪初几年,全国派遣工约1000万人,占就业人数3.5%左右。
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一些立法,社会各界呼吁对劳务派遣专门立法,2010年人保部拟定了《劳务派遣规定(草案)》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
4、三种模式:传统型劳务派遣、风险型劳务派遣、全责险劳务派遣。
二、用工成本:1、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改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计费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管理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