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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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监员管理制度

群监员管理制度

群监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安全工作群防群治作用,加强和规范群众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定义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氯碱发展公司各部门基层分厂。

4.引用标准《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5.引用流程6.职责分工6.1总则6.1.1群监员监督活动是群众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工会参与企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管理、维护员工生命健康权的重要途径,群监员工作接受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

6.2群监员的设置和管理6.2.1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群监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基层工会负责人、生产安全部有关人员和群监员(群众安全监督员)组成。

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6.2.2分厂工会群监小组长由分厂工会主席担任,并负责群监组织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分厂工会群监小组在同级工会领导和群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6.2.3涉及安全健康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班组均要设置群监员,群监员工作接受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的指导。

6.2.4群监员的配置应按照精干高效、必要合理的原则配置,一般实行兼职,原则上每班配置一名,班组人数较多的(15人以上)可配置两名。

6.2.5配置一名群监员的班组当群监员休班时,应指定临时群监员代替安全监督工作,配置两名群监员的班组要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尽量不出现群监员缺岗现场。

6.2.6群监员应由熟悉作业现场、了解安全情况、工作经验丰富,且责任性强、热心群众工作的员工担任,班(组)长不得兼任群监员。

6.2.7群监员由各基层工会聘任,其产生办法既可由所在班组员工直接推选,也可以由班(组)长提名,班组全体员工集体讨论通过确定。

6.2.8担任群监员的员工在其工作安排上,要适当考虑便于其开展安全监督和巡回检查工作的需要。

中铁二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手册

中铁二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手册
5)帮助指导群安员培训;
6)负责群安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7)负责一年一度优秀群安员(“安全卫士”)的表彰。
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1)、 编制群安员安全培训资料(教材),并参与群安员培训工作;
2)、参与群安员审核,会审各单位上报的优秀群安员(“安全卫士”)。
3.公司人力资源部
配合公司工会、安质部搞好群安员培训。
5.群安员聘任比例
每个生产班组或作业点(均含协作队伍)、每道生产工序必须设置1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生产班组人员较多时可适当增设。群安全员的比例可按一线员工总数(含协作队伍)的5%以上掌握,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补设。
6.群安员待遇
群安员活动记录表
群安员: 时间:
安质部门交底
排查对象
责任方人员
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
5)、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总监
组 员: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六、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群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群安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
2)负责群安工作的牵头、协调、检查、指导;
3)负责《群安工作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编撰和更新;
4)受理群安工作日常咨询;
中铁二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群众安全监督员制度

群众安全监督员制度

为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身边无“三违”。

使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敢于同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把好所在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关,积极协助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现场管理。

我矿各班组工会小组聘任符合条件的职工担任群众安全监督员,每个工会小组聘任一名。

一、原则1、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本区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群众安全监督员由生产一线的工人,尤其是从事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技术操作骨干组成的兼职群众安全监督员,并明确检查监督职责。

3、坚持协同工作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按照煤矿的统一工作部署,在区队的指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4、坚持因地制宜管理有效的原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可按班组进行增设,不搞教条化,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每班一般设一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要及时补设。

5、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设在生产一线,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延伸覆盖到每个岗位,每个工序,不留死角。

二、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相关行为;3、身体健康,眼光敏锐,反应迅速,勤于动脑,能够胜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4、熟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流程,与工作面安全生产相关的必知必会、应知应会内容,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和紧急避险方案,具有一定得事故隐患识别能力和处置经验。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要进行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自查自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并自查自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2. 监督检查: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报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按照规定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和问责。

通过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事业单位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政府监督检查的力度也能够提高,确保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二)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我国实施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意义和实施情况。

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不仅仅是对事故进行事后的处理和救援,更重要的是通过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指那些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隐患的存在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

因此,及早发现和治理重大隐患,就能够防止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企业管理的不完善,安全隐患往往容易被忽视或者被掩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现重大隐患时,既要报告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又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一、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处安委会负责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销号决定。

五、处安委会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六、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各有关科室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安委会设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

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予以销号处理。

七、辖区各水运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处安委会报告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八、处安委会应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九、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的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组成。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并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支持和协助配合。

二、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的责任制度为使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每个环节和岗位都要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层层担当。

企业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落实责任,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并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各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到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

三、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为确保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包括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制、定目标合理、程序规范,隐患排查的方法科学、标准统一,整治措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整治进度和结果公开等方面。

制度的建立可以减少主观性及随意性,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可以找出存在的各类隐患,为隐患的整治提供可靠的依据。

排查工作应由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隐患排查的需要制定具体的计划和任务,并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

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治计划。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确保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各项整治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以便保证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内容安全生产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内容安全生产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内容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月交底,考核表怎么填写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

对于原则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细则。

(6)企业的各项规定要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与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7)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管理科学,而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十分简单,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

有的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

有的企业按厂级、科处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按大类制订了内容相同的责任制,如领导干部责任制、中层干部责任制等。

殊不知由于职能不同,作业条件及作业对象不同,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

责任同职能不能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责任不能到位,使企业人、机、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部分失控。

在安全管理中,纵横接口处的责任有的重叠,有的遗漏,造成了遇事不是相互推诿,就是无人管。

在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才能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2024年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做好事故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科学、公正、严肃的原则,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集约化和智能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派专职人员进行检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水平、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定期检查应每季度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有权随机抽查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对涉嫌存在隐患的设备、场所进行实地勘查,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进行询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如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机构进行隐患排查,并根据其提供的隐患排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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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6年9月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青连铁路项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一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三条―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五条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排。

第六条各工区及作业队安质负责人及队长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关于群众安全监督员发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
(二)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第三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七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按照施工区域进行分工,包机制度明确到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八条依据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手册。

第九条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如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处理表”,并进行上报。

第十条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群安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上报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处理表”,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和安质部。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所在工区班组;
2、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3、安全隐患原由;
4、为防止发生事故,群安员的意见及控制措施。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一条一般事故隐患: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员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二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安全监督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经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审核、上报公司、集团公司,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
格考核。

情节严重的,由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若与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附件1: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处理表
附表2: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
1.发现隐患栏写本季度所发现及排查隐患的数量。

2.请各单位工会于每个季度末25日前将此表上报股份公司工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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